第四十八章 傻叉(1 / 1)

木叶之争权夺丽 君海棠 1084 字 10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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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道这鹿六搞什么鬼,请人吃饭,把客人撂在一边。”六和抱怨到。想追神代丽琴,那就该多用心啊,哪有吃饭的时候,跑去忙生意,既然那么爱生意,那就跟生意过一辈好了。

“算了,没他,我们吃的更自在。”神代丽琴吃着酸辣仙人掌,再也不用在意形象了,可以放开吃。

“各位美女,很是抱歉,鹿某失礼了。”鹿六拉着袁飞阿斯玛走了进来。

神代丽琴立马用丝巾捂着嘴巴。

六和打量着袁飞阿斯玛,此刻的袁飞阿斯玛断然是不想出席宴会的,就算经过一番治疗,算不上一个猪头,也算得上半个。

“来,坐。”鹿六拉着袁飞阿斯玛,让他坐下,毕竟是火影的儿子,二家关系又如此密切,自然待为上宾。

“我们,是不是见过?”六和感觉袁飞阿斯玛有些眼熟。

袁飞阿斯玛低下头,心里很是郁闷,现在已经能确定小雅是骗子了。原本就知道她偷东西,为什么还要去相信她的鬼话啊?现在肠子都悔青了。

“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位,就是火影的二儿子,袁飞阿斯玛。”鹿六介绍到。

若是以前,阿斯玛觉得会感觉很有面子,但是今天,他感觉特丢脸,尤其是在三位美眉面前。

“这位,是神代家族的族长,神代丽琴,助手,六和。”鹿六指着一边,介绍到。

“姐,我记起来了,他就是那个,捡到你钱包的小伙子。”六和凑到神代丽琴耳边,感觉这世界真小。神代丽琴也记了起来,果然是火影的小儿子,就是年轻有为。

“这位,是你师娘。苏苏——”鹿六乐呵呵的说道。

苏苏瞪了鹿六一眼,后者依旧偷着了。袁飞阿斯玛打量了一下苏苏,看起来,有些文文弱弱的,但是,那双眼睛,却是极为水灵,一看就是聪明人。

神代丽琴和六和,有些吃惊的打量着苏苏,似乎此刻有些不认识眼前的这个女人。

六和挪了挪位置,凑了过来。

“鹿公子,说的,是若叶吗?”六和心情不好,显然对若叶,十分的鄙夷。

“怎么,有意见?”苏苏眼神冷厉的看着六和,即便现在不归她管了,那是哪种居高临下的态度,永远不会变。

“没,没有,就是觉得,苏姐这么聪明的女人,看男人的眼光,不怎么样。”六和抱怨道。

苏苏瞪了六和一眼,六和贼兮兮挪着位置,拉开距离,我惹不起,我躲还不行吗?

袁飞阿斯玛郁闷的吃起东西来,这一吃,还真是美味啊,一些不开心的事,也稍微抛开。

“六哥,若叶,到底有多少个女人啊?”阿斯玛虽然也看不上若叶,不过现在,有一点他是承认了,就是若叶对女人,特别又手段。他不指望可以跟若叶学多厉害的忍数,但是,学习一下,泡妞技巧,何愁追不到夕日红是不?

“这个嘛,五六个是有的,具体几个,我也不清楚。”鹿六大致猜测了一下。

“这么多!”袁飞阿斯玛惊呼一声,禽兽就算了,禽兽也要有个度吧。

就在此时,鹿千走了进来,到鹿六耳边嘀咕几句,瞬间,鹿六的脸色就有些煞白了,六和估计,有事了。

苏苏看鹿六这神情,估计是钱的问题,对这家伙来说,钱就是大问题。

鹿六挥挥手,示意鹿千下去,毕竟这事,不能张扬,否则,袁飞阿斯玛就脱不了干系,这么大的金额,足够袁飞阿斯玛蹲牢房五年了。

鹿六拿着酒杯,神色有些不对的走到苏苏身边,拉着边上位置,做了下去。

六和拖着下巴,这鹿六不会想追苏姐吧?真是花心,三心二意。

“有什么事?”苏苏放下筷子,她不太习惯跟鹿六挨这么近,不过鹿六也算的上一个人物。

“你说,一个贼,不去偷金库,去账房,是为什么?”鹿六小声说道。

“因为,金库的守备,比账房要森严的多。”苏苏随口答道。

“那你觉得,一个贼,进了账房,如何可以盗走一千万。”鹿六郁闷的说道,如果是去金库,背一千万金条,十万一根金条,她也得背一百条啊,差不多五百多斤。结果人家进账房溜了一圈,就搞走一千万。

“如果要盗走一千万,只要在自己的账户,存进一千万就行了。”苏苏随口答道。

“可是,我们鹿家钱庄,存钱和取钱,都是很严格的,储户虽然可以在账房,通过契约召唤出自己的账户,但是存钱和取钱,都要有钱庄盖得特殊印章。”鹿六抓抓脑袋,占时不去考虑那个贼是如何打开了层层机关。

“那只要在以前的账户上做修改,你拿张存折来,我看看。”苏苏也感觉有些猫腻了,这个贼真精灵,她感觉有些熟悉的味道,她想起了安雅,如果她还活着的话。

鹿六伸手,通灵出了自己的存折,递了上去。

苏苏看了看存折,虽然存钱和取钱,都会进行二道记录,一是文字,二是数字,看起来,没有任何缺陷。

不过她的眼神,落到记录前面的一小段空白,在存钱栏,和记录文字之间,有一小段空白,这就为作案提供了条件。

“这里,可以加数字,这里可以加文字,而一这个数字,不管谁写,都一样,是最容易模仿的。”苏苏把存折递给鹿六,她估计,整个世界,个人财产,没有人会比这个家伙多了。

鹿六回到座位,心里捉摸着修改方案,毕竟这次人家能搞走一千万,下一次,就有可能是一个亿,十个亿。存折一式二份,一旦做出改进,又得一大笔钱,不过,制度必须完善。这次,就算花一千万,买个教训。不过那个贼,就不能放过,的抓起来。

“老板,有个小孩送来一条手绢,指名要给阿斯玛。”糯米拿着手绢,走了进来。

阿斯玛看到手绢,心也软了几分,毕竟,她救过自己,现在能把手绢送回来,还算有些良心,他接过手绢,打开一看,只见上面赫然写着刺眼的二个字:傻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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