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六章 少女情怀(1 / 1)

超级小混医 百家之书 1341 字 1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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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溪是个正常的女孩子,这很正常,不会被人误会什么。

在她这个年龄段的女孩子都会有这种想法,人之常情,但是她遇见了王明,这一切就都不一样了,没什么一生一世,但可以求得今生。求不了唯一,但可以求得真心实意。

要让王明只爱洛溪一个人这个貌似不大可能,王明身边有蕴寒还有文雅,还有倩梅,要让王明这辈子只爱洛溪一个人,这个不切实际,这样子,洛溪也是很自私的。

蕴寒和文雅本就是好姐妹了,她们两个都达成了共识,都不会为了王明而去争风吃醋,也不会为了王明而变得不再是好朋友。

她们依然很要好,很爱对方,常常深夜里,两个女孩子还会在一起煲电话粥,没有谁知道她们两个哪里来的那么多话去说,不知道是为了什么,那么多的话,一辈子都说不完吗?

她们或许在一起讨论过王明,讨论他为什么这么招这两个姐妹花喜爱,为对方,都喜欢王明哪一点。

感情就是这么奇怪的东西,你别去碰它,一旦被它碰上,你就完了,特别是女孩子。

王明前世在异界有十个老婆,这些老婆都是真心实意爱上王明的,没有人贪图他的钱财,没有人贪图他的力量,没有人贪图他的权势。

都是一心一意爱上王明的,在她们眼中,王明就是一切,王明就是她们的天,王明就是她们的地,没有王明,她们的世界就要蹦塌,没有王明她们的世界就没有任何意义。这就是事实,她们很爱王明,真心很爱。

只要王明一句话,她们都可以为了王明去死,还是无条件那种,只要为了王明好。

其实王明自己不知道,王明出事的时候,在多次寻找未果的情况下,王明的那十房妻子都为他殉情自杀了。

当时没有一个人皱一下眉头,没有一个人有一句怨言。她们相处的很好,真心很好,她们只要王明好好地。

王明在世的时候,这十房太太,没有人为了争风吃醋而去斗嘴。而却勾心斗角,大家都相处的很愉快。因为她们知道王明这么优秀的男人不能让自己一个人把她束缚了。因为王明是那么好,那么棒的一个男人,大家都需要对他好。

她们都懂得这个道理,所以也就没必要为了争斗王明的宠爱,而却大家做些互相伤害对方的事情,没有人愿意去这样做。大家都一样,所以这十房妻子在一块相处多年,都没有吵过架,更没有争吵过。所以王明才会活的那么开心。

而且王明被人陷害的那个晚上,王明正在和第十房妻子洞房中,那第十房妻子就是其它几个姐妹,为王明张罗的。

并且王也确实很喜欢,所以王明就娶了她,但是不幸的事情,总会发生的那么突然,王明也就在那一天晚上遇害了。

第十房太太得知王明再也没有希望回来的时候,她果断咬舌自尽了,这就是女人,好女人,为了王明什么事情都可以做。

只不过这一些王明是不会知道了,他还没来得及享受完自己的洞房花烛夜,就被人谋害了,所幸是老天眷恋,让王明又活了过来。

王明没办法回到那个世界,不过要是可以,王明一定会回去的,找到谋害他的人,一定要报仇……

洛溪这样说,蕴寒和文雅对视一眼,微微一笑,走到了洛溪身边,握着她的手,文雅说道:“傻丫头,王明会对你好的,真要说起来,你认识王明的时间比我还要多,你们小时候就认识了,说实话,我认识王明还不到半年的时间!”

洛溪怀疑自己听错了,惊诧道:“啥,半年不到的时间,不是吧!”洛溪真的不敢相信,文雅和王明认识再到一起,还不到半年的时间,就这么爱王明了,而且还这样对王明好。

洛溪瞪着她那亮晶晶的双瞳,不可思议的望着文雅。

“是的!”文雅微微一笑,点头说道:“我认识王明还不到半年的时间,但是感情就这回事, 没有什么时间限制的,我现在也不怕羞,我遇到王明的第一眼,就喜欢上了她,那种感觉美妙极了。”

文雅完全沉浸在自己的回忆中,她想起那个晚上,一个病人,自己那么束手无策,王明就像上帝一样,来到了她的身边,给她排忧解难,为她治好了那个孩子。

那一刻,文雅就心动了,爱上了这个当时看起来有点像小流氓,有点不太爱干净的王明。

俗话说的好,男人不坏,女人不爱,王明第一次见到文雅,就想对她动手动脚的,而且还得成了。

文雅被王明强吻上的那一霎那,文雅心里面并没有升腾出应该有的厌恶感,反而满心欢喜,文雅也不知道这到底是为了什么。

“文雅姐,你一定是对王明一见钟情了,真的!”洛溪看着文雅,笑嘻嘻地说道。

在所有女孩子的心中,一见钟情似乎都是一个代表浪漫爱情的开始,几乎每一个女孩子都想要有一场一见钟情为开端的恋爱。

而且在国人的情感谱系里,只有“一见钟情”的情怀需倒着回顾。

一见钟情,念着这平仄平平的音节,宛如那些起起落落的历史章节,中华上下五千载,无非是由爱恨情仇组成的。

其实不仅咱们是这样,哪家的历史又能离得了情呢?却也因为汉语的局限,使得许多问题居然成了千古未解之谜,比如相爱的人追问到“你为何喜欢我”这一根源时,往往语焉不详。

即便是拥有千年的情感书写史,国人还是对如何表达自己的情感,一直显得力不从心。到了清代,终于有一人打破沉默,破译了缠绕在无数人心头的爱情魔咒,即是那简单的四个字:一见钟情。

在你最美丽的时候,第一眼看到你,我就爱上了你。正确的时间,遇到对的人。甚至还跳出了爱情范畴,比如在职场上,都强调第一眼就要给别人留下深刻的印象,所以你会发现,但凡看到的简历,照片上男人无一不是衣冠楚楚,女人无一不是娇妍可人,许多服装店还专门推出了面试装,给那些即将要去面试的人选购。

或许许多人的眼里,一见钟情就是相貌好,长得帅。

这个或许很多人都认同,没有一个好的样子,谁会喜欢你,没有人会对你一见钟情的,真心的,那些对着镜子每天花掉无数的时间打扮的人,更会认同这个观念。

有人在《西湖佳话.西泠韵迹》中借苏小小之口对阮郁说道:乃蒙郎君一见钟情,故贱妾有感于心。你倾心,我亦倾心;你爱,我亦爱。油壁车、青骢马,不期而遇,惊鸿一瞥,然后一见钟情。

这几乎是一个基调,一个可以随时复制的模板,调换下时间、地点、人物、道具……颠倒下主谓宾、语气、词汇……把感叹的男人由墨浪子换成曹植、李白、秦观、李商隐、纳兰性德……名字变了,只有情感未变,叹息未变,堆砌出的词藻,却足以令人仰止。

宛如那个叫许仙的少年对白素贞一见钟情,宛如那个叫刘骜的人,喜欢上了飞燕,宛如苏东坡热眼看王朝云,宛如刘彻看到李妍……之后呢?要是没有后来,那该多好。墨浪子同时代的纳兰性德表达了一样的意思:人生若只如初见。

人生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这句话,让多少女孩子为之颠倒……洛溪是这样,文雅是这样,其实哪怕蕴寒也是这样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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