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6章 提前一千多年,也要为故乡做点贡献(1 / 1)

大唐第一世家 晴了 1110 字 9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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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的制茶,程处弼也不是没打听过,甚至见到过茶样。

毕竟他好歹每每夜班,总喜欢泡点茶提神的医学工作者。

这个时代的茶叶制作,采用的办法,说起来比较粗旷。

总结下来,就像陆羽的茶经里边所言的一般。

采之,蒸之,捣之,拍之,焙之,穿之,封之,茶之千矣……

程处弼当时拿着一块被多番蹂躏之后,仍旧有茶香味的茶饼,实在是感慨万千。

感觉到了华夏民族对茶饮品深深的爱,同时也很心疼那些茶叶被这么折腾。

不过话说回来,这倒有些类似于普洱茶的制茶手法。

程处弼生活在美丽的大西南,特别是搞扶贫攻坚的这些年。

云贵川之地,但凡是适合种茶的地方,都种满了茶叶,而且各地方已经不再局限于绿、红之分。

例如程处弼和乡镇干部一起帮助的那个村子,正好是在云雾缭绕的大山里。

那里最是适宜各种植茶叶,为了能够最大化的利用好茶叶。

最嫩的芽叶制作绿茶毛尖,大一些的叶子,正好用以制作红茶,最大利的让每一片茶叶都能够得到利用。

特别是每年到采茶高峰期的时候,程处弼也会抽时间到几位相熟的朋友家帮忙。

嗯,当然动手的时候少,动嘴的时候多,但好歹对于绿茶和红茶的工序十分了解。

只经过杀青、揉捻、烘干后得到的就是绿茶。

而红茶则是将茶采下来之后不管,摊开让它失去水份再揉捻,然后拿个塑料袋将揉捻好的红茶扔进去。

口子不能完全密封,得留点空气流通。

一个白天之后,茶色就会变成黄红色,然后再拿碳火烘干,这就是红茶。

程处弼当年自己制过几次,自我感觉味道还不错,但是那也就是闲得蛋疼的时候自己制作来自酌自饮罢了。

李世民听到这话,没搭理这小子,不过程三郎提出朝廷应该更进一步的开发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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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要将蜀地南边经营好这事,倒是很符合李世民的心意。

蜀中乃是大唐的税赋重地,可偏偏,西边有吐蕃,南边有六诏,皆窥视蜀中之富庶安乐,时时有扰边之举。

而大唐为此而颇为头疼,却又没有什么一劳永逸的法子。

指望这小子?李世民怎么都觉得不太靠谱,可偏偏,程三郎又是一位运道奇佳的福将。

万一这小子误打误撞,能够解决问题……

李世民抚着长须,抬起了眼打量着程处弼与李恪。

“你们若是想去蜀地,老夫是不可能让你们去蜀中那些富庶肥沃之地。”

“方才听程三郎你的那番言语,似乎你对于戎州(宜宾)、泸州、播州(遵义)一带十分熟悉?”

程处弼郑重地颔首,没有人比他更熟那一带,毕竟家乡就在那一带。

虽然现在不知道那边怎么样,不过大唐既然能够在那边建立州县,至少说明大唐对那些有着很强的统治力。

自己穿越到了大唐,可好歹若有机会,终究也要回故乡看看。

提前一千多年,也要为故乡做点贡献,争取在那一带立下一些极富有考古历史价值的东西。

咳,主要还是前者,争取让家乡的人民早日富起来,不然,怎么对得起自己大唐显贵的身份?

正所谓达则济天下,穷则济个人。

后世都知道在那一带多种茶叶致富,有着丰富的扶贫攻坚经验的程处弼还真不信了,自己搞不好家乡的扶贫工作。

李世民狐疑地打量着程三郎,总觉得这小子安静如鸡的不说话,可是那热切的目光,却让人有些心悸。

“莫非你想去那边?”

“叔叔你还真说对了,那种地方,正是需要像小侄这样锐意进取,愿意深入基层,兢兢业业干工作的才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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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民没有给结果,只说要好好的考虑考虑,直接拍了拍屁股,二话不说溜了。

留下了三个一脸懵逼的年轻人面面相觑。

李恪直到现在才反应过来,一脸黑线地恨不得揪着处弼兄的衣领。

“处弼兄,说好的是去蜀地,你怎么一个劲想要往南边蹿?”

“你觉得你爹能放心咱们俩去益州蹲着?再说了,你不信别人你还不相信我?”

“带你去那边,不仅仅让你能够吃香喝辣,还能够让你在那边赚钱,赚大钱。”

“……处弼兄你够了。”李恪一听到赚钱,赚大钱这几个字,心疼得都快要滴血。

之前的胡椒种植园,投了一笔胡椒;之后要搞凉州大开发,又得准备一笔财帛投入。

现在处弼兄又叽叽歪歪蹿到蜀南那穷地方去赚大钱,想必又想要让自己掏腰包。

就在李恪抱着心口躺在地板上一脸生不如死。

房俊眼珠子转了半天,忍不住朝着程处弼道。

“处弼兄,能不能带上小弟一个?”

“你?”程处弼与李恪哥俩齐刷刷地朝着房俊看过去。

然后互望了一眼,最终李恪大巴掌拍在了房俊的肩膀上道。

“贤弟别闹,你乐意,你爹能乐意?”

房俊不乐意地梗起了脖子道。

“我乐意,我娘就乐意,我娘乐意,我爹再不乐意,也得乐意。”

“……咦,这个逻辑简直天衣无缝,贤弟你可真是比之前脑子转得快多了。”

房俊打量着这两位给他身心带来无数磨难的兄台,抬眼看向了天花板。

老子再跟你们两个多呆几年,只不定就能够报复一二。

人,总不能一辈子吃亏,哪怕是吃十次亏,报复一两回,好歹也能够有成功的喜悦。

再说了,方才处弼兄那一阵叽叽歪歪大西南的各种香料和野生动物,房俊可以翘起自己的脚趾头发誓。

处弼兄要是蹿那种地方,整不出好吃的才是怪事。

更何况,跟着处弼兄来到九成宫这一路上,自己光是一脸懵逼的瞎蹭,就蹭到了不少的功劳。

不论是之前的出大营抓知了猴,咳,是出大营驱逐那些突厥死士。

又或者是因为去抓捕野猪而救下陛下与晋阳公主殿下。

总之一句话,处弼兄的运道如此之好,自己怎么能不抱紧他,用力的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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