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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浩东海之上,碧波万顷,海风清咸,不时的有海鱼跃出水面,拍打出白色的浪花。
海边陆地上的山林中,俩少年正在林中穿行。
其中一个十二三岁的模样,衣衫褴褛,眉目却是十分俊朗,一双大眼灵动异常,腰间斜插一枝绿竹笛;
另一人则要大上一些,估摸着十六七岁的样子,衣衫虽不似前者般破烂,但也朴素的紧,眼瞳呈淡蓝之色,背后有一青钢长剑,也是出奇的俊挺。
大一些少年名为白子逸,当然这是他现在的名字。
他前世的名字是苏扬,乃是一名孤儿,自小在孤儿院中长大。
但是仿佛是天性,也与成长环境有关,他从未妄自菲薄,反而奋发图强,自小成绩优异,在孤儿院的一众小朋友中显得鹤立鸡群。
奈何天意弄人,在他刚从一所名牌大学毕业,要施展抱负的时候,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将他的蓝图完全打破。
葛雷克氏症,这种罕见的病一般人可能听都没有听过,但却可以成为世界上最残忍悲情的伤病之一。
葛雷克氏症,又称渐冻人症,学名叫做肌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症,和癌症、艾滋病、白血病、类风湿并称为世界五大绝症。
只不过相较于后面死者,葛雷克氏症的知名度相对较小而已,其实也不算小了,著名科学家霍金得的就是这种病,只不过他的病情发展比一般水平慢很多,所以得以和病魔抗争四十多年。
但是苏扬没有这种“好运”,他的病情发展很快,一开始是四肢肌肉萎缩无力,随后延及躯干,然后无法自主进食,再然后连说话都不能,最终因无法呼吸而消亡。
这种病的可怕之处在于在整个过程中苏扬的意识都是极为清醒的,这实在是太残忍了,让人亲自感受到自己生命力的渐渐流失,先是四肢,然后是躯体,最后动弹不得,只有意识是清醒的。
不同于饮鸩的短短几十分钟,罹患葛雷克氏症的这种无法挽回无可奈何的消亡会持续数年,也就是说这种生死折磨会有数年的时间,这实在是太可怕了,光是想象就让人感到窒息。
二十二岁,正是人生最美好的年华,苏扬还有理想,还有抱负,还有着很深的执念,所以他抗争过,他疯狂过,他歇斯底里自暴自弃过,但这一切都无法阻挡病魔慢慢侵袭他的身体,最终他只能躺在病床上,一动不能动。
说来奇怪,躺在床上无法动弹,脑子却是前所未有的澄澈,很多从前绝对不会有的体会那段时间都体会到了。
最后甚至只剩下了无生无死的平静,说实话,在这个世上,苏扬早已是孑然一身,即便就此逝去也了无牵挂,一开始的歇斯底里只是人的正常反应而已,所以到最后苏扬便释然了。
终于有一天,他连思绪也不在动弹了。
但是,他并没有真正死去,等他再次张开眼睛之后,他已经成了一个一岁多的小孩,名字就叫做白子逸。
他竟穿入了蛮荒世界。
这是他前世很有名的一部小说中描绘的世界,小说分为三部,叫做蛮荒三部曲,是白子逸前世很喜爱的一部小说。
小说博采众长,将神话、魔幻、武侠、言情、地理、人文、上古历史糅于一体,以史诗般的笔触再现中华民族文明起源的蛮荒时代,重构了瑰丽雄奇的中华神话。
可惜到前世白子逸死的时候三部曲也只完成了前两部——《搜神记》以及《蛮荒记》,不过整个故事已经是完整了的。
而白子逸正是出生在小说剧情展开的十五年前。
前世身为孤儿的他这一次却是出生不凡,乃是金族如意双仙槐鬼、离仑,二人本身便是仙级高手,再加上乃是白帝远亲,算的上是皇亲贵胄,如此一来,金族之中论地位能超过两人寥寥无几。
而白子逸又是家中独子,是以倍受宠爱,让前世身为孤儿的他彻底感受了一番被父母溺爱的滋味。
好在他的灵魂已经是成年人了,不然以槐鬼、离仑两人的宠爱,白子逸还真不敢保证自己不会成为纨绔子弟。
不过,这里面有一个隐忧,因为据书中所说,槐鬼、离仑两人最终是背叛了西王母的,这让一开始的白子逸很是伤脑筋,但后来他便相通了,他觉得既然有他的存在,他不相信故事还会朝原本的轨迹发展!
所以白子逸的苦恼只持续了一段时间。
至于书中并没有讲到槐鬼、离仑两人有一个儿子以及两人是白帝亲戚这一点,白子逸只是疑惑了一下便释然了,毕竟树下野狐也不可能做到事无巨细都面面俱到不是,大荒十大妖女最终都只是出现了九个不是?
而父母的宠爱也让白子逸很快接受了自己新的身份,毕竟前世以生无可恋了不是?
虽然对于时不时的装嫩有些无可奈何,但白子逸心里还是很享受这世的生活的。
前世他身为孤儿,受尽冷暖,为人难免冷漠,这一世的父母之爱却慢慢融去了他内心的剑柄。
虽然外表看上去还是有些冷淡,但内心是热忱的,而不似前世,连内心都是冰冷的。
在昆仑山上的十四年贵族一般的生活早就了他一身贵族的优雅姿态的同时也让他有了一身不错的真气。
昆仑山作为白帝所在之地,最不缺乏的就是高手,而白子逸身为王族宗室,自也会有名师教导,在加上他本身资质甚高,修炼之时又有灵丹妙药相佐,是以修为进境极快。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他通晓整个故事脉络,对于其中高深的妙法全部清楚,诸如“潮汐流”、“长生诀”、“天元诀”乃至“三天子心法”、“回光诀”等等。
不过他当时看的时候还在上初中,虽后来偶有翻阅,但七八年过去,记忆也有些模糊了,再加上修炼又不是纸上谈兵,怎可能凭几句口诀就能成功呢?
是以子逸一样也没有修炼,修炼之事极为繁琐,要有深厚了基础,子逸现在的火候还无法去修炼这些至强之法。
但不管怎么说这些都大大开拓了他的视野,随着修为日深,通旁类触之下修为增长竟似一日快过一日。
如此,子逸小小年纪实力已经逼近仙级,不过因他平素只居于昆仑山,从未出过昆仑地界,所以声名不显。
四个月前,因为剧情即将展开,他留书一封,偷偷溜出了昆仑。
收服了一头青羽凤凰后,就驾凤朝着这东海畔的南际山而来。
一个多月前,经过了一个多月的特意搜寻,他在这茫茫林海中找到了故事的男主角——拓拔野,也就是眼前的灵动少年。
当时拓拔野正被一插翅飞虎追逐,若不是他自小机警,林中又树木繁盛,几次都使得插翅虎撞在树枝上,早就毙命在插翅虎嘴下。
当是时,白子逸反撩起背后长剑,一道凌冽的白金剑气暴击而出,刹那间将插翅虎劈成两半。
拓拔野从小到大哪里见过如此神威,自然对子逸惊为天人,随后顺理成章的,子逸与拓拔野结识。
子逸本就对书中重情重义、心地善良的拓拔野十分欣赏,这一个多月的相处下来,更是觉得他聪明伶俐,极易相处。
而拓拔野自不用说,对于子逸这位在一个多月前自己深陷险境时,如天神下凡一般一剑斩灭插翅虎的救命恩人自是感恩戴德。
而之后的相处更是让他感受到了失去已久的关怀,让他直欲落泪。
所以虽是短短一个月的时间,拓拔野已经将子逸当成了最重要的人。
子逸明显感受到了拓拔野的心里,毕竟他前世与拓跋的身世相差无几,所以很是感同身受,对于拓跋就更多了一分怜惜。
原本他接近拓跋是有一半是出于读者的心里,想要弥补自己心中的遗憾,改变故事的发展方向,使自己喜欢的人物得以存活,使得罪大恶极之辈得到应有的报应;
另一半就是因为自己前一世活的波澜不惊,这一世自也想要成为弄潮儿,轰轰烈烈的走一遭。
但现在又多了一点,就是让眼前的拓拔野今后少受些磨难。
前世拓拔野“沾花惹草”的性格颇受诟病,但很少有人看到他所经历的痛苦、他的担当与牺牲。
事实上子逸一直觉得拓拔野身上的担子完全不应该被加在身上,他完全可以做一个局外人。
因为书中一开始拓拔野就是一个流浪儿,而五族中人将实现大荒和平的担子强压在其身上还对其颇多诘难,岂不可笑?
主角总是不讨巧的,人们对其过于苛刻,一千个读者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原意虽然是说读者各有各的理解,但也说明了一名主角要符合所有人的口味是不可能的。
因为是主角,着墨肯定多,性格的方方面面展现的也完整,着墨一多,被挑刺的可能性越大。
而配角因为着墨较少,往往只有一个突出的个性,因而更容易获得喜爱,更不用说那些恶人们,这些人只要展现出一丝人性的光辉也会引得无数人追捧。
英雄总是会受更多的诘难,世事就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