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番外(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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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好像是谁说过,“绝对不要在洗手间里说同事的闲话”,据说这是著名的社会生存定律第七条,我深以为然。但显然有人并不这么认为。

“……看你,嘴唇涂得那么夸张,被主任抓到你就惨了。”

“怕什么,主任那有时间注意这些,女人嘛,连装扮的权力都没有了,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你别说,就有人不喜欢这个。”

“嘻嘻,我知道你说谁,是不是莫……”

两个年轻的护士嬉笑了一阵,其中一个又说:“你说,像莫医生这样的女人,到底有没有谈过恋爱?”

“谁知道,反正我是没法想像,有哪个男人受得了她手术刀一样的表情。”

“我看呀,说不定她以前受过男人的伤害,所以……”

“哈哈,不过你声音小一点,别被人听见。”

“怕什么,今天又不是她轮班。”

我静静立在封闭的洗手间里。揣测别人的隐秘并从中获得乐趣,是许多人生活的快乐源泉之一,我很荣幸取悦了她们。在她们没有离开之前,我打开洗手间的门走了出来,洗手的时候,我觉得还是很有必要解释一下,所以我对拿着口红的手悬在半空的那个小护士说:“不好意思,我今天顶王医生的班。”

仔细擦干手上的每一点湿意,我才绕过两个呆住了的小护士,走出洗手间,至于她们会在反应过来之后怎么腹诽我,这都无所谓。

她们说的也不全然是错。

我永远也忘不了,高三结束后那个最后的夜晚,昏暗僻静的KTV过道,包厢里鬼哭神嚎的歌声只剩了个远远的回响,它盖不过我的心跳声。

从没有想到,在这个夜晚,我会在上洗手间回来的路上跟他迎面撞上。他面色赤红,急冲冲地往目的地跑,显然喝了不少,经过我身边的时候,他没有看我一眼。可是我知道,这是老天给我最后的一个机会,我不想带着秘密和遗憾告别。

“周子翼!”我叫住了他。

他往前走了一步,才疑惑地回头,眼光绕过我,四处搜索唤他的人。

我对自己说,莫郁华,从一数到七,就不要再紧张。

我感觉自己的脚在慢慢地走向他,一个声音说:“能不能占用你一点点时间,我有话想跟你说。”

他愣了一下,没有说话。

我说:“我喜欢你,三年了,一直都喜欢。”

其实,我从没有期待过他回应一声:“我也是”,也完全做了最坏的心理准备。可是,当他用一种匪夷所思的表情说:“不会吧……你饶了我吧”的时候,我才知道我的防备远没有自己想像的那么坚固。所以直至很多年以后,我仍坚信,有些最伤人的话往往出自于最美丽的嘴。

韵锦曾经为我不平。“为什么?”她这样问我,“他除了一张漂亮的脸,还有什么值得你爱。”我无法回答她。

爱情通常看起来全无道理,可是当你置身事外来看,凡事都有迹可循。大多数人在人群中寻找与自己相似的灵魂,而也有一部分人则会爱上拥有自己渴望却缺失的那部分特质的人。我属于后者。

我从高一开始跟周子翼同班。高中生涯的第一天,我坐在省城重点中学明亮而洁净的教室里,身上仿佛还带着家乡泥土的气息,然后便看到了施施然走进教室的他。那天下着大雨,撑着伞在校园里走过的人无不狼狈不堪,他却穿着一身的白,衣裤鞋子纤尘不染,如同由天而降,在此之前,我从没有办法想像一个男孩子竟能拥有这般无暇的美丽。

不知道当时教室里有多少个女同学的眼睛像我一样装作不经意地痴痴看着他,他走过我身边时,我低下了头,只看见他雪白的鞋子。我很自然地想起了从小到大我所接触过的异性,我的父辈,还有我的兄长,他们长年赤足在田地里劳作,脚上永远带着洗不干净的泥垢,六块钱一双的解放鞋,我的父亲要从春到冬穿上三年。也许就从那一刻开始我已经爱他,他如同一道炫目的闪电,划开我眼前的天地,让我看到了云泥之别的另一个世界。

我站在尘土里渴望着云端的那个人。

我曾经长时间地用水刷洗那双指甲里藏着长年干农活留下的污垢的手,也曾经对着镜子拼命积压我那张平凡微胖的脸颊,最终不得不承认,我注定成不了他那样的人。我只得更加努力,更加用功地学习,因为我知道,除了这个,没有什么能够改变我的命运。就算我不能够蜕变成像他一样雪白的天鹅,但至少,我不要一直做丑小鸭。

同学三年,我们从来没有说过一句话,我怀疑他是否知道我的名字。他和程铮一样,是大家眼里的天之骄子,有着与生俱来的清高,如果说程铮对女生的冷淡让很多人望而却步的话,周子翼嘴角玩世不恭的笑容无疑更让人又爱又恨――当然,他的笑容只对美女绽放。他可以是最善解人意的男孩,也可以是用恶作剧捉弄女生的领头人,他的成绩并不很好,闹起来无法无天,可上至校长,下至老师无不对他分外宽容,除了因为他有一张讨人喜欢的甜嘴外,更多的是因为他拥有一个传说是本省最大的房地产开发商的父亲。

可是后来我知道,他更是一个没有人爱的小孩。高中三年,从来都是他父亲的助理出席家长会;听说他家四百平米的豪宅里,长年只住着他和保姆,只要一有机会,他便会呼朋引伴到家里,闹得不亦乐乎。高二那一年,我曾经听人说过,他来校约见校长大人的父亲的爱车被人毁坏得面目全非,此事沸沸扬扬了一阵,但最终也因为没有揪到肇事者而不了了之。可是,在此之前,一个偶然的机会,我曾亲眼看见在校园的某个角落里,是他站在一辆貌似名贵的小车旁,用花圃边捡来的石块发疯一般地砸碎了小车的每一块玻璃。

原来云端的世界也有不完满。女人的爱中一旦掺杂了母性,便会更加地不可救药。我可怜他,虽然我清楚,我的怜惜要是被他知晓,该是多么的可笑和不值一钱,可是他还是成了我心里最柔软的地方。我的爱是隐蔽的,无望的,我不是韵锦,学不会克制自己的感情,理智明明让我远离他,感情偏偏背道而驰。所以我选择了在高三的最后一天晚上,对他和盘托出,我不奢求一个结果,只求问心无愧。

我在最年轻的时候爱过一个最美丽的少年,即使他将我视为洪水猛兽落荒而逃,即使从此沦为一个笑柄,但是我没有后悔。

在学业上倾注的心血永远比在人身上的投入要实际一些,高中三年,我的勤奋苦读没有白费,如愿地考上了理想的大学,成了全村人有史以来第一个跳出农门的“女状元”,带着乡亲父老的资助和期盼,我踏上了南方的那座大城市。大学的生涯在我看来,无非是从一个实验室辗转到另一个实验室,我并不是个有趣的人,天性的拘谨,和不善言谈让我并没有多少朋友,还好有韵锦,同在一所城市的我们成了对方惟一的知交。

大一结束的那年暑假,韵锦迟疑着给我带来了他有了女朋友的消息。其实我早已知道,网上的同学录里我很少留言,可我常常登陆在上边,因为我渴望从中看到他留下的只字片语,他是如此高调地恋爱着,将他和女友的相片贴满了同学录里的电子相册,那个女孩跟他一样,有张天使般美丽的脸。看着相片里他满足而甜蜜的笑容,我知道他是真的在爱着,而且幸福着,他不会记得我,也许只有在跟女友调笑时,才会偶尔提起,曾经有个记不起名字的乡下女孩,可笑地对他表达过她的爱。

我以为我的一生便是如此,在暗处遥望着他的幸福。没想到再见他时,已是高中毕业的第六年,他已在房地产方面混地风声水起,当初的女朋友成了心爱的未婚妻。他在G市出差时做东邀请高中时的同学聚会,是程铮给我打来的电话,我知道他的意思,他害怕如果我不去的话,韵锦更不会去,他需要一个机会缓和他和韵锦之间一触即发的裂痕。可是程铮不知道,即使没有他的电话,我也会参加那天的聚会,我不是个善于躲起来的人,或者说,我是如此渴望着理直气壮地再见周子翼一面。

那天晚上,周子翼来到我的身边,有意无意地跟我寒暄,他说:“郁华,你变漂亮了。”我是个多么虚荣的人呀,明知道他的话只有三分认真,可是一颗心早已在胸腔中雀跃,至少他记得我的名字。

六年的时间让原本俊美的他变地更加倜傥,但是也让我学会装作若无其事,我们对坐着喝酒,多年前何尝想到会有这天。彼此六分醉意的时候,他嬉笑着问我,有没有找到心仪的那个人。我亦笑道,你忘了高中时候我还暗恋过你来着,这么多年了,可能我还没有找到更爱的那个人。我的话让他笑地前俯后仰,他豪爽地拍着我的肩膀,仿佛认同我的幽默,为此我们又干了一杯。

世事有时是多么无奈啊,假作真时真亦假,我爱的人就在我的面前,可是他不知道,有些事情,我从来不说假话。

那天晚上他喝了很多酒,说了很多话。我也一样,虽然我从来就不是一个话多的人。最后他醉得一塌糊涂,我拦车将他送回酒店的路上,他沉沉地靠在我的肩上,还不忘嘟囔着说:“郁华,你真是个有意思的人,要是回到几年前,我说不定会爱上你,嘿嘿。”我的反应是同样的一笑。我不傻,周子翼是个商人,即使在喝得烂醉的时候,他不会吃亏。他说要是回到当初,他会爱我,可是谁都知道,没有人可以让时光倒流,所以他永远不会爱上我。

回到酒店的时候,我摇摇晃晃地半拉半将他送回房间,电梯里的乘客闻到我跟他身上的酒味和缠在一起的身体,不禁暧昧地皱起了眉。让服务员开了房间门,我筋疲力尽地把他扔在了豪华套间的地毯上,一个高中同学的义务也仅尽于此了。他躺在地板上,迷糊地扯着自己的领带,我看不过去,蹲下来帮了他一把,解下领带的那一刻,他似醒非醒地就着领带的另一头用力地往他身上一拉,我晃了一下,差点没扑到他身上。“别走……”他说。我起身叫来了值班的男服务员。

在走回电梯的时候,我用手冰镇自己发烫的面颊,我承认在刚才的那一刻,我确实心跳加速,一个正常的女人,不可能在她一直爱着的那个男人面前无动于衷。我完全可以留下来,用“酒后乱性”的绝佳理由跟他分享一个晚上,然后我的一生都可以有了回忆。但是,我,莫郁华,偏偏没有办法跟一个在醉后仍不停诉说着对女友思念之情的男人上床,我做不到,所以我注定只能在暗处思念他。

第二天,他电话向我致谢,并邀我单独出来吃饭,我以学校有事为由拒绝了,我禁不起一再的撩拨,不管他是有意还是无意。

后来,他自然是回了上海。这次聚会改善了我和他的关系,他会给我打来电话,有时只是闲聊,有时会跟我说起事业和感情上的不顺心。陈洁洁,他的未婚妻,也是周子翼嘴里提到最多的名字。她真是个幸运的女孩,竟然可以让浪子一般的周子翼那么长时间一直爱着她。她放心地留他在国内,自己一个人在欧洲游学,我不敢说他守身如玉,但至少在心里,他对她忠贞。我想,除了美丽,她必然也有她的过人之处。

我的日子在越来越繁重的实习中一天天过去,学医也有学医的好,它让我忘了我已经二十五岁,身边却从没有男性的伴侣。

大学刚步入第七年,我刚跟着医院带我的医生做完一个简单的阑尾手术,就接到了孟雪的电话,周子翼在上海出车祸,整个人剩了半条命,现在躺在医院高危病房里,生死未卜。她问我,要不要跟她一起飞去上海看看他,我拒绝了。我去上海,没有任何意义,他的家庭环境足以给他最好的医疗,只要他不死,他会得到最好的照顾,如果他死了……如果他死了,对于我来说,其实一切没有什么改变。

我怔怔地站在原地,为自己的想法而心寒。我的指导老师,也是我的师兄吴医生走过我身边,他惊讶地看着我:“小莫,你怎么哭了。”

我哭了吗?为什么我不知道?我胡乱地摸了一把脸上的湿痕,原来我真的流泪了。“没事,我眼睛有点发炎。”我说。

吴医生笑笑,没有追问,“也许你需要到洗手间处理一下你‘发炎’的眼睛。”

接下来几天,我照常上班,照常休息,不去打听千里之外的那个地方,他究竟怎么样,只是到了梦里,总是只见一片血红。第六天,孟雪给我打来电话,她在那头叹息道:“还好命大,人是救过来了,但也够呛的,肋骨断了三根,其中一根差点插进肺里,脾脏破裂,割去了三分之一,左鼻骨折,左大腿粉碎性骨折。唉,不过有钱人也有有钱人的苦衷,人都成那样了,他爸妈因为生意上的事情,只陪了他两天就各自忙去了,女朋友更好,光是一天一个电话,人却说准备面临考试,没回来过,他家请了三个高级护理人员三班倒地照顾他,可再好的护工毕竟比不过家里人,看着他的样子,也挺可怜的。”

我挂了电话,想了很久,在我的决定出来之前,我已经开始收拾东西。然后我给吴医生打了个电话,向他请了个长假。他在电话那头沉吟,“小莫,你要知道,这次实习对于你们毕业生来说相当关键,这甚至关系到最终你是否能得到最后签约的名额,你平时表现一向优异,院里对你是很有意向的,你这次请长假……总之,你要想清楚。”

“师兄,我很清楚。”

当天下午,我带上实习期间的所有补贴飞到了上海,直奔医院,在病房里看到裹着层层白布的周子翼时,我完全不能将他和那个风流倜傥的人联系起来。我立在他的身边,随手放下行李,当时他还虚弱得不能说话,看到我时,一滴眼泪顺着眼角留下,没入脸上缠着的纱布里。

接下来的日子,我跟护工做好了协调,她们的工作照旧,但一些贴身的照顾和专业性强的细节可以交给我来做,她工作量得到减轻,工资照领,自然乐得轻松,至于医院那边,我只说我是他的朋友,可是我想,大多数医护人员都把我看成了他的女友,当然,在大多数人眼里,谁会相信一个普通朋友会这样衣不解带地照顾一个卧床的病人。所以,一段时间后,当值班医生打趣他,“小伙子运气不错,车撞成那个样子人还能捡回条命,还有个专业的医生女朋友这么照顾你”的时候,我们都没有撇清。

他的身体素质原本就很好,所以伤口恢复起来速度也很快,20多天后,他已经可以在床上半坐起来,脸上身上的纱布也拆了不少,只是手脚都还打着石膏,生活仍然不能自理。他清醒后,给他擦身的时候,每次擦到下半身,他的脸就会涨得通红,全身不自然地绷紧,对于我而言,不管男女身上的任何一个器官对于我而言,都只是一个器官而已,所以我通常对他说,“你完全没有必要在一个医生面前感到异样,我见过比你大的,也见过比你小的,你完全可以放心,它一点也不特别。”只是在一个月后的某天,我再次习以为常地为他清洁时,发现某个部位居然有了异样的反应,当时我承认我的尴尬不输于他,只得轻咳一声:“看来你真的恢复得不错。”

两个多月的朝夕相伴,我几乎就要以为这个世界只剩下我们,我住在他VIP病房的陪护床上。每晚我会陪他天南地北地聊几句,然后各自躺在相隔五米的床上道晚安:他嫌弃护理的工人手太重,一般都不愿意要她们贴身照顾;就连饭菜不经过我的手,也不肯老实地吃;甚至有一次我在医院里四处走走,回来得晚一点,还没进病房,就听见他找不到人,对护理人员大发脾气。我真的几乎要以为我对他而言是重要的,直到他病愈出院的那一天,我到医院食堂打过早餐回来,就再也挤不进他的病房,他的父母、亲友、公司的下属将病房堵得水泄不通,很远之外,都可以闻到鲜花的气息。

我在医院的另一边,独自将两份早餐吃完,当胃很充实,人就不容易悲伤。我结束一切走回病房的时候,人已经散去,多么可悲,我甚至还在内心深处渴望着他能像八点档的男主角,在我几乎要绝望的时候,一个人留下来,说:“我还在这里。”

他当然已经离去。人就是这样,明明知道不可能,可仍然会有期望。

留在病房里的是一个自称是他父亲助理的中年男子,他很客气地代表周子翼和他的家人表达了对我的谢意,看得出他是个老于事故的人,所以当他说:“我们都很明白莫小姐是出于好朋友的情义来照顾周先生,但是耽误了你这么多时间,如果你不能收下这个的话,就未免不当周先生是朋友了”然后把那个牛皮纸的资料袋递到我面前的时候,我好像没有什么拒绝的理由。于是我接过,放在手中掂了掂,周家果然财大气粗,这笔前足以请到国内任何一个最好的护理人员。我将信封拆开,从里面认真地数出二十张粉红色的钞票,然后把其余的交还给他。“麻烦回去告诉你们周先生,谢谢他给我回去的机票钱。”

飞回G市,我回到医院销假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看韵锦。她躺在病床上,脸色跟白色的床单没有什么分别。看到我,她很久才说出一句话:“郁华,孩子没有了。医生说我永远不会再有孩子了。”

我坐在她的床沿,抓住她的手,跟我的手一同覆于我的眼睛上,泪水从她的指缝间渗了出来。她是这样一个善于保护自己的女人,原来也会做这样的蠢事。女人是不是一生中总要傻过这一回,然后心才会慢慢变得坚硬,她是这样,我也一样。

在韵锦病床前,我接到了周子翼的电话。他说:“郁华,我感激你,永远都不会忘记,如果有一天你需要我,风里来火里去我都会为你做的。”

我静静听他说完,然后告诉他,“我要你风里火里地干什么,别把自己想得太重要,我去上海,不是为你,是为我自己。你没有亏欠。”

挂上电话,我对韵锦说:“他到底是个精明人,什么都有个价码,听见了吧,他说为了感激我,愿意风里来火里去,这就是他给我的价码……可是他有什么错,他没有要求过我为他做什么,去上海,我是为了我的心,不是施恩。”

眼泪干了,我就释然了。

回到医院以后,我受到了院领导和学校的警告处分,好在我往日表现一贯勤勉,总算没让事情变得更糟糕。

半年后,我收到了周子翼的新婚喜帖,上面清清楚楚地写着:新郎周子翼,新娘陈洁洁谨于××年×月×日举行婚礼,敬备薄酒酌,恭候莫郁华小姐光临。

她终于回来了,王子和公主总是在一起的,这样也好,有情人终成眷属。

婚礼的前一天,韵锦问我:“郁华,你会不会去。”

我说:“去,为什么不去,既然红包总要出手,那我至少要看个明明白白。”

“那也好,你去的话就给我把红包捎去吧,那天我公司有事情,就不去了。”

我答应了。因为我知道她不去的理由,她不愿意遇到那个人。

婚礼的当日,我并没有盛装打扮,因为我知道,永远不要跟幸福的新娘比美,何况我从来不是美女。我把红包放在伴娘的托盘上的时候,认真地对眼前的一对璧人说:“祝你们白头到老。”我看着周子翼,一直看到他眼睛深处,他避开我的眼神。然后我放上韵锦的那一份,说:“这是韵锦的,她让我代她恭喜你俩。”英挺的伴郎眼睛迅速地暗淡了下去。

我想起了韵锦惨白的一张脸,爱情就是这样一个东西,它不会因为一个人失去就让另一个人得到,它只会让所有的人都心碎。

我走出洗手间,忘了那两个可怜的小护士,回到我的诊室,坐我对面的小张医生见我回来,马上起身说了一句:“莫医生,你顶住,轮到我去解决一下。”生老病死,人之常情,所以医院的“生意”永远是那么好。

我埋头看上一位病人的病例,对着外面说了一声:“下一个。”很快就有人坐到我的斜对面。我抬起头,等待我的病人开口。

他说:“医生,我这里很痛。”

他指着自己的胸口。我认真地说道:“如果是胸口疼的话,我建议你先到内科。”

“如果流血了呢?”

“那我可以开给你创可贴。”我假装看不见他装作西子捧心的恶搞表情。

我的病人沉默了一会,终于收起了嬉皮笑脸,“郁华,我离婚了。”

这并不是个新鲜热辣的消息。我说:“如果是这样,你可以看精神科,或者到心理咨询中心。”

“郁华,我们可不可以换种方式说话。”他说。

“现在你花了号费坐在这里,我们只能这么说话。如果你没有别的话要说,那么下一个。”

晚上我给韵锦打电话,她因为妈妈病故回家返来后,我一直没有见过她,电话那头,她说她辞职了。然后我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韵锦,你在跟谁讲电话。”她掩了听筒,不知说了句什么,过了一会才对我说:“我们继续。”

我当下了然:“辞职也是为了他吗?”

韵锦说:“也可以这么说,既然我决定了要重新在一起,自然要给他个交待,他可以说不在乎,但是我没有办法再继续在徐致衡手下工作,这会让我觉得很别扭。”

“你真的确定可以重新开始吗?难道就不害怕重蹈覆辙。”我不是泼她冷水,只是她和程铮这几年的分分合合我看在眼里,如果相爱可以解决问题,那他们当初就不会分开。

“我什么都不确定,两个人在一起不可能所有问题都解决,我现在才开始明白,爱情这不能太较真,只能说彼此宽容。”

也许她是对的。

韵锦接着说:“还有好笑的事情呢,我前天半夜醒过来,听到房间里不断有人翻箱倒柜的细索声,吓了一大跳,开了灯,才发现是他。我问他,半夜三更地找什么,他说在找我们两人的户籍证明。”

我笑问,“他不会是向你求婚吧?”

韵锦也笑道:“我也这么问他,他只是对我说‘苏韵锦,一个男人二十八岁是花一样的年纪,可以女人到了这个年纪都开残了,所以我们得结婚’。”

“这的确的程铮的风格。”

“郁华,你相信吗,有时候爱情真的需要一点盲目和冲动,所以当时我只回答他:不知道民政局多少点钟开门。说来没有人相信,民政局八点钟上班,我和他这两个傻瓜七点钟已经等在门口,好不容易等到办事人员就位,才知道原来那天只办理离婚。”

我忍俊不住笑出声来,然后我对她说:“韵锦,我有没有说过我嫉妒你。”

是的,不管有过多少的苦,只要她愿意转身,总有那个人在等她。然而等待我的那个人在哪里。

周子翼跟程铮成为生意上的伙伴后,工作的重心慢慢地移到了G市,反正也离了婚,在上海也了无牵挂。大半年后的一天,我已经上床休息,却接到了醉醺醺的他打来的电话,背景是沸腾喧天的音乐声,他说:“我喝多了点,你能不能来接我?”我知道这个时候我应该严厉地拒绝他,可是末了,我还是问了他地点,然后重新穿戴出门,将喝的七荤八素的他运回家。

凡事有过第一回就会有第二回,我成了他的救火队。渐渐的,有时他自己结束应酬,也会开车到我住的地方坐上一坐,他说是因为喜欢我泡的茶。

周子翼喜欢碧螺春,我却不爱那样的“吓煞人香”,反倒是六安瓜片更合我心意,每次他来,我总是给他泡好茶,然后再自己喝自己的瓜片。他通常喝过茶就走,除非喝得烂醉,很少留过夜,偶尔,我的客房里也常会有他遗留下来的东西。

韵锦问我:“你们这样算什么?”

我没有回答。我知道他依恋在我身边的温暖,这也许是他有钱的双亲和美丽清高的前妻都没有给过他的。后来我也慢慢知悉了他离婚的原因,其实很简单,她不满他应酬太多,他责怪她没有把家庭看得太重。美丽骄傲的人都一样,容易挥霍他们的任性,他和她都是如此。原本小小分歧越变越大,最后大家都感觉疲惫,只得各走各的路。

每次送走了他,我都会独自一个人在原处坐上很久,直到茶都凉透。韵锦说得对,她说:“周子翼不过你利用你的感情,心安理得、毫无负担地享受被爱的感觉。”可是有些时候,有些人就是选择清醒地沉溺。

有时他也会说:“郁华,你也不小了,别再拖下去,找个好男人吧。”是的,我已经不小了,一个三十岁的女人还有多少时间可以蹉跎?在我的乡下老家,一个二十五岁的未婚姑娘已经是父母心头的一块心病,到了我这个年龄,简直是可视为怪胎,曾经以我为荣的父母如今最怕的就是乡亲们提起我的婚事,他们急过,催促过,责怪过,也死拉活拽地撮合过,慢慢地也就死了心,由得我去了,就当没有我这个女儿,也省了操心。

我三十岁生日那一天,周子翼为我庆生,他说:“郁华,为什么你不是我的家人?”我沉默不语,他是个现实而残忍的人,明明比谁都清楚,我要并不是这句话。

彼时韵锦和程铮早已结了婚,两个倔强的人难免还是磕磕碰碰,但是失去过的人总是更会懂得珍惜,正如韵锦所说,爱情需要一点的模糊和妥协。遗憾的是,这样一对男女,居然没有孩子,这一两年来,他们不是没有尝试过各种方式,结果总是失望,韵锦不说,但我感受得到她的压力,程铮这样的家庭,他又是独子,正是应了那句话:纵使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也许这就是年少轻狂的代价。

我生日过后的第二个月,周子翼正式邀我单独吃晚饭。我到的时候他已经在那里,认识这么多年,他少有的几次早到。

我坐下来,发现他莫名的严肃紧张,于是索性先不点单,直接对他说:“如果有话,你可以直说。”

他犹豫了很久,还是抬头看着我。

“……洁洁她回来了,我发现我还是爱她,所以……我打算复婚。”

刚从天寒地冻的户外步入室内,我的眼镜上笼罩着一层薄薄的雾气。我摘下眼镜,用布细细的擦拭,就在他因为等待一个回答而变得焦虑的时候,我只说了一声:“哦。”

从始到终,我只是个局外人,除了知情之外,没有别的权力。

在我离开之前,我对他说:“我祝你们幸福。”

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是真心的,我希望他幸福,然后我们相忘于江湖。

下午我照常值班,手头的病人还是那么多。走过手术室的时候,我听到一个病人家属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嚎哭。在医院的时间长了,就容易见惯生死。每天每夜,有人死于车祸、有人死于斗殴、有人死于肿瘤、有人死于病毒,可是……从来没有人死于悲伤。

晚上韵锦陪我喝酒,各自都有些醉意的时候,她低声咒骂:“周子翼这个王八蛋。”

认识这么多么多年,我从来没有听过苏韵锦骂人,不禁莞尔。世界上哪一条法律规定过你爱着一个人,而他必须爱你?是的,没有。所以我说:“他没有错,只是不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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