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八十七章 :鹰爪醉掌(1 / 1)

指剑碎星河 老实人12 2005 字 1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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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高手,高人,他们来这里,甚至不是参加比武大会的,却来了,为什么。

想要看更高水平的比武,想要看这些人的武功,想要从中,采别人之长,补自己之短。

看得多了,也可以偷学一点。

平常,大家藏著,腋著,想学,想看,都是不可能的。没那个机会,也没那个条件。

但是,超拳霸比武大会,则是给了天下人,这样的机会,条件,让你来这里面学习,修炼。正是如此,才会有这样多的人,来这里,学习,偷学,长见识。

但是,他们都小觑了一点。

知道此中深意的,刘郁,天下第一,他又岂会不明白这点。

刘郁,也就是天下第一,他为什么?天天,天天,天天,他为什么?要来这里?

他来这里,天天的看比武,嗯?为什么?[]指剑碎星河787

为的,就是正大光明的偷学。

其实,说到偷学,是看本事的。

谁的本事大,谁的眼光高明,谁可以偷学的,也就多。

一些特殊的,心法,奥义,的确是无法偷学,比如你不知道别人,是怎么观想的,观想的是什么?心里是怎么个想法,气血搬运,又是怎么进行。但,通过身体,通过对方的出招,还是可以看到,很多,很多。

可以这样说,一个人的武功,他如果和别人打起来,仅他表现出来的,全部的力量,有七成,是可以看出来的,是可以看到的。

这,就已经,弥足珍贵了。

不要小看这七成。

这七成,在本人面前,是不堪一击,不值一提的。

可是?这七成,如果你吸收了,吸收的多了,学得多了,采众家之所长,渐渐的,绝对是可以长成一棵参天大树的强者的。强,就是这样的简单。

刘郁,看了白天的比武,当然,张浅白,和李白飞,两人的比武,入不了他的眼。

不是两家的武学不好。

而是,刘郁,对武当,峨眉,的功夫,本身,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就好像一段甘蔗,的确是好吃,美味,糖份足够。但刘郁之前已经吃过,再吃,就没有了那新鲜味了。不够刺激,不够感觉。

反之,蓝染明,和朝比奈兹的比武,让他,收获甚大,很多。特别是,天将崩裂。这一招,是蓝染明,绝招,绝学,刘郁参悟了两天,总算是学会了。换言之,只要这里,不停的战斗,每个人都有收获,也无法和刘郁相比。天下第一,始终是天下第一。他看得越多,积累也越多,看得越多,偷学的也越多。以刘郁现在的水平,偷学的东西,很容易,就会变成他自己的。

因为,他并不是要学会这些东西,只是把这些东西学会,明白道理,然后,将其中,对自己有用的东西,吸收,就可以了。使自己的武道,越来越纯粹,越来越完美。越来越……强大!永远,立于不败之地,高高在上,永不会败。天下间,再没有哪个人,有他这样的好条件,有他这样的好实力。这真是,赶上了好时候啊。

忽然间,唐近尘知道,自己爱上了这个男人。[]指剑碎星河787

她知道,知道,知道。

她知道很多。

知道这个男人,并不是个好人,并不是个善良的人,并不是个专情的人。甚至,这个人,卑鄙无耻,邪恶下流,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放在过去,是邪道中的邪道,歪道中的歪道,魔道中的魔道,是魔中的魔,霸中的霸。是一切罪恶,与不讲理的源泉。但就是这么个人,才可以高高在上,才可以,以强权,去征服,一颗颗的女儿心。

就好像,过去,古代,宫里的那些皇帝。

其实,这个皇帝,那些贵妃,宫女,妃子,什么的,真的是真心爱这个皇帝吗?

显然不是的。

很多皇帝,甚至是暴君。

可是?那些女人,还是爱上了这个,无情无义的皇帝,并且前赴后继,永不尽绝。为了争宠,种种的手段,哪怕是灭绝人行,也是使之不尽,层出不穷。这种宫斗,甚至掀起了收视的狂『潮』。为什么?为什么?明明为爱,却为了这么个人,争夺成了这个样子。因为,这个人,是皇帝,不管怎样,他是皇帝,因为他是皇帝,他才可以,也才值得。一切,就是这么简单。

唐近尘也明白,自己喜欢的,是什么。

这绝不是小女生的那种浮浅爱情。

别以为一些小女生,讲的什么爱情最大,有情饮水饱,都是扯蛋的,都是假牙的,都是虚的。都是假的。到了必要的时候,该怎样,还是怎样,当小三的当小三,当二『奶』的当二『奶』,甚至,转投怀抱,当连名字,什么都没有的地下情人。至于当年,当初,她们信誓旦旦说的那个初恋情人,早抛得十万八千里远了。

只有要这必要的实利下,才会使女人,真正的站在你的身边,为你的爪牙,犬马。

唐近尘爱的,正是刘郁身上,强大的势力,正是他强大的武功,正是他,不经义间,随便的一个小小的指点,就可以让她少走很多的弯路。是的,是这些,这些,才是让唐近尘,爱上刘郁的原因。没了这些,唐近尘也不会多看刘郁一眼,只会如路人一样。漠然无视。

又是一天过去,又是一场,新的比武。

这一次,参加比武的,上了擂台的,是郭仁富,和龙凤生。

龙凤生,是刘郁的人,也参加,报名,参加这场比武大会。

他是实力派的高手,和郭仁富,更有一些私人的恩仇。

不过,两人的交手,并不是恶意的拉在一起,只能说,一切均属巧合。

无巧不成书,这也是一种无奈。

冥冥中,自有天意。

龙凤生的武功很高。虽然多染俗事,不过,他和刘郁的关系,还是有些近的。

更因为,刘郁的原因,他也学也很多的武功,很多的东西。

学了那些的东西,他懂了很多。这使得,龙凤生的武功,突飞猛进,实力强大。空前强大。但问题是,他始终,有一个心愿,没有了结。那就是,郭仁富。

当年,马氏双雄,发展如意,哥哥是马东武,弟弟是马西文。这两人,已经死去。

而龙凤生,是马东武,收下的一名心腹,是他的……当成自己孩子一般的贴心人。

马东武没有儿子,只一个女儿,他最后的想法,也是如此,把一切,家业,传给这个龙凤生。所以,这是名为主仆,实是父子的一段关系啊。偏偏,马东武不愿意为郭仁富做那些贩人口制『药』的残忍之事,不肯再为郭仁富服务,遭了郭仁富的毒手。这才……龙凤生,就带了马东武的女儿,逃了,和马西文一起,投入刘郁的名下。

不过马西文的身体不好,又不会武,很快,就死了。

马西文打下的财产,也交给了马小雪。

现在,马小雪已经长大。

这个时候的马小雪,已经是刘郁麾下的一位女强人,是可以管理庞大赌业产业的。

所以,龙凤生决定,和郭仁富,一决生死。

超拳霸比武大会,除了给你提供比武的机会,条件,也是一个了断私人恩怨的场所。

“没想到是你……”郭仁富有些郁闷,他来这里,是想要取得更好的进步,却不是什么和人打生死之战,结生死大仇的。他了解这个龙凤生。龙凤生,绝对是一条真龙。

这个人的武功,很高,天资,也很不错。错非他投身为奴,在南洋的武林人中,绝对有他一号。南洋的诸多高手,陈氏兄弟,白德庆,刘活女,谭绍周。虽然厉害,可龙凤生,绝不在他们之下,而且,比他们,要强。就算过去不强,但在那个人的身边,也绝对会强。

不过,郭仁富并不怕。他的武功,武道,强大可怕,是用无数的金钱,财富,和实战,包括残忍,推积起来的。这样的强大,这样的伟力,的确是恐怖的。不是一般人可以抗衡的。只不过呢……龙凤生也不是善惹的茬。

要说强,谁最强。

龙凤生提手签下了生死约,道:“你不是最强的,我今天,一定要打死你!”

“哼,你有本事,就来试试!”郭仁富没客气,也签下了大名。

如果他不签,这个生死之战,就形成不了。

但这样,也太弱了名气,只要是学武的,就不会这样的低头。

两人步上了武台,一身的气劲,立刻就勃发起来,双方,都有一颗,打死对方的心。

解决,私人,恩怨。

郭仁富为求稳妥,上手就是一个麒麟步。

麒麟,是五灵中,属土的。天地五灵,青龙,白虎,朱雀,玄武,还有就是麒麟。

这五发,称为先天五灵,天生拥有奇异的力量。至少,神话传说,是这样说的。

在这五灵里,青龙属木,白虎属金,朱雀属火,玄武属水,这便是,金木水火。

但,还有一个土,这个土,就著落在了麒麟身上。

而麒麟步,正是国术功夫里,一个最强大的步法。

这个步法,并不是稳,而是……力。

没错,踩踏麒麟步,不是说马步,可以稳健如山岳,不动如山。可以力坠千斤人不倒,万斤冲撞不能移。那么,麒麟步又有什么独特的地方,值得人学习呢?就是一个……力。

这个力,不是别的,而是,借力。武学里,有一句话,叫力从地起,由腰来借。

说是这么说,但,也不是绝对。

力从地起,这话,是不假的。而腰力,是借力的关键,腰力强,就可以很好的借到更多的力。不过,腰力是恒定的,大家都补腰,腰力都一样,那么,怎么办呢?怎样,才可以,比别人,借更多的地力?这就要说到,麒麟步了。这麒麟步,脚分三趾,正是借力发劲,最好的一种步法,利用这种步法,别人借力十分,你可以借十二,到十五分,比别人要多五分之一,甚至二分之一,这在关键的时候,就是保命的绝学。

用这样的步子,和人交手,先天,就可以打出对别人更加强劲的打击力道。

麒麟步,脚趾三分,脚掌著地,而,脚跟,则是空悬起来的。

除此之外,腿如狗,腰似马,方可以,从地上,借到最强大的力量。

这便是郭仁富,无上的麒麟步。强,就是强,拥有这样的伟力,郭仁富当然不怕龙凤生。

龙凤生也意识到了对方的厉害,他深吸口气,知道对方的本元强大,自己想要取胜,就要发挥出最强大的力量。在深吸一口气后,他气血搬运,很快的,就把身体,给『逼』出了一些纹身。这是特殊的『药』『液』纹身,只要气血给调运起来,就可以把纹身『逼』现。

龙凤生纹的,就是龙凤图纹。

这个图纹,十分的复杂,很大,全是画,若脱了衣服,很是漂亮。当然,龙凤生是不会脱衣服的,可是?从他的手臂上,已经可以看到,精美的龙尾凤羽花纹,实在是美不胜收,让人想要撕了他的衣服,看个究竟。

“这是……”郭仁富眼睛一亮,他看出来了,龙凤生,打出来的,是醉掌。

醉掌中的招术,醉舞斜阳。

这功夫,强大可怕,让人捉『摸』不定,不分清楚,不辩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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