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吐了(1 / 1)

宗女荣华录 凤栖桐 1384 字 9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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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烟罗接过荷包数了数里边的银子,觉得还是挺满意的,就对管家道:“叫你们府里的人以后长点眼,要是再敢到我店里闹腾,我就拆了这魏王府。”

“是,是,一定的。”

管家不住的陪着小心,心里却在滴血,他在心中大骂谁他妈这么不长眼,竟然敢招惹鬼见愁?

成烟罗又看了魏王府一眼,想了想,走过去在魏王府的墙上伸手一戳,就给戳出一个洞来。

她看着这个洞挺高兴的:“瞧见了没,这个洞留在这里,你们府上再有人想招惹我,得思量一二了。”

说完话,成烟罗也不去看魏王府管家那张难看的脸,转身离开魏王府。

她又去了玲珑阁,过去之后,就见高秀秀已经在用冰敷脸颊了。

成烟罗把银子递给高秀秀:“拿着吧,我去魏王府讨要的,他们府上的人,只怕再不敢来玲珑阁闹事了。”

高秀秀把银子还给成烟罗:“你去了便好,这银子还是你留着吧,我也不缺这点钱,你拿着,看着什么好吃的买些吃。”

成烟罗也不和高秀秀客气,就把银子收好了。

她在店里转了一圈,就对高秀秀道:“今儿我在魏王府门口闹腾了一场,想来,不到明天整个长安城的人就都知道了,往后,咱们这家店能消停些日子了,你只要看着伙计们把店面守好就行。”

高秀秀笑道:“我省的,你就甭跟着操心了,年纪不大,心倒挺大。”

“对了。”

高秀秀突然间想起一件事来:“前儿宁寿伯府有人来咱们店里拿脂粉,说是给她家大姑娘用的,还说把帐记在你名下。”

成烟罗瞬间脸就拉了下来。

高秀秀赶紧道:“我自然不同意,不能过来一个人说记帐就记帐吧,那人挺生气的,骂骂咧咧的就走了。”

“甭答理他们。”成烟罗一摆手:“往后再有宁寿伯府的人来拿东西,就要现银,旁的什么都不成,记谁的帐都不行,他们要是敢罗嗦,就让他们直接去找我。”

“好。”高秀秀答应着。

成烟罗却没什么心思再和高秀秀说笑,她交待高秀秀几句便从玲珑阁出来。

玲珑阁这铺子开在长安城最繁华的街面上,周围全都是卖各种东西的铺子,有卖毛皮的,有卖珠宝的,还有卖各种绸缎的。

从这里出来过两条街,便是勾栏瓦舍之处。

离着不远处,还有长安城最大的妓馆宿春楼。

成烟罗从玲珑阁出来,就缓步在街上走着。

她一边走,一边观察着这边的铺子都卖的什么,哪个铺子门前人来人往,哪个铺子前客人极少。

不知不觉间,成烟罗就走到了宿春楼附近。

她停下脚步,才想拐个弯绕过去,却不想迎面就看到一群文人结伴走过来。

若单只一群文人也就罢了,关键是这群文人里有两个人她是相当熟悉的。

其中一个便是成烟罗的二哥成钟,另一个,成烟罗看着眼熟,但却不敢认。

那个人便是成烟罗早先在徐家庄徐石匠家见过的那位农家少年。

只是几年不见,早先那个黑黑瘦瘦的农家少年长高了许多,个头显的很高,比成烟罗的二哥都不矮,穿着打扮也变了,而且,整个人白净了不少,眉眼长开,显的极为漂亮。

原先那样土里土气很不显眼的少年不过就是几年未见,就跟换了个人一样。

若不是这少年的眼睛没变,看人的目光还和早先很像,成烟罗都认不出来。

她看了少年一眼,转过身就想走。

可那群文人已经看到她了。

有一个和成钟相熟的文人指着成烟罗笑道:“成兄,这不是你家七娘么?”

成钟别过脸,拉了拉那人:“莫再提了,赶紧走吧。”

成钟应该是觉得成烟罗给他丢脸了,便是走了个碰面,都不想认她的。

成烟罗也不想认成钟,她这位二哥最是自私自利了,有好处的事情他挤破了头皮的往前钻,没好处的事情,他连亲老子都能扔出去。

看着成钟拉着人进了宿春楼,成烟罗眼睛微眯,冷笑一声。

一群人陆续进去,最后,只剩下那个农家少年。

他穿着一身浅碧的长袍,乌黑发亮的长发用蓝色的布带紧紧扎住,站在阳光下,倒真有几分玉树临风的感觉。

他脸上带着笑,笑容暖暖,并且微微冲着成烟罗点头致礼。

成烟罗愣了一下,那少年已经进了宿春楼。

“倒还有些礼数,只是,小小年纪也不学好,跟着这些人眠花宿柳。”

成烟罗嘀咕了一声,也没再去管这些人,继续往前走。

秦翊进了宿春楼,一路目不旁视的往前走。

等到了后院,秦翊才打量这里的布置。

宿春楼作为长安城最大的妓馆,布置的自然不错,前边显的金碧辉煌,后头却很清雅。

后院中假山流水,草木繁盛,看着竟像是一个清静所在。

“这地方不错吧。”

秦翊游学时交到的好友平逸笑着问他。

秦翊点头:“倒是挺不错的。”

“今儿正好是李大家演出的日子,所以我才带了你来,若不然,你小小的年纪,我哪能带你来这地方。”

平逸轻声跟秦翊解释。

秦翊笑了笑表示理解。

李大家名李芳玉,花名小娇玉,是宿春楼的头牌。

这位李大家歌舞乃是一绝,于诗词上也有几分见解,只是寻常时候轻易不露面,每月也不过初一十五以及特殊的几天才会在宿春楼露上一面,或弹些小曲,或跳支舞,总归,想见李大家一面,真的很难。

但正是因为难,所以长安城的公子哥们对她极为追捧。

秦翊想到这位李大家,心中发笑。

这位倒是很懂心理学,很会包装自己,用的正是现代社会人们常用的饥饿营销法。

这法子放到大齐朝倒还真管用。

秦翊和平逸说话间,一行人已经进了里间。

几个浓妆艳抹的姐儿迎了过来,成钟搂了一个长相艳丽的姐儿坐下咬耳朵说话,另几个人也有相熟的姐儿陪着。

只秦翊和平逸两人端坐在一旁,并不乱动。

一个长相挺清秀的姐儿笑着过去,把手搭在秦翊肩头:“这位小哥儿,可要奴家陪着。”

秦翊往旁边挪了挪,板着一张脸摆手:“姐姐自便,我不用人陪。”

那姐儿娇笑着坐到一旁,打着扇子瞅着秦翊直笑。

另一边,成钟和几个文人正在起哄。

原来,成钟相熟的这个姐名唤春燕,这春燕长相艳丽,但却并不是宿春楼里顶出色的,然她有一样好处,便是真正裹出一双三寸金莲来,那双小脚尖翘软香占齐全了,不晓得多少人为了来看春燕的一双小脚跑到宿春楼一掷千金的。

成钟旁边穿着月白长袍的公子喝了一口酒,就对成钟道:“春燕今儿便宜了你,可怜我们都不能把玩她一双小脚。”

成钟大笑:“这个好说,莫如让春燕脱下鞋来,你用她的鞋作酒杯如何?倒也是一桩美事。”

月白长袍的公子名唤周崇是长安一位富商家的小儿子,家里最不缺钱,平常出来玩多数都是他作东。

他有心结交成钟,听成钟如此说,自然乐意:“如此说定了,只成兄莫要吃醋才行。”

成钟就笑,勾起手指托起春燕的下巴,拿了酒杯往她嘴里灌酒:“好春燕,今儿也让周兄瞧瞧你的小脚。”

春燕吃吃笑着,果然脱了鞋放在桌上。

早有人起哄,往鞋中倒满了酒。

周崇还真就拿起鞋作酒杯喝起酒来。

秦翊原在一旁和平逸说话,待看到这一幕,只觉得胸中烦闷,一片恶心,再听到旁边人啧啧称奇,不住鼓掌的声音,秦翊脸色一白,哇的一口吐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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