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7章 凝雪夜衣(1 / 1)

郡主养成记 怼怼包 1911 字 9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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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十年前,江湖中有一个小门派名为青玉门。

说是门派,但其实门派很小,才创立不久。

掌门人招了五个徒弟,四男一女,皆是十几岁的少年人,怀揣着江湖梦,梦想着自己能成为武功高强的盖世大侠。谁知道师父不靠谱,一时兴起创立了门派,丢下了两本武功秘籍,便销声匿迹。

江湖中像这样的门派,一朝起一朝落,多不胜数。

五个少年人认识的时间虽然不长,但是因为志气相投而生出了相惜之心,面对师父突然的消失,毅然决然踏上了寻找师父和学习绝世武功,为青玉门打出头衔的艰难之路。这一路坎坷,面对不少挫折,提起青玉门没有人知道是什么门派,但是五个人中最小的小师妹,生的一副天仙之貌,惹的江湖莽徒觊觎。为了保护小师妹,四个师兄吃尽了苦头,但是还是没能阻止小师妹被人抢走的下场。

却是这一路中,师兄妹间,都对小师妹生出了心照不宣的情谊,原本相互间都因谁能夺得美人归而争风吃醋,却因为小师妹被人抢走而和解,有了共同的敌人。

小师妹因为生的貌美,又没有自保的能力,被江湖各大势力当做的筹码辗转相送,几个师兄恨而不得。

在一次意外中,误入一神秘山中。

山中是一个异常古老的寨子,远离人世,与外界相隔,在寨子里他们发现了血蛊。

这种蛊是寨子里的人饲养,作为交换四个师兄弟付出了一定的代价得到了血蛊。

短短三年,配合师父留下的武功秘籍,四个师兄弟功力大增离开了神秘的寨子,回到了江湖中寻找他们的小师妹。

经过了三年,小师妹作为江湖第一美人,被当成了礼物辗转于各大势力的榻上,心态早已绝望,被四个师兄弟所救时候,整个人疯疯癫癫,美态仍在,但是神智却已经不甚清楚。

四个师兄弟一边找人为小师妹治病,一边为小师妹报仇,一路居无定所,所到之处,但凡碰过小师妹的门派之之人悉数被灭。在杀人中,手段越发熟练,小师妹被治好之后,几个人也成功成为江湖中人人畏惧的一股势力,哪怕报了仇,几人却再也回不到当初那样的心态,小师妹得知蛊毒发作,几个师兄没有几年生命时,自然是想让几个师兄能活下来,活下来最好的办法,就是喂养子蛊。

子蛊寄居在人体内,半年就会与人彻底融合无法分开。

若是这个人身体不好,半年后就会被子蛊反噬。

若是此人常年练功,身体越强横,子蛊存活时间越长,也会越强。

子蛊越强,母蛊吞噬后延长寿命越长,但是最长也不会超过三十年,所以一个子蛊的喂养,就是一条人命。

小师妹姓殷,所以才有了鹰楼。

一开始是召集各个江湖莽徒投奔鹰楼,利用他们喂养子蛊,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人发现,他们利用这种方法,残喘的活着。后来小师妹为其中的某位师兄生了孩子,却不想孩子的身上依然有着子蛊,为了保住孩子的性命,这种饲养子蛊的办法根本无法停下。

后来秘密被人发现,有人牵制住了小师妹,利用这种子蛊培养鹰楼杀手,达成他们能借着鹰楼的势力而行自己之便。所以这鹰楼的杀手,乃至鹰主,早就成为了被人牵制的傀儡,这也是玄凌得子真相后,不愿意轻易告诉宇文昊真相的原因,因为谁回去相信杀人的无辜,以及身不由己?

母蛊和子蛊的延续都需要饲养和互相吞噬,他们不死,这种毒永远无法断决。

小师妹一共有五个孩子。

所以鹰楼中,大部分天杀,都是为小师妹的孩子准备的。

血蛊像是一种诅咒,一种无法根除的毒一样困住了他们。

吾巽是小师妹最小的幼子,他得知真相,知道鹰楼从一开始到如今,目的早已经变了,因为子蛊从幼时寄居在体内,逼迫他们从小就要练武,而且比普通的孩子都要更加认真刻苦,这种东西早就成为了一种根除不去的毒。

但是一开始血蛊的存在是为了救人,所以说它是药也不为过。

子蛊一旦进入人体,就会顺着经脉血液爬入心脏,在心脏中寄居,每个月十五的时候会从心脏中爬出来,顺着血液,在经脉中涌近,这个时候的子蛊未成熟,只要感受道母蛊的出现,就会出来。到时候只要在宇文璟的经脉处划一道口子,玄凌只要将母蛊拿出他的体内,子蛊就会离开宇文璟的身体。

血蛊离开寄宿体,不超过半个时辰就会死亡。

但是玄凌的母蛊早就根深入了心脏,所以要取出母蛊,玄凌只有死路一条。

说起来也是有些可笑,一开始争着是为了活下去,争到后来发现自己认为无辜的人并不无辜,自己认为不无辜的人,反倒是无辜,这期间玄凌除了与几个一同活下去的朋友达成共识,那就是不能再让血蛊存在于这世间。那个神秘的寨子,早在很久之前,就被小师妹他们给烧毁,手段残忍,当初达成的交易,反手为了不让这样的东西存在于世间,不得不做出的决定。

如今仅存的血蛊都在鹰楼,知道真相后,即便是身上寄存着血蛊的人也被分位了两派,一派是不能再让血蛊继续延续,而另一派则是准备牺牲自己,让血蛊就此消失,玄凌便在这一派,当初追杀玄凌的人,则是另一派天字杀手,他们合力追杀玄凌,就是为了吞噬他身上的母蛊,以此延寿,又能得到深厚的内力。前段时间内,在朝廷和玄凌的人配合下,玄凌带着自己的人反杀了鹰楼中身上宿血蛊的其他杀手,如今确认身上还有子蛊的人,只有玄凌这一派的人。

而朝廷若是知道了所谓的血蛊需要以此方式苟活,想来也会做出和玄凌他们一样的决定,为了以防万一,玄凌这一派的人也不会留,玄凌存有私心自也不愿意透露他们,所以才会只身涉险,一开始玄凌就做好了准备。

白玉楼,文颖吃的心满意足,丝毫没有感觉到自家皇兄的不对劲,用绣帕擦了擦红通通的嘴,对着宇文璟咧开贝齿,“皇兄,温雅吃好了。”

满心满眼里都是单纯的对于美食裹腹的餍足。

宇文璟牵着文颖离开了白玉楼。

文颖垂头看着自家皇兄扣着自己手的大掌。

十指紧扣。

其实小时候,皇兄也经常会这样牵着她。

因为她经常失神,走路也会慢上一拍,所以常常在人群中若是没有人注意她,她就会落人一截。

然后皇兄就会牵着她,不过那个时候皇兄多是捏着她的手腕。

想到这个,文颖又忍不住咯咯的笑了。

“笑什么?”宇文璟回过头,看到文颖的笑不由得问道。

文颖瞬时脸红,“温雅只是想起来,皇兄从前也会牵着我。”

宇文璟顿了顿,“现在牵你和从前不一样。”

那时候只是觉得她傻。

不牵着走,是会掉的!

侧过头,却见文颖垂着眸子,安静的勾着唇角,看起来真的是十分高兴了。

可是明天,就是玄凌为他解蛊毒的日子了。

宇文璟心思莫名的有些沉重。

玄凌不肯让温雅知道。

离开之前,玄凌对他说,“聪明人做选择的时候,会权衡利弊,看起来似乎是择其优势,但是选择往往才是最让人痛苦的。”

所以,不要让她去选择,放弃糖炒栗子还是放弃甜糖包子。

聪明人会明白局势,知道权衡利弊。

但是她很笨,她如果放弃了,就会一直念念不忘无法释怀。

应玄凌的要求,就让她猜测,也许玄凌去官道上寻了那老婆子,也许会发现对方就是自己的娘亲,也许母子二人会相遇,然后顺遂的过完这一声,又也许猜测玄凌浪迹天涯,在她不曾去过的地方,逍遥快活。

翌日一大早,宇文璟就出门了。

今日倒是没有带文颖,文颖一贯不会多加揣测,年韵见她前几日都兴致勃勃的学着管家的事儿,所以今日让她随着管事儿上街采买。

买的都是些囤货,例如蜡烛、明纸等等,还有一些就是主子临时需要购置的,例如年清楚想让管家去挑两块上好的狐皮,一个要铺在茶几上,一个要铺在软塌上。刚好王府的库房里,有狼皮虎皮就是没有狐皮,上好的狐皮都已经做成了大氅了。

“狐皮也有卖的吗?”文颖忍不住问。

金珠跟在身侧。

管家道,“黄狐狸是有的,但是黄狐狸皮儿味儿大,二公子不见得会喜欢。所以得去集市上收白的,不过白狐狸少,而且难抓,也鲜少收到完整的。”

“唔……”文颖眨了眨眼。

管家笑着回道,“不过二公子只是顺口那么一提,不是一定要的,咱们做下人的,若是能弄来,那自是好的,若是弄不来,二公子也不会怪罪。”

文颖点点头。

金珠轻声道,“郡主,有人跟着咱们。”

文颖抬头顺着金珠所说的方向看去,正好见一名白衣女子望着她,目光有些熟悉。

见文颖看见了她,女子从容不迫的上前,对文颖行礼道,“郡主。”

看清了女子眼角的那颗红痣,文颖才回过神,“凝雪姑娘?”

女子笑着摇摇头,“凝雪只是花名,如今我已为自己赎身,不叫凝雪了……”

文颖点点头,女子才缓缓道,“民女夜衣,参见郡主。”说罢,看着文颖的眼睛。

朝廷打探过玄凌的消息,也打探过他们的关系,所以郡主应该知道她的名字。

没想到文颖颔首后,转身就走了。

夜衣:“……”

宇文昊确实提过,不过就是在文颖去见玄凌之前,顺口那么一提,对比起见玄凌的重要任务,夜衣这个名字她早就忘到了爪哇国去了。现在对于一个知道她身份的普通百姓,文颖倒是不用多费精神去招呼,所以颔首就表示她听到对对方的行礼有所回应了。

见文颖走的干脆,和自己想的有些不一样,夜衣心下有些慌了,“郡主,夜衣想和郡主做个朋友。”

文颖顿了顿,眉头拧了拧,转头很认真的看着夜衣道,“我不随便交朋友。”

这个倒是真的。

文颖不爱出门交朋友,第一次去诗会之后她就不爱去与贵女结交了,其实她和长安一样,知道对方只是因为她们身份不得不靠近,背地里,长安也不是没有遭受非议。她和长安的不同在于,她不喜欢便不去了,而长安越是不喜欢,就越是想看看对方要如何?

所以长安出去纵使身边有贵女,但是长安放在眼里的还真没几个。

夜衣顿了顿,轻声道,“郡主,夜衣想给郡主讲一个,和玄凌不一样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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