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1 / 1)

神医的杀手妻 万一衣 2737 字 1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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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一夜的洗礼,天气还是有点降温的,只是这日子却越发变得日倦天长起来,到了傍晚时分天气又渐渐的变得燥热起来。她向来浅眠,只是无奈最近伤神伤的尤其厉害,瞧着黛蓝口中将来前来拜访的女眷还未前来,她赶紧又蒙上被褥,好生的沉沉睡了一觉,待得醒来日已西斜。床边的矮凳上早已摆好了层层叠叠的锦衣,完全是簇新的颜色,一看便知是针绣坊精制的时新春衫。买得起京城第一绣坊衣服的人非富即贵,单就她这眼前这一件鹅黄蚕丝制的外袍而言,就得是普通人家一年的花费。可即便是再好的美衣华服在她眼里都像是一个累赘,一个困住她的“牢笼”,因为越是名贵的东西就越是复杂,而且你为它所需要投入的时间与精力往往是超乎你想象,总之概括起来就是一个字:“烦”。

她向来没有使唤别人的习惯,自己取了早已熏香的衣服,一件一件的往身上套,柔和的清香四散开来,很快的就淡得嗅不出来了。夕阳的日光打下来,春风带着夏初的暖流,吹拂垂着的绡纱帘幕,一重重的纱帘在风中忽而鼓扬,像翻飞着轻薄蝶翼。她的心底突然涌起那些敏感不能触及的思绪,一切都清晰得浮了上来,生活无非就是这样,你在闹,他在笑,如此温暖过一生。只是他们,有缘无分。

“原来姑娘醒了。”很清脆的嗓音,旭笙懒懒地回首一看,原是临时派给她的上官丫鬟,名叫欢心。旭笙独来独往惯了,本来是想要拒绝的,想想也不能拂了主人的面子,只能自己胡乱挑了一个。只是不想却是挑了这样的一个货色。

“小姐,二少爷又叫我给您带来一副上好的黑玉步摇来。您看看呢,这黑玉多稀罕多漂亮啊。”欢心心不在焉的将清水倒出,一双眼扫向桌上放置的那副步摇,想着昨日上官府的少爷们为这位旭笙小姐添购的数十万两首饰,心中殷殷渴盼着自己也有那么一天,有那么一个有权有财的男子给她穿用不尽的珠宝绫罗。只是有一点她真的不懂:这位小姐为什么从未留意过这些,始终是意兴阑珊,冰冷至极的模样,好像与周围的人建起了一道厚厚的隔膜,将所有的人都隔绝在她的世界之外。不过,这样也好,那些少爷们纷纷不敢前来送礼,都要派人来千拜托万嘱咐她这个小丫鬟,不能说这确实是极大的增强了她心里的满足感。

欢心将帕子从水里捞起,挤好了递予她,好让她匀面。刚刚起床的旭笙,看着黄铜镜中的自己,浑身散发着一股娴静慵懒的风韵,不见了半分当日的锋芒毕露与神采飞扬。那个坚强冷血的旭笙不见了,镜中平静温柔的人竟是现在的她了,岁月无声,半年早已过去,自己也改变的太多。

欢心在为她打扮,生活在这样的大户人家,身陷在这样极为繁琐的礼节里,她的心里是止不住的繁燥,而更让她头疼的是,身边更有一个极其聒噪的仆人。

“小姐啊,你看大少爷送过来了的这对玉玲珑真是好,奴婢虽是侍候过玫瑰园的主子人,都从来没有见过这么腻白细致,雕刻精美的羊脂玉呢。”

旭笙并不言语,举手轻扬,不待欢心惊呼出口,眼睁睁瞧着她已将那对玲珑掷出窗口,欢心和身去抢,哪里还抢得到。只听清脆的一声轻响,羊脂窗外坚硬的青石砖上摔了个粉碎。这样的无价之宝,肯定是少爷们好不容易才淘来的宝贝货,谁知她就这样随手如抛废物,毫不惜之。欢心一时惊骇得连话都不敢多说。旭笙看她哑然的样子才终于有了些笑容,低头在匣子里翻找着,欢心怕她又要找什么扔了出去,连忙走到窗前,想要关窗,远远的就瞧见一大帮的女人从玫瑰园而来。

“小姐,有客来了。”欢心掉头向旭笙说道,口气里尽是毕恭毕敬,再无先前的轻浮姿态。

“是谁?”她的客房是极其偏僻,也真难为他们一趟一趟地跑来问候。她起身走到窗畔,隔着绡纱帘幕,可以清楚的望见一帮子男男女女急匆匆赶来,若是她猜的不错的话,领头的就应该是名噪一时的天羽楼头牌吧,她听过黛蓝曾调侃过这些各个楼宇间混迹的男男女女们,笑得她半天直不起腰来。欢心见她望着那玫瑰园的女人们出神,忙陪笑道:“小姐天仙绝貌,上官府里的人都是迫不及待的想要见您一面呢。”

若只是为了单纯的见她一面,用得着这么大的架势?她心里暗笑不语,看来这帮女人终究还是沉不住气了。

“欢心,备墨。”

周粤和黄玉琴都是住在园子的西北角佳人,算起来距离客房不远,可上官府的人都知道,西北方向的楼阁就是给那些失宠的女子住的。新人莺莺的到来,已然让这两人的地位岌岌可危,而今因为旭笙的缘故,她们更是寝食难安,说什么也得会一会这位神秘的佳人。欢心看着这两人带着一帮子的随从浩气势汹汹的走了过来,心里反而惴惴不安起来。平时不知是何事,惴惴不安道:“主子在屋里看书呢。”一面打起帘子。

周粤见屋中处处敞亮,进得殿中,本极是敞亮,新换了雪亮剔透的窗纱,透映出檐下碧桃花影,风吹拂动,夹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幽香,十分洁净。宽大的书房里放了一张梨花大案,旭笙穿着针绣坊的昂贵春衣,只是这头上却一色珠翠俱无,只簪着一枝碧玉扁方,将那乌沉沉一头秀发绾住。正低头写字,听见脚步声也不抬起头来,只是专心的写着自己的字。

“小姐,周粤小姐和黄玉琴来拜访您了。”旭笙的心里暗笑,只是面容上还是全无意外之色,听到欢心的通报亦不搁笔,只抬头看了她们一眼。

只这一眼,就叫这两位主子骤然心头一震——旭笙并不是如她们想象中的出奇美艳妖气,就像是走了另一种极端,她的姿容似雪,眸光如冰,竟有一种令人无法逼视的神光离合,总教人也移不开目光去。黄玉琴在心里想,单就靠这一双眸子,拜倒在她石榴裙下的男人早就应该不计其数了,而对她们而言,这样的人更加是容不得,亦或是说出现在上官府里的任何女人都是她们的假想敌。

周粤到底比黄玉琴要年长一点,虽然旭笙完全没有待客的礼数,但自她甫进门便笑道:“姐姐安好?今儿看姐姐穿这宫纱衬得气色真好,今天妹妹也给您带了几匹过来,还望姐姐笑纳。”她转头将仆人手中的衣料拿来,皆是五光十色、光彩流离的绫罗绸缎,直晃人眼。

旭笙也不道谢,没没有命人去接,单单是哼了一声殊无异色。仿佛那绫罗绸缎,看在眼中便是素布白绢一般。只是欢心显然更为兴奋,喜孜孜的对她说:“主子您瞧,这些都是今年苏州织造新贡的,这绣活比湘绣、蜀绣,更灵巧鲜活呢。”

“难得你这个丫鬟这么识货,这可是二少爷赏给我的呢!这个衣料啊……。”正说的热闹,莺莺挑帘进来,俏生生地笑道:“这么多衣料啊,乍一见着,还以为姐姐是要开绸缎铺子呢。”

旭笙听到这娇俏的嗓音,难得抬起头来,只惊鸿一瞥便知道这莺莺绝非周黄两人所能比过的等闲人物。先前黛蓝早已将她的家底述诸于她:传闻在她还是青倌的时候,就已经是整个池园的话题人物,红极一时,而老鸨能处处容忍她的嚣张跋扈,也因为她是一颗摇钱树,就连丫鬟的一衣一食都是她赚来的。

作为一个天生就是为了取悦男人而生的女人而言,当然需要的是高雅的行头,就像是作家需要研墨一样,如果穿的不够得体,自然就更谈不上风韵婀娜。但是这位名叫莺莺女子,她的气质则像是浑然天成一般,容貌也是生的极美,也难怪她这么得宠,竟然会让两大少爷为她大打出手。

一双丹凤眼骚气十足,就像是传说中才有的妖姬,只凭一个眼神,就能让男人驻足。红唇妖冶,丰满的胸围呼之欲出,配上挺翘的双臀,真是一个喷火的娇娃,一笑更是靥生双颊,雪白的皮肤衬着正红色的华袍,当真是美艳的不可方物。相比之下,周粤和黄玉琴则小家子了许多。

周粤和黄玉琴本来就不喜她,冷笑道:“今儿倒巧,像是约好的似的。”莺莺已经走进来,只听她看着这些琳琅满目的布匹,忽然哧的一笑,也不待旁人问,自己蓦的答道:“姐姐真是好没见地,此等方物也敢送的出手。若是我猜的不错,这应该是三少爷在床上赏给你的吧。”

府里人都知道周粤虽是大少爷的女人,但她不安其室的流言蜚语甚嚣尘上,也难怪与她素来不和的莺莺会直接挑破这层窗户纸。周粤不由动气,只是这府里的女人都是一双势利眼,全是欺软怕硬的货。她碍着莺莺得宠正盛,两人又同侍一主,等闲不敢招惹,只得打碎了牙往肚里咽,勉强笑了一声,道:“妹妹这张嘴,真真厉害,只是这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我也不分辨什么,相信少爷会还我一个公道。”

“公道?就你这种女人还要什么公道,我明个就和大少爷说了,看你还有脸在上官府里混。”

一直闷声不言的黄玉琴已经陪笑道:“请姑娘恕罪,大家同时玫瑰园的姐妹,何必闹得这么不愉快。”

莺莺听到黄玉琴说话,不觉冷笑,黄玉琴是三少爷的明媒正娶的妾室,却又迫于周粤的淫威而不得不为两人的媾和暗中牵线搭桥,真真是窝囊至极。她不由又冷笑了一声,道:“你算什么东西,我和大姐说话也轮的上你插嘴。”

黄玉琴气得浑身发颤:“你怎么可以这样说我?我好歹也比你老几年资历,你竟然这样说我?这个世道还有没有王法了?我就不相信我治不了你这个妖孽。”

“哟?还要治我。”回头命随侍的小厮:“快去拿二少爷的马鞭来,将这贱婢拖下去抽打半个时辰,看她还敢不敢治我。”

小厮们动作麻利,作势就要出去了。眼看着前来访客的三人就要从吵变为打起来了,旭笙只得从容地搁下了笔。本想着就由着这几个没脑子的闹,但润白有了交代,她只能照做,即便自己的耐心已经接近崩溃的边缘。她懒懒地抬头,望向这三个争风吃醋的女人。她的声音本来就很清亮,音调声量不大,吐字却清清楚楚,正好让这里里外外的人全都听见,漫不经心般道出一个字:“滚!”

莺莺身侧的仆役听到她这样说有辱主子的身份,开声呵斥:“贱人,你可知道,我们小姐可是整个上官府最得宠的人,只要她的一句话就可以轻易地让你掉脑袋。要不是看在滕少爷的面子上,你以为我们小姐会屈尊来看你,没想到你竟然这么不识相,可真是活腻了?”。

听到一个丫鬟如此口出狂言,旭笙眸中寒光一闪,双手一紧。可即便是这样,看在欢心的眼里,只觉她平和安静,似乎帘外春光明媚、面前的杂乱吵闹皆若无物,对着她,就像是对着一潭秋水,静的波澜不兴,直到把人深深的吸进去。

“小鱼,饭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说。快跪下向滕小姐赔罪。”众人都很惊讶于她态度的迅速转变,但凡是上官府的人都知道,莺莺小姐自从进了府就从来没有向任何一个人服软过。

“旭笙小姐,刚刚的话多有冒犯,还请小姐大人不计小人过。”这名叫小鱼的丫鬟倒是也灵活,不用主子多说什么自发自动的赔礼道歉道,别人都已做出如此的让步,旭笙也不好把这局面干僵在这儿:“没事没事,这种小事,我又何须计较。”

“说的也是,来着是客。今日我在玫瑰园设酒,不知姐姐可否赏光?”

一听到又是酒宴,旭笙心里大叫不妙。“这就算了吧,你也知道我来此地是身负重任,实在是脱不开身啊!”

因为寻找的困难,有碍于她的身份特殊,找若兰的任务一直是交付给润白负责的,她这几天光忙着应付这府内的事就已经是分身乏术,焦虑难安了。这不刚睡觉起来,就练着书法,磨磨性子,这还是欧净琛教她的方法,这么多年来她一直用着这个平复自己的心绪。

莺莺见着旭笙那纸上密密麻麻写满了字,既不识得,更不知什么叫簪花小楷,只觉得整齐好看而己。不由地问道:“姐姐,你这写的是什么?”

旭笙答:“是李白的《怨歌行》”知她并不懂得,稍停一停,便将所写的诗词读出:“十五入汉宫,花颜笑春红。君王选玉色,侍寝金屏中。荐枕娇夕月,卷衣恋春风。宁知赵飞燕,夺宠恨无穷。沉忧能伤人,绿鬓成霜蓬。一朝不得意,世事徒为空。??换美酒,舞衣罢雕龙。寒苦不忍言,为君奏丝桐。肠断弦亦绝,悲心夜忡忡。”旭笙十分“好心”得读了出来,其实诗写的是一个宫女由得宠到失宠的悲剧命运,不过这个秘密她是绝对不会告诉她的,一个大小眼做的如此明目张胆的人,她知道她的目的。

“听姐姐这么一说,真是一首好诗啊。”作为花魁,莺莺在青楼里是受过训练的,可那也只是最为基础的东西,而这种伤感悲凉的东西更是不能学也是不能有的。就像是她的人生,完全是由旁人来操纵,即便她已经费尽千辛万苦爬到这么高的位置,她还是会身不由已。

而润白出现就像是一道曙光,那是她第一次真心想要的人,不是像从前一样为了找一个年纪较大但财力雄厚的金主,只是因为她的内心告诉她,她爱上了他,为他的风华绝代而倾倒,只是一眼便惊为天人,仿佛这世上再多的男人也入不了她的眼。她在心里暗暗的发誓,一定要得到润白,而旭笙正好是她的一块基石,她必须要贿赂的对象。

听到莺莺这么以说反倒是让旭笙失了捉弄她的兴致。她学习知识,但从来都没有想过是是用来取笑他人的工具,而其中更为重要的原因是:哪个女人是真正想要成为妓女的?当前身份为艺妓的莺莺是妓女吗?亦或是说:谁是谁非?什么是偏见?什么是真相?莺莺说话虽然嚣张,但语气一听就知道是经受过严格的训练,她知道如何利用言语进行攻击,当然也懂得如何迎合客人的喜好,察言观色,并能维护客人的自尊。那日在宴会上,黛蓝曾亲眼目睹她在众人面前,美艳柔情、服饰华丽、知书达礼的模样,想来各种歌舞琴瑟,她耍弄起来更是不在话下。旭笙的偏见蒙蔽了她,与莺莺的这些长处相比,显然她才是那个更需要嘲弄的人。

对于自我的深刻反省,让旭笙感到一阵阵的心累,“我累了。请恕我招待不周,各位请回吧。”只是她这话说的客套,不过也是事实就是了,最近她越发觉得体力大不如从前了,走神发呆也变成了家常便饭。

“既然姐姐不舒服,那我也就回去了,等来日我再来拜访你。”这莺莺的确是识相,而周黄两人言语上已然输了阵势,出门访客一口水没喝着眼看着就要被人赶出来。心有真是有大大的不甘,正要发作之时,门外忽然喧闹一片,旭笙心中一浮,蓦然回首,果然,这上官府从来就不是一个安稳之地,她六岁之前是这样,没想到十几年过去了,这趟浑水被这些后辈搅得越发浑厚不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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