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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免费送我?”李志龙先打开了话题。
他之所以问这个问题,一是想弄清楚少女送他的动机;二是借说话来掩饰他那坏的目光,太安静的打量一个女人的身上显得过于坏了些,边说话边欣赏的话,比较不露痕迹。
“因为我觉得,你值得我替你做点什么。”少女边熟练而优美地开着车边回答。
李志龙还是很迷糊,问:“你怎么会这么觉得?难道你认识我?了解我?”
少女说:“你刚才打那个恶少的时候我都看着呢,我在心里不知道为你叫了多少遍好,简直就是我心里的英雄啊。”
李志龙顿时恍然:“原来是这么回事。”
少女笑,问:“不然,你以为呢?”
李志龙故意说:“我以为是一个觊觎我美想骗我的女坏人呢,吓到我了。”
“嘻嘻……”少女仁不住笑起来,说:“吓到你?只怕你巴不得吧。”
李志龙说:“谁说的,我可是正人君子,你都看到了。”
少女说:“可刚才你的眼睛在我身上从上看到下,那坏的样子,我也看到了。”
李志龙辩解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多看两眼很正常,怎么能叫坏呢,是不是?”
少女笑:“看来你不但拳脚本事厉害,嘴巴的本事也很厉害的嘛。”
李志龙说“一般一般,天下第三而已。”
少女问:“去哪儿,现在可以说了吧,两公里都有了。”
李志龙说:“算了,你还是把车停下,我自己坐辆出租车吧,太远了,你送不了的。”
哪知道少女竟然很爽快地说:“没关系,只要车子到得了的地方,我都送你。”
李志龙问:“去虎城,你也送吗?”
“虎城?”少女意外了下,问:“你没开玩笑吧?”
李志龙问:“怎么,吓到了吧,我都说了太远了,我自己坐个出租车就行了。”
哪知道少女竟还是肯定地说:“不用了,我说的只要车子能到的地方我都送你,说话算话。”
“你真送?”李志龙有些不相信地问。
少女说:“废话,不真送,难道骗你有糖吃啊。”
李志龙就不再说什么了,他在思考,少女真的是因为他揍了周胖子对他崇拜,所以想跟他结识而开车送他?他觉得这事不大靠谱。而为了防着少女,李志龙还故意说了目的地是虎城,而没有说龙州,就是不想暴漏自己的行踪。
哪知道少女还真答应送他,更让他觉得这里面有什么存在,从燕云到虎城,两千多公里路呢,一个才发育成熟的美貌少女,送一个根本就不认识的男人去两千多公里路的地方,除去路上耽搁的时间,最少也得跑一天两夜呢。
这简直就是在扯淡嘛。
而且,李志龙还想起来一个细节,那就是他借谈话从少女的柔屁上打量到腿,他做得也算不露痕迹,少女还开着车,眼睛专注的盯着前面的路,竟然特别地留意到了他的偷?这可不是一般女孩有的本事,更重要的是少女既然留意到了他的窥,还要送他去那么远的地方,问题就更严重了,她凭什么以身犯险?
除非是某个天王巨星的脑残粉才能干出这么疯狂的事情来,那起码也还是因为有足够多的熟悉和了解,不会像这样。最起码,李志龙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意识到自己不会有这么大魅力,让一个开着几百万豪车的漂亮女人为他疯狂。
既然这背后可能有猫腻,他也已经不可避免的成了对方的猎物,也就只能陪着对方把这场戏演下去,看看对手到底什么来头,想干什么?
少女长得漂亮,如出水芙蓉的清新,很娇嫰,开车的技术也相当娴熟,动作非常的干净利落,看上去很潇洒,表现出一种非常干练的气质。
李志龙的目光总是有意无意地盯在那高耸如峰一般的柔屁上,看着少女用手转方向盘时颤抖的美妙,那一道雪白的沟也发生着扭来扭去的变化。
对于女人的柔屁,李志龙可是一直都情有独钟。
女人柔屁前之物,其数为二,左右称之。发于豆蔻,成于二八。白昼伏蛰,夜展光华。动时如兢兢玉兔,静时如慵慵白鸽。高颠颠,肉颤颤,粉嫰嫰,水灵灵。
李志龙在未成年时看过这段对女人的形容,从而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从此处心积虑偷这深藏于女人衣服中的宝贝,即便是隔着衣服看的时候,也总是心神荡漾;尤其在片中总看到女人的柔屁上下抖动,就觉得心都在跟着抖一样。后来有幸莫到,更是觉得那种细嫰光滑的感觉妙不可言,仿佛有股电流传遍全身,灵魂飘于白云。从此爱上这女人身上特有之物,痴迷到无可救药。
李志龙认为,这世上最美的柔屁有两种。
一种是很大一坨,手都握不下的大柔屁,鼓鼓胀胀的,波动姓很大,随便动一动就颤抖得像跳舞一样,非常的撩拨人;一种则是相对较小,却非常有型,比较坚更的挺着,像宝塔一般。一只手差不多能握下,握着弹姓十足无比光滑,那种手感,能触碰到男人最敏感的神经。
哎,尼玛的怎么坏成这样了?
李志龙在心里叹了口气问自己,难道这就是一年没碰女人的后果么?不,应该说是一年多没有跟女人做过了,因为昨天晚上他还碰了楚冰瑶的,把她全身上下都碰遍了。那同样高纵却更大一些的柔屁,包括潮湿的下面。
可现在,他又想碰兰博基尼少女的柔屁,还有那里了。
尤其是在车子转弯的时候,兰博基尼少女扭腰,夹腿……让他想象自己正在里面攻城略地,被肉壁狠狠地夹击到了一般。
“对了,还不知道怎么称呼你呢,我叫沈雪。”兰博基尼少女似乎觉得空气闷了些,开始找话题聊天。
李志龙说了自己的名字。
说名字的时候仔细地看着沈雪的反应,看她对这个名字是熟悉或是陌生。
沈雪的表情没有什么变化,只是平平淡淡的说:“名字挺不错的,挺有气势,志龙?肯定是你你老爸希望你有志气,能做人中之龙吧?”
李志龙说:“天下父母心,都应该是这样吧。”
沈雪说:”这倒是。“
李志龙问:“开几百万的兰博基尼,你家里一定很有钱吧,大官?还是富商?”
沈雪说:“算得上是富商吧。”
李志龙问:“做什么行业的?”
沈雪说:“房地产。”
李志龙说:“这倒确实是个肥得流油的行业。是什么集团啊,我看有没有听说过?”
沈雪说:“永辉,听说过吗?”
“永辉?”李志龙摇头说:“没听说过,我对燕云不大熟悉。”
心里却感到疑惑,沈雪想也没想就说出了永辉集团,难道她真的只是一个房地产商的千金大小姐?并不是针对他,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如果她真有什么不好企图的话,就肯定不会有这样一个堂堂正正的身份,她要撒谎,神情间也会有起码瞬秒的思考,不会回答得这么自然。除非她是最顶级的特工,经过非常专业的训练,有着近乎完美的演技。
不管怎么说,李志龙不可能相信一个房产集团老总的千金大小姐会对一个根本就不认识的陌生男人一下子走得这么近,还开车送他去几千里之外。而且,李志龙穿着的这身,像乡下人一样老土。
而且,李志龙还想起了一个非常重要的细节。
那就是沈雪说看见他暴打周胖子,对他的英雄行为感到崇拜,所以开车送他,这简直就是在扯淡嘛。这个社会永远都存在着阶级矛盾,官员和平民,富人和穷人。像沈雪这样的富二代,她的立场应该是站在权贵一方的,最起码,不会把草根穷人当回事。
官二代或富二代,他们一直都活得很优越,众星捧月的享受着各种档次待遇,所以自然的就觉得自己高人一等。他们的内心里,无形之中就把一般老百姓当成了下等人,根本不带正眼看的。像沈雪这样的背景,会这么随随便便就跟李志龙这样一个看上去乡下人的身份搅合在一起?
即便看见李志龙有本事,又能当得个屁!在权势者眼里,有本事的人只不过是为他们卖命的炮灰而已,无论是开门的保安还是贴身保护的保镖。再大的本事,权贵们即便表面上会客气点,但真正的内心里,根本就不会拿他们当人看。
还有,周胖子那么大来头,谁人不害怕得避而远之,沈雪作为一个房地产老总的千金大小姐,敢在那种时候开车送他,就不怕得罪周胖子的吗?那么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沈雪太白痴,一种是她有目的有底气。
而从沈雪的言谈举止看,怎么都不像是白痴,所以就只能说明她是有目的有底气的。看来,这注定是一场激流暗涌的较量啊。李志龙暗自叹息了一声,在心里自问,难道是暴雨将来的节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