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四章 瑾玉出嫁(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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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景熙回去后,吩咐丫鬟给孟瑾瑶准备好衣裳、首饰,以及需要用到的东西,让丫鬟送去寿安堂那边,不必明日起床后再让人过来取。

丫鬟退下后,顾景熙看着卧房,哪哪儿都熟悉,但却哪哪儿都觉得不对劲儿。

这大概就是习惯的可怕之处。

当习惯了一个人的存在,若是在熟悉的环境没看到对方的身影,便觉得孤单,觉得无所适从,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以往这个时候,阿瑶应该坐在梳妆台前,丫鬟给她取下头上的首饰,准备洗沐一番,然后上床就寝。

顾景熙看了眼梳妆台后,便去吩咐丫鬟备水,准备洗沐。

净室内,烟雾袅绕。

顾景熙平时不喜下人近身侍候,穿衣、宽衣、沐浴等事都是自己来。

忽然,顾景熙听见身后传来动静,脸色倏地沉了下去,冷声问:“谁在那儿?”

他话音刚落下,就传来夏竹的声音:“侯爷,奴婢是夏竹,方才忘了给您把衣服放进来,如今给您送过来。”

顾景熙淡声道:“下不为例,若再有下回,还如此健忘,你就不适合在夫人身边侍候了。”

夏竹连忙点头应声:“侯爷息怒,奴婢保证再无下回。”

顾景熙又道:“衣服放下,出去。”

“是。”

夏竹应声,上前几步,将衣服放下,然后退了出去。

顾景熙沐浴够,穿上衣服离开净室,就回房里歇息,奈何身边的位置少了个人,他又不习惯了,辗转难眠。

那厢,孟瑾瑶倒是睡得香,躺下后,没过多久就睡着了。

顾老夫人也就带过两个晚辈睡觉,上一回是儿子还小的时候,如今是儿媳妇,看到儿媳妇在自己身边睡得安稳,她真觉得自己是养个了女儿。

看了儿媳妇半晌,她给儿媳妇掖好被子,下一刻就看到儿媳妇往自己身边挪过来,双手抱着自己的手臂。

顾老夫人诧异,很快就明白过来了,这种下意识的行为,便能看出儿子和儿媳妇平时相处得有多好。

翌日,十月初二。

顾景熙清早醒来,洗漱过后,穿戴整齐,就去了老母亲那边蹭个早饭,阿瑶不在,他自个儿吃早饭也吃得不香。

孟瑾瑶与顾老夫人正准备吃早饭,就看到匆匆赶来的顾景熙。

顾老夫人笑道:“曜灵,怎么那么早就过来了?便是要去参加喜宴,那也不必如此着急。”

顾景熙回道:“儿子怕错过了用早饭的时辰。”言罢,他眼含幽怨地看了孟瑾瑶一眼,活像被丈夫抛下的怨妇。

孟瑾瑶昨晚睡得好,如今神清气爽的,瞧见他这样,冲他莞尔笑了笑。

顾老夫人将他们的互动看在眼里,笑容越发慈爱:“那就坐下一起吃,等吃完了,你们还要去赴宴。”

顾景熙应声,上前几步,然后落座。

丫鬟马上给他添了一副碗筷。

用过早饭,孟瑾瑶与顾景熙一同离开寿安堂,今日是孟瑾玉出嫁的日子,他们做姐姐姐夫的,也得去喝喜酒。

顾老夫人并没有去,她上了年纪之后喜静,不喜参加宴会,别家有宴会相邀,都是吩咐家中晚辈去的,难得出门一趟,就是去寺庙上香礼佛。

顾景熙问:“阿瑶昨晚睡得可好?”

孟瑾瑶含笑回答:“甚好,一觉睡到天亮。”

顾景熙道:“为夫睡得不好。”他语气间透着委屈,停下脚步,眼含控诉地看着孟瑾瑶,接着道,“阿瑶真的好狠的心,让为夫独守空房。”

孟瑾瑶低笑:“谁让你不老实?”

顾景熙马上认错:“前天晚上的事,为夫知错了。”

孟瑾瑶轻哼:“你哪回不是说知错了?但从来没有改正过,都要做父亲的人了,还总是知错不改,你做了坏榜样,当心孩子以后也成了知错不改的人。”

顾景熙忙道:“阿瑶息怒,为夫这回真的知错了,今晚肯定老实。”

孟瑾瑶懒得再跟他计较,回到葳蕤轩,就让下人准备马车,然后带上贺礼,前往永昌伯府赴宴。

嫡次女出嫁,孟家虽张灯结彩,但排场远不如嫡长女出嫁时,知内情的孟家人知道,这是因为缺银子的缘故,不知内情的外人,则以为因为嫡次女生母孙氏的缘故,孟家对这个女儿厌弃了,不重视了。

如今,孟家只是邀请了平时来往亲密的亲友。

孟瑾瑶与顾景熙到的时候,已经有不少宾客到场。

顾景熙在前院与其他男宾闲谈,孟瑾瑶跟董氏寒暄一番,就去后院见孟瑾玉,作为长姐,做戏做全套也得去见见即将出嫁的妹妹,并送上贺礼。

今日宾客多,免得被人不小心冲撞了,婵儿与清秋寸步不离地跟着孟瑾瑶,她走到哪儿都跟上。

孟瑾玉已梳妆打扮好,静坐在闺房中,她昔日倒是有不少朋友,可当出了孙氏那件事,昔日的好友基本上都逐渐远离她了,今日她出嫁,嫁的还是个商人,就更没人来了。

也就刚不久前来了两个闺中好友,她们家的长辈皆是与孟家交好的,随长辈一起来喝喜酒,就顺便来看看她,并送上添妆礼。

晴儿进来禀告说:“二姑娘,大姑娘来了。”

闻言,孟瑾玉脸色沉了下来。

紧接着,她就看到打扮得雍容华贵,迈着莲步款款而来的孟瑾瑶,原本孟瑾瑶做了侯爵夫人,就已经高人一等,如今顾景熙的隐疾好了,他们还有了孩子,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

而她呢?

她被掉进钱眼的父亲嫁给一介商人,她不愿意嫁,去求祖母做主,可祖母却跟她说:“阿玉,你要怪就怪你有个孙氏那样的母亲,有她这种毒妇做母亲,你是她带大的,名声也毁了。门当户对的人家,人家也不愿意娶你,倒是有家世好的,先前给你寻的婚事就不错,可你又不愿意,嫌弃人家年过四十岁。”

她听着这种话就觉得讽刺,年过四十岁,死了原配夫人的老男人,比她父亲的年纪都要大,她若是嫁过去,马上就做祖母,做外祖母,继子和继女都比她大,这样的婚姻能有什么盼头?

所谓的好亲事,只因那老男人能帮衬一下父亲,提携父亲,那就是好亲事了,完全不顾她的人生。

后来,祖母又说:“比我们家门第低的,若是家底不丰,你嫁过去岂不是要受苦?邓公子家里经商,家底丰厚,你嫁过去就过锦衣玉食的生活,有什么不好?你就安心待嫁,以后跟邓公子好好过日子,不要任性。”

这话说的倒是好听,别以为她不知道,这门婚事跟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并无区别,她就如同货物一般,被卖给邓家。

父亲收了邓家金钱财帛的好处,邓家娶个世家嫡女回去,还与长兴侯做了连襟,说出去都有面子,这可比娶商贾之家出身的姑娘好多了。

她远嫁扬州,人生地不熟的,就算被欺负了,也没地方去,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只能把委屈往肚子里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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