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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明睿是被孟然抱上楼的。他其实没虚弱到走不了路,车开到他家楼下时,除了脸色不好看,身体并无大碍。但孟然帮他打开车门,心疼地问他能不能走,任明睿还是憔悴地倚在座位上,回答了不能。
任明睿觉得,这种事估计跟吸毒差不多。没人照顾的时候,他到不认为自己比别人缺什么,可一旦尝到甜头,就会想要更多的爱,索取更多的温暖。公主抱就公主抱吧,所谓的男人尊严在上瘾的需求面前微不足道,他只是停止不了地,想把孟然的全部精神都霸占到自己身上。
孟然先将他送上楼,又去把食物提上来,最后一口气搬了四十多本书。这点工作像对他来说不值一提似的,孟然跑了三趟才进到屋里,第一件事是去摸摸任明睿的额头轻柔地问:“我煮粥给你吃好不好。”
“好啊,你做什么我都能吃。”看孟然去洗米,任明睿溜过去从身后圈住他,手色/情地捏他的屁股。“然然,今天在我家住吧。想不想把那晚的事做完?”
“精神挺好,看来刚刚可以自己上楼的。”虽说自知不是什么清心寡欲的人,可任明睿这幅憔悴的样子,刚才他痛不欲生的表情还扎在他胸口,孟然哪有心思想干那事。
“只是睡觉的话,我可以留下陪你。”
“嘁,装什么大尾巴狼。”任明睿揉捏着那坨肉,滑到他大腿内侧,这时另一只手也没闲着,摸上孟然胸前解衬衫的扣子。“老干部,咱们都是男的,别跟我来这套虚伪的了行不行?”
任明睿边说话,轻轻咬着他的耳垂。几番勾引,他差点就想直接去摸他的要害了,而孟然只是神定自若地煮水看火,不仅下面没反应,上面也没反应。
就算对牛弹琴,牛也会叫两声。这时任明睿脑袋里突然冒出一个场面,他像极了一只诱惑唐三藏的蜘蛛精。
“行,你端着吧,我倒想看看你能端到什么时候。”任明睿松开手,用力拍了他屁股一巴掌,气地跑去整理新买的书。
孟然调整着呼吸,手抖着反复系扣子,他听到背后的人彻底离开厨房,终于撑着灶台忍不住喘了几声粗气。他强忍着降下/体温,把手机拿出来,准备今晚让孟承回爸妈家去,正好看到他发来短信说要在穆时秋家留宿。
以前倒没觉得,孟然现在有了想要昼夜不分在一起的人,他看着孟承的短信,突然之间冒上股火。任明睿跟孟承几乎同年,怎么一个能招人喜欢到让他放在手心都怕摔碎,一个能多余到他想挖个坑活埋。
五个菜端上桌,任明睿闻了一遍,舔舔嘴道:“厨艺不错,暂时原谅你这条死鱼了。”
见他把绿叶菜塞进嘴里尝尝,满意地又塞了一块,孟然才放心动筷子。其实氛围不错,两人却自觉地都没说话,等饭吃得差不多,任明睿去起开红酒倒上两杯,孟然知道,他现在可以提问了。
“为什么要留胡子和长发?”
“因为……不想被认出来。”
面对郑绮,哪怕是面对任明菡,他都能找到像模像样,令人信服的借口。但孟然,任明睿做不到骗他。
他一饮而尽,又倒了一杯,“我当年,个人信息没有泄露,但是有天上街被人捅了一刀。当时造成了骚乱,有围观的拿手机拍了几张,照片虽然模糊,但能看出是我。事发那几年还在风口上,我不想哪天出门被人叫骂是杀人犯。后来,也没什么要打扮自己的理由,对工作也有利,渐渐地,习惯了。”
孟然点点头,也少见地干了一整杯。他紧握酒杯,瞳孔在发抖,“你那天……真的死了么?”
“嗯,死了。”任明睿看着手掌,摆动手指,“和你说的过都是实话,我还记得起子弹穿透身体的感觉。怎么活过来的,为什么能看到别人的回忆,目前搞不清楚。”
“你的感应能力,还没与我细说过。”
“小菡帮我做过实验。我的感应在我睡着时,换句话说在我失去意识时没有效果。”任明睿狡猾地勾起一边嘴角,用种怪异的目光看着孟然。
“其实为了探究这个能力,我偷偷找人做过实验。
“我去北京之后,找了当地一家福利院,给孩子们送了书和玩具。通过那群从一两岁到十七八岁的孩子,我计算出来,看完一个人目前为止的人生,我需要两秒钟,并且一个人的回忆,不论碰几次手加起来只会出现两秒。两秒钟结束后再和同一人握手,哪怕是过十几年,也不会感应到任何影像了。
“而这些影像里,感情越激烈会越靠前出现,更具象化。比如经历过地震的恐慌,我能见到他眼前世界在晃动,清晰到掉落的砖瓦碎片。而小时候因为考砸怕被老师骂的恐慌,到最后和蚊子的叫声一样,我几乎感受不到什么,只能模糊的知道有这样一个事情发生过而已。”
“你经常会看到别人的回忆么?”
任明睿摇了摇头。
“去完那次福利院之后,我八年都没主动干过。老实说,我很抵触去知道别人的私事。任何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再亲密的伙伴也需要隐私,这是人类生存的基本。”
“所以,王妙是你继那次之后,第一个主动了解的人。”
“嗯。那真是很恶心的一段经历。比起我看到强奸犯的回忆更加恶心。”
任明睿轻轻晃动红酒,冷冷地笑了。
“左岸善,右岸恶,而这世上大多数人站在河里。他们有时向左,有时向右,把左边的水带到右边,就会生出愧疚与惶恐,相反,会嫉妒与仇恨。人性的复杂导致没人能做到永恒善良,所以古今中外创造了‘神’与‘神话’,是人类达不到的美好幻想。
“我认为,正是并不纯粹的善意,能在意识分歧时体现一个人的良知,比如恨一个人恨到想杀了他,但你知道杀人是坏事,所以你不会做。但自从有了这个能力之后,我被迫去看透每个人的心,有些想法,反而成了可笑的事。
“提醒你一下,我只能看见人们负面情绪的记忆。王妙,我感知到她指使人对孙晨曦施暴,因为她在恨,她在妒忌。而我却偏偏不能知道是她写下了那条栽赃于海柏的短信。你明白么?”
任明睿抬头望过去,孟然眼睛里是无奈与冰冷,看来他理解这其中的含义。
“她在害死一个女孩时,没有丝毫愧疚,甚至不觉得害怕,她只感到高兴。这个年轻无辜的生命对她来说,是她泄愤的道具,用来报复兄长的棋子,眼看着孙晨曦从高楼坠落,王妙能想到的只有终于完成了计划。”
任明睿渐渐握起拳。
“放在以前,我一定不会做走违法途径惩治恶人的事。我做不到放过她。孟然,我做不到。眼看着她作恶,好像她在我眼前杀人,还告诉我,她为此而欣喜。知道王妙对自己的恶行连害怕都没有,更别说是悔意,我真真切切体会了这些,要怎么才能公平公正地任由她逍遥?”
“这件事,我没有怪过你。”
“我知道你没有怪我。”任明睿叹了一声,苦笑着想,或许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恐惧的强奸犯,要比王妙更有良知?
他又干下一杯酒,“真正可怕的人,他们不会认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是错的。”
这份感同身受的能力,在消磨他的理智。孟然在他的话语中,渐渐从这双空洞的眼中抓住了线索。或许今天他便可以得知,任明睿身上消失不见的是什么。
孟然接下来,问了个可能是他最排斥回答的问题:“你这些年,是不是从没去拜祭过家人。为什么。”
一道凶狠的寒光从任明睿眼中闪过,在这瞬间仿佛想将问话人撕碎。他瞪着孟然,很快收起了藏在皮肉下的尖刺,任明睿没作答,他拿起红酒瓶,等放下它时,发出了空玻璃的碰撞声。
“人们都说,过目不忘是我的天赋。在我看来,这是缺陷,我是残疾的。我说,我感觉不到他们死不死对我而言有什么关系,你会觉得我是个冷血无情的人么?”
孟然没有回答。
“八年了,我连我妈的发型什么样,刘海多长都记得。她特喜欢做土豆炒白菜,又糊又咸难吃得要死,就是因为那道菜让我对蔬菜有了心里阴影。平时工作穿白大褂,休息日能见她把纯色的长裙拿出来穿,每次她一打扮自己,我就觉得她是瞎了眼能看上我爸。
“不过我爸够厉害,我妈搞什么出来他都能面无表情吃完,也不怕毒死,我从小完美遗传我爸的木讷。他警服右兜被墨水染了一片,因为是藏蓝色的,在黑衣服上看不清楚,他就一直那么穿着,也没想过要换一件。他的业余爱好也是搞学术,不搞学术他肯定是废人一个,可就这样一个爹,还天天跟我和明哲说,你俩要多去玩,多去社交。不过也幸好,就我自己遗传了他,我弟像我妈。
“不务正业的熊孩子,每次见面非怂恿我去泡妞。我弟初中那阵为了追女同学,每天用发蜡把头发抹成飞车党,唯独右耳后面有几根硬毛怎么也顺不下去。他头发和我一样,能大部分抹平就不错了,可他强迫症,怎么看那几根毛都不顺眼,非把那撮头发剪了,结果越剪长出来的越炸,被人家女生笑话了大半年。”
“我没有任何感觉。”任明睿站起来,又开了一瓶酒。“每天闭上眼睛,他们就在我的眼前,清晰得像昨天还和我说过话。要我去扫墓,我给谁扫墓?这么多年过去,直到今天,我也根本感觉不到他们已经死了。”
孟然望着他消瘦孤冷的背影,终于得知他灵魂中消失的是什么。
遗忘是上天赐予人类的财富。遗忘创造了过去,使人前行,抹平伤痕,减淡痛苦。
无法遗忘的任明睿,他的时间,停止在了那年的血色雨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