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1 / 1)

心渊 几以 1212 字 9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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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明菡昨夜回到寝室,辗转反侧无法入眠。她的好奇心生来如同烧不尽的野草,越想放弃思考,反而重重疑惑如同无数只手拉扯着她的双臂,驱使她去探寻门后不知晓的秘密。温暖的被窝和第二天下午还要上班的日程终究也没能牵制得了她,任明菡在深更半夜精神抖擞地爬下床,启动了电脑。只是她没想到,一旦开始,投在黑水中的鱼钩便被紧紧咬住,她未曾料到会钓上来一条庞然大物。

实际上,她和任明睿有一样的疑惑。见到穆时秋真人的谈吐,怎么看也不像会和孟承这种烂泥扶不上墙的人交往。她第一好奇姓穆的这位总裁,便从他下手查起,这才知道穆时秋今年不过二十六岁,只比她大一岁,而垣封六年前注册时,实收资本六千五百万,穆时秋在其中占股百分之六十八,也就是说他个人至少出资四千万。

任明菡无法不震惊这个数字,毕竟六年前穆时秋只有二十岁,他一个刚上大学两年的大学生哪来这么多钱?

有了这个巨大的疑问,她再也睡不着了,任明菡关掉了普通的搜索引擎,半夜飞快地敲着电脑,在一串串代码中深挖起这个男人。

一番找寻过后,她大致得到了穆时秋的个人信息,与他截止目前的人生。

穆时秋小学三年级跳到六年级,考进烙大附中后以优异的成绩被全市第一的烙大附高录取,进了重点班,在他高二这一年结束时,他唯一的亲人——母亲,因肿瘤去世。高中之后,穆时秋考入清华大学的信息科学技术院,二十岁本科毕业。

想要更多的信息,比如查他的个人资产和详尽支出,都需要入侵数据库,任明菡还不到为了一个无关人员打破原则的地步。况且穆时秋的状况,童年的照片已然体现地淋漓尽致。

从小学开始的合影,穆时秋便没有穿过别人一样光鲜的衣服,几套陈旧的服装,从他穿着像长袍,直到小得再也套不上才从照片中消失。可以看得出大概直到高中毕业为止,他别说拿得出四千万,恐怕早上能不能吃顿肉包子都要掂量裤袋里的几颗硬币。

钱,钱可不会大风刮来,买彩票也要有本金。他的母亲没有家庭背景,在他三岁时外祖父祖母便去世了。一个穷苦的学生能大学四年弄到几千万人民币,不管穆时秋是什么人,他做的绝不可能是正常的勾当。

任明菡在深夜翻穆时秋的照片,屏幕荧光打在脸上,她面无表情地写了一串新代码,将收集到的照片分了两类:有孟承的,和没有孟承的。至此,她倒不用再去查孟承的高中,他和穆时秋是同班同学。

穆时秋的童年凄惨,他本人也做不到像励志电影里男主角那样积极向上。苦痛,强颜欢笑,学校拍下的每张照片记录了生活在他身上割下的伤口。而一切的悲哀,从孟承出现起渐渐地消失了。

若不是任明菡见过孟承那天夺走尖刀眼中爆发的凶狠,她该会对眼前的照片有一丝诧异。

孟承和现在的作风相同,一滩烂泥像个傻/逼,不过高中的照片上,他不是搂着穆时秋的脖子,就是拿胳膊压着穆时秋的脑袋。孟承不好好穿校服,看起来是大哥照着他的小弟一般,这位“小弟”也同当今那位气质截然相反,顺从地给孟承欺负不说,笑容里也有种真挚的快乐。

一晃十几年过去,他们的位置竟互换了。

枯燥平凡的大学生活,在即将结束前迎来了属于她的游戏。今夜她无法睡去了,任明菡将目光移到了一直没放在眼里的孟承身上。

“啧。”查了孟承,她不禁鄙夷地向他吐口水。孟承以和穆时秋几乎不差上下的分数考进了政法大学法学院,可他的本事就像在高考用光了,大学四年挂科无数,重修无数,还因为打架受过处分,在留级和退学的边缘拿到了学位证,司考也是踩着危险线通过。

任明菡甚至怀疑他是靠家里暗箱操作进的法大。孟承凭什么和穆时秋做朋友?他们的关系,如何看也不只是普通的高中同学而已。

至于他们三人中的那位德国人,任明菡昨夜第一次见他,那张脸却令她眼熟。连全名都不知道,从何查起,这时她恨自己没有任明睿的本事,不然说不定早在第一时间就记起费恩的身份。

但幸好查了穆时秋,让她知道垣封科技百分之十五的股份在德国DTC资本、一个国际风投公司的手上。若说费恩不过巧合是个德国人,她是绝对不信的。

任明菡心中燃起一股异常的兴奋,让她回忆起儿时拆了父亲的电脑,第一次摸到电路板时从指间窜进身体的能量。

世上没有空穴来风的事,人生有因必有果。关于费恩和穆时秋,只挖到一团未全部解开的迷,只有孟承的一切简单明白,平凡到违和。

当任明菡回过神时,天已大亮,她坐在椅子上仰头看窗外高高升起的太阳,嘴角扬起一个骇人的笑容。

“孟承究竟是什么人……”

任明菡喃喃自语,偶然瞥到她扔在杂物堆里的耳机。

翻出来擦擦灰,她觉得把撕坏的耳包重新粘好,应该还能用。任明菡拆开它,连上电脑,在其中编写着新程序,正午时分,屏幕中央忽地弹出一个窗口,她这才想到该吃午饭了。

窗口中显示:登陆成功。

“嗯,让我看看。”

任明菡点击读取,见到丁濛濛一个姿势一百张的自拍,无语地先关掉了相机相册。她手托着脑袋,歪头翻了翻聊天软件的记录,其中的内容笑得她去煮了一碗泡面,回来端着碗再看。

丁濛濛:她非约我去吃饭,装/逼拉着她上司给我看他的朋友有多了不起。那跟她又有什么关系,好像显得自己也是上流社会的人。

应季同:土包子嘛,你要理解,谁没有虚荣心?

丁濛濛:她还让人家大老板给她买了好多衣服和鞋,我快恶心死了!那个老板人家有女朋友,她脸皮比长城还厚!

应季同:操,她当小三啊?真他/妈脏。

……

“长城哈哈哈……什么比喻!”女人呀女人。任明菡边看边感叹,觉得比晚间狗血剧精彩更多。她吸溜面条,翻遍丁濛濛长久以来如何在别人面前挖苦与抹黑她的聊天记录,心满意足地喝光了汤。

准备再看两页就洗碗,收拾收拾自己去上班。任明菡津津有味地看,接下来的内容让她笑容猝地冷成了冰。

她阴沉着脸重新点开相册,在其中翻到了几个月前的一张照片。那个时候,任明睿还是洪七公的造型,他抱着她,身后是毁掉之前的漂亮跑车。

“贱人。”

敢让她哥的脸出现在网络上,哪怕是天王老子任明菡也要废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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