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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晴晴果然带着两个小的去吃了更好吃的浆果,陆晓明一开始尝了新鲜,之后兴趣便不太大了,不过他喜欢一串一串的串起来,觉得挺有童趣的。
张国良是个无底洞,找到多少吃多少,也不怕吃多了流鼻血,相比之下,陆晴晴还惦记着在家做作业的大姐,说要带一些回去。
等回去的时候,陆晓明手里头一大把的串串,索性分了旁边两人一些,小孩子少有这般大方的,陆晴晴搂着自家弟弟说没白养,就是张国良闲不住,一路走一路吃,到了村子里几乎又给吃光了。
路过村口的时候,陆晴晴便拉住自家小弟说道:“我带你去买棒冰吃。”
陆晓明压根不知道棒冰是什么,没办法,之前他也算是大病初愈,钱金花哪里敢给他吃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村口的小店不大,东西品种倒是不少,而且有一个十平米左右的小院子,平常没事的时候,村里头的人便喜欢在这边唠嗑说话。陆晴晴率先走进去,直勾勾就冲着冰柜去了,这会儿还不算太热,但她就是喜欢这一口。
陆晓明跟着走了几步,眼睛却看向另一头,却见门口那边蹲着几个男男女女,旁边却是放着一个大纸盒子,可以隐隐看见几只小狗的身影,大概是刚刚断奶,听见嘻嘻闹闹的声音有些畏缩,纷纷挤成了一团团。
狗,普通的土狗,陆晓明心中叹了口气,抱着微乎其微的想法走了过去,蹲在纸盒子旁边看起来。
旁边的一个男人瞧见他,笑问道:“这是谁家的孩子?”
另一头的女人看了一眼,便笑着说道:“这不是陆大山家的吗,以前不太出门,所以你才不认识。晓明,你一个人过来的?”
陆大山家的事情大家都知道,那男人眼神微微一闪,便明白过来。
里头的陆晴晴正好买好了冰棍走出来,听见这话便笑着说道:“婶婶,我带着弟弟过来的,晓明,你的棒冰。”
陆晓明接过来却不打开,只是直勾勾的看着那盒子里头的狗崽子。
旁边的男人见他看得认真,便笑着说道:“这是我家母狗生的,已经可以断奶了,你要是喜欢的话就抱一只回家养,反正要是没人要,待会儿就得丢了。”
乡下的土狗不值钱,有时候母狗生了一窝没人要,主人家也不想养着的话,好心一点的便走远点放生,也可以说是遗弃了,狠心一点的,便自家宰了吃。
一听这话,陆晴晴也兴致勃勃的蹲下来看,一只手吃着棒冰,另一只手也不怕脏的伸手去摸,土狗小时候也可爱的很,尤其是现在挤成一团一团的,看得小女孩儿十分中意,不过她抿了抿嘴,有些遗憾的说道:“叔,我家就算了吧,我妈不准我跟姐姐养狗。”
黄梅自己还懒怠呢,哪里有闲工夫养狗,所以严禁两个女儿抱狗崽子回来。陆晓明已经一只只摸了个遍,再摸到最后一只的时候,眼睛猛地发亮,原本他是没抱什么希望的,谁知道会在这群狗崽子里头,真发现一直带着几分灵骨的。
妖兽灵兽是修真界的产物,在这个世界恐怕很难发现,就算是发现了,以陆晓明现在的修为,想要收服恐怕也不容易。而具有灵骨的野兽却是一种例外,世上万物,起源其实都差不多,许多动物的始祖都是牛逼哄哄的上古妖族,但随着时间的流逝,能够保留那份血脉的少之又少。
而现在,这一窝狗崽里头,居然有一只灵骨还算不错的,称不上多么逆天,但若是配合着驭兽门特殊的法诀,一步步的梳理身体,即使将来不能够完全的觉醒血脉,也能比一般的野兽好上太多,对于现阶段的陆晓明来说,实在是再适合没有的事情了。毕竟是驭兽门的传人,他总不能将老本行忘了吧。
陆晓明连棒冰都忘了吃,紧紧盯着那只狗崽,跟其余的狗崽一样,这只颜色也是微微发黑的模样,据说土狗小时候都是这般,长大之后毛发便会变黄,身体也会变得瘦长不讨喜起来。不过大概是那份灵骨不同,这只狗崽看着比其余的兄弟姐妹更加强壮一些,四条腿也更加粗壮,比起其余瑟瑟发抖的小狗,面对他的打量也更加镇定。
陆晓明索性伸手将那只狗崽抱到怀中,亲昵的摸了摸它的脑袋,那狗崽似乎察觉到他身上溢出的灵力,从一开始的挣扎变得温顺起来。陆晓明便说道:“叔叔,我想要这一只。”
小孩两只眼睛大大的,显得比一般的孩子更黑一些,直勾勾盯着人看的时候,实在是让人拒绝不了。
那男人只是微微一顿,便笑着说道:“说了喜欢就送你,不过晓明的眼光不错啊,这些狗崽里头,就这只最厉害,平常吃奶的时候,别的都抢不过他。”
这只狗崽也是好认,两只眼睛上面都有两个白点点,看着倒是有几分像哈士奇。
陆晓明听了便高兴起来,还把自己的棒冰递给那个男人:“谢谢叔叔,我请你吃。”
男人自然不会要小孩子的东西吃,但陆晓明把棒冰往他怀里头一塞,抱着狗崽飞快的跑开了,弄得男人哭笑不得:“谁说陆大山儿子是傻子,我看着挺机灵啊。”
旁边的女人使了个眼神,小声说道:“还不是他亲奶奶传出来的,我就说男孩子长得慢的多了去了,也不知道老太太到底是怎么想的。”
不说那边如何议论陆家的事情,这边陆晓明得到一只灵骨不错,甭管以后能不能觉醒血脉,至少现在灵力不错的狗狗,心中那叫一个高兴。
等跑到家门口,陆晴晴才猛地问道:“晓明,大伯娘会让你养狗吗,我妈妈就不喜欢我养狗。”
陆晓明微微一顿,他还真忘记自己现在是个孩子,能不能养狗还得家里头同意。顿时有些依依不舍的抱着狗崽子,想着怎么样才能让钱金花同意呢。
儿子出门,钱金花一直不放心呢,这会儿远远的看见他们回来,连忙喊道:“晓明,怎么不回家呢?”
陆晓明抱着狗崽子走到家门口,有些磨磨蹭蹭的看了眼自家老妈,这才问道:“妈妈,我可以养狗吗?”
钱金花早就看见他怀里头的小狗了,一想便知道肯定是村口小店抱回来的,方才她就听说那家生了狗崽不想要的。
自从小儿子好了,却是个乖巧懂事的,从未对自己提过什么要求,如今垂着脑袋说话,怎么看都觉得有些可怜,钱金花哪里能不答应的,笑着说道:“养吧,你想要咱们就养着,不就是一条小狗吗?”
土狗吃东西不挑剔,谁家还能没有剩菜剩饭的,到时候喂一些就是了。不过是养一只狗,要是能哄了儿子高兴,估计这会儿让钱金花养一个人也没差的。
陆晴晴一听,倒是眼睛一亮,缠在黄梅身边也想要养狗。
黄梅哪里能答应,只说道:“你以后上学了小狗谁管,反正我可不管,到时候活活饿死了,你可不得心疼死。反正晓明现在养了,你想要玩的话以后走过来就好了。”
有这么个铁石心肠的老妈,陆晴晴只好放弃了养狗的念头,一边跟陆晓明约好了,以后每天都要来他家看狗崽。
养小狗的事情圆满解决,陆大山回家的时候知道多了一只狗崽也不多说什么,毕竟乡下人家,养狗的多了去了。
倒是钱金花给小狗起了个名字叫小黑,陆晓明抽了抽嘴角,他一直觉得,自己这辈子的名字有些随性,要是狗狗叫小黑的话,听着跟两兄弟似的。
为了不跟狗崽当兄弟,也为了将来这狗崽真的觉醒了血脉别那么丢人,陆晓明坚决的否定了自家老妈的名字,自己给起了一个叫小狼,好吧,虽然还是小字辈的,但至少狼比狗威风多了,而狗觉醒血脉,最多的便是贪狼血脉。
带灵骨的小狗,自然比一般的小狗更加机灵一些,很快就认识到谁才是自己的主人,对钱金花陆大山不过是一般般,对着陆晓明的时候就谄媚的可以,摇尾巴不要太勤劳,当然,在遇见外人的时候,虽然身板儿还小,叫起来倒是十分凶悍,弄得钱金花也觉得这狗狗倒是没白养,至少能帮着看家呢。
灵骨虽好,但世间继承到灵骨的动物多了去了,若是没有足够的机遇,一辈子也就是普通的兽类罢了,充其量就是比其他的动物更通人性一些。再多的却是别想了,灵骨若是没有被激化,随着时间也就一点点退化了。
而要提升灵骨,突破血脉界限,最好的办法就是吞噬天材地宝,只是如今这个世界,陆晓明自己还找不到这些东西呢,哪有给宠物用的,只好换一个笨办法,一点点用灵力来梳理小狼的身体,日积月累,总有量变积累成质变的那一日。对此陆晓明也毫无办法,想到上辈子自己肆无忌惮的使用各种灵丹,也不知道现在是不是遭报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