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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群说道:“刚才萧大哥问及我们村子的事情,我想还是告诉你,在不久之前的一个夜晚,一个身穿黑色,手握断剑的男子来到了我们的村子,当他抓到村民的时候,就会吸走村民的血,我曾看到他吸血的,可是大人们都不相信,认为是魔王干的,之后,小村子里的人越来越少,逐渐成了无人的村落,村民们大多被杀了,有少数的逃走了,我和哥哥想回来哪些东西,谁知,那个吸血男没有走,于是,哥哥为了保护我,就故意跑出来引开了吸血男,而我得以躲在一个角落,之后幸亏有萧大哥相救,才活着走出了山岗村。”
萧峰说道:“原来是这样啊,那没有官兵去捉拿那个吸血男吗?”
晴群说道:“因为没有人看见,所以官府的人根本不相信,我对哥哥说了,哥哥也不信,这才回到村子,可是,还是被吸血男遇到了。”说到这,晴群不禁伤心的哭了起来,萧峰连忙安慰道:“晴群,你放心,现在不用担心那个吸血男了,你在这个镇子住是很安全的。”晴群说道:“可是,我能一辈子都住在这儿吗?”这个让萧峰有些犯难了,因为他还要去找晓月姑娘,他想了想,说道:“这个你放心,到时候我会找辆马车将你送到竹叶村的,那儿有善良的村民,他们会照顾你的。”
这些天,萧峰又回到了那个村子去看看,发现了一只兔子尸体,只不过这只兔子的血都被吸光了,这也是说那个吸血男还在这一代附近,萧峰心想,要想办法将这个吸血男打败,然后交给官府,以免其他的百姓再被受害。想到这儿,萧峰去镇子的市场买了几只兔子回来,然后用一只笼子装着,等到夜深人静的时候,他见到晴群已经睡着了,就提着笼子来到了山岗村,准备引出吸血男,看看他究竟是何方神圣。
萧峰将兔笼子放在路口的一侧,然后在每一只兔子的后腿上都系上布条,将布条的另一端系在旁边的岩石上,兔子出了笼子就想跑,可是因为被系上了布条,所以只能乱跳着,不一会儿,那片草丛就有了动静,萧峰大喜,莫非吸血男就这样上够了吗?等到仔细一看,原来是一只野狗在那捣乱,萧峰一气,丢了块石头,野狗被砸中后汪汪的叫了一声,然后惊慌失措的跑开了,萧峰又蹲在树后面,盯着笼子那一带的情况,可是过了很久,都没有什么东西出现,深夜中,周围都是漆黑的一片,只有不知名的昆虫偶尔会叫一两声,其余剩下的都是风的呼啸声,在这种情况,萧峰亦是困意顿生,只想好好的睡一觉,可是多年的战斗生涯给了萧峰很大的警醒作用,越是在疲倦的时候,越不能放松警惕,只有一丝不苟的坚持着,才能战胜敌人。
想到这,萧峰又重新打起了精神,他就这样一直等啊等,直到远处的地平线已经透出了曙光,仍是没有什么吸血男的踪迹,靠,白白等了这么长的时间,萧峰不禁有些恼怒,他收拾好笼子后,然后回到了客栈,睡觉,一晚没睡的萧峰此时感觉是晕沉沉的,只能先放下其他的事情,来好好的睡一觉了。
晴群本想找萧峰聊天的,但是到了他的房间后,看见他已经睡着了,就不忍心打扰他,于是,又退了出来。
晴群想想还是出去散散步,在山岗村呆了很久,还从没有出过村子呢,晴群也想在闲逛中忘记以前的经历。
市集上十分的热闹,来往的人也非常的多,买东西的小贩不停的在吆喝着,也有买家和卖家的讨价还价的声音,还有杂耍的,表演胸口碎大石的等等,好不热闹啊。
晴群还从没有看到过这么多有趣的景象,感到很快乐,在路过一个拐角的时候,晴群忽然心头感到一凉,这种怪怪的感觉让她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是恐惧,是害怕的那种感觉,晴群太熟悉这一感觉了,有种直觉告诉她,有人在暗暗地盯着她,可是,刚才在市集上全都是陌生人啊。
晴群没有呆呆的停在一个地方不动,而是往人多的地方走,一边走一边思考,回想了一会儿,晴群记起来了,在拐角看到过一个穿得很破的乞丐,曾一直在盯着她,她以为是要求她施舍的,但是那种眼神却让她胆怯了,等等,那个乞丐的打扮也是蓬头垢面的,难道,那个乞丐就是杀了整个村子的魔王吗?想到这儿,晴群不禁有些害怕了,她快步绕着圈子,随时回头看,在确定没人注意时,回到了原先的那个客栈,然后直奔萧峰的房间。
看看萧峰,依然在熟睡着,这让她感到了一丝的放心。因为在萧峰萧大哥的身边,总是让她感到很安全,虽然和萧大哥只是相处了一段的时间,但是萧峰平易近人,热情助人,还有高强的武艺都让她倾慕不已,晴群就这样坐在萧峰的屋子里,不再敢出去,她害怕会被那个乞丐给抓走。
等待着萧峰醒来后,晴群赶忙打了一盆水给萧大哥洗脸,萧峰对晴群跑到他的屋子里有些不好意思,但是觉得晴群只是将自己当作大哥看待,便也放心了,就很高兴的接过毛巾,简单的洗漱后,他问道:“晴群,你饿了吗,我下楼去买些东西吃。”
晴群本想将遇到那个神秘的乞丐的事情告诉萧大哥,但是又担心是自己多疑了,所以就没说。一个人在屋子里等了好久,也不见萧大哥回来,晴群不禁担心了,她走出了屋子,然后下了楼,但是又不敢踏出客栈的门栏,正待回头时,一只手搭在了她的肩膀上,她吓得差点尖叫了起来,只听到萧大哥的声音,说道:“不好意思啊,买的东西多了,所以迟回来了,你一定饿坏了包。”
晴群感觉放松了,喘了口气道:“萧大哥,你回来了。”
萧峰从刚才的手搭在晴群的肩膀上,可以感觉到她的恐惧的战栗,知道晴群她还是没有克服心中的恐惧,便准备晚上继续去等待那个吸血男,只有消灭吸血男,这个小女孩的内心才不会再害怕,她才能在今后的生活中,不至于陷入恐惧中。
于是,在晚上,见晴群已经睡着了,萧峰又拎着兔笼子偷偷溜了出来。
还是在那个小村子的小路上等着,依照之前的做法,等待中,只有时不时的野狗会被兔子吸引过来,而看不到什么吸血男的踪影,萧峰心想,莫非那个吸血男已到其他的村子了吗?
想到这儿,萧峰不禁有些沮丧了,难道自己的所有行动,努力都白费了吗,这时,就在困意涌起的的时候,一个黑影在兔笼的附近出现了,萧峰本想一块石头扔过去的,仔细的看看,发现不是野狗,莫不是魔王,萧峰立即打搜起精神。准备一战这个杀了整个村子的魔王。
只听见远处有那个吸血男在抓食兔子的动静,萧峰不敢大意,没有快步冲上去,而是一步步慢慢的靠近,待足够的距离时,萧峰仔细的瞧着,和自己在村子里看的那个吸血男是一个人,萧峰不禁心头一阵愤怒,他使用“风云心法”,想震倒这个魔王,可是魔王被“风云心法”震到后,竟然只是稍稍的退了一步,根本没有什么损伤,萧峰见“风云心法”没用,就使出了看家本领“竹林刀法”,那个吸血男起身,一掌打来,一阵强劲的内力,震开了萧峰的刀锋,忽然,吸血男的手变成了利爪,仿佛是多年没有修剪的指甲一样,在月光的照耀下,竟有道道的白光,与其说是白光,倒不如说是寒光,萧峰与他对战,感觉对手的内力虽然很强,却给人很冷的压迫感。
那个吸血男似乎并不像迎战,只是一直将萧峰震开,然后转身就跑,其轻功的速度决不再萧峰下,萧峰追了一阵子后,只见其跑到了密林之中,再也找不到吸血男的踪影。
萧峰心想:这么高强的家伙,为什么一直在躲着,他究竟是谁呢,莫非以前认识吗,想着想着,萧峰还是没有什么头绪,只能先回客栈了。
大约在第一百篇的那一部分,开始使用萧峰和林英豪这两个名字以代替阿杰和阿英,原来使用阿杰和阿英是为了方便,准备以后再改,但是有读者提出换个名字更好,考虑到充分尊重读者的意见,将其改为萧峰和林英豪,女角小樱原名张樱没有变,还有文章的主旨是为武侠,本来是走幽默武侠的路线,可是却发现武侠更多的时候是以一种严肃的面孔出现在笔者的纸上,许多情节谈不上幽默,到后来,笔者本想改名为“竹叶飞刀”,但是考虑到“幽默武侠之乱世情怀”已被大多数读者接受,改名不方便寻找,所以就不改了,或许也只有在正式的武侠里,高深的幽默才能体现出来,笔者功力有限,只能是再接再厉了,不敢和金庸,古龙这老一辈的泰斗相比较。这部小说讲述的是元末明初的故事,历史背景不变,若是从长远角度来看的话,“幽默武侠之乱世情怀”只能说是第二部,本书籍共有三部,已制定好第一部叫做“竹叶飞刀”,这样安排会更贴切,第三部还没有安排好,看一部小说,精彩的,**的,大多是在中间,所以就先将第二部写出来,请大家多多捧场,并提出些宝贵的意见,笔者将会根据读者的有价值的意见做适当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