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七六章 第一次亲密接触(1 / 1)

至尊文乐 小宇柔 1090 字 9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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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音乐节,在炎黄帝国也算是享有盛名的多元化音乐节。开办至今,也得到很多歌迷的认可。在音乐节上,歌迷能听到不同形式的各类音乐。

其中摇滚音乐专场,同样被很多国内摇滚迷视为感受前沿摇滚的重要时刻。国内不少知名的摇滚乐团,都以能参加此类专场演唱会为荣。

相比那些知名的摇滚天团,类似超越乐队这样的新人摇滚乐队,基本是没有任何出场费的。但就算如何,也不是什么新摇滚乐队,都有资格登台演唱。

为了准备此次的摇滚专场演唱会,超越乐队也是准备了许久。抵达港城之后,李文杰也特意给他们租了排练场地,为的就是不出任何问题。

只要能在这种音乐节上,获得歌迷的认可。相信对于超越乐队而言,也是一次获得摇滚歌迷肯定的机会。能出席这种音乐节的,都是一些摇滚老炮啊!

在袁娜的豪宅做客结束,于文乐跟着超越乐队回到了预定的酒店。对于这支公司力捧的摇滚乐队,于文乐个人还是非常满意的。

那怕出道的时间有点短,但超越乐队获得认可的速度,还是令不少摇滚乐队惊讶。根据公司给其建立的官方歌迷网站,注册会员已经达到十万多人。

这个数字,相比李文杰飞豹乐队当初的千万歌迷,自然还是远远的不如。但李文杰同样知道,当初飞豹乐队刚出道,也是打拼了近一年才突破十万歌迷这个数字。

如今超越乐队,半年不到便获得这样的成绩,他还有什么不满意呢!

此次带来三首新歌的超越乐队,也将以新人摇滚乐队的资格,担任摇滚专场的开场乐队。六首歌,除了他们的代表作‘天高地厚’之外,三首新歌同样堪称经典。

最令歌迷期待的,还是此次超越乐队。将在音乐节演唱两首越语版的摇滚歌曲。这对很多出席音乐的南越摇滚歌迷而言,无疑还是充满了期待。

抵达港城的第二天,于文乐根本就没离开酒店。甚至连吴新明的邀约,于文乐也委婉的拒绝。原因是。他要抓紧时间开始写用于帝讯通征文的新小说。

关于这个事情,于文乐也没忘记跟老师乔炎打个招呼。听到于文乐要尝试写都市题材的小说,乔炎并没过多反对。只是希望于文乐,要写就一定要用心。

将故事大纲简单跟乔炎说了一下之后,乔炎想了想道:“故事设定不错。也符合帝讯通的要求。虽然我平时很少上网,却也知道网络带来便利的时候,也带来了不少弊端。

既然你已经答应帝讯通,参与此次的网络征文,那就好好写。尽可能,写出一些不会过于误导网民的事来。用你的话,就是多写一些正能量的书,明白吗?”

‘明白,谢谢老师!’

听着于文乐的感谢,乔炎却很感叹般道:“你跟铃丫头写的歌我看了。写的很不错。当初我还觉得,写歌会影响你在小说上面的发展,现在看来真的白担心了。

只是老师还是希望你记住,千万别被一时的名利而蒙蔽双眼。想成为真正的小说家跟音乐家,你就必须耐的住寂寞。名气不是靠捧起来的,而是靠成功作品累积起来的。

你现在在小说跟音乐上,每一步都走的很稳,这让我很欣慰。而我也知道,如今的时代不同,老师也教不了你太多东西。能做的。就是让你少走一些弯路。”

在乔炎看来,收于文乐当记名弟子,确实也是临时起意。但现在看来,这个决定或许会是他最明智的决定。从目前看来。于文乐的发展潜力,比其它几个徒弟都大。

唯一需要担心的,就是于文乐会过于沉迷外界对其的吹捧。顶不住这种捧杀,将来坠入凡尘之后,或许这种从云端坠落的情况,往往会毁掉一个人的未来。

这也是为何。乔炎不希望于文乐公开,他是自己弟子的原因。毕竟,若是外界知道这个消息,估计也会觉得更加惊讶,给予于文乐更多的关注吧!

结束与乔炎的通话之后,于文乐也很快进入码字的状态。对于即将用于征文的小说,他个人同样也是非常喜欢的。那怕,网恋这种事情他也没尝试过!

‘第一次亲密接触’,一部在另一个时空被视为网络庆典,关于网络爱情的小说。其中那几段话,在于文乐看来也是带有很多诗情画意的。

打出书名之后,于文乐很快便在电脑当中,打出了第一行字。

‘跟她是在网路上认识的。怎么开始的?我也记不清楚了,好像是因为我的一plan吧!那个plan是这么写的’

“如果我有一千万,我就能买一栋房子。

我有一千万吗?没有。

所以我仍然没有房子。

如果我有翅膀,我就能飞。

我有翅膀吗?没有。

所以我也没办法飞。

如果把整个太平洋的水倒出,也浇不熄我对你爱情的火。

整个太平洋的水全部倒得出吗?不行。

所以我并不爱你。”

原本于文乐想用第三人称写这部小说,但最终还是觉得第一人称或许会让读者更有代入感。因此,于文乐最终还是采取了第一人称。

那怕这部小说写出来,或许会让人觉得有些跟于文乐对不上号。但在于文乐看来,小说作者最擅长的不就是想象跟创造吗?

既然能创造出虚构的武侠人物,虚构一个‘痞子蔡’又有什么问题呢?最重要的,于文乐觉得这个网络很有一丝坏坏的味道。

名字痞而人不痞,相信不少看过这部小说的人,也会为‘痞子蔡’而感动,为‘轻舞飞扬’而伤心吧!至少于文乐觉得,这书的结局,估计又会为招来不少黑吧!

但这或许就是小说的魅力,一部能让人又爱又恨的小说,本身就说明读者对创作角色的认可。至于招黑的话,反正他也不是第一次。

在‘诛仙’里,他已经将‘碧瑶’给写挂了,再写挂一个‘轻舞飞扬’又有什么关系。若是不挂,又如何让人对其印象深刻呢?(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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