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盖州 3(1 / 1)

蚁贼 赵子曰 3362 字 9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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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不用邓舍强调,因了军中的伤员,部队的行军速度本就不快。好在下午的战斗损坏了大部分的重型军械,算的上轻装上阵,次日凌晨,他们已经远远地把东牟山甩在身后了。

期间,一直未曾见有元军拦阻的动向。勒马微茫的晨光里,感受着黎明的清凉,邓舍提了一夜的心,这才放下。

殿后的许人打着马,气喘吁吁地追上来,向邓舍请示:“将军,鞑子的注意力应该都在东牟山,看来不会来追咱们了;才经了半天的鏖战,又急行军一夜,兄弟们快顶不住了,掉队的很多,要不要暂时休息一下?”

辽东的地形,东、西、北三面均为山地环峙,西部为大兴安岭,连绵向东北方向,在正北的地方与小兴安岭结合,然后折向东南,携手长白山脉;群山千里,遍布着茂密的森林。

陈虎驻军所在的地方,正处东南方向,如果两军直接汇合的话,需要经过长白山脉的西南支千山山脉,耽误路程。为了节约时间,邓舍选择了鸭绿江西岸的婆娑巡检司做为会师之地。

这样,邓舍沿西南边蒙元设置的诸路站赤,可以顺畅到达;而陈虎也很方便,沿鸭绿江西下就是。

婆娑巡检司本为府,后废府为巡检司,人口不多,鼎盛时期也不过数万。数年前,高丽王攻下双城,又西渡鸭绿江,将婆娑巡检司等三站攻破。再数月前,邓舍打下平壤,文华国、赵过、庆千兴等麾军北上,一并将之收复,重回了汉人治下。

就辽东南一带来讲,婆娑巡检司的战略地位不低,它距离盖州百十里,西接辽南、东联高丽,打一个比方的话,它就是高丽和辽南联系的一个枢纽。和平时期,元和高丽常在此地互市;战争时期,也完全能胜任前哨、中转站的作用。

故此,收复此地之后,邓舍很重视,亲点了信得过的千户军官镇守,迁移来许多的汉人,连带着修葺城墙,补充军备,纯按照军事要塞的标准打造。

邓舍手搭凉棚,望了望迤逦不绝的后军,果然如许人所说,士气很高,奈何体力有限;加上一夜未眠,几乎人人眼中带着血丝,哈欠连天。他点了点头,同意许人的提议,道:“夜来尚未吃饭,传令三军,就地休息,埋锅做饭。……嗯,两个时辰吧,两个时辰后,继续行军。”

许人领命而去,自有各等军官分别传令,不多时,除了担任警戒的部队,疲惫不堪的士卒立时歪倒了整条大路。有些累得极了,也不管地上脏也不脏,丢下兵器,倒头就睡。一时间,呼呼大响。

邓舍皱了眉头,有些不满,倘若此时遭遇敌人袭击,可不就全完了么?他道:“东倒西歪,成什么样子?叫百夫长们都提点神,兵器不得乱丢,不能混淆了建制。……通知千户以上,来我这儿开个军议。”

也不能怪士卒没纪律,即便他自己,一跳下马也觉得两腿打飘,绕是久经行伍,大腿内侧也被马鞍子摩得生疼。身为一军主帅,别人可以抱怨,他绝不可以。邓舍面若无事,顾不上检查昨日战场上受的伤,先去彩号营慰问伤员。

短短的一夜行军途中,这已经是他第三次去彩号营视察了。有道是爱兵如子,别人给你卖命的,只有严肃的军纪显然不够,也需得笼络人心。

为了不影响士气,同时防止传染疫病,彩号营特别独立,与正常的营队间设置有隔离地带,并有专人在外围站岗放哨,以此杜绝闲杂人等的来往穿行。

邓舍集中了军中仅存的车辆,重伤员都被安置在上面,二三百人辗转呻吟,扑面一股浓郁的血腥味道,招引来许多的苍蝇、飞虫,嗡嗡嗡地飞个不绝,成群结队地在他们的伤处、身上爬行着。

看见邓舍来到,有些清醒的挣扎着想起身行礼,更多的陷入昏迷,干裂的嘴唇不知喃喃低语些甚么。邓舍慌忙上前几步,制止了一个起身的伤号:“别动,……”那伤号年不过三十许,腿断了一条,“被鞑子的马踩着了?”邓舍问道。

“两匹马,亏得小人命大,躲开了第二匹。”

被马匹踩踏到,只有两种情况:要么临阵溃逃;要么奋勇上前。这个伤号的伤处在前边,除了断腿外,胸前也有一处剑创,邓舍微微看了两眼,立刻推测出他受伤时的场景。

必然是元军骑兵迎面冲来,他奋不顾身向前阻挡,用的兵器也许是枪戈、也许是大斧,但却阻击失败,腿先断了,随后元军骑兵驱马而过,顺手又用短剑在他胸前划了一下。

当下,邓舍便向那伤员询问,果然猜得一点不差。敢以血肉之躯,迎敌骑马敌人,非老卒不可、非有勇气之人不可。看那伤员面貌,淳厚朴实;手上茧子极多:“敢问老兄,从军前,务农出身的么?”

“是,将军。”

“哪里从的军?”

“永平。”

原来是本部嫡系,邓舍笑道:“这样你都没死,命大啊!老人家有句话,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好,好样的!……叫什么名字?”

那伤号得了赞扬,激动得紧,下意识地一挺胸:“铁牛!”

邓舍点了点头,直起身子,环顾周围,但见车上、地上到处是血,到处是肮脏的兵器、卸下来的盔甲。军医们汗流浃背来回奔跑,时不时传来无意识的呻吟、伤处疼痛难以忍受的惨叫。

很多人的眼睛望着他,浓浓的血腥里,一阵清晨的风吹拂而来,邓舍嗅到了点黑土地的芳香,淡淡的,混杂血腥中,又甜又凉。他问众人:“你们闻到了么?”

他这话问的突兀,没人听得懂,包括原先受疼痛折磨的伤员在内,所有人的目光都转了过来。邓舍又问了一遍:“你们闻到了么?……”他闭上眼,惬意的、深深的吸了口气,“多么的香,多么的甜。”

彩号营渐渐安静下来,邓舍保持着深呼吸的动作,过了似乎很久,有个伤员胆怯的、轻声地回答道:“闻到了,将军。”他迟疑着,“是高粱杆儿的味儿。”

有人反驳他:“不,是小麦杆儿。”

多年的战火,使得农田许多废弃,邓舍他们驻军的位置,偏离大道的远方,隐约有绿色的波浪。说实话,邓舍也分不清楚那究竟是什么,或许为收割后的稻谷,或许为采集后的玉米杆儿。

不过,他的重点不在这里。他睁开眼,缓缓的看过每一个人的脸,他道:“我的义父,七个月前,死在丰州突围战中。当时我不在他的身边,他为了我,为了八百个弟兄,……给我们断后,死在了鞑子的刀下。他中了很多箭,他喜欢用狼牙棒,……但,我很无能,我不能把他的尸体带走,叶落归根嘛,我这个做义子的,连这一点都没办法做到。”

邓舍笑了笑:“我甚至连他的狼牙棒都没能抢回来,落在了鞑子的手中。也好,我义父生前骁勇善战,死在他狼牙棒下的鞑子没有一百,也有八十。就让鞑子带走,做为战利品,提醒他们,邓三的儿子,我,邓舍还没有死!

“百年了,鞑子入主中原已经百年了。我堂堂中华衣冠,沦丧也已经百年了。瞧瞧他们对我们都做了什么?抢我们的土地做为牧场,抢我们的子女做为驱口,一甲百姓、二十户才能有一柄菜刀!甚至我汉儿、南人连一副弹弓都不能拥有!庙宇里,我们的关二爷连把真的刀都没有,为什么?鞑子不许!不许我们养马,不许我们骑马,不许我们田猎。蒙古人杀我汉人,赔偿点烧埋银而已;我汉人若杀蒙古人,又是什么下场?就这,还有人、居然是汉人,嫌赔的银子多!这究竟是我中华的土地,还是鞑虏的天下?

“为了免受鞑子的侮辱,汉人的女儿竟宁愿去当舟妓,为什么?因为舟妓不设甲主,可以免遭辱身。何等的荒谬,何等的可笑!我汉唐的雄风何在?曾经我汉人的铁骑,一人可以灭国!而如今竟连自己的女人、自己的女儿的都保护不住,这简直是奇耻大辱,我泱泱中华,几时受过如此的屈辱?

“至于那些背根忘祖、认贼作父、甘为鞑虏鹰犬的汉军和新附军又如何呢?”

邓舍提高了音调,他愤怒、他显出受到侮辱的神色:“只有打仗了!只有在他们奉命屠杀我同胞的时候,他们才有权去取用兵器,杀完了我们,杀完了他们的同胞,他们的兵器又都得交回鞑子的府库!他们算什么?我们算什么?那些满堂朱紫又算什么?

“在鞑子朝中当大官儿的人们,他们每次上朝,把手放在背后,做出被捆绑的姿态,以此无耻的、没有廉耻的,来换得荣华富贵,他们岂不觉得愧对先祖,他们岂不觉得丢尽圣人脸面?今之儒者,已成丐户!不觉斯文扫地,反而得意洋洋。是,他们的确是饱读诗书,深通圣人经典,但在我的眼中,他们远远不及你等!吴人称他们为丐户,北人称他们为腊鸡,……一点儿没错。

“既便如此,上至朝廷,下到州县,有几个汉人能做得了管事的官儿?至多佐贰。长者无不为蒙古人、色目人。我亿兆汉人子孙,竟就此屈服鞑虏马蹄之下,已经百年。

“异姓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保国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谋之;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耳矣!彼虏胡人,以死胁我;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他最后一句引用文言,士卒虽听不太懂,但大概的意思还是都皆明了的。旭日东升,邓舍立在鲜血和兵器之间,奋发昂扬,转回话题的开始,他道:“我义父死时,你们都知道,我不在他的身边。后来,我听我的一个叔叔言道,他临死前,只说了一句话,他说:这土地,真他奶奶的香。”

他再次闭上眼,深呼吸,展开怀抱:“你们闻到了么?这块养我们、育我们、我们的祖先、先人生存、繁衍至今数千年的土地,真香。”

他说:“我义父虽然死了,但我以他为荣。我知道,我早晚也会有一死,我只希望,我可以死的问心无愧。”他浮想翩翩,联系古今,就在这一片土地上,饱经患难的民族,风雨中一直走来,她经历过很多的困难、她经历过很多的抉择,现在,就是其中一个关键而重压的转折口。

他似乎找到了人生的目标,他喃喃吟诵,他记起了一首诗歌,他说:“然后我死了,连羽毛也腐烂在土地里面。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这生于斯、长于斯的土地啊,这炎黄的根,五千年来,为中华民族前赴后继的仁人志士们,他眼睛闪亮,他说:“他们、你们,……”他借用了方补真说过的一句话,“谁谓公死,凛凛如生,……每一个曾提刀奋战,死而无悔的人们啊,你们必将永垂不朽。

“这片土地是我们的,曾经我们失去了她,但以后、永远、未来,只要有他们,只要有你们存在,她就将永远都是我们的!鞑子说,军刀所到,皆为牧场;我们说,凡有汉人在的地方,皆为中国!”

他真的动了感情,说的话有些混乱,千言万语,一时凝噎。朝阳的光辉,映亮了每个人的脸,他轻声、低声,念诵着那诗歌,不是给别人去听,只是为给自己,他弯腰取了一把泥土,放在鼻边,呼吸者泥土的芬芳,他念道:“假如我是一只鸟,我也应该用嘶哑的喉咙歌唱:这被暴风雨所打击的土地,这永远汹涌着我们的悲愤的河流,这无止息地吹刮着的激怒的风,和那来自林间的无比温柔的黎明……

“--然后我死了,连羽毛也腐烂在土地里面。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彩号营非常安静,士卒们没太多的文化,没太多的家国观念,但切身的体会正是最好的教育,他们懂邓舍的意思。战场上流血不流泪的他们,许多的眼中此时蕴含了泪水,他们纷纷挣扎着,想伸手取一把地上的泥土,要学着邓舍,放在鼻子上嗅闻。

赏罚严明可以叫人轻死,教之以道可以叫人正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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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驱口。

原意为“被俘获驱使之人”,即战争中被俘强逼为奴、供人驱使的人。驱口一词始见于金代。蒙古灭金过程中,掠民为奴的现象非常严重。据记载,窝阔台灭金后,贵族、将校所得驱口,约当原金统治区残存人口的一半。在蒙古灭南宋的战争中,掠民为驱尽管程度有所减轻,但仍相当普遍。直到明初,仍有个别驱口的记载。

这一概念并不是北方少数民族创造的,而是直接来源于唐朝的所谓“驱使人”。

“驱口”主要被用于家内服役,部分人从事农业、牡业和手工业生产。他们在元代社会地位最低,是所有者的私有财产,其子女仍归主人所有。

元朝法律规定:“诸人‘驱口’,与财物同”,只要通过法律手续,就可随意买卖。“驱口”杀伤主人要被处死,故意杀伤主人要被凌迟处死,如果某一“驱口”想杀死主人,其他“驱口”知而不报,也要被处死;而主人故意杀死无罪的“驱口”,杖八十七,因醉而杀死减一等,如果打死一个“驱口”,只要能将全家放良,就可免罪。

法律规定:“驱口”不得与良民通婚,但如有违法私自结婚,则:如良人女嫁与“驱口”为妻,此女即降为“驱口”;但如“驱口”女嫁与良人为妻,此女变为良人。这也反映出男性至上的封建思想。法律又规定:斗殴杀人者死,然而良人斗欧杀死他人“驱口”,只杖一百七,完全是针对“驱口”等贱民而设的。

2,赔偿点烧埋银。

“诸蒙古人因争及乘醉殴死汉人者,断罚出征,并全征烧埋银。诸蒙古人砍伤他人奴,知罪愿休和者听。”“汉儿人殴死蒙古人”,不仅要被处死,并“断付正犯人家产,余人并征烧埋银”。

3,宁愿去做舟妓。

“北兵之祸,杀戮无人理,甚至缚童稚于高竿,射中其窍者赌羊酒。乱后检骨十余万,葬于桃坞西北周书桥,题墓碑曰万忠。鼎革以来(元灭南宋),编二十家为甲,以北人(主要是蒙古人和色目人)为甲主。衣服饮食惟所欲,童男少女惟所命。”自尽者又不知凡几。……鼎革后,城乡遍设甲主,奴人妻女,有志者皆自裁。”

有不少美貌女子的人家为避免遭受淫污,竟出下策让女儿充当“舟妓”(供娱乐弹唱的船上卖唱女),“以舟妓不设甲主,舟妓得不辱身”。

--此蒙古人“初夜权”之说,正史皆无记载,唯见野史。

4,他们每次上朝,把手放在背后,做出被捆绑的姿态。

“南人仕于朝者,每当参礼既毕,必交手于背,作反接之状,虽(南人)贵官亦然,以示归顺之意。”不知实情的外来者还以为中国南方人喜欢背后手站立以示有“风度”,其实他们是被迫做反剪被捆状向蒙古人表示服从。

地方上,面对行省长官,“同列(汉人、南人)莫敢仰视,跪起禀白如小吏”。

5,一人可以灭国。

唐朝洛阳人王玄策,出使印度,纂位的新王阿罗顺那听说大唐使节入境,竟派了2000人马半路伏击,除王玄策、蒋师仁外从骑皆遇难,王玄策被擒扣押。后来,王玄策、蒋师仁寻机逃脱,发誓要灭绝印度,以雪使者被杀之耻!

他二人策马北上,借尼泊尔七千骑兵,檄召临近处各大唐藩属国,外加吐蕃松赞干布派来了1200名精锐骑兵,人马总数接近一万。他亲任总管,以蒋师仁为先锋,在异国之地、用异国之兵、对大象之军(曾一战击溃天竺数万头战象),屡次以少胜多,拔坚营、克坚城,所向披靡,数战而灭北、中印度。

由于东印度援助阿罗顺那,王玄策准备顺势再亡东印度。东印度王尸鸠摩吓得魂飞魄散,忙送牛马万头,弓刀缨络财宝若干,向唐师谢罪,表示臣服大唐帝国,王玄策方才罢兵回朝述职,同时将阿罗顺那披枷带锁押回长安。

6,今之儒者,已成丐户。

“滑稽之雄,以儒为戏者曰:我大元制典,人有十等,一官二吏,先之者,贵之也。贵之者,谓其有益于国也。七匠八娼,九儒十丐,贱之也。贱之者,谓无益于国也。嗟乎卑哉!介乎娼之下、丐之上者,今之儒者。所谓丐户,吴人至今贱之。”

7,北人称他们为腊鸡。

“故一代之制,未有汉人、南人为正官者,其得为者不过州县卑秩,州县达鲁花赤也都是蒙古、色目人。盖亦仅有而绝无者也。后有纳粟获功二途,富者往往以此求进。令之初行,尚犹与之,及后求之者众,亦绝不与南人。在都求仕者,北人目为腊鸡,至以相訾詬。盖腊鸡为南方馈北人之物也。故云。”

8,长者无不为蒙古人、色目人。

至元二年,忽必烈下诏:“以蒙古人充各路达鲁花赤,汉人充总管,回回人为同知,永为定制。”除此以外,御史大夫“非国姓不授”,各道廉洁司也必选蒙古人为使,“或缺则以色目世臣子孙为之,其次始参以色目及汉人。”

元朝甄用官员主要以出身,即“根脚”,而不是成就为标准。南人是“年年去射策,到老犹儒冠”。蒙古、色目根脚子弟是“不用识文字,二十为高官”。

前期未有科举,中期恢复,到元亡仅仅开过十六科,每科七十多人,名额分配也偏袒蒙古人、色目人,南人仅占其半。从这个数字可以见出,元朝一代,汉族士人能走上仕进之途至多五六百人而已,且终生沉沦下僚,完全是大元统治的点缀和装饰。

元朝中期官员共有22490人,30.12%为蒙古、色目人,69.88%为汉人、南人。比较族群人口比例,可见悬殊,且,汉人、南人之任职,多为州县小官,所谓牧民官,元朝是不得已而为之,因蒙古、色目人多不解汉文,无法管理。

蒙元统治上层,基本不通汉语。至于高级官吏,唯利是图,又多色目人,自然对字里行间之事不甚关心,不少人目不识丁,书押文卷,但攒三指,染墨印纸上。稍好一点的,以印章代签名。今蒙古色目之为官者,多不能执笔画押,例以象牙或木,刻而印之。宰相近辅官至一品者,得旨则用玉图书押字,非特赐不敢用。

9,异姓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

出自顾炎武《日知录·正始》。

10,赏罚严明可以叫人轻死,教之以道可以叫人正死。

“凡战之道,教约人轻死;道约人死正。”

“道”通“导”,“正”通“政”。原文的意思是:通常的作战方法,教导越是简明扼要,人愈是不怕死,虽死不违政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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