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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急急忙忙做什么?”方琰问道。
沈昕娘却没有解释,踢上高头屐便往外走。连在耳房中的儿子一时都顾不上了。
方琰被她拖着手,快步跟在她的身后,“不是急于一时的事儿,昕儿别着急,你想到什么了?若是想到什么,可先同我说说?”
沈昕娘却仍旧没有开口,一直拖着他来到书房。
见她竟急匆匆的往书房里来,方琰更为诧异了,“这里藏了什么?”
沈昕娘看都没看他,“你的书房里藏了什么,你问我啊?”
方琰不解蹙眉,“什么都没有藏啊?”
沈昕娘却已经在他偌大的书架上翻找起来。
方琰一脸不解,不明白她究竟在找什么,想要帮忙都伸不上手。只好长叹一声,“昕儿,这是我的书房,你要找什么,不妨跟我说一声,我来帮你找?”
沈昕娘点点头,“一本诗集和杂记,前朝的崔都护所写,似乎是个孤本,我看你收的很好,没有什么折痕。”
方琰一听,了无印象。孤本,很有可能是旁人所赠,没有折痕,说明他很有可能根本没有翻看过,崔都护?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
“你这时候突然寻它做什么?”方琰背着手问道。
沈昕娘在他的书架上一通翻找,好在他的书架一向都被整理的很整齐,她看过的书,放在哪个位置,他一般都不会再动。以免她想要再看的时候,寻找不到。
没等方琰的眉头越蹙越深,沈昕娘惊喜的声音终于传来,“找到了!就是这本!”
沈昕娘将手中的书递到方琰面前,脸上的笑意颇有些邀功的意味。
方琰还有些不明所以,但低头看到书册上的书名之时,他似乎有些明白了。《塞外杂诗》几个草体,行云流水,颇有风骨。
“塞外?”方琰接过诗集,狐疑念道。
“西北边塞,崔都护曾在西域都护府呆过十几年的时间,这诗册就是那个时候所成。”沈昕娘说道,“我记得书中提及,西北塞外的牧马民族,会驯养一种鸟,用来传递讯息,但具体是什么鸟,又是什么部落,我倒是记不清楚了!所以急急忙忙来寻找这本书。”
方琰闻言十分又惊又急。倘若真的如同沈昕娘所说,如今的突厥人也会驯养这种鸟来传信,他的寻找的方向不是全然错了么?他只顾得拦住地上的书信往来,却将天上给遗漏了!
他立时将书房的灯烛都挑亮,跪坐下来,迅速翻着诗册。翻到杂记部分,才看到杂记中只是简短提及此事。
说西北游牧民族崇尚自然同人的关系,以狼为图腾,以鹰隼为勇士的象征。对狼和鹰会有一种十分特殊的感情。也会驯养猎隼,游隼以配合他们游牧打猎。游隼能够勘察地形,告诉他们那里有绿洲,有适合放牧的地方。猎隼能够侦查猎物,相当于让马背上的人视线提高至高空中,决胜于未见。
只有一句话提到,也会有人试图驯养游隼来送信。如同信鸽一般,但是游隼的速度力量都远胜于信鸽,可以飞行更远的地方,更准确的判断方位,更快速的到达。只是这游隼却是有野性的东西,非常不易驯服,鲜少有成功的。
“游隼?”方琰紧皱着眉头,抬眼看着立在一旁的沈昕娘,“昕儿真是心思敏锐之人,这么不起眼的一本诗集,这么简短的一句话,昕儿都能想到!实在难得,以往听掌门人偶有提及,说昕儿读书,总是抓不住重点,在细枝末节上,反倒浪费功夫。这哪里是浪费功夫!我看昕儿这习惯甚有用处。”
沈昕娘倒被他夸的有些不好意思了,想到师父,心中又有些酸酸的,“师父教我读书的时候,我总静不下心来,又不能不读,总爱旁门左道,如今仍改不了这毛病。因为觉得这些话有意思,才留下印象。书中也提到,用游隼送信,只是他们的想法,鲜少有驯养成功的。”
“能用游隼和猎隼来勘察地形猎物,就能够用它们来送信,虽然从西北到京城是远了些,看起来十分困难,但并非不可能完成。倘若真的是用这种方法,倒是十分隐蔽,让人难以察觉!”方琰凝眸说道。
沈昕娘点头,“是个方向,多了一个寻找的方向,就多一点找到的可能。”
方琰立时起身,向书房外行去。
“你去做什么?”沈昕娘问道。
方琰回眸冲她一笑,“既然昕儿给我找到了新的方向,我当立时就叫他们去留意这新方向,倘若真能有所收获,昕儿大功一件!我定要在圣上面前为昕儿请赏!”
沈昕娘摇头轻笑,“我不要圣上赏,你赏我就行了。”
方琰心头一热,连连点头,“好好,昕儿要什么我给什么!定然不遗余力,叫昕儿满意!”
“你想到哪儿去了?!”沈昕娘瞪眼嗔道。
“昕儿想到哪儿,我就想到哪儿!”方琰朗笑。
沈昕娘脸红撇嘴,方琰笑着大步走远。
沈昕娘回到主院,方离恰好尿湿了醒来。她连忙上前去哄儿子。方琰究竟如何安排,则不再她考虑之列了。
方琰调回了驻守在各个官驿的一半人马,留下一半来,继续监察过往书信。剩下的则全都调回道京城里打鸟。
特别是鹰隼一类的鸟,一个不能放过。
就连公孙将军府上,信得过的亲兵,也都被他偷偷借调过来,参与打鸟的行列之中。公孙陵忍不住说他是异想天开。听闻这想法还是得益于齐王妃之后,公孙陵就更为不屑了,“女子之见,王爷竟然也能听信?!不曾听闻人说,女人头发长见识短么?堂堂王爷,竟然这般看重一个妇人之言,这般劳神费力!真真叫人难以置信!”
“公孙将军休要管吾的想法从何而生,这人是吾同你借调的,你只管保守了秘密,不同人讲,旁的不用操心。”方琰对他的话,丝毫不在意,唯有一点不满的是,“另吾要强调,并非所有的女人都是头发长见识短的。”
公孙陵不屑冷哼。他对自家妹妹被人掳走,如今虽知妹妹平安,可妹妹却滞留在西北大营,说什么不肯回来,心中甚是不满,将这一切的缘由都归结在沈昕娘的头上,心中暗暗怨怪,若是沈昕娘在知道有人跟着公孙兰的第一时间,就告知他,他定然能保护好妹妹,不叫妹妹被人掳走。也就不会有如今这般情况了。
所以如今一提及沈昕娘,他就是一肚子的怨气,自然对沈昕娘的想法也横挑鼻子竖挑眼,各种看不惯。
好在方琰同他虽是连襟,却丝毫不受他情绪影响。对沈昕娘依旧如故。对她的想法也极为赞同。
事情毫无进展了好几日的光景。公孙陵有空就略带嘲讽的问方琰,“王爷家的烤雀鸟吃腻味了没有?”
“不是雀鸟,是隼。”方琰总是淡淡回应,丝毫没有被激怒的意思。
这日公孙陵刚在朝会之后,嘲讽了他一句,他摇摇头,还没有行到勤政殿,便被自己的随从拦住。
随从慌忙跪地,怀里似乎还踹了什么东西,手上略沾了些血迹,脸上还有些狼狈。
这里离朝会不远,来往还有些宫人。方琰点了点头,什么都没问,提步继续向勤政殿走去。
随从连忙起身跟在他身后,入了勤政殿。
勤政殿内外都是方琰信得过的人,不过他仍旧是屏退了众人,才问道:“何事?”
随从连忙从怀中掏出一只大鸟来,他原本身体十分精瘦,适才瞧起来颇有些臃肿,原来是怀中这鸟的缘故,这鸟缩着翅膀,身长一尺有余,耷拉着脑袋,胸口一起一伏,似十分吃力。羽毛上还沾了血。
“这游隼是被射下来的,受伤不轻,王爷请看。”随从将游隼细长的鸟腿从柔软的羽毛中给拽了出来。
那细长的腿上绑了一只细细的竹管,比幼童的小指更要细上许多。
方琰点头,伸手接过受了伤的游隼。
那细细的竹管在它腿上绑得很结实,方琰从身上摸出一把十分锋利的匕首,小心翼翼的挑开缠绕在那细细鸟腿上的绳子,费了好一阵功夫,才将那竹管取了下来。
竹管是被蜡封着的。他双手握着极细的竹管之时,心头就忍不住狂跳。谁说女人头发长见识短的?竟真叫昕儿说对了!一般人怎会用这么隐蔽的方法传信?驯养一只游隼要花上多少功夫?
他手里握着的一定就是京城之中某位高官重臣通敌的证据!
虽然蜡封还未被打开,但他心中已经笃定了大半。寻找了这么久那藏在暗处的人,如今终于就要揭开最后一层遮羞布,看到那人丑恶嘴脸了!他心头不禁十分激动,目光定定的落在那极细的竹管之上,连呼吸都微微凝滞起来。
“点灯。”方琰缓声说道。
他声音放的很轻,语速也很慢,似乎是为了用声音平静此时有些激动的内心一般。
随从连忙上前,用火折子点亮了灯,并取下灯罩来,将灯烛送到方琰面前。
方琰仔细打量那极细的竹管,竹管比幼童的小指更细了许多,即便灯烛融化了蜡封,那里头的字条,也难以取出。
“去取细长的银针来。”方琰又吩咐道。
纵然心中已经急不可待,但他面上尽量让自己显得平淡从容。越是接近真相的时候,越要冷静,不能慌张忙乱。如此才是最佳的心态,如此才不会在最后时刻,忙中出错。他可以冷静,可以从容,可以等。已经为突厥的事情烦恼这么久了,努力这么久了。如今就要知道真相的时候,不过多等上一时片刻而已,他有什么等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