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章 突变(1 / 1)

火爆狂龙 落寞浪子 1691 字 1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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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赵匡胤

喜欢玩权利的角色都没有简单的,帷幄运筹决胜千里。

罗思聪是个很霸道的人物,唐烨已经威胁到了他的利益,现在又威胁到了他的生命,如果再退让,这就不是他罗思聪了。

既然不能降服,那就必须除掉。他罗思聪不喜欢和人交朋友。

电话听筒的忙音,响了很久,那边才传来沈媚虚弱的声音:“喂,有事儿吗?”

“媚媚。”罗思聪立马做出一副甜蜜的样子:“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

想恋人一样的质问,一下将自己的内心个表明了。

“你有什么事儿?”沈媚的声音很冷,听不出任何感情。

罗思聪敏感的皱了皱眉:“我爸爸来了,他想见你。”

“这是你们的事儿,和我无关。”沈媚的语气格外陌生,听不出是悲是喜。

“我觉得有必要和你解释一下,我们两个中间可能有误会。”罗思聪没有杀到像狗血电视剧里那样,不停的问为什么。

“你想多了。”沈媚回答道:“我们之间不存在关系,又哪儿来的误会?”

“金矿只是我和唐烨两个人的事情,这和你无关。”罗思聪依旧固执的解释道:“我对你说的话千真万确,五年的时间没有相见,你已经变了你知道吗?”

“罗少爷,你真的挺逗。”沈媚那边传来两声冷笑:“可能你在别的女人面前真的很完美,但是,我对你免疫,抱歉。”

罗思聪心头一颤,直觉告诉他,事情出了变故。

不错,他了解沈媚,比任何人都了解,甚至超过了唐烨。沈媚的一个眼神,一个呼吸,他都能分辨出她的心情。

别误会,这不是罗思聪对沈媚的在乎,而是他的把妹技能。

作为一个心理学的博士,掌握这些东西不算什么稀奇的。

“如果没什么事情我挂了。”沈媚果决的语气传来,又说:“另外,我希望你能自重,以免掉了你罗总裁的身份。”

嘟嘟嘟——刚说完,那边传来一阵忙音。

罗思聪错愕一愣,将电话拿下来,苦笑的抿了抿嘴:“越来越好玩儿了。”

旁边,冯兆坤和段杰将一切都看在眼里,两人对视了一眼,异口同声:“怎么了?”

“这是个很有挑战性的游戏。”罗思聪并没有玻璃心的各种惶恐,微微一笑,转身将手机放下:“沈媚竟然挂了我的电话。”

是的,这绝对是很罕见的。

他不知道泡过多少女孩儿了,还从来没发生过这种事情,是他腰包里的银行卡有魅力也好,还是他个人散放光彩也罢,总之,没有一个女孩儿敢拒绝他。

“看来她已经警觉了。”冯兆坤面露愁容。显然,事情超出了她的预料。

“不,我喜欢有挑战性的游戏。”罗思聪要比刚才更加来了精神:“穿着衣服的婊子永远都是有魅力的。”

冯兆坤和段杰均是一愣,都没反应过来。

“不用这么看着我。”罗思聪露出一副自信的笑容:“沈媚就交给我了,我会让冯叔满意的笑出来的。”

“相比你的老罗,你真是青出于蓝胜于蓝。”冯兆坤无奈的发出一声感慨。

能登上荣耀榜的人物都是不安分的,他们的内心有一颗躁动的心,这几乎是所有成功者的天性。

他们喜欢创新,喜欢花样,更喜欢挑战新的东西。

金铭集团的少公司,更是这样。

……

一个偏远的乡村,四周依山傍水,果真是个休闲度假的好去处。

条条流动的小溪像跳跃的麻雀渐行渐远,临建中午,村子里青烟袅袅,远远都能闻见一股淡淡的香味。

鸟儿啼鸣,野花烂漫,浓浓的乡土气息。

而这时,村子东头的一片野地里,站着一名女人,一身黑色商务休闲装,黑发披肩,大号墨镜遮住了半个脸,只露出迷人的唇角。

她的面前,竖着几块石碑,刻满了字体。

其中有一块墓明显是新添的,就连泥土都是新的,墓碑上雕刻着主人公的名字:“沈峰。”

两块石碑前,站着的人自然是沈媚。

“爸妈,我把弟弟给你们带来了,你们二老找了小峰这么多年,不就是等儿子吗?他现在过去了,你们好好的看着他,别再让他乱跑了。”

平淡的话语,却充满了悲鸣的哭腔。

沈媚的眼圈红了,重儿轻女的父母因为弟弟的失踪,都选择自杀身亡,都不喜欢自己这个女儿。

往事一幕幕,像泛黄的老电影一样从眼前闪过,苦涩、灰暗,痛楚感越来越强。

这时,一直在暗处的狄猛从远处缓缓走来,顿足在墓碑前,看了看说:“媚姐,回去吧。”

“这几天一直跟着我,辛苦你了。”沈媚不动声色的说道。

狄猛一愣:“你怎么知道的?”

沈媚转过脸,微微一笑:“因为我了解唐烨,他一个电话也没给我打,显然,他知道我在什么地方。不是有人跟着,那又是什么呢?”

狄猛苦笑的咧咧嘴,难怪沈媚被称为智慧与美丽并存的女人。

“还没吃饭吧?”沈媚问道。

“还行,不饿。”狄猛在这个大嫂面前,他显得有些拘谨。

“走吧,到我家去看看。”说完,沈媚转过身,头也不回的朝村子走去。

狄猛在后面看了看,犹豫了好一会儿,才决定的跟上。

在两人消失的地方,又出现了一名男子,魁梧雄壮的体型,一张邪恶的面孔,冷冷的笑道:“果真是个好娘们儿,唐烨这小子命不错。”说完,人又消失了。

如果,有人看到他那张脸必定会吓一跳。

冰人或许只是面色苍白,看起来病怏怏的,但眼前的这名男子就完全可以用丑陋来形容了。

没错,他就是魔王。

这是一个在地图上找不到的村子,名为南四屯。村子很小,撑死只有百十户人家,有四周傍山,位置偏僻,村里的经济很不好。

清一色用石头堆积的村庄,石头铺成的路面,石头盖起的房屋。

虽然地方不大,人数不多,但村子里全是雕刻的好手,家家户户都以雕刻为生,到了一定的数量,拉到城镇上去卖,都能卖个好价钱。

一个字,美!

近十年没有回来了,沈媚感慨万千,前天村长和几位老大爷帮着把弟弟骨灰盒下葬,又帮着立了碑记。

还是家的的感觉温暖啊。

沈媚走进村头的第一户人家,摘下墨镜喊道:“二爷爷,麻烦你了啊。”

“你这尕丫头,到咱家了还客气。”一名年过花甲的老头从厨房里走出来,端着一筐新出锅的馍馍,笑着说:“又去看你爹娘了。”

“好些年没回来了,多看看也好。”沈媚说道。

“唉,你爹这个死犟驴,一点我的话也不听。”老头将箩筐往院子里的石台上一放:“当年,妳妈走了之后,我让他好好的照顾好你,结果这老东西骂了我一顿,又跟着隔壁村的张二蛋去喝酒了。”

沈媚沉默了,这些事儿她都知道,都是她亲身经历过来的。

“不管咋说,过去就过去了。”老头又端着做好的饭菜出来:“先吃饭吧孩纸,到家了就好好地吃点,外面的社会乱,人又多,就在家好好歇着吧。”

“哎。”沈媚感觉自己的眼眶又热了。

没有经历过风雨的人是不知道这种感觉是幸福的,城市的竞争压力,商海浮沉,勾心斗角,只有到了这种地方,才能放下所有的戒备,真真正正的放松下来。

狄猛至始至终都没说话,一直在沈媚旁边跟着。

老头将饭菜放好,又叼着旱烟一瘸一拐的离开了。

“老大爷不吃饭?”狄猛看着他的身影问道。

“二爷爷高血压,不能吃肉,他一早就吃过了,现在又去村里头说卖碑的事儿去了。”沈媚说道。

这一种远离城市的安静,也是一种远离喧嚣的幸福。

狄猛是军人出身,一根烟的功夫不到,三两下便吃完了,抹了抹嘴问:“什么时候回去?”

“不想回去了。”沈媚头都没抬的边吃边说。

狄猛一愣:“虽然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儿,但我觉得唐总没做错什么。”

“我知道。”沈媚说道。

气氛有些尴尬,或许是两人没有什么共同话题,对话很简单,三两句便没了。

饭后,作为保镖的狄猛又不得不陪着沈媚到村之外散步,他不善言语,多半时候都是跟在沈媚后面。

而沈媚也倒也乐得清静,一个人望着天空,舒爽的放松下来。

“沈小姐好雅兴啊。”这时,魔王的身影从对面出现了,嘴角叼着一根杂草,很恶心的样子:“我还想着怎么把两位请出来了,没想到自己倒过来了。”

“你是谁?”沈媚警觉性的一下严肃了起来。

狄猛第一时间将沈媚护在身后,直觉告诉他,眼前的男子可不是什么好玩意儿。

“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要跟我走一趟。”魔王嘴角带笑,眼珠子紧紧盯着沈媚那傲人的身材,似乎时刻都想吃了的样子。

“不想死就赶紧滚。”狄猛阴狠的看着他说道。

“小崽子,哥哥杀人的时候你他娘还在学校读书呢,滚。”魔王那张原本就丑陋的连怒容一现,更显得狰狞了。

“你可以再往前走一步试试。”说着,狄猛忽然从腰间拔出一把手枪,手腕抬起,直接指向对面。

“劝你一句,把枪放下。”魔王没有丝毫的惧怕,眼神又冷冽了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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