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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妹妹问起梅里西娅的时候,克拉迪奥不认为那个给剪了耳朵的精灵还是精灵。
克拉迪奥开始给妹妹讲故事,他并不常给妹妹讲故事,但当他讲的时候,就会很用心。
在克拉迪奥的眼里,精灵是美丽,勇敢,机智的代名词,这个与众不同的孩子在看书的时候,往往有一种反向思维。或许,是这书的主人有意识的一种引导,但现在,看过这本《消失的文明——精灵帝国的传说》之后,克拉迪奥无比的崇拜那位大精灵王。
在那个年代里,是一个战乱的年代,各个种族之间进行残酷的大屠杀。这本《消失的文明——精灵帝国的传说》从地精时代的结束开始说起,地精时代,那些小个子的家伙们发明了一种可怕的武器,书上在这里很模糊,没说是什么武器,但暗指,这武器让诸神大怒。
于是,诸神开始要消灭地精,他们发布下了神喻,最先出力的是兽族,他们强大无比,十二祖兽的强大让诸族回避,但在这个时候,精灵族出了两位天才,一位是大精灵王艾里希亚希弗,另一位,就是艾里希亚希弗的妹妹,现在的精灵女神艾尼露。
精灵有很多种,月精灵,草精灵,水精灵,花精灵,森林精灵,他们之中,以部族为单位。只有艾里希亚希弗把全部的精灵统一,只有他是精灵族公认当之无愧的大精灵王。
这位大精灵王艾里希亚希弗拥有与他同名的长剑,艾里希亚希弗之剑,拥有战争之号角,拥有诸精灵族集血,月精灵打造的歌利亚长矛,他还有一位冷目如电,有一匹独角兽跟随的妹妹艾尼露,她持一把同她同名的长弓,射杀一切妄图伤害哥哥的存在。
这两个人一手缔造了当时最强大的精灵帝国,这个精灵帝国继承了地精大量的文明。
当时的精灵族,在强大之后,降服一切反抗者,龙族成了精灵的坐骑,它们只配用他们的身体承载那些轻盈的精灵,矮人们只配吻精灵走过的泥土,他们看精灵的时候,会被精灵以亵渎之罪剜去双目,兽人是奴隶,天生的苦力,和一部分的军队,精灵族每年会派女精灵打他们族长的耳光,有痛苦表情的,一律处死,也就是说,打你的时候,你还要笑。
只有人类受到了一定的优待,因为人类口甜舌滑,无耻无比,他们被精灵称为,“吃我们粪便的人”。这一点也没有冤枉人类,因为花精灵们吃的就是鲜花,喝露水,她们的排泄物就是蜜,人类当然喜欢吃蜜。但不管怎么说,在当时,人类是深得精灵欢心的。
不过,在大多数精灵心里,人类,也是一种兽族,他们把人类以学术的口吻,专业的肯定,称其为“进化后的猴子”。克拉迪奥看到这一段的时候很生气,人类,怎么可能是猴子呢。
当然,在他回去学习之后,克拉迪奥才知道,人类是神明创造的一种猴子,猿,变化出来的,一些被禁的炼金术书籍上提到了这一点,它不著于文字,但在炼金术师之间相互承认。
虽然,在这本书里提到了精灵的种种不是,但却不可能否认那个时代,精灵的辉煌。
传说,在当时,精灵们甚至利用地精的文明,发现了飞出世界的能力,有一些不可靠的记录说明,一部分精灵,去了月球。这一点是不是真的,目前还无法得到印证。
只能知道的是,在大精灵王艾里希亚希弗和他的妹妹艾尼露的时代,精灵统治一切。
最要命的是,精灵的寿命十分的长,而大精灵王艾里希亚希弗和艾尼露又是出了名的强大,既然强大,那寿命显然就更长了,从文献的推测来看,精灵帝国存在的时间是两千年,也许还接近三千年,这就不清楚了,但也就是这样了,在大精灵王艾里希亚希弗和艾尼露被诸神肯定,成为神明之后,精灵国就开始衰败。新的精灵王不能服众,失去大精灵王艾里希亚希弗和艾尼露使精灵们失去最强大的依靠,在这关键的时候,兽人造反了。
强大的兽人,当时出现了,兽人以十二族为主,这十二族是地鼠人,他们人数最多,善于挖矿,牛头人,他们喜欢酿酒和种地,虎族,他们天性好战,兔族,他们是身穿白衣的同性恋,若不是为了生孩子,正常兔人是不会喜欢和异**往的,蛇人,胆小,但阴狠,马人,他们是天生的骑兵,羊人,他们战斗力十分的强大,并且渴血好战,猴人,他们强大无比,并且无比的智慧,鸡人,他们天性不怕毒药,并十分的好斗,狗人,他们最忠心,猪人,他们数量庞大,是军队的主力。伟大的狮子王领导他们。
原本在十二部族里还有龙族,但龙族自高自大,不可能接受被兽人领导。
虽然没了龙族,但十一部族还是强大无比,他们以精灵帝国武装的燃烧军团为主,改装成了地狱火军团,这些家伙们迅速打败了精灵族,是他们,结束了精灵族的时代。
不过饶是如此,精灵们一直坚持了很长的时间,他们和人类结盟,并在人类强大之后,还引发了人类帝国之间的混战,虽然直到现在,精灵已经完全的不可能复兴,但精灵的痕迹还是流传了下来,书中在最后介绍,精灵时代结束,但大精灵王艾里希亚希弗和艾尼露把他们的武器留下来,这就是所谓的神器。可以指引胜利的歌利亚长矛,一弓拉开能射万人的艾尼露长弓,战斗起来,永不会败的艾里希亚希弗宝剑。这是人类帝国都想要的武器。
不过,这一切已经成了传说,而这本《消失的文明——精灵帝国的传说》也成了一本娱乐多于实际的小说,它到底是真实的,还是全是胡说,就无人知道了。克拉迪奥在这里面发现了很多的秘密,这些秘密让克拉迪奥有点着迷。他忽然生出一种想要解读这些秘密的冲动。
于是,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克拉迪奥一面和母亲说话,一边陪自己的妹妹玩乐,更主要的,就是看书,他不仅看这本《消失的文明——精灵帝国的传说》,还看了其它的书。
其中,让克拉迪奥感觉到神秘的,是《地精的科学》。克拉迪奥知道地精,这是一种丑陋的东西,传说一定程度上,地精中会有进化的食人魔,这些丑陋的东西,身上永远散发臭味,他们没有洗澡的爱好,喜欢在泥地里生活,他们喜欢抢劫,喜欢杀戮。
但在《地精的科学》一书里,明确提出了,地精是一种知识渊博,聪明好学的种族。
在过去伟大的地精时代,他们强大不可思议,他们为人谦和,待人有礼。
如果说精灵们在统治的时候,骄傲自大,不把别族放在眼里,那么,地精完全不是这样。
传说中的地精们,一个个总是喜欢讲道理,除非你不想要用语言解决问题。
在那个时候,地精人并不强大,但他们有强大的地精火铳,他们称为古力火铳,什么巨龙古兽,哪怕是神兽,地精们也一一打倒。有一些年代久远的图片上,模糊可以看到,一些矮个子地精们抗着古力火铳,站在被打死山一样的巨兽身上,耀武扬威的样子。
现在甚至有一句谚语,地精打炮不要魔晶。目前炼金术师炼治的大炮以魔晶为能量。
但传说,地精时代,他们的大炮,是不用魔晶的,他们的大炮可以自由的开火!
这就是强大的地精文明。最后,书上隐晦的提出了一个观点,作者无名氏认为,地精的灭亡,是因为他们发明了可以威胁到诸神的武器,在少量的文献里可以看到,当时五个最强大,最领先的地精大帝国,同一时间毁灭,五个国家相互发射了一种可怕的武器。
这种武器可以毁灭一个百万人以上的大城市,同一时间涌入数百万计的死人,让死神给惊动了,那位死亡之神卡迪珍娜找到了毁灭之王迪奥比利士。她撒娇的说:“神王,不给加班工资,这个死亡之神,你找别人当吧。”毁灭之王迪奥比利士只好派出了神明帮助卡迪珍娜。但这件事,还是要调查的,怎么可能,有非人类的存在,在短短的时间里,制造如此之多的死亡。
结果,众神从地精武器里发现了可以伤害到神的力量。所以他们一致公决,要求把地精文明全部抹去。
作者甚至推断,在那次神战之后,精灵族和兽人一族都出了神明,就是这件事的功劳。
但这都是作者的推断,到底是不是如这位作者说的,那可就是另一回事了。
就这样,克拉迪奥沉浸在书本的世界里,他在这段时间,把《论死灵魔法与亡灵魔法区别》、《死灵法师正解》、《人体炼成的奥秘》、《如何成功的炼制霍尔蒙克斯》、《炼金术合成秘》、《消失的文明——精灵帝国的传说》、《地精的科学》、《龙的种类》全都读了。
很多的地方,克拉迪奥并不知道,但正是因为这份不知道,给了他一些想象空间。
克拉迪奥忽然迫切的想要回到枫叶谷,和老师艾凡可好好学习,顺便问问这些历史的故事。他很想要知道,一万年前的那场诸族争霸,他想要知道,是不是真的有可以威胁到诸神的武器。在克拉迪奥这样畅想的时候,大普罗斯帝国的使节团来到了两国边境。
使节团走的是拉加尔湖。拉加尔湖,与其说湖,不如说海,其实,他比起一些内海,还要巨大,因为这是一个淡水海,所以叫湖,海,从没有淡水的。
已经是深秋的季节了,天气转冷,特别是北方,那就更加的冷了。苏西菲女大公从马车上下来,她身穿一袭北冰熊皮大衣,一身的雪白,金色的头发轻轻飞扬,雪白的脸冰白一片,只有那一双唇,让她美艳动人,美丽只要这一点红。女大公的身体纵然是在那大衣下,也是曲线难蔽,足上一双高跟皮靴。她的美丽与气势,就仿佛她是一位女王。
但其实,苏西菲大公完全是模仿玛德琳娜女王陛下,那个指使情人杀死丈夫彼得三世,再逼情人自杀来成全自己皇帝梦的女人。玛德琳娜女王,才是真正高高在上的女神。
在女大公下了车之后,一位小小少年也下了车,他是彼得亲王的弟弟。
虽然玛德琳娜女王讨厌她那个和别人比小弟弟结果差点没被桌上玻璃把小弟弟割掉的彼得三世,哦,那位三世陛下还有严重的谢顶,但玛德琳娜很喜欢小彼得罗维奇。
彼得罗维奇不是彼得三世的亲弟弟,而是堂弟,玛德琳娜把他认成了自己的弟弟。
因为玛德琳娜并不是一个纯正的大普罗斯人,她不得不小心,不能让别人拿这一点出身来反对她的统治,如果不是她急于巩固自己的政治地位,她至于和日落西山的摩多拉法新帝国说什么和平,和平,真是一句笑话,打出来的天下,那才是和平的。
镇压了国内的一切反对意见,把国家恢复,才好撕破和约,再和摩多拉法新帝国打过。
但眼下么,还真是要一个和平,虽然大普罗斯帝国上下认为摩多拉法新帝国不见得可以打过来,可是,凡事不怕一万就怕这个万一么,万一北方军团打过来,那可怎么算?
号称永攻不破的符拉迪克要塞虽然一向以保守著称,可是帝国中将米拉内斯伯爵和奥尔娜?朵莉斯?赫拉克女伯爵都是敢打并喜欢打仗的变态。米拉内斯伯爵沉静稳定,多次打败大普罗斯帝国的水军,而奥尔娜?朵莉斯?赫拉克女伯爵更是一个铁血变态。
大普罗斯国内认为这个女人怕是要用血洗澡长大的,这是一位女贵族的黄金骑士。
仅此一点,就够让人头痛了,白银斗气,还没有什么特别,但是,黄金骑士,已经拥有很大的魔法抗性了,很多的魔法,面对黄金骑士的黄金斗气,往往都是没用的。
所以,大普罗斯帝国的使臣团们没有走符拉迪克要塞,那里帝国是不会允许进入的。
也没有想要走喜多玛山关,而是走拉加尔湖。一位魔法师上前,他轻声道:“船来了。”
苏西菲大公点了点头,她这一行,带了两百名大普罗斯骑兵,大普罗斯国的骑兵一向强大,还有,为了她和小彼得罗维奇的安全,苏西菲带来了一位大魔法师,两名黄金骑士。
船来了,那不是一艘船,而是一支舰队,领头的是帝国中将米拉内斯都伯爵的座舰。
“那就是拉加尔湖之狼……”大普罗斯人相信狼神,虽然这个神若然是在,也只是一个小神明,但大普罗斯人都无比虔诚的相信。所以他们这样称呼那位让他们连连吃苦头的米拉内斯都伯爵。是的,都伯爵,都伯爵是一种华丽的实权称号。在帝国,不是每家贵族都有私兵,并且是大规模强大私兵的,比如米拉内斯,他的士兵中有一部分就是家族的精兵。
拥有私兵超过一千,而且至少有五十名以上青铜级的骑士,这才可以算是实权人物。
这种人物,伯爵的叫都伯爵,男爵的叫力男爵,没错,真正有实力带兵的,不是伯爵,就是男爵,伯爵是有自己私人封地的,男爵是军人世家长年领兵的。在这两者间,都伯爵可以有自己自由的私兵,他们无限接近公爵,拥有很强大的领地行政力量。
辛都根家族也可以算是都伯爵,但说这个太让人扫兴了,辛都根家族可没有米拉内斯的实力,他出十个骑士,可以狠扁史来都伯爵两千左右的士兵。两者之间的实力不成正比。
船到了,但没有太靠近,会搁浅的,从对面放下了小船,几个人上了船,当他们到了近前的时候,一个魔法师样的人抽出了魔杖,几声咒语之后,他的魔杖指向了水。近岸的部分,一下子就结冻起来,虽然仅是冻住了一小部分,但这种魔力,已经是中级魔法师以上的级别了,这时,那小船上的人,才从船上下来,他们的皮靴子走在冰面上,一直上了岸。
“我就是米拉内斯,请问,哪位是使者大人。”米拉内斯这样问,却很无礼。
苏西菲大公如明珠一样,在冰熊皮下一眼可知,但米拉内斯却还要问上一句,摆明了就是说,我不知道你是谁,我看不起你的态度,这态度也是正常,若是两国不打仗,想必米拉内斯这个战斗狂会少了很多乐趣。一位黄金骑士上前道:“这位就是我们苏西菲大公!”
米拉内斯看向了苏西菲,他在笑,但却一指这个黄金骑士,道:“后退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