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崭露头角 044章 奇正会馆(上)(1 / 1)

煮酒点江山 江南一梦 1357 字 1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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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边的启明星刚刚升起,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胡忧睁开眼睛,从长椅上爬了起来。看了眼还在床上熟睡的林正风,胡忧推开门,走了出去。

简单洗漱之后,胡忧从戒指里拿出白蜡杆软枪,开始了今天的练习。这是胡忧的习惯,只要条件允许,他每天都是会这样做。虽然因为先天的关系,胡忧就算再怎么努力,相比起朱大能他们,进步还是太小。但是他从来没有产生过放弃的想法,因为他知道,这些是保命的本钱。进步虽然慢,但总归是有进步的。放弃,就再也没有进步的可能了。

一遍自定的枪法训练下来,胡忧全身的衣服都已经透湿了。天德这个地方不比青州,这里的天气相当的炎热。因为靠近海边,听说这里不时的,还会有风暴来袭。

歇了一口气,胡忧把白蜡枪放到一边,从戒指里拿出换日弓和飞天爪,左手平伸,举起换日弓,右手以飞天爪引出一支换日箭,锻炼眼力。

换日弓和飞天爪这样的组合使用,是胡忧无意中发现的。那天他在把玩飞天爪的时候,无意中看到飞天爪上有个缺口,似乎有着什么妙用。胡忧灵感一闪,拿出一支换日箭一对比,尾箭居然和那个缺口大小不差,最神奇的是,箭尾一接近那个缺口,缺口上马上就能自动的生出一种吸引力,把换日箭给吸住。以这样的方式,把换日箭架在弓上,不但非常顺手,而且稳定性大大的曾强。

这样的发现,让胡忧大喜过望。先不说这样的射箭方式,能最大程度的减少弓弦对手指头的伤害,胡忧最高兴的是通过这个设计,他可以从另一方面印证心里的猜想。这换日弓和飞天爪不但同出一门,而且他们之间是可心相互配合使用的。也就是说,换日弓和飞天爪,本应该是一套。

证明了这一点,胡忧不禁的产生了更多的联想。如果这两样东西本是一套,为同一个人使用的话,那么它们的原主是谁呢?它们为什么会失落?最重要的事是这一套东西,是只有这两件呢,还是有更多的部分,如果能收集全这套东西,又会发生什么事?

前两个疑问,胡忧只是有兴趣知道,但是并不是一定要知道。他最想知道的,是最后一个猜测。在胡忧想来,能用上这种极品装备的人,肯定不会是一般人,他怎么的,也应该至少是个将军以上的人物。如果是将军以上的,那就不应该只有这两样装备,他还应该有头盔,铠甲,指挥刀等更多的东西。

胡忧做了一个小时的瞄准练习,却没有射出一箭。他这样做,是为了训练自己的定力和耐力。从拿到换日弓的那一天起,胡忧就把自己定位成一个阻击手。他要射杀的,不是普通的士兵。他要用这换日弓,点杀敌方的将领。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一个将领的价值,要比十个,百个,甚至千个万个士兵都要来得高。

时间过来很快,转眼之间,天已经大亮了。近海的地方,会更早的看见阳光,空地上,也开始出现了其他人的身影。

胡忧也结束了早上的训练,收拾好东西,回到林正风的屋子里。今天说好了,要和林正风去找屋子租住,胡忧自知身上的秘密太多,就算林正风要他在这里长住,他也是不肯的。

最重要一点,胡忧隐隐的觉得,林正风这个人,似乎并不应该是他所表现出来的这个样。虽然林正风一直刻意的表现出一种市井粗俗,但是在胡忧的眼里,他做得太过,他在隐藏着什么。

说得更严重一些,胡忧在林正风的身上,感觉到了一丝危险的成分。

胡忧回到屋子里,林正风才刚刚起床,正坐在那里望天,看他那样子,也没有出去锻炼的打算。

根据林正风的介绍,胡忧对哥伦比亚军校也有了一个大体的了解。这所国际级的学校,还是很有一些特色的。

这里对住宿的管理基本没有,学员一般自己安排住宿的地方。学校内外都有房子出租或出售。区别只在于,校内的房子,是以会馆的形势出租的。按月交费。会馆会为住客提供热水,跑腿,代收信件通知等相应的服务,收费也相对较低。

而校外的房子则相对要贵一些,除了住房之外,并不提供任何的服务。当然了,如果你有钱的话,也可以自己买些丫头或优伶来服侍你。据林正风说,有些个学员,还自己买了房子,带了家眷管家来。总之你爱怎么样都行,没人会管你。

上课方面,这个学校就更特别了。哥伦比亚军校所设的课目非常多,什么战场指挥,车马运用,后勤保证,刀枪棍棒,拳脚弓箭,只要你能想到的,这里都有相应的课目。

学校的学员也不特定非要学什么课目,你对什么感兴趣,找到相应的教学点,就可以了。一级学员没有分,每完成一个课目的学习,会得到一点的积分,学员级别也会升一级,拿到九个积分,就可以向学校伸请毕业。

当然,你也可以继续留下来学习。只要你喜欢,又没有犯什么严重的错误,在这里学到死都行,学校是不会赶你走的。据说有几个升级狂人,已经积了近百个积分了,还没有离开的意思。

不过这每年的学费,可不是一个小数目。一般人经不起这么折腾,富贵人家,也很少有谁会愿意一辈子沉迷于学业之中的。

胡忧对于学校的这些个做法,相当的满意。在来之前,苏门达尔也没有要求胡忧学什么,胡忧完全可以自由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课目。

听了林正风的介绍之后,胡忧决定选择校里的会馆租住。之所以这么做,一来是因为会馆在校内,上课比较方便,还提供食物和必要的服务。这让他比较看中。

二来会馆相对也比较便宜,要知道苏门达尔只帮出学费,食宿费是要求自己解决的。胡忧之伍之后,虽然也得到了不少的金币奖励,但是为了笼络朱大能这些人,他的花费挺大,现在所剩的也不多了。来这里的目的既然是学习,胡忧也没打算弄什么半工半读,四处分心。所以这钱还得省着点花。

最重的是胡忧相信‘寒门出人才’这句话,选择住会馆的人,大多都是家族出生相对较差的。他们来这里的目的,也都是真正为了学习,跟他们混在一起,应该可以从他们身上,学到很多的东西。如果再能结交或是收服几个人才,那就更好了。

听胡忧要选择住会管,林正风不由的有些惊讶。因为从见面之初,林正风就感觉胡忧这个人,不论从气度还是接人待物的表现来看,都不像是一个贫苦人家出生的人。

昨天吃饭的时候,林正风特意试探过胡忧。他点的菜虽然都不名贵,但是要的两壶酒却不一般。一顿饭吃下来,足足花掉了二十个金币,这可不是一般的小数目,足够平常人家,过上一年好日子的。

可是胡忧付帐的时候,对这个数目,却没有皱半点的眉头,很爽快的就给了。能拿出二十个金币,吃一顿饭的而不皱眉的人,居然会选择入住会馆,真有些说不过去。

怕胡忧不太明白会馆的意思,林正风又解释道:“这会馆虽然有茶房、管事帮着跑腿上茶什么的,但是因为住的人比较杂,所以环境并不是那么好。

我见意你还是像我一样,自己在外面租个房子,想要整齐点呢,我可以带你去买个丫环或优伶。

这样全弄好了,也不过是几百个金币的事,住得舒心不说,还有美人伺候着,不知道多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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