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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天中午,离着苏门达尔给的期限还有半天的时间,胡忧就已经拉着他的人马出了城。
胡忧不能不走,他必须走得快一点,他要在所有人都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之前,马上离开令归城。
胡忧为什么要走得那么急?
他这一下,把军中的好士兵全给刮了一遍,不走快点,等其他的将官反应过来,他就走不了啦。你把人家的兵王全给弄走了,人家还不跟你玩命?
事后证明,胡忧这一步,走得全完是太正确了。听说为胡忧选兵这事,有将官都找到军团长苏门达尔那里去闹。不过现在苏门达尔也没了办法,部队都已经开出城了,难道还要追回来?再说了,苏门达尔也很想知道,胡忧拿着这些精兵在手,能做出什么样的事。
胡忧一出城,就把部队全都拉到了距令归城东北方向50公里的猫儿山,这是他早就已经想好了的地方。
猫儿山山高林密,山势险要。附近二十公里内,杳无人烟。胡忧在从天德回来,奉命到黄龙道任校尉的时候,就曾经路过过这个地方。当时他就记住了这里。所以胡忧在接到苏门达尔命令的时候,马上就想到了这里。
很多人都会认为,断安融的粮道,其实是一个很容易干的活。只要一拥而上,杀了押运的人,再一把火把东西全烧了,那就可以了。
但是他们不知道,他们相像得这么简单的事,要真要做起来,却并不是那么容易的。
首先,想要烧人家的粮,你总要先知道粮草在什么地方,会经过哪里吧。那些被押运的粮草,都是动着的,每一段时间,它们所在的地方都不一样。所以,情报那是必须的。当然,你也可以不要情报,安融的大营里肯定有粮,但这是胡忧三千人马能做的到的事吗?
有了情报之后,那接下来就是策划问题了。在哪个地方下手,要怎么个下手法,得手以后应该怎么跑,跑错了方位又怎么集合归队,都是一个必须考虑的问题。
再一个,胡忧的这三个人,全都是刚刚从各各军种里抽出来的。他们之间甚至谁都不认识谁。这样应该怎么样交流,怎么样合作,怎么个打法。三千人本来就少,再各自为战,那就更什么事也干不成了。
所以,胡忧现在最重要的,不是怎么去行动,怎么样去破坏安融人的粮草辎重供给,而是把手下这些兵,全都整合起来。整合部队,必须要有地方,猫儿山附近没有人烟,也没有任何的资源,安融人不太可能会来这里,所以这里最适合胡忧的要求。
经过半天的行军,胡忧把自己的新部队,拉到了猫儿山。不得不说,候三的方法真的很不错,这三千人,个顶个的身体素质都不错,还有很多,一看就是老兵。
此时,胡忧正站在一个临时的高台上,看着自己手下的这三千士兵,加上原第三纵队的人,准确的来说,胡忧此时有三千三百一十八人。
“弟兄们,你们当中有人认识我,有人不认识我。不过想必你们都已经知道了我是谁。不错,我就是胡忧,也有人称我为不死鸟。
在说正题之前,我想先问你们一个问题,你们怕不怕死?”
“不怕。”有一个士兵叫道。
“说不怕的,那都是骗人的。生命人人都只有一条,谁都不想死,也都怕死。就算是我的外号是不死鸟,但是我也同样怕死。”胡忧看着士兵们说道。
胡忧缓了一口气,继续说道:“做为普通的民众,怕死那是很正常的事。但是,做为军人,我们就不能怕死。我们既然吃了这碗军饭,成为了军人,就要有一个军人的样子。军人,必须要有自己的荣誉,要有保家为国的使命感。我们军人都怕死了,那么我们的父母兄弟姐妹,妻子儿女们,由谁来保护!”
“你们之中,还有很多人,不知道今天来到这里,是为了什么。现在,我告诉你们,我要组织一支部队,去战斗。去和那些入侵我们国土,杀害我们同胞妻女的安融人打仗。”
“打仗,那是会死人的,这毫无疑问。在我还没有正式宣布军队成立之前,哪一个怕死的,哪一个可以任由安融人在头上拉屎,可是容忍安融人强暴你的妻女,杀害你的父母兄弟的,可以站出来。我的部队里不要这种没有骨气的士兵,你出来,我可以亲自送你回令归,回到原来的部队里去,我绝不追究任何的事,也不算你逃兵。谁他娘的进了我的部队,还敢贪生怕死,有令不尊的,老子直接就砍了他。
在场的有没有这样的人,站出来。”胡忧的最后一句,几乎是用吼的。每一个士兵能都听得很清楚。
“胡忧大人,我们都跟你干。”
“我们要跟你一起去杀安融人。”
“安融在金骨山杀死了我的弟弟,我要报仇。”
“.......”
台下的士兵,发出各种声音,却没有任何一个人站出队伍。很多年以后,一个将军在自己的回忆录里写到。我当时真的很怕死,但是我不敢站出去。胡忧大人当时说的话,实在太毒了。要是真站出去,别人的口水都能把我吐死。
“我再问一下,你们可要想好了,有没有人想要退出的。有没有。”
“没有。”
“有没有?”
“没有。”
“很好!没有一个人退出,你们都是真男人。”胡忧喝道。
这个讲话,胡忧一早就布置好了的。从找‘托’到气氛的烘托,到语言的使用,胡忧都已经计算过。这种时候,就算是真有人想退出,也不敢站出来。
胡忧这样,也不能算是无耻,实事上,所有古往今来的统帅,无一不曾经做过这样的事。胡忧不过是用了一点点江湖人常用的手段而已。非常时期行非常之事,他现在没有时间一点点去像带第三纵队时那样,用各种办法,把这些来自各个不同部队的人心,全统一起来。
一位名将曾经说过,士兵总是无知的,你不须要他们知道为什么要那么做,你只要告诉他们,应该怎么做,那就可以了。士兵不能有自己的思想,有了思想,部队也就不存在了。
胡忧环视了在场所有的士兵,继续说道:
“我们在场的人,都是来自不同的团队,有来自第一师团的,也有来自第二,第三,第四......第十八师团的。无论来自哪个师团,从今天起,我们在场的所有人,都有了一个新的归属——不死鸟特战队。
我们都是不死鸟特战队的一员,是不死鸟特战队里的生死兄弟,是背靠背的战友。
从今天起,你们都是我不死鸟的兵,我将带领你们一块战斗,一块升官发财分金币,一块上青楼喝花酒,你们说,好不好。”
“好!”这一次,士兵们暴发起前所未有的热烈欢呼。胡忧的话,真是说道他们心里面去了。胡忧的故事,他们听过很多,可是直到自己亲行经历过了,他们才相信,原来胡忧和别的将官,真的不一样。至少那些将官在分金币的时候,就没来没有想过让士兵们也分一份,哪怕是很少的一份,可有胡忧却很明确的说出来。这时候,就算之前有想过要走的士兵,也都不再想走了。跟着这样的长官,有前途啊!
“不死鸟!”
“不死鸟!
“不死鸟......”
不知道谁带头喊了一句,所有的士兵,也都跟着喊了起来。
别把士兵都想得那么高尚,士兵们也是人,他们之中,很多人来当兵,过着这种刀头舔血的生活,就是为了吃饱肚子,就是为了升官发财,就是为了找女人的。
没见每一支部队都有督战队吗?督战队可不是杀敌人的,那是杀自己人的。所以别总是拿什么民族大义来跟他们说教,给点实际的,那才是硬道理。
胡忧这个跑江湖出生的人,可以说是对人性太清楚了。跑江湖的靠的就是利用人性的弱点来混饭吃,这是胡忧的强项。他就这么着,一软一硬,把这支散乱的部队,在精神上,先整合起来。给他们目标,给他们梦想,和那似乎光明的前景。
训完话之后,就是开始分队整编了。鉴于这次的任务,有些类似于游击的性质,所以胡忧也没打算每次的行动,都弄得全军一同冲上去,所以胡忧经过分析,决定以一百人为一队,以分队作战的形势,根据敌情,灵活的调配兵力。可以每队单独上,也可以几个队合起来打。
新收的三千人,胡忧让他们先各位找自己熟悉的战友,灵活组队,然后在帮他们相护调配,一共组成三十个队。每队队长由士兵们自己选出。用什么方法,怎么选,胡忧不管,但是选出之后,经过胡忧正式批准任命之后,队员就必须听队长的。队长有权无须请示批准,处理自己的队员,严重抗命的,队长可以直接处死,之后再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