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崭露头角 109章 一箭功成(1 / 1)

煮酒点江山 江南一梦 2690 字 1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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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章一箭功成

“嘿,快看,敌人,敌人。敌人进攻了。”

林桂帝国的警戒兵兴奋的大叫起来,随着朱大能把放战旗举起来,他终于再次看到了那面旗子。警戒兵这会是高兴得眼泪都快流出来了,还好不是眼花呀,不然这次就死定了。当兵这么多年,这恐怕是他第一次看到敌人来袭时那么高兴的吧。

敌人?

林桂帝国的士兵一个个瞪大了眼睛。不错,确实是敌军来了。可是他们真的是来袭击的吗,两个人,一面战旗?这也算?

这是在打仗,还是在做游戏。

士兵脸上的表情,一下全都放松了下来。

林桂阵营这边,可是有近万人在整队,准备再一次攻城的。区区两个敌军,怎么可能引起他们在重视。看长官没有下达什么攻击指令,士兵们纷纷的小声议论了起来。

“那俩人这是要干什么?”

“不知道呀。怕是打仗打傻了吧。”

“嗯,我看像。他们扛的是什么旗,黑色镶金边,中间还有一只燃烧着的鸟,挺好看的。是哪支部队的?”

“不知道啊,反正那肯定不是凤凰旗。”

“废话。凤凰旗是他们的元帅西门玉凤的帅旗。如果这会是西门玉凤出来,那我们可就省事了。”

不单单是士兵,统领也纳闷呀。打了十几年的仗,还从来没见有过这样的。今天这事看着还真新鲜。

“嘿,你说这俩人扛着面军旗过来,这是要干什么呢?”陈常利一脸不解的问身边的军师罗铜。

陈常利,林桂帝国第十八集团军统领。第十八集团军,又称为皇家近卫军,这是一支由皇族外戚子弟成员所组成的嫡系部队。别看陈常利这个名字似乎挺普通,可是他的身份,却一点都不普通。他是林桂帝国当今皇帝的小舅子。

这说起名字,林桂帝国皇帝的名字也挺有意思,他叫林光复,取光复林氏帝国土地的意思。说到林光复,就不能不提一下他的老对手,桂林帝国的皇帝林统一。

林光复和林统一算起来是叔伯兄弟,他们以前并不叫这个名字,小时候一起处得还挺好。不过自从林氏帝国被里杰卡尔德阴谋分裂之后,他们各自的父亲,分别称了皇,他们也就变成了死敌。

一国没有二主,这俩人的父亲,分别坐上皇位后,都想把林氏帝国再统一回来,于是几呼是同一时间,把这兄弟俩的名字改成了现在的名字,以视老皇帝的决心。

十年之前,林桂和桂林的老皇帝先后死了,林光复和林统一分别继位,当上了皇帝,也接替了老皇帝,开始新一轮的兄弟内斗。

那位说了,既然是兄弟,又都想统一林氏帝国,那为什么不合好,和平解决争端,共建林氏帝国呢?

哈。如果世界上的事,都那么好解决,就没有战争了。林氏帝国已经被里杰卡尔德分裂了三十多年,各自都建立了政权,相互之间又长年征战,这其中的问题之复杂,哪是那么容易解决的。

除非一方压倒性的干掉另一方,不然一万年都不可能出现和平统一的可能性。还是那句老话,永远只有战争,才能结束战争。没有强大的军力,一切都是屁话。

说起战争,林光复和林统一之间的战争,还曾经发生过不少的趣事,这个后文书,会有提及。现在咱们先来了解一下陈常利这个人。

说起来,陈常利这个人的身份,也不是那么复杂。林光复有三个爱妃,陈梦洁,黄语嫣,李倩雪,人称林桂三后妃。其中陈梦洁最得林光复的宠爱,而陈常利则是陈梦洁唯一的弟弟。亲弟弟,可不是情弟弟。

陈常利这人有些本事,可以说是勇冠三军。冲锋打仗,喜欢冲在前面。只不过,脑子有些慢。能当上第十八集团军统领,这里面,与有陈梦洁有很大的关系。

陈梦洁为了这个弟弟,可以说费尽心机。帮他当上统领还不算,还收罗了不少能人,放到陈常利的身边,甚至还把自己的心腹罗铜,安排给陈常利做军师。

罗铜也看不明白,对面扛着大旗走上来的胡忧和朱大能这是要干什么。之前胡忧两箭分别干掉两个将官的事,他并不知道。这打仗太乱了,离得又远,谁会知道谁是怎么死的。

虽然弄不明白,但是身为军师,罗铜这个人,还是很小心的。他知道事出异常必有妖的道理,于是开口道:“这里面说不定有什么阴谋,将军不如派些士兵上去看看。”

陈常利想想,点点头道:“嗯,那好。”

陈常利一挥手,自然有手下人去调兵下令,这种小事,是用不着他亲来弄的。

…………

“嘿。看来他们发现我们了。”胡忧看敌军分出一个百人队,往这边过来,嘿嘿的笑了起来。

胡忧出城之后,步速一直很快。现在已经距离敌军不到七百步了,只要再往前走五六十步,就可以达到有效的杀伤距离。

“大人,你还乐呢。”朱大能脸色都发白了,抓着旗杆的手,哗哗直流汗。他这下算是彻底服了胡忧,这时候居然还能一脸轻松的说笑,这不是一般的人呀。

朱大能现在也已经算是老兵了,上战场对他来说,也就是平常事。他本身也算是挺勇的一个人,说他怕死,有些对不起他。

可是不怕死,不等于喜欢玩命呀。尤其是在这种情况下,眼看着人家大队人马,就要杀过来,而他们这边才俩人,拼命都嫌人少。

有多少人站在朱大能的这个位子上,不心里发虚的。朱大能此时不转身就跑,已经算是很胆大了,更别提还要扛着旗往前上。如果不是胡忧也跟在身上,朱大能还以为胡忧要弄死他呢。

难道说胡忧就真不怕?

那怎么可能。一个小小的城管都能追得他到处跑,面对这种场面,他的心里,也同样在打鼓的。他只是没有表现出来而已。他刚才这话,朱大能看起来是轻松的调笑,事实上,胡忧这是在给自己壮胆呢。

这危险的一幕,居高临下的青风镇城头看得最清楚。此时城头上是一片鸦雀无声,安静得可怕。所有人的目光,全都盯在胡忧和朱大能的身上。

西门玉凤看到林桂帝国已经派出了军队,胡忧却像看不见一样,还在往前走,心都快跳出来了。

虽然说不上一见钟情,但是西门玉凤对这个在自己被困之时,唯一带队来援的督将是很有些好感的。她怎么忍心看着胡忧就这么去送死。

“那个傻蛋,人家不过是一时气话而已,他怎么能这么不爱惜自己的生命。”西门玉凤眼眼看着胡忧,在心里暗暗的骂道。至于朱大能,她似乎没有看到朱大能。女人嘛,视力经常会有时候选择性失明的,她们往往只会看到自己关心的人。

西门玉凤很着急,她决定传令让胡忧回来,可是命令还没下达,就听到身边的西门雪一声惊呼:“元帅,快看。”

西门玉凤闻声赶紧转头去看胡忧,只见胡忧居然甩开步子,冲着敌军冲了上去。那面巨大的不死鸟战旗在他的身后,迎风招展,像天生的翅膀一样。

“好美。”西门玉凤瞬时被这一个画面给震撼了。她知道,自己这辈子,都不可能忘记这个画面。

朱大能现在算是把命豁出去了,他懒得再去想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反正要死也不是死自己一个,身边有胡忧陪着,到了黄泉路,也不孤独。胡忧一声加快速度,他就扛着大旗,跟着胡忧跑了起来。

随着距离的拉近,双方人马,已经能看得比较清楚了。虽然依然看不清楚脸,但是身型却已经可以看到个大概。远处的那些敌人,在胡忧的眼里,已经不是一个黑点,变得大约有西瓜那么大了。

为了不让对面的敌人提前警觉,胡忧此时还不敢举起换日弓。武器是一种有杀气的凶气,它看不到,却能感觉到,而士兵长期在战场上打拼,这方面的感觉非常强,胡忧可不想让他们提前发现什么。哪怕胡忧现在离目标,已经不足六百五十步,已经达到了换日弓的有效杀伤距离。

胡忧的脚步并没有慢下来,他的双眼,一直观察着对面高速冲上来的士兵。胡忧根据双方的距离和速度判断,决定再多接近五十步,然后射一箭就转头跑回青风镇。

是的,胡忧只有一箭的机会,一箭无功,那他也就没有机会了。胡忧这次玩的就是一个出奇不意,一但让敌人发现他的目的,怎么可能还给他机会。所以每多近一步,成功的机会,也就更大一些。

“大人。曼陀罗人此次行为怪异,咱们不如退到后军去。”罗铜看那面不死鸟战旗越来越近,出于安全考虑,对陈常利提议道。

罗铜对地陈梦洁可以说是死心塌地,陈梦洁只要一句话,他甚至可以去死。所以他虽然不是很喜欢陈常利这个人,特别是对陈常利每次上阵都逞强斗狠的行为,打从内心里反感,但他还是一心一意为陈常利出谋划策,劳心劳力。

对于罗铜为什么对陈梦洁这个林桂帝国的后妃那么死心踏地,全世界恐怕只有两个人知道,一个就是陈梦洁,而另一个则是陈常利,陈梦洁本人虽然知道留罗铜在身边,迟早要出问题,但是她必须要依靠罗铜的智慧,如果不是有罗铜在身边,她也坐不到今天这个位子。

相比姐姐,陈常利的脑子比较简单,他很讨厌罗铜,如果不是从小就很听姐姐的话,他跟本就不会同意罗铜在身边做军师。所以他在大多数情况之下,总是喜欢和罗铜对着干。

咱们先放下罗铜和陈梦洁之间的私情,先来看看陈常利听到罗铜劝他后退时的反应。

陈常利听到罗铜让他退到后军去,冷哼了一声道:“本将军身经百战,哪一次打仗,不是站在最前头。后退?那是脓包做的事。”

陈常利说完这话,不但没有后退,反而几步垮到军前。陈常利这个人,有骄傲的本钱,他不但有一个位高全重的好姐姐,本身长得也相当英俊帅气。光说身高,他就要比罗铜高上一头。身高自然腿就长,陈常利本来就站在比较靠前的位子,这么几步垮出去,一下就突在了最前面,身后跟他最近的士兵,都在几步外,很有点鹤立鸡群的意思。

胡忧边跑着,边找机会给哪个倒霉蛋来一箭。这个倒霉蛋还不能是普通的士兵,弄这么大的阵仗,只干掉个普通士兵,那可好说不好听。

眼看着出击的部队离自己越来越近,胡忧的心里也有些着急了。那边的林桂军全都站成一堆,远远的,胡忧看不出哪个是兵,哪个是官。

突然看到陈常利走出队伍,胡忧心里暗叫一声天助我也。在天风大陆,无论哪一个国家,军官和士兵的军服,都是不同的。胡忧只看了那个走出队伍的傻帽一眼,就知道,那是一个军官,而且级别不低。这还不是天助吗,浪费机会,可是要受惩罚的。

胡忧连想都不用多想,一个急停,没等身子完全停下,他马上就搭弓上箭,只见弓弦轻响,一支金色的箭,瞬间划过天空。

“快撤。回城。”胡忧箭一出手,连看都不看,对朱大能大叫一声,转身就往回跑。再不跑,就不是出风头表现了,命都得丢在这里。

胡忧急停很突然,朱大能发现胡忧突然停下来,也跟着停下来的瞬间,胡忧的箭已经射出去了。朱大能是看着那支箭,射中陈常利的。

胡忧这一箭,选的地方非常毒——眼睛

胡忧对当初在黄龙道,没能一箭要了铁克拉的命,只取了他一只右眼的事,一直耿耿于怀,所以这一次,他要一血前耻。直接就锁定了那个地方。

罗铜猛然见远处金光一闪,就感觉着要出事,马上飞扑向陈常利。可是还是晚了一步,他人还在空中之时,那点金光就已经划过六百步的距离,插进了陈常利的眼里,箭头都从后脑钻出来。

“完了。”罗铜在心里哀号了一声,这种伤,连看都不用看,除了死,不会有第二种结果。

青风镇城头上,西门玉凤和近万红fen军团的士兵,亲眼目睹了这一幕,全都有些呆掉了。

“乖乖,太帅了。原来仗还有这么打的。”一个女兵眼睛都冒着金光的喃喃道。

“哗”城头上的士气,顿时被点燃了起来。也不知道是谁,叫了一声‘不死鸟’,紧接着所有的人都同时跟着高声叫了起来。

“不死鸟,不死鸟..........”

连西门玉凤都忍不住跟着叫了几声。这真是太激动,太兴奋了,不发泄一下不行呀。

胡忧和朱大能往回跑的过程,非常的狼狈,几乎有些连滚带爬。可是城头上已经疯狂的士兵,脑子里记住的只有胡忧和朱大能挺进敌军的英勇,万军之中,一箭干掉敌军大将的英姿。那些不那么好看的东西,谁会记住,谁会觉得不好看。胡忧现在就算是摔一跤,他们都会觉得胡忧摔得很帅。

这一箭,终于让胡忧的名字,传出了暴风雪军团,用不了多久,就会传遍整个帝国,甚至会传遍整个天风大陆。

胡忧此时自己都不知道,他这处心积虑的这一箭,将来会为他带来多少好处。当然,他更不知道,同样拜这一箭所赐,他的人生,又会起多少波澜。

不知道的事很多,胡忧此时没有时间去想那些。林桂第十八集团团,一万于人,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统领死在自己的面前,全都疯狂了起来。拿着刀枪,就杀了上来。尤其是那百多人的先头部队,更是加快的速度,最前面的,离胡忧已经不过三二十步的距离了。

朱大能此时的感触最深,他落后胡忧几步,都不用回头,都能感觉到身后的危险。这个世界,可不只是胡忧一个人会射箭的,林桂人也同样会。朱大能都不知道多少次,擦着箭头躲过。

“马拉戈壁的,叫个屁呀,再不帮忙,老子这下就成死鸟了。”胡忧疯狂的挥舞着双手,示意城头上的士兵,用箭阻击紧咬在屁股后面的林桂追兵。

戏剧的是,城头上的士兵,看到胡忧挥手,又暴出了更疯狂的叫声。他们是把胡忧的呼救,看成致敬了。他们全都错误的认为,胡忧跟本不拿追兵当一回事。

要说关键时候,还得是西门玉凤反应快,要不人家怎么是元帅呢。她第一个发现胡忧的危险。事实上,如果不是热血上头,她一早就应该现了。

西门玉凤意识到情况紧急,急中生智,一把抢过鼓槌,一连三个单音,擂响战鼓。一时之间,鼓声隆隆,杀场震天,一场血战,又要上演了。

而这一战,正是后世史学家公认的,对天风大陆影响最为深远的十大历史性转折战之一,青风镇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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