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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里森叹了口气,暗道一声,山中无老虎,只能猴子当霸王了。现在胡忧和一众军师将领都不在,自己得把这个大旗给扛起来才行。
其实哈里森并不是没有能力之人,要不然胡忧也不可能让他在军中,坐到那么高的位子。如果说候三的上位,多少有关于胡忧私心的话,那么哈里森的上位,完全是因为他的能力。
哈里森是帝国正规部队出生,说句不好听的,他当偏将的时候,胡忧,朱大能,候三这些人,还不知道在哪里撒尿和泥玩呢。只不过,八年的奴营生活,磨灭掉哈里森太多的意志,虽然他从来没有放弃过自己,但是在自信心方面,他还是受到了一定打击的。他怕这地浪天城,会从自己的手里丢掉。
现在事以至此,哈里森知道,躲是躲不过去了,只能硬抗下来。说真的,被人寄托了希望的感觉,还真是挺不错的。至少现在,没有人敢再看不起他了。
等各方面的情报都报上来之后,哈里森站起了,环视众人一眼,道:“传令下去,严守南,西,北三门,除我不死鸟军团士兵之外,任何人不得靠近城门五百步之内,违令者直接格杀。同时,城中实行宵禁,凡浪天城中老百姓,不得以任何的理由,迈出家门一步,就算是着火,也让他们给我呆在家里。”
哈里森的命令,让在场的将领全都惊异不已。居然一上来,就连发两条争对老百姓的命令,还说什么连家中着火,都不许走出家门,这可是他们从来没有听过的。
哈里森看了众将一眼,把大家的反应,都一一看在眼里。他知道,自己的领令是有些狠,但是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以不死鸟军团的战力,哪怕是没有防备,想要正面攻破城门,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现在东门一下就破了,想都不用想,那肯定是有敌人混进了城中。
要想把这些混进城中的人找出来,不是太难的事,因为胡忧为每个城民,都发放了身份识别牌。身份识别牌的最大用处,就是用来查找奸细的。
说是简单,可是现在哈里森做不到这些。浪天有常住人口过百万,加上各地商人旅客,人口至于在一百五十万左右,而现在浪天的不死鸟部队只有八万人,而且还要应付敌人的进攻,跟本没有那么多的军力,一一去识别谁是普通的百姓,谁是奸细。所谓乱世用重典,哈里森在奴营呆了八年,别的没有学会,那个‘狠’字,他却是深有体会的。现在,也只有狠,才能解决危机了。
哼了一声,把大家的注意力,再次拉回自己的身上,哈里森说道:“少帅把浪天交到我们的手里,是对我们的信任。浪天关系着我们不死鸟军团的发展和荣誉,我们绝对不能把浪天给丢了。”
哈里森说到这里,居然笑了。他笑着说道:“往日军中有少帅,朱大能,候三,西门雪和旋日军师的光芒在,照得我们连一点光都没有。这一次,是我们表现的时候到了。让我们用行动,让世人知道,不死鸟军团之中,不但有少帅那样的军事天才,我们这些人,也绝对不差”
哈里森的话,一下激起了众将的争胜之心。不错,胡忧,朱大能等一众将领的锋芒实在是太强了,平日里,一提起不死鸟军团,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他们。现在有这么好的机会,不表现一下怎么行。这一次,就让少帅和百姓们看看,他们也同样可以很强大。
少帅当年用区区三百人,就在黄龙道挡了安融野兽军团五千人的进攻,而且还箭取铁克拉的右眼。现在城中有两个主战师团,八万人马,又是在自己的地盘上,有什么好怕的。
“干,我们干了”
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声,把会议室里的气氛,给点燃了起来。这些将领,虽然没有朱大能,候三他们那么有名气,但是同样跟胡忧历经过各种战事,骨子里都是热血。杀人不过头点地,有什么好怕的
哈里森看众人的热情已经点燃了起来,继续下令道:“加马,阿隆索,维拉........,我把独立团给你们指挥,你们的任务是重新夺回东门的控制权,你们能不能做到?”
加马等一众被点名的将领,全都站起来,大声喝道:“誓死完成任务。”
“好”哈里森拿出将令,交给加马,郑重的行了个军礼道:“拜托各位了。此战之后,少帅那里,我给各位请功”
加马等领命而去之后,哈里森又分别对各处城防要地,都进行了新的部署。每一个命令都快而准确,体现出了强大的信心。
随着各个将领一一领命离开,会议室里,只剩下三个还没任务的将领,而哈里森里手上的可用之兵,也只剩下一万人。三个将领还以为哈里森要让他们三个和那一万士兵,做后备力量,随时支援各方面的部队,谁知道,哈里森这时却站起来,道:“三位,该是我们表演的时候了。”
“少将大人,我们不是后备军吗?”一个中校问道。
哈里森摇头道:“我们现在没有后备军,大家只有拼死,没有后路”
八万士兵要守住浪天这么大一个城,本就已经兵力不足,哈里森从来没有想过,还要留下什么后备军。他之所以留下这一万人马,是要用来清除那些混入城中奸细的。
兴文大街,这里是发生骚乱最为严重的地区。哈里森带着一万骑兵到这里的时候,这里的混乱,还在继续。哈里森这一万骑兵出现的时候,那些制造动乱之人,不但没有跑掉,居然还想依靠百姓的身份,过来冲击哈里森的部队。
哈里森冷笑一声,抽手马刀,下令道:“给我杀,一个不留”
“大人,这些人里面,很多都是我们浪天的城民”一个将领提醒道。
哈里森冷哼道:“我们的城民,现在都已经在家里了,在街上的,都是敌人的奸细。全军听令,杀”
哈里森举着马刀,一踢马肚子,人随马走,像箭一样冲了出去,手起刀落,两个想要过来制造军队混乱的白云城人,连反应都来不急,就已经失去了脑袋。
哈里森带来的这一万士兵,大多都是之前的奴营士兵。他们听了哈里森的命令,同样举起了马刀,紧跟哈里森,前扑而去。
那些制造骚乱的人,跟本没有想到,哈里森居然这么狠,敌我不分的通杀,一下全都慌了。可是现在,慌已经晚了。一万铁骑,一万把闪亮的马刀,如黑夜中的闪电,划过长街。
这长街之上,有普通的老百姓吗?你要问哈里森的话,他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有,而且不少。这一带,不少人家的房子都被点燃了,很多老百姓都跑到了大街之上。
但是哈里森现在顾不得那么多了,因为这些人里,有百姓更有奸细,他们之所以要制造混乱,就是为给攻城部队帮忙。如果哈里森有足够多的部队,有足够多的时间,他可以慢慢的分辨出,谁是百姓,谁是奸细。
但是现在,哈里森是即没有人手,也没有时间。每多过一秒钟,浪天城都有落入敌人手中的危险,他必须尽快的解决掉这些骚乱,以除去后顾之忧,回援其他地方。
哈里森在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就知道肯定会错杀百姓,所以他没有把这个命令下达给其他的将官,而是由他亲自来完成。他早就已经想好了,所有的责任,由他一个人来承担。只要能保住浪天城,他是在所不惜。
康拉德愤怒的一连砍了三个进攻东门的指挥官,他怎么也没有想到,不死鸟军团的反击会如此的凶猛。他的人之前已经成功的把东门打开,队部都已经开进了浪天城中。可是这会,不但没有能扩大战果,居然还让不死鸟的反击部队,给一点点逼得退回来。差点没把已经到手的东城给丢了。
康拉德已经下了死命令,只能前进,不许后退,后退者杀。康拉德可不是单单说而已,他是说到做到。他派了亲信前进督战,划着线往前走,但见有后退的,二话不话,冲上去就砍。
康拉德的部队之中,很多都是由流氓土匪收偏而来的。这些人全都是见血就疯的家伙,很多人杀得兴起,不但是杀后退之兵,就连一些跑得慢的,他们也冲上去砍了。
在这样强大的压迫之下,本已经被打退了不少的康拉德部队,又像吃错了药一样,拼命往前冲。居然又让他们给冲进了浪天城中,并占领了一条主街道。
加马带着独立团的四万士兵,拼死抵抗,他知道,现在城中,唯一能拿来守城的,就只有自己手上这四万士兵了。一但让敌军攻破,那么这浪天城就算是真正的丢了。
战争从来都是血腥而残酷的,这条长街,不可能让四万人同时进入战斗,加马只能两千两千的往上填。他不知道,敌人究竟调动了多少兵力来打浪天,他只知道,两千人拉上去,用不了二十分钟,就甚本没有了。有时候,甚至顶不了十分钟。
加马觉得自己是在梦游一般,除了踩着已漫过脚背的血水,一队队的把士兵往上填之外,他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
不死鸟军团的战士,显示出强大战力的同时,也显然出了他们的军事素养,用行动向人们诠释了,什么是一个好兵。
好兵,简单的解释,就是明知道是死,也听令往前冲的兵。独立团的士兵,现在就是这样做的。相比起特种团和野战团,他们的兵龄要年轻得多,但是他们所表现出来的勇气,却一点也不输于其他两个团。
谁都知道,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冲上去几乎是必死的行为。但是他们没有想过这些问题。他们只知道,要用自己的血和生命,保住浪天 城和这里的百姓。
这一次候三急调兵去解堡宁之危,没有调独立团。这让很多独立团的士兵,都在心里憋着一口气。现在这些不知道从哪里跳出来的可恶敌人,居然敢来打浪天,正好给了他们出气的机会。他们要为独立团的荣誉而战,他们要用自己的血来证明,独立团并不比其他的师团差。他们和不死鸟的其他师团士兵一样,也是强大的,也是可以交付重任的。
道路两边的房屋,很多都在两军的相互的拼杀之中毁掉了。它们几呼都是被士兵们用身体,硬生生的挤塌的。很多撤出来的士兵,直到好一会,才发现自己居然还活着。他们自己都感觉很奇怪,在那样的环境之下,居然还有人能活下来。
不过活下来的士兵,并没有庆兴,他们又自动自觉的,编入另一个两千人的队伍,默默的在休息中等待着,下一行的出击。
天空中闪过一道惊雷,老天似乎也想来凑热闹。
哈里森扔掉第三把已经被砍得翻卷的马刀,用已经发麻得没有知觉的手,捡起地上的另一把马刀。这把马刀上有个缺口,不知道它的前主人,用他做过什么。哈里森用它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杀敌。
整整三个小时,哈里森带着手下的士兵,血洗了十七条长街。他不知道有多少人死在了他的刀下。他只知道,街上的人变少了,骚乱也基本上平息了。
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士兵们,一万人现在只剩下五千多了。无一倒外的,每一个士兵的身上,都满是血迹,有敌人的,也有自己的。甚至有些是属于坐下战马的。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战马也不可避免的被伤着。
打到现在,哈里森还不知道,究竟是哪里的部队,对浪天发起了这么凶猛的进攻。他跟本就没有时间去了解这些。他只知道,这一次遇上的敌人,是一个非常可怕的家伙,他们的战力,甚至要越过以往遇上的任何敌人。而且,他们还有一个狡猾的主帅。他居然用超过五万的士兵,扮作平民,在城中制造混乱。要不是当机立断的实行宵禁,哈里森真不敢想像,现在浪天城变成什么样子。
看着这空空荡荡,冷冷清清的街道,哈里森想着,如果让敌人的诡计成功,那么现在,应该有成千上万的居民,正在拼命的涌向各个城门,行李、马车、孩子、牲口、包袱,扔了一地吧。
到时候哭声喊声震天,混乱到极点,就算是拿刀去砍,也解决不了任何的问题了。那些奸细就地么混在人群之中,涌向四门,然后是城破,人亡
向一个房子倒了半边,却依然留守家中的妇女去了一个笑脸,哈里森一抖缰绳,打马向东门冲去,那边的战事还没有结束,他要去看看。
“康拉德大人,对方的反击非常的顽强,我们快顶不住了。将军们请问是不是可以撤.......撤退。”士兵一脸惶恐的报告道。
康拉德把玩着手中还带着血的刀,他刚刚用这把刀,砍了一个跑来报信的士兵。他居然说部队已经战死超过十万。那怎么可能。不死鸟军团留在城里的士兵,一共才八万,居然能干掉他十万部队,他不相信。那士兵肯定是在骗他。
“你说什么?麻烦你再说一次,将军们说什么?”康拉德歪过头来,看向士兵。这士兵的话有些抖,他没有听明白,最后一句说的是什么,是撤退吗?
士兵看了眼地上还在流血的尸体,那个士兵他认识,一天之前,他们还在一起吃过饭。他说他的妻子马上就要生宝宝了,他很快就能当父亲了。现在看来,他是没有机会当父亲了。自己到是已经当上了父亲,只是不知道,还能不能听到孩子叫一声父亲呢。
士兵结结巴巴的重复道:“将军们请示,是不是可以先撤退。”
康拉德的脸上,露出了笑脸,一脸和气的问士兵道:“你来这里,就是想要告诉我这些吗?”
士兵神情紧张的点点头,他的经验告诉他,康拉德露出笑脸的时候,往往都没有什么好事。白云城里的人,都在传,康拉德在干掉自己父亲的时候,笑得就很高兴。
康拉德叹了口气说道:“以后像这样的事,就不要告诉我了,我不喜欢听。知道了吗。”
士兵猛点头,刚要庆兴自己躲过了一难。不过他的高兴起没有完全升起来,就感到小腹一痛,耳边传来了康拉德冷冷的声音:“忘记告诉你,你没有以后了。”
士兵在临死的一瞬间,脑子里唯一闪过的念头是——以后打死也不做通信兵了,那不是人干的事。
雨终于还是忍不住下了,好大,好大。这是一场暴雨。雨水打在哈里森的身上,瞬间变红,带下大量的血水,可是哈里森手上的血红,却怎么都洗不掉,因为他的刀,总会带来新的红色。
这个后世历史学家口中的杀人魔王,他手上的血,哪是小小的雨水,可以洗掉的。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