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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走,老实点,小心老子阉了你”
里格被看管的士兵一脚踹出老远,心里那个气呀,可是他不敢出声不算,还得一脸的赔笑。
被人抓住已经整整一天了,他还弄不清楚,这些在他看来,比他还坏的家伙,究竟是从什么地方跑出来的。给钱也不要,美女他们也不喜,就一直押着他往前走,连去哪都不知道。往日这个时候,他应该在小凤仙那里听小曲了,可是现在却被人当球给踹着玩。
黄周民回头看了一眼身后那些紧跟着的安太城守备军,一些忧色的对胡忧说道:“少帅,后面的人越跟越近了,这会不会出什么问题呀?”
胡忧瞟都不瞟身后一眼,不在意的说道:“放心吧,只要里格在我们的手中,他们是不敢轻举妄动的。”
黄周民不安的说道:“你真的要把里格这么弄到浪天去?”
胡忧笑笑道:“那样不是很有意思吗?”
有意思?我的天黄周民觉得自己的脑袋都快要暴了。这少帅也不知道是什么材料做的,跑到人家的城里,把城主给抓了,像打畜生一样打着往前走,他还说有意思。黄周民是怎么看都觉得心脏跳跳,不觉得有什么意思,后面可有人家近千人跟着呢,他们才这十几个人,要是人家冲上来,踩都踩死他们了。
胡忧看看天色道:“走得也差不多了,前面的那片空地,看来还不错,就在那里安营吧。”
黄周民点点头,按胡忧的吩咐去了。今天他这一天,心脏就没有跳慢过。他到不是怕死,他是担心胡忧的安全。胡忧现在是在刀尖上跳舞,他怕胡忧出事呀
“里胭小姐,他们的队伍停下来了,我们要不要杀上去,把城主给救出来?”
里胭怒道:“杀你个死人头,爹在他们的手上,杀上去老爹不给他们弄死了。传我命令,谁敢轻举妄动,军法从事。”
“是,小姐。那我们现在怎么办”
里胭哼道:“原地安营,我到要看看,他们究竟想要玩什么”
“是,在小姐。”
士兵转身就要是传令。
“回来。那些人的身份,还没有查到吗。”
看士兵无言以对,里胭骂道:“没用的东西,滚吧”
看士兵下去传令,里胭远远的看着前面那十几个人的队伍,暗暗的生气。
里格今年四十几岁,一生不知道玩了多少女人,可是就是生不出一个儿子,只有一个女儿,今年刚刚二十岁。长得到挺漂亮的,但是脾气有些不太好,太安城的人,没有不怕她的。
里格被胡忧抓的时候,里胭刚好不在家。 等她得到消息,带人赶来的时候,里格已经被胡忧给押出了城。
里格很疼这个唯一的女儿,里胭也挺孝顺的。她想救老爹,但是现在却没有找到机会,所以她带人一直跟着。
胡忧放下换日弓,借助换日弓的地特殊功能,他可以很清楚的看到里胭。两队人马相隔并不是很远,不过是五六百米而已,他早就知道,身后的领军是一个女人,这会他只是想看看清楚那女人长什么样而已。
不死鸟军团的士兵,都在搭帐篷,起行军灶做饭,对后面那数千人的队伍,视而不见。这到不是他们的神经大条。而是他们相信胡忧,有胡忧在,用不着他们去操太多的心。这里面唯一不安的只有黄周民。在他看来,胡忧在才让他更操心呢。
里格被随意的扔在了地上,没有人理会他,不过他却不敢跑。虽然只要跑出五六百米,他就可以安全,并带人把这十几个家伙,全都干掉。
但是他不敢,他虽然功夫不行,但是眼力还是有的。他心里清楚,这里面随便一个人,都可以在五十米之内,把他抓回来。五六百米的距离,看是并不摇远,对他来说,却已经是天堑。
胡忧把换日弓收好,拍拍手,对里格喊道:“那谁,过来,闲着也是闲着,咱们聊聊天。”
里格的脸有些苦,但是他却不敢不过去。他不知道这个年轻人是谁,但是他知道,他有些怕这个年轻人。
里格心里不愿意,脚步却不赶慢,一溜小跑的来到胡忧的身边,讨好道:“少爷,你叫我。”
身为城主,里格有一身不错的黑厚造诣。现在势比人强,把自己放底一点,是有好处的。这时候充大头,那是自己给自己找不自在,找抽的行为。
胡忧拍拍身边的位子道:“那不找你找谁,这里就我们俩不干事的。来,坐这。”
“是”
里格小心的坐到胡忧的身边,虽然只是一块破石头,他却没有敢坐满,只坐了半边屁股。混过官场的人都知道,那是下属见上司的坐法。
胡忧把里格的动作看在眼里,却没有说什么。常宽嘴里的里格,是一无是处,贪婪成性的。胡忧却从中看到了他的一个优点,这家伙能屈能伸,不要脸的程度,与他有一拼。
胡忧指指后面吊尾的队伍,问里格道:“你的人?”
这是一句废话,不过里格必须得回答,不然他会被揍。这帮家伙,一个比一个更坏,特别是眼前这个年轻人,他揍起人来笑mimi的,下手却一点不留情。
里格回道:“是的。那是我的直属护卫军。”
胡忧点点头,道:“那领头的是你儿女吧。”
相隔五六百米,里格看得不是很清楚。不过他可以肯定,带队的肯定是里胭。别人他不敢保证,他知道他的女儿,肯定会来的。
看里格点头,胡忧来了兴趣道:“她叫什么名字?”
“里胭。”
“里胭?嗯,这名字不错,你起的?”
“她娘起的。”
两人像好朋友一样,围绕着里胭,聊了起来。说到女儿,里格的脸上,明显的流露出掩饰不足的父爱。
聊了好一会,里格在回答了无数的问题之后,终于忍不住问道:“少爷,你能不能告诉我,你的身份?”
胡忧看了里格一眼道:“你似乎对这挺感兴趣?”
里格笑得有些苦道:“我总得知道,我落在谁手上不是。”
胡忧道:“那你觉得自己落在了谁的手上?”
里格犹豫了一下,咬牙道:“我觉得,我应该是落在了不死鸟的手上。”
胡忧故做惊讶的问道:“胡忧?我觉得我会是胡忧吗?”
里格回道:“我不敢确定,但是我认为你是。”
胡忧说道:“说说看,你是怎么会觉得我是胡忧的。”
里格看了眼那些在忙碌着做安营工作的不死鸟士兵道:“他们是军人,我可以肯定,他们全都是。”
说着里格停了一下,瞄了胡忧一眼,继续道:“我在太安城呆了十年,与燕州各城的权贵,都有一定的交情,他们手下的兵怎么样,我大约也都知道一些。像他们这样,能在数千人部队的围逼之下,还能如此镇定的人,绝对受到过严格的训练。燕州除了不死鸟军团之外,没有哪支部队,可以做到。”
胡忧还真没有想到,里格会给不死鸟军团这么高的评价。看来这个家伙,也不是只会玩女人,能当上城主,他有他的能力。
胡忧说道:“就算他们是不死鸟军团的人,你又为什么会觉得,我会是胡忧呢。据我所知,不死鸟军团之中,年轻的将官非常多,而且有消息传,胡忧并不在曼陀罗帝国。”
里格深深的看了胡忧一眼道:“因为我曾经听过很多关于不死鸟的故事,我觉得你就是他。除了不死鸟,我想不出,有谁会那么大胆,敢只身在公堂之上,把我给抓了。”
胡忧哈哈大笑,挺友好的拍拍里格的肩膀道:“别想那么多了。我们吃饭去,今天赶了一天,你不会累吗?”
里格被抓住之后,还是第一次没有听话的按胡忧的意思去做,他两眼直直的看着胡忧,追问道:“你是不是他”
胡忧有以愕然看向里格,他发现此时的里格,似乎与之前的里格不太一样。
胡忧并不怕里格知道他的身份,与里格对视了许久,点头道:“你猜对了,我就是胡忧。”
里格长长的松了口气,道:“果然是你。”
胡忧有些奇怪的问道:“你似乎有些开心?”
里格道:“不是开心,我是放心。如果你真是胡忧,那我不会死。”
里格的这句话,到是引起了胡忧的兴趣,已经站起来的他,又坐了下来,问道:“为什么你会这么说,你觉得我不敢杀你吗?”
里格摇摇头道:“不,不是不敢杀,而是不会杀。如果我猜得不错。你之所以借机抓我,是想控制太安城。太安城地处洞汪城和浪天之间,虽然不是什么大城,但是它的地理位置特殊,刚好在燕州在中心。不死鸟军团如果能把太安城收入旗下,建成一个聚点,那么不死鸟军团对燕州的辐射能力,将会比现在大上几倍。我说得对不对,少帅”
胡忧不置可否的说道:“说下去。”
胡忧对太安城起意,不过是临时的决定。他只知道,控制太安城,对不死鸟军团会有好处,细节方面,他并没有过多的考虑。没想到,这个里格,居然能想到这么多东西。
里格继续道:“现在曼陀罗帝国各地的形势很紧张,皇权旁落,百姓民不聊生,各大势力,都在留意着四周的动向,轻易不敢出手,以免招来巨大的损失。
在这样的环境之下,少帅要想控制太安城,最好的办法,就是抓到我这个城主。利用我城主的身份,来达到控制的目的。所以我知道,你是不会杀我的。”
胡忧点点头道:“想不到你还是一个很有大局观的人,但是你在太安城做的事,真不是人干的事。你明知道百姓已经很苦了,为什么还在欺压百姓。往百姓的米里掺石头沙子,你还当不当他们是人”
里格长长的叹了口气道:“少帅,你也是圈子里的人,有些事,我不说,你也明白。
不怕告诉你,我年轻那会,也是一个充满了激情,充满了美好幻想的人。我也曾经正直过,想要干出一翻轰轰烈烈的业事。
然而大环境就是这样,无论官大官小,凡是有点权力的,都在欺压百姓。在这样的环境之下,想要做一个正直的人,太难太难了。而且代价太大。”
里格说着,眼中已噙满了泪水,胡忧不知道他想起了什么人或事,但是他可以肯定,那件事,对他的伤害很深,也是让他变成现在这样的根源。
一夜无事,第二天,胡忧一行人继续上路。身后那几千人,还在不远不近的跟着。
今天的里格,显得有些沉默,一天都没有说话。在胡忧的命令之下,手下的士兵,没有再为难他。大家就这么相安无一事的走着。
第三天的晚上,里格主动来找胡忧,要求与胡忧独单谈一些事。
胡忧跟里格来到不远处的一个坡地上。里格仰望着星空,看着那满天变幻的星星,是那要样的痴迷。好一会,他才开口道:“我可以把太安城并入到不死鸟军团之中,但是有一个条件,你必须答应我。”
胡忧没有马上回答,他先在草地上坐下来,这才开口道:“你先说说看。”
里格咬牙切齿的说道:“我要你帮我杀光大田城孙天放全家。不要问我理由,我是不会告诉你的。你只需要点头,或是摇头就行。”
里格在说这话的时候,表情十分的狰狞,像一只挥舞着手臂的大猩猩。
胡忧迅速的在脑中调中大田城的资料。大田城在安太城以南百里左右,与太安城差不多大。也处于燕州的中心圈。城主孙天放有帝都的关系,实力不弱。不过如果胡忧要一统燕州,那也是一个必取的城镇。
胡忧说道:“据我所知,大田城有五万驻军,而且有帝都的背景,而你太安城只不过有两万人,你本人又在我的手上,我有必须答应你的理由吗?”
里格愣了一愣,才问道:“难道你没有拿下大田城的计划吗?大田城是燕州南面的重要城市,你要想控制燕州南面地区,大田城是必取之地。你只需要多杀几个人,就可以得到太安城,难道这样的交易,你都不做?”
胡忧呵呵一笑道:“那你为什么不自己做,而是要借我的手?”
里格怒道:“我要是能做到,何必求你不怕告诉你,我与那孙天放有不共戴天之仇,这些年来,我拼命的捞钱,不是为了自己的享受,我是要发展势力,干掉孙天放”
里格说的这里,又有些泄气道:“可惜我无论怎么贪,怎么弄,都比不上孙天放。我最多也就只能做到往米里掺沙子而已,孙家是包赌包娼,甚至还扮土匪,打劫过往行商富家,我又怎么能斗得过他”
里格说着,跪在了地上,大颗的泪水,不停的滑落,一个大男人,哭得像个娘们一样,那一声声的干豪,是那样的歇斯底里。谁说男儿有泪不轻弹,那是未到伤心处。
幸福的家庭都一样,不幸的家庭,各有不同。谁能想像得到,那个在大堂之上,一口一个刁民,叫着堂下之人的一城之主,会在这里,哭成这个样子。
胡忧任着里格在那里哭,不去劝,也不说话。像里格说的那样,其实要答应他并不难。但是胡忧不想这样不明不白的答应。可怜之人,必有可惜之处,胡忧不觉得,里格有什么令他同情的地方,他也许真和孙天放有仇,也许一直处心积虑的,想要打败孙天放。
但是与此同时,他同样对太安城的老百姓,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他可怜,他哭,还有更多更可怜,想哭都哭不出的人呢。又有谁去同情他们。
里格有一点,说得没有错。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整个曼陀罗帝国,已经像一块臭肉那样腐烂了。在这样的环境之中,多少曾经拥有满腔热血的人,冷却掉了自己的热情,被打磨掉了棱角,变得麻木不忍。
胡忧以前,一直想要打出自己的一片世界,成为一个枭雄。可是这一刻,他第一次生出了改变这个世界的念头。如果能用自己的双手,建立一个美丽的世界,一个没有权力纷争,天蓝水绿,大夫只管看病,老师只管教书.........
去他娘的,老子只是一个混混,又不是救世主,想那些狗屁干什么。什么世界大同,都是狗屁
胡忧把这个念头掐死在脑中,对里格说道:“行了,哭一会得了。孙天放的事,我不会答应你。不过你要是跟着我干,我会给你一个机会,让你自己**想干的事。前提是别跟我玩花样,不然孙天放会怎么样,我不知道,你肯定好不了。”
有便宜不占是王八蛋,胡忧又恢复了他的痞气,先把能拿到手的东西,抓在手里再说。那什么大田城,以后在走一步看一步,谁知道明天的世界会怎么样。
同一时间,里格的眼中,闪过一丝冷芒,而在他背后,胡忧的嘴角,勾起了冷笑。
戏,大家都在演,喜剧,苦情,无间道.......哼,看谁是戏王之王。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