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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牛车上一阵打闹,胡忧和秦明像两个大孩子那样,躺在那高高的稻草上,大口的喘着气。
偶尔相视一眼,看到对方那鼻青脸肿的样子,又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这一刻,此地没有什么手握重兵的大将军,有的是暂时忘掉纷挣的两个刚从乡下出来的年轻人。
胡忧抓了根稻草心,咬在嘴里,斜着眼睛,看了眼秦明,说道:“老秦,你笑起来也挺好看的,干什么整天板着一张死人脸,好像是谁对你借米还糠一样。”
秦明鳖了一眼满头稻草的胡忧,撇撇嘴道:“你还不是一样,年纪不大,老是一副很有心机的样子,见着就想揍你一顿。”
胡忧夸张的指着自己的鼻子道:“我有吗,我这人一向纯情,可没有你说的那样坏。”
秦明无语的摆摆手道:“你得了吧,就你那样,也敢说纯情。要不要我把你所做的事,一桩桩,一件件的全都数出来。”
胡忧苦笑道:“得得得,你都说了,咱们是一样的人,咱们谁也别说谁。要想在这乱世里求生,还想要比别人混得好,可不就得这样吗。该装孙子的时候,装孙子,该吓人的时候,吓人。正所谓是人在江湖,身不由自。很多事,由不得你想,只能选择,做还是不做。”
胡忧用并不高雅的话,说出了生活的无奈。这世上很多事,真的不由你去选。
秦明若有所失的点点头道:“你说得不错,人在江湖,有时候跟本就没有选择。”
抬眼望天,牛车上陷入了暂时的沉默,只有那‘呓呓呀呀’的破牛车,在行进的时候,不时发出随时在要散架一般的声音。
“老秦。”胡忧两眼望天。
“嗯?”秦明也没有看胡忧,他的目光,停留在一只自由飞过的小鸟身上,一直追着它,隐没于山林之中。
胡忧似梦呓一般的说道:“咱们不如约定,此去到帝都之前,咱们各自忘记掉自己的身份,就当自己是刚刚从乡下出来的小子,过几天自由而无忧的日子,怎么样。”
秦明的目光过一丝兴趣,想了想道:“这个提议不错。无忧的日子,我已经很久没有过了。”
胡忧猛的坐起来,看向秦明,追问道:“你同意了?”
秦明也同样看向胡忧,似笑非笑的说道:“我是无所谓,只怕你的心里,还有所牵挂吧。”
胡忧颓然的躺回到稻草之上,无力的说道:“难怪有人说,这个世界上,最了解你的人,往往不是你自己,而是你的敌人。你说得不错,浪天的战事,我始终还是不能放下。红叶肯定也接到了回帝都的命令,我不想她带着对浪天 的担心上路。”
秦明叹了口气道:“你对红叶还真是挺好的。”
胡忧摇摇头道:“红叶自从跟了我之后,无名无份,却又为我付出了很多。这样的女人,我怎么能忍心总是让她心里有太多的牵挂。”
秦明考虑了好一会,又叹了口气,道:“好吧,你也不用那样了,这一次,我就帮你一把。不过咱们说好了,这次算是你欠我的。”
胡忧的脸上,也露出了笑意,伸出手道:“好,这次算我胡忧欠你的,下次有机会,我还你。”
浪天城外,烈火军营。
对浪天的进攻,已经持续了半个月的时间,战况一直在焦灼着。后方不时传来的坏消息,让刘光达很是恼火。
老搭档李世奇的能力,刘光达很清楚。他知道,李世奇是犯了错,但是丢掉洞拱城等七城,并不能全怪李世奇,要怪,只能怪那个胡忧太可恶了。
刘光达设身处地的把自己放在李世奇的那个位置上,自问也不见得,就能比李世奇好得了多少。
现在后方已经丢了,刘光达也没有别的选择,只有猛攻,拿下浪天,才是烈火军的出路。不然这一次,身后的大老板,真的不会放过他和李世奇的。
这浪天还真难打呀,这半天月以来,每天持续不断的用兵,到现在已经损失了三万多人,还是没有取得一点成果。本以为胡忧不在,要打下浪天并不难,谁知道,那个红叶,也那么难对付。
相比起胡忧的指挥,红叶的领兵,少了几分灵气,但是她胜在一个‘稳’字。稳扎稳打,滴水不漏,她不贪功,不冒进,刘光达几次有针对性的设下陷阱,她都没有上当。再这样打下去,刘光达真是要失去耐性了。
一个士兵对刘光达报告道:“报告将军,新的攻城器已经押送到,请将军查收”
刘光达的眼睛一亮,嘴角露出了一丝微笑,道:“终于来了吗,好吧,这一次,就让那个女人,尝尝我的厉害”
“我说老秦,你有深爱的女人吗?”胡忧趴在草丛里,手里的换日弓,指着远处的将军营。和秦明来到浪天城外之后,他和秦明用了三个小时的时间,混在一队辎重部队之中,摸进了烈火军的军营里。
秦明的目光,同样注视着将军营的方向,闻言闷声道:“女人对我没有什么意义。”
胡忧嘀咕道:“还真是冷血的家伙。可惜了你那张小白脸了。”
“你说什么?”胡忧说得很含糊,秦明没有听清楚。
胡忧放了一块牛肉干进嘴里,细细的嚼着,说道:“没有什么,我只是奇怪,你都不需要女人的吗?”
秦明哼哼道:“女人,青楼有的是,用不着浪费那时间。”
胡忧摇摇头,这样的选择,也挺符号秦明性格的。据他所知,秦明的军队里,似乎一个女兵也没有。不像不死鸟军团,女将军都有很多个。以后要是西门玉凤过来之后,这样的情况,还会更多。红fen军团,有七成是女兵,想想都让人激动。
“老秦,有一件事,我一直想问你,可是我又怕你不说。”这还是第一次在阻击敌军将领的时候,身边有个同级的高手陪着,这话题一开,胡忧还真有些关不住。
秦明没好气的说道:“你又想问什么你就问,不过我不一定会告诉你。”
胡忧笑笑道:“也不是什么大事,我就是想知道,在林梅森林那次,就是你遇上熊的那次,究竟发生了什么,让你全队士兵十个死了九个,就你自己活着回来。”
秦明的目光一紧,之后长长的吐了口气道:“这个我不想回答。”
胡忧刚要说什么,突然耳朵动了几下,把嘴里的话而咽了回去,秦明也感觉到了什么,轻轻的拨出了刀,注意后身后的动静。
两人趴着的地方,是军营里的一个天然小土坡的下面,算不得太隐蔽,只能借着夜色和野草,做简单的掩护。之所以选择这里,唯一的原因,就是这里距离刘光达的帅帐,只有四百步的距离,而且视野不错。
身后先是传来了脚步声,然后就是有人说话的声音。秦明紧了紧手中的刀,小心的缩进草丛之中。传来声音的地方,就在他们身上那一米多高的土坡上,秦明甚至是闻到那些士兵几天没有洗澡而传出来的汗味。
尽力把自己藏好,秦明看了胡忧一眼,差点没跳起来,那个家伙,他居然在拉弓。秦明一向自认,自己已经够玩命的了,没有想到,身边这主,比他更不要命。
胡忧此时心里什么念头都没有,只知道他的目标,已经出现了。刘光达的身影,出现在了换日弓的箭头前。
按之前的分工,胡忧负责射杀刘光达,而秦明的工作,则是负责掩护。胡忧知道,就在身后的小土坡上,出现了十几个巡查的士兵,不过那与他无关,那是秦明的工作。虽然他与秦明,一直互称敌人,但是在这一刻,他很放心的把自己的背后,交给秦明。
秦明在心里暗骂了一句,咬了咬牙,从草丛中又钻了出来,顺着土坡,往后爬。他要在巡查兵发现他们之前,无声无息的,把他们干掉。
这里可是驻军十几万的军营之内,一但被发现,他两俩就算功夫再强,也得死在这里。虽说胡忧的箭射出去,也同时会暴露,但是在胡忧没有射杀刘光达之前,秦明不允许提前暴露,因为那代表他的失败。
从胡忧的身边爬开,秦明迂回到了土坡后,无声无息的站起来,一只手捂住了最后那个士兵的嘴,手中的刀子,毫不犹豫的插入了那士兵的肋下,直捅入心脏里。
前后不过一秒钟的时间,秦明就解决掉了一个士兵。如果说胡忧的可怕,在他的例无虚发的箭上,那么秦明的可怕,则在于他的近身功夫。他可以用超过一百种办法,无声无息的,把一个人干掉。其中有十种以上,是不需要任何武器的。
轻轻的把那死不瞑目的士兵,放倒在脚边,秦明摸向了下一个倒霉鬼。捂嘴,捅刀子,秦明做得机械而熟练。轻瞬之间,烈火军的十二个巡查兵,就只剩下了六个。、
胡忧没有去管秦明在干什么,他的注意力,集中在换日弓上。他已经看到了刘光达,而且看得很清楚,但是他还不能动手,因为刘光达的身前,围着一大群人,他本身又穿着铠甲,给出的角度,不足以致命。
胡忧还要再等一个最好的机会,狼之所以可怕,不在于它的长像和数量,而是在于它们把握机会的能力。它们总是在暗处,静静的等待那一击而中的机会。
刘光达似乎有什么高兴的事,正一脸笑意的跟身边的人,说着什么。他并没有觉查到,一支夺命之箭,正在准备猎取他的命。
一只夜鸟,在飞过刘光达头顶的时候,发出了一声鸣叫。它也许是因为感应到危险,才发出叫声的。
刘光达本能的抬头去看声音的来源,就这么一瞬间,时间变成了永恒。一只金色的利箭,穿进了他的脖子,整个世界,对他再无意义了。
在胡忧射出箭的时候,秦明正好解决掉了最后一个巡查兵,干净利落,完全没有惊动任何人。
“刺客”
“嘀嘀”
“咣咣咣”
烈火军一下整个乱了起来,大队的士兵,跑进跑出,那点亮火把,把半边天照成了白昼。
“你胆子还真够大的,你怎么就能确定,他们不会再查那个土坡?”
路边的一个拉面摊前,秦明揉了揉有些发红的眼睛,瞪眼问着胡忧。
烈火军的反应非常的快,几乎在胡忧的箭射出的同时,他们就拉响了警报,他们跟本就没有撤退的时间。在那一瞬间,胡忧的做法的干脆不跑,又钻回到草丛里,就那么躲着。
胡忧往自己的碗里,舀了一大勺辣椒,他其实吃不了那么辣,这不过是他从小的习惯而已,凡是不要钱的东西,他都习惯性的多要一些。
“我也不确定呀,反正当时也没有地方躲了,还不如来个以静制动。实事证明,我的判断正确。”
胡忧说着,把一根油条推到秦明的面前,继续道:“这次还真要谢谢你了,要不是你,不会有那么顺利。”
秦明抓过油条,咬了一口,哼哼道:“不用说好听的,总之你记住你欠我一次就行。”
胡忧摆摆手,大口哗哗的吃着面,道:“放心了,你的好,我会记住的。”
秦明苦笑的摇摇头,他真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和胡忧这样的人,混在一块。
两人吃面的地方,离烈火军的军营并不远,就在他们吃面的当口,已经跑过了三队士兵了,不用问,他们肯定是出来追查刺客的。不过他们注定白忙活,一无所获。因为他们跟本不可能想到,那两个刚刚刺杀了他们主帅刘光达的家伙,居然大摇大摆的,就坐在路边吃面。
秦明突然问道:“你真的不打算回浪天看看?”他能看得出来,胡忧的眼中,流露出来的那丝不舍。
胡忧把目光从‘浪天城’那三个大字的身上移开,摇了摇头,道:“不去了,去了我就放不下那里的事了,我现在是在放假期间。呵呵,现在的我什么也不是,就一普通的平民。”
胡忧说着,露出了笑脸,打趣秦明道:“怎么样,做乡下小子的感觉,还不错吧。”
秦明无奈的扯了扯身上的破身服,苦笑道:“现在还没有感受出来,想来应该不错吧,那谁知道呢。”
胡忧拍拍秦明的肩膀道:“走吧,让我们自由自在的好好享受一下,说不定,未来的这段日子,会成为你一生之中,最难忘的记忆。”
胡忧说着,潇洒的往进走。秦明摸了摸被 胡忧拍过的地方,露出了一丝笑意。以他的警觉,在一般情况之下,是不允许任何人这么拍他的。可是刚才胡忧拍他的时候,他却没有什么过激的反应。这难道就是人们说的信任吗?
秦明抚摸着脖子上的伤痕,在心里暗想着。未来的一段日子,也许还真如胡忧说的,会成为一段美妙的记忆呢。
真会这样吗?
秦明在心里反复的问自己。这一次,他之所以同意跟胡忧完这咱假扮乡下小子的游戏,事实上,那是因为,他感觉自己的心累了。
秦明不知道胡忧以前的生活是怎么样的,他只知道,自己从小到大,过得都是那种功利的生活,在过去二十三年的岁月的,他的目标,只有一个,就是不断的往上爬。在他还很小很小的时候,他就知道,要想过得比别人好,就一定要有权势。权势是一切的保障。
之前胡忧问他,为什么总是冷冰冰的,不爱笑。秦明并没有回答,因为他从来没有想过这样的问题。对于一个从小生活在最残酷环境的人,笑对他来说,那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胡忧其实并不知道,这几天,秦明脸上的笑,已经比过去几年加起来,都更多了。虽然那些,大多都是苦笑。但是苦笑也是笑呀
“你觉得我们坐船去帝都怎么样?”
正走着,胡忧突然转头问秦明。
秦明奇怪的转头看向胡忧,问道:“你觉得两个乡下小子,会有钱坐船吗?”
胡忧指指一张招工告示道:“乡下小子是坐不起,但是如果成为船上的船工,那就可以坐免费船了。”
秦明看了眼那张招工告示,摇摇头道:“如果一定要那样的话,我宁愿做那个。”
“杂工?”胡忧顺着秦明的目光看过去,街口的一个茶蓬下,挤着不少人。一看就知道,是某个团队,正在招人。
胡忧问道:“你有没有想过,走陆路可要比走水路辛苦?”
秦明无所谓的说道:“可是路陆要比水路自由得多,我们可以来去自由。”
胡忧嘿嘿笑道:“看来你想得还挺多的。好,这次就听你的。咱们过去看看,有没有去帝都的团队,我看最好是做一个家丁什么的,那日子会好过一些。”
“家丁不好,路上不太平,随时要动刀,咱们不如做伙夫。”
“火夫?你会做饭?”
“不会”
“那你还说?”
“就因为不会,我才想试试”
“........”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