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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章 红叶的麻烦
揭开盖子,大铁锅里还哧啦啦的响着,最后上面的一层,是绿油油的西兰菜,浓浓的水蒸气,夹着肉香,扑鼻而来,别说是柳有道,就连秦明都忍不住深深的吸了口气
“哇,好香”
“那是什么?”
“我要吃”
和风带着饭香,席卷了整个营地,赶了一天路的家丁,早就已经饿了。不少人顺着香气找了来。
看人越聚越多,胡忧有些得意的用手中的长筷子,轻轻翻开最上面的配菜,一层散发着浓郁肉香的腌肉暴露在了众人的视线之中。
引暴
两大锅的饭,几乎是被用抢的一下去了一大半。只闻这香味,就知道味不错,不抢一会就没有了。
胡忧正在那得意呢,突然脸色一变,赶紧抱着个海碗,加入了战团。吃饭这种事,一向是手快有,手慢无,再不抢,一会连渣都捞不着。
“真爽啊”不知谁忘情的感叹了一声,惹得同样忘情往嘴里填饭的众家丁是一阵大笑。刚刚出锅的饭,还非常的烫,众人笑过之后,又龇牙咧嘴大口吃起来。
不少人吃完碗里的饭,都后悔抢少了,不太敢抱幻想的又游走于铁锅边,惊喜的发现,锅底有一层已经被火烤干了的锅巴。锅巴吸了菜中的油,吃起来香香脆脆的,又带着肉香味。这一发现,再次给众人带来了惊喜。抢完了锅巴,那些人还找呢,要不是铁锅太硬咬不动,弄不好铁锅都被这些家伙给吃下去了。
两锅饭,让胡忧在队里的地位一下提升了起来,不少试过胡忧手艺的家丁,都主动的和胡忧,秦明套近呼。接下来的几天,就算是不用柳有道打点,胡忧秦明两人,也能得到不错的待遇,不但不用背黑锅了,而且坐上那种有窗的马车,唯一有些不太如意的,是胡忧的突出,引起了其他几个厨子的妒忌。
不过胡忧对于这事,并不太放在心上。就那四个伙夫,还不至于让他感觉到威胁。
这晚,夜已深,胡忧躺在行军床上入睡,睡得很轻。
这是胡忧的习惯,如果不能认定完全的安全,他睡觉总是七分睡意三分醒,有个什么风吹草动,他都能知道。至于要不要做出反应, 则要视情况而定了。
这会胡忧就做出了反应,他睁眼警惕的看着近身的秦明,冷冷的问道:“老秦,你想要干什么?”
胡忧和秦明同一个营帐,却并不同床。半夜里秦明不睡觉也就罢了,还不声不响的靠了上来,胡忧当然有理由怀疑他的动机。
秦明对胡忧的反应并不奇怪,如果这样胡忧都没有反应的话,那他也不配与他秦明齐名了。这年头,想要成大事,最重要的不是有多大的本事,而是生存能力好不好,够不够长命。
秦明摊摊手,示意自己并无恶意。又靠上前几步,小声的说道:“今晚我总是感觉心神不宁,以我的经验判断,要有什么事发生。”
胡忧此时已经坐了起来,看了秦明一眼,侧耳朵细心,之前的虫鸣声,此时突然消失了,整个营外一片安静。
胡忧的脸色微微的一变,说道:“你觉得应该是什么?”
秦明不满的瞪眼道:“你总是喜欢玩这种无聊的把戏吗?”
秦明最不爽胡忧的就是这一点。大家都是领兵之人,他不信胡忧猜不到,营外很可能出现刺客之类的人物。
胡忧不以为意的笑笑道:“闲着也是闲着, 玩玩又如何。好了,不开玩笑了,他们的目标,应该是拉雷,我们要不要插上一手?”
秦明摇摇头道:“我到现在,还没有考虑清楚,拉雷的存在,对我来说,是好事还是坏事。”
胡忧泄了口气道:“你这话说到点子上了。事实上,我和你也一样,这拉雷的出现,究竟会带出什么变数呢。”
顿了顿,胡忧继续说道:“不过我们还是帮帮这小子吧”
秦明不解的问道:“为什么?”
胡忧回道:“因为我们还不知道,拉雷的出现,是好事还是坏事。他还活着,我们随时可以干掉他,他要是死了,那就神仙也救不回来了”
“公子,刺客一共二十八名,已经尽数死掉。”军帐里,里尔多正在给拉雷汇报着最新的情况。二十分钟前,营中突然发现刺客,虽然已经全部除去,但是他们也付出了一百一十七人的代价。
拉雷在暴风雪军团当过兵,虽然少经战场,但是也算是见过世面,此时并不显慌乱。听完里尔多的报告,皱眉道:“全都死了,无一活口?”
里尔多摇摇头道:“刺客的嘴里,藏有毒药,眼看不敌,就咬毒自杀。”
拉雷看了里尔多一眼,摇遥头,叹了口气,其实留不留活口,他也知道,是谁主使了这一行动。从开春到现在,还不到三个月的时间,这已经是第三次了。
里尔多看拉雷不说话,自己也就闭了嘴。做下人要有做下人的觉悟,不应该开口的时候,最好还是不叫开口的好。
拉雷沉思了一阵,把心里的事,暂时先放在一边,转头问道:“是谁最先发现刺客的?”
里尔多回道:“是一个起夜的侍卫,是他示的警。”
“好好奖赏他。”
“是,公子。不过他已经被刺客杀死了。”
“那就厚葬他吧”
二十多分钟的混乱之后,营地里又安静了下来。胡忧和秦明的帐蓬,在营地的最外围,不过因为没有战略价值,并没有受到波及,两人在示了警之后,就回到了这里,过去的二十分钟,他们就这么躺在行军床上,跟本就没有动过。
“老秦,你说这次是谁想要拉雷的命?”胡忧有些无聊的看着帐蓬顶,外面打得火热,他却没有事做,还真是有些不太习惯。
秦明擦着他那把看似破旧,却非常锋利的单刀,闻言回道:“可能性很多,也许是索菲雅,也许是其他人,谁知道呢。”
胡忧会了会道:“我到觉得不太像索菲雅,如果我所料不差,索菲雅到目前为止,应该还不知道拉雷的存在。”
秦明把刀收好,懒洋洋的躺在床上,学着胡忧的样子,看着帐篷顶道:“也许你说的是对的。很早之前,我就感觉着,在曼陀罗帝国里,还有一股很强大的暗实力,在不时有动作。只可惜,我一直没有查出,那股势力来自何处。”
胡忧心中一动,想要说什么,不过又被他压了下去。秦明只是感觉到,他是真实见到的。他知道,秦明口中的那股势力,肯定是以楚竹为首的那些紫荆花王朝的遗民。
胡忧早就已经发现了这股势力,但是直到现在,他还不能完全查出,这股势力在曼陀罗帝国究竟有多大。从索菲雅都曾经是他们的人看,想来不会小。
胡忧本想把这事告诉秦明,把秦明也拖进这个泥潭之中。之所以没有说,是因为胡忧觉得,现在还不是时候。随着局势越来越乱,胡忧更是明白,每一步落子,都必须要达到一定的目的,不然那落子,就没有意义了。
从自楚竹几人的身份暴露了之后,胡忧就再没有见过那些紫荆花王朝的人,现在把消息告诉秦明,也没有多大的意思。
车队并没有因为刺客的事,而改为原来的行程,第二天,依旧是继续上路。除了车队里的侍卫少了一些之外,一切与之前并无太大的分别。
接下来的日子,到是顺风顺水。胡忧和秦明每天除了做饭之外,日子过得挺悠闲。特别 是在教会了秦明怎么样做大锅饭之后,胡忧更是轻松多了。
胡忧真没有想到,秦明这个冷面将军,居然对做饭一道,那么的感兴趣。看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好爱这句话,说得一点不假。
胡忧曾经试图的寻找出自己的爱好,在找了三天之后,他很无奈的发现,原来自己并没有什么非常喜欢的事物,如果一定要找出一样的话,那就是在人与人的斗争之中,自得其乐了。
至于女人嘛,男人喜欢女人是天经地义的事,算不上是爱好,不过喜欢与人斗,还真是一种另类的受好。
“在有最多三天,车队就要到帝都了,你打算什么时候离开?”秦明把大铁锅放回到车上,看似随的问道。
胡忧无所谓的说道:“随便吧,不过我想进府里住几天。我很好奇,这个柳府究竟是个什么样子的。”
秦明叹了口气道:“我会在这两天离开了。你是无所谓,被发现也没有什么大不的,可我不行。我现在还得靠着库比拉斯这根柱子。”
胡忧关上车门,上下打量了秦明一眼,问道:“你看起来似乎不舍的样子,你真那么喜欢做饭?”
秦明不在意的说道:“算是吧,做饭能让我的心情平静下来。”
“看来这里面,还藏着什么故事。”胡忧说着,拍拍秦明道:“怎么样,要不要给老朋友说说。”
秦明纠正道:“我们是敌人”
“好吧,好吧,不说算了”
早春三月,耐不住寂寞的野花,已经开了一地。
前往帝国的道路上,走来一队车队。车并不特别,不过守在车外那些士兵身上穿的军服,很吸引人的眼球。黑色系缀以金丝线和肩膀上的不死鸟肩章。几年前,人们也许还不知道这身军服代表着什么,如今要是谁还不知道这军服的代表着哪方势力,那就太过老土,要受人鄙视了。
不死鸟军团,这是不死鸟军团特有的军服。从将军到士兵,全都穿同样的军服,唯一的分别,只有肩膀上的肩章不同而已。在曼陀罗这种各军级服饰有严格归定的国家,只有胡忧的部队,才会是这样的特立独行。
马车里,坐着的不是胡忧,胡忧现在还在柳府的车队里玩无间道呢。此时坐在马车里的,是不死鸟军团公认的二号人物——红叶。
红叶把浪天的事务,交给朱大能,候三和哈里森暂时统管之后,就起身前往帝都。对于巴伦西亚的死,她同样很吃惊,但是她不能不按规矩,去参加巴伦西亚的葬礼。
与朱大能几个由胡忧提拔的将军不同,红叶洞汪城城主的身份,是已经得到帝国正式确认了的,所以就算是浪天的情况多么紧急,她也必须前往帝都。
近乡心儿怯,红叶已经有日子没有回帝都了,远远看见那帝都城庞大的身影,内心里七上八下的,说不清是喜是忧。不过喜终归要多一点吧,毕竟又可以见到父母了。
红叶这次回帝都,很想和胡忧一起上路。但是胡忧传来消息,有要事办,到帝都才与她见面。
想到可以在帝都见到胡忧,红叶的脸上,又现出了笑意。遇上胡忧之后,红叶的生活,简直是发生了天翻地覆的转变,最让红叶欣慰的是父亲红方正对胡忧的印象了不错。虽然注定不可能成为胡忧的正妻,红叶还是感觉自己很幸福的。
“这一次,一定要他陪自己在家住几天”红叶在心里暗暗的决定,这是她所向往的生活,能父母,爱人同一屋檐下,真是另人高兴
“站在,来者何人”
一声喝咤,把红叶的思绪拉了回来。车队此时已经停止了前进。
“怎么回事?”红叶问身边的亲卫。
胡忧在进行军团改革的时候,组建了一个一千人编制的亲卫营。这人亲卫营男女各半,入选者全是最忠城的战士。战力很强,不过胡忧从来都没有把他们带在身边过,亲卫营从组建开始,胡忧就一直把他们留在红叶的身边。这次回帝都,红叶带来的,就是这一千亲卫。
“红叶姐,前面有一队人马,拦住了我们的去路,含玉已经带人去看了。”一身军装的凡梦坐进了红叶的马车里。说认人唯亲也好,怎么都好,总之凡梦和含玉现在是亲卫营的统领。这是红叶不久之前封的。在此之前,统领一直由她自己兼任。
红叶皱起了眉头,这里已经是帝都城外,离北城门不过一里路左右,先不说她在不死鸟军团的身份,就单单是帝都外城城守红方正独女的这个身份,就没有多少人敢公然拦她的去路。她到要看看,是谁那么大胆子。
时间不大,含玉面色古怪的来到红叶的车里,凡梦问了她几次,来人是谁,她都诺诺的看着红叶不说话。
红叶似乎猜到了什么,亲自开口道:“含玉,来人究竟是谁?”
含玉看这么憋着也不是办法,咬紧玉牙,闷声道:“是项家的现任家主项毛,他亲自带人,说要接你回府”
虽然已经有了心里准备,但是听到‘项家’两字,红叶的心还了急跳了几下。脸色也变得不好看起来。
含玉和凡梦跟在红叶的身边,已经有五六年了,对红叶和项家之间的事,她们也很了解。红叶嫁给了项家的项庄,虽然项庄已经死了,但是红叶的身份还在。按曼陀罗帝国的法律,红叶依然还是项家的人。项毛带人来接红叶,就算是红方正都没有办法阻止
红叶的手紧紧的抓着,因为用力过度,而有些苍白。这几年,她一直刻意淡忘自己与项家的关系,躲着不去面对,现在看来,是躲不过了。
要她回项家,她是绝对不会肯的。以她对胡忧的了解,胡忧也肯定不会让她那样做。可是现在应该怎么办呢?
红叶宁愿面对千军万马,也不愿面对这样的问题。因为在这个问题上,无论她的身份有多强势,在传统舆论上。她都处于下风。
如果单单只是关系到自己,那也就算了。可是现在,不可避免的,和把胡忧也扯进来。她的决定,已经不单单代表她自己,更关系到红氏一族和胡忧,乃致整个不死鸟军团。
红叶的内心不断的在打鼓,可是却得不到一个答案
含玉提议道:“要不我们冲过去,看谁敢拦我们”
凡梦担心的看着红叶,拿不定主意的说道 :“这样好么?”
含玉也觉得这样似乎不太好,一但开打,这事情就大了,用不了半天的时间,整个帝都都会知道这事。所以的眼睛,也都会盯到这件事上来。
含玉气恼的说道:“都怪那个胡忧,需要他的时候,却不知道他跑哪去了”
凡梦也认同的点头道:“就是,要是胡忧大哥在这里的话就好了,他那么聪明,肯定有办法解决的”
红叶此时心里想的也是胡忧,做为已经把自己当成胡忧女人的她,在面对这样事情的时候,是多么希望自己男人能帮她解决这样的问题呀。
可是胡忧现在根本不知道在什么地方,而她们又不可能,一直在这里耗着。总得先想个办法,把这关给暂时过了。
红叶想着,一咬牙,下了马车
凡梦急道:“红叶姐,你要干什么?”
红叶摇头道:“我亲自去见项毛,看看他想要干什么”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