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6章 怒斩十万兵(1 / 1)

煮酒点江山 江南一梦 3636 字 1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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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龙王是一种新的武器,第一次用于实战,效果确非常的好。当然,这个效果好是对于胡忧一方来说的,换成异族人的一方,那就很悲惨了。

此时,已经不单单是异族人的身上着了火,整个山野一片,全都成了火海。这已经不单单是热的问题,而是整个空间,都在燃烧。

“马拉戈壁的”胡忧一个前插到了对手的身后,手中霸王枪一个回马枪,把一个异族的中队长那捅了一个窟窿。随即在另一把砍刀近身之前,一记撩阴腿,把那想要捡便宜的家伙,蹬了个四脚朝天。在战场上,倒下就意味着死亡。那个倒霉的家伙,被后面上来的战马,踩了个肠穿肚破。

“撤退”

胡忧可没有时间,再去看那个倒霉蛋的情况,大声下传令兵发出撤退的命令,一个飞身上马,双脚一夹马肚子,转身就往来路跑。

三万内卫团士兵,听号令各自脱开对手,像一阵黑色的风景,追随胡忧而去。

异族士兵的战力,果然强大。不死鸟军团就算是占了主动,也还是受到了一定的损伤。不少的战士和战马,都在流血,跑着跑着,就有士兵或是战马倒地。

异族在一阵混乱之后,终于反应过来。自从发动争战到现在,他们还从来没有受到过这样的打击,这个亏吃得太大的,他们怎么能忍得下这口气。

整个大地都在颤抖着,那是异族人追杀不死鸟军团而出的脚步声。这群红了眼睛的家伙,也不管前面的不死鸟军团,都是骑兵部队,他们是甩开大脚,就往前追。这十万人的首领, 是异族先锋将良田。他已经不去管什么进攻浪天城的命令了。他要把这些穿着黑色军服的臭虫,全部杀掉

从山头上,看这里的情景,没心没肺的人,肯定会笑出来。军装不死鸟军服的内卫团战士,骑着战马,在前边跑着,在他们更前面的地方,是最先撤退的十辆火龙王喷火车。而他们的身后,则是混身长毛,不少身上还冒着黑烟的异族人。他们的眼睛已经全是血丝,呼呼的吐着热气,都不用细看,就是不死不休的死局。

胡忧边跑着,边看着手中的地图。这些该死的异族人,还真是死心眼,居然就这么光着脚追在后面。

由于这一片是山区,路比较小,在相互的影响之下,战马也跑得并不是很快。如果按现在的前进方向,面前有一路路会更小一些,万一出点什么问题,影响了前进的速度,后队就会被异族人给追上。

真是头痛呀

胡忧抓着头皮郁闷着。千算万算,他几乎把一切都算到了,就是没有算到异族人的死心眼。徒步追马,这在正常的人类来说,根本是不可能做出来的事。这些死家伙,足足追了一个小时,都不带停的而且这些异族家伙,在奔跑的时候,四只都可以用,速度可并不慢

由于火龙王的发威,这一次的阻击战打得是相当的好。近一万异族士兵,在这一次的阻击战中,成为了胡忧的胜利果实。阻击战到目前为止,还是相当成功的。

按胡忧的原计划,是利用战马速度快的优势,打打停停,以骚扰战术,敌打我走,敌停我战的战术,不断的让异族人处于消耗的状态,大大的减低异族的实力。

可是现在面对这些死心眼的异族人,他还真有些嘴苦。人家又不是女孩子,哪有这样死命追人家的

身旁的战士,都是好样的。他们明知道异族人单兵作战的能力强,也没有一个人退缩。冲锋号响起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死命催着坐下的战马,杀向异族人。而现在后退的时候,他们也没有任何的慌乱,就算是明知道,再这样下去,很可能会被异族人追上来,他们也没有催马超上来,打乱整个队伍。

按往常的作法,胡忧居然会想办法,把对方的指挥给干掉。不过这一次,对方的帅旗队中保护都非常的好,再说十几万人,像豆子一样散落得满山都是,也没有什么机会埋伏。看来这么做,不是很行得通。

三万对十万,而且战力普遍要弱于对方,这要是被追上,那可又是一场恶战,甚至是死战了。内卫团是整个不死鸟军团的精华,胡忧可不想就这么把这三万人给拼没了。

奶奶的,就算是能一路通行,没有被敌人追上来,难道要一直这么被他们追到浪天城去。那不是把自己这张脸丢掉地上踩吗?

“要追是吧,好,那老子就让你们追个够传令下去,全军向东,到烂石摊去”

胡忧说完,当先打转马头,直冲树林。

良田是南荣的亲侄子,此次出征,是他好不易容才争取来的。本想到浪天去抖抖威风,没有想到,在半路上,被人烧了个灰头土脸。

有一件事,如果胡忧知道,他肯定就捶胸顿足,大骂自己运气不好。火龙王第一次发射的时候,良田就在前阵中。差一点就被胡忧给烧然烤肉。

如果是平时,良田也不会那么疯狂的死咬着胡忧不放。可是现在半边毛都让人给烧了。他哪能肯过这对他可是奇耻大辱呀

“追,追,追,给我追,就算是跑死,我也要把他们全部杀掉”

看胡忧的队伍偏开了原路,良田是想都不想,马上下令咬上去。相比起天风大陆上的人类,异族人的生存环境要艰苦得太多。一千多年前,他们被人族赶进了另一个时空中。那里一片慌凉犹如地狱。

胡忧正是想像不到那里环境的艰苦,才错误的估算了异族人的耐力。如果只是单纯的论跑步,异族人的行动能力,并不会下于驼着人的战马。

红叶收到西门玉风来浪天城的消息之时,正在看着最新回传的战报。胡忧的阻击成功,让她很高兴,火龙王的威力,也让她看到了将来对战异族的新希望。可是胡忧没有能按原定的计划,与敌人打骚扰战,而是被死咬着,那就让红叶担心了。

“玉风,你怎么要来也不事先打个招呼”红叶收起心里的担心,把西门玉凤给接进来。

西门玉凤这一次是秘密前来,她在联军总部,收来候三兵败大田城的消息之后,是坐立不安。她了解胡忧对特种团老兵的感情,怕胡忧会因为怒火而做出什么事,于是忍不住过来看看。

西门玉凤只看到红叶,却没有见着胡忧,不由着急的说道:“先别说这些了,胡忧呢?”

红叶低下头,没敢说话。她最怕的就是西门玉凤问这个了。

西门玉凤看红叶不答,马上就联想到了什么,正色道:“胡忧现在是不是不在浪天城”

红叶看这事没法瞒下去,只能实话实说道:“他带内卫团出了城”

西门玉凤气恼道:“我就知道,这个家伙 总是喜欢做这种冒险的事。你怎么不拦着他”

红叶苦笑道:“你又不是不知道他的脾气,我哪里拦得了他,除非你这个姐姐出马还差不多”

西门玉凤白了红叶一眼道:“你要是用黄金凤上次拦着,不让他去青楼的办法,我就不信,你拦不了他。”

西门玉凤说完,自己都忍不住笑了:“算了,那个坏蛋这么机灵。想来不会有什么事的”

红叶的目光,不由看向了城外,是的,那个家伙很机灵,他肯定不会有事的。

“少爷,家主请你过去。”老管家在朱大能的耳边说道。

“嗯”朱大能在床上嗯了嗯,懒懒的爬了起来。离开军营的生活还真是不习惯,没有那种随时要与敌人交战的压迫感,他的体重,在短短不到半个月的时间之内,就飙升了三十多斤,整个人明显的胖了一大圈。

来到大厅,朱大能的父亲朱进财正在泡茶。这几年,朱进财的身体不是太好,人日渐的消瘦,还不时的咳嗽,请了许多个大夫,都没有什么好传。

“坐吧。”朱进财连看都没有看朱大能一眼,朱大能自从回到家之后,没事就躲在房里不出来,他当然知道朱大能这是在生他的气。

朱大能默默的坐在朱进财的对面,也不说话。

朱进财给自己倒了杯茶,把茶壶推给朱大能,淡淡的说道:“我已经跟关家商量好了,下个月是不错的日子,你跟关天瑜把婚事给办了”

朱大能脸抽了一下,还是不说话。特种团刚刚在大田城新败,不死鸟军团现在是危机重重,而这个时候,他这边却要成亲?跟关天瑜成亲,朱大能并不反对,但是自己的兄弟战友,现在正在经历苦难,这让他怎么喝得下那杯喜酒

“啪”

朱进财重重的把茶杯敲在桌子上,骂道:“你是聋了还是哑了,跟你说话,一点反而都不给?”

朱大能终于抬头看向朱进财,面无表情的说道:“我说的话,你会听吗?”

朱进财大怒道:“我听,我听你个屁。我告诉你,你别给我老想着什么不死鸟军团。你以为他很强大吗,用不了几天,他就得烟消云散。我这是救你出火炕再在不死鸟军团里,你这条小命,迟早得完”

朱大能闻声脸一变,追问道:“你是不是听到什么消息?”

朱大能可已经在军团里呆了四年了,之前也曾经无数次经历凶险,但是朱进财从来没有说过这样的话。以朱大能对朱进财的了解,这话绝对不是随便说说的气话,老爹肯定知道什么他所不知道的东西。

朱进财推开椅子,长身而起道:“你问我也没有用,我什么都不知道。你只要安心成你的亲,然后继任家族这位就行。”

朱进财说完转身就走,朱大能赶紧追上去问道:“爹,你肯定知道些什么,求你快告诉 我”

“我说了,不知道走开”

“爹”

“走开”

“你真打算这样干?南荣的军营里,可是有五十万的部队,一但有个什么闪失,就算是叫天都帮不了我们”候三听完欧月月的计划之后,整个人都吓呆了。他一直以为胡忧的胆子大,现在看来,相比想欧月月,胡忧的胆子,还算是小的了。这丫头居然要化妆成异族人,混入南荣的军营去烧粮草这也太疯狂了一些吧。

欧月月完全没有理会候三的震惊,平淡的说道:“我已经仔细的分析过,孙天放所部,虽然已经投靠了南荣,但是他在南荣那里的地位并不高。就算是我们能成功的化妆成孙天放 的部队,能成功接近粮仓的机会也不大。既然都是要化妆,我们何不直接扮成异族人的样子,这样要更有把握一些。

这几天我仔细观察过,异族的独角兽部队,与我们长得很相似,不过是多了支角和多了些纹身而已。要扮装成他们并不是太难的事”

如果胡忧此时在这里的话,肯定要说一声‘英雄所见略同’。因为他和冷雨夜进入秦岭,侦查异族情况的时候,就是扮成独角兽人进去的。事实证明,这是一条行得通的办法。

胡忧那次进秦岭的细节,并没有公开过。他知道这个办法可以行得通,候三可不知道。

候三当也不想的反对道:“不行,我不同意这么做。风险实在是太大了,我不允许我的士兵冒这样的险。”

大田城一战,已经有四万士兵,战死杀场。这剩下的一万人,每一个,都是候三的心头肉,他恨不得把他们全都装进保险地箱里,让他们安安全全的。现在欧月月居然给他弄出了一个这么危险的计划,他当然不同意

欧月月怒道:“候三,你是胆小鬼吗?”

欧月月对自己的计划,有绝对的把握,看 候三不同意,她也急了。欧月月心里很明白,胡忧在大田城惨败后,不但没有把候三调回浪天,反而让她过来,是有意让候三在这里,立一个足以弥补大田城惨败的大功,回去之后能将功补过。

就算是不为候三,欧月月也必须要在胡忧的面前,拿出一份成绩。按现在的形势,胡忧不可能让这一万多部队,独自在外面漂泊太久。留给她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可是一万多人,在南荣五十万部队的窥视之下,能有什么作为?相对于南荣的实力,他们太弱了。

硬来,他们肯定是不可能有任何希望的,想即不冒险,又想立大功,天下哪有这么好的事。这是欧月月唯一可以想到的办法。

候三的眼睛也红了起来,欧月月是他心爱的女人,从来没有一个女人,能像欧月月那样,打动他的心。被心爱的女人说胆小,那是一件多么没有面子的事。

要是换了以前,候三真要冲冠一怒为红颜了

可是现在……

候三深深的呼吸了几次,把那股怒火给散去。正是因为想要在欧月月的面前表现自己的实力,才有了大田城的惨败。四万条生命的巨大教训,候三一辈子也忘记不了。一场惨败,已经足够让他成长,让他不会再那样的冲动

长出了一口气,候三摇头道:“你说胆小鬼也好,说什么都好,总之我是不会同意这么危险的计划的”

候三说完转身就走,只留下一脸不甘心的欧月月独自站在那里

“这路可真难跑呀”

这是异族士兵的心声,人家骑马,自己在 后面死命追,这也不是好玩的事情。

大颗的汗水,把毛发都给透失了,前面的敌人还在跑,这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呀

异族士兵痛苦了,胡忧的小日子就舒服多了。过了烂石摊之后,就是一马平川的平原地带,真是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坐下的战 马,再不受任何的牵绊,真是爱怎么跑就怎么跑。只是唯一不好的,是离浪天城越来越远了。

“少帅,那些家伙似乎跑不动了。”哲别策马从后队追上来,笑道:“我还以为他们多能跑呢,原来他们也有累的时候。”

胡忧不爽的闷哼道:“你以为他们是机器人吗,跑了大半天,是人都累了。”被人在屁股后面像哄羊那么撵了半天,胡忧真是一肚子的火。

哲别愣了一下,问道:“机器人是什么人,他们为什么不会累的?”

“呃。”一不小心,把不属于这个时代的东西给带出来了。

“那是一种特别的种族,现在已经见不到了,不用去管他。”胡忧含糊的把机器人的事带过去,跟边露出一丝坏笑。

哲别曾经是胡忧最贴身的侍卫,一看到胡忧的坏笑,就知道他要搞事,果然,就听见胡忧说道:“传令下去,全军放慢速度,后队与敌人保持大约两百米的距离就可以了。”

如果问异族人,人世间什么样的事,最让人生气?他们肯定会说,是敌人就是前面,可是怎么都追不上

古语老一句话——要想让牛一直不停的往前走,最好的办法,就是在它的前面,吊上一把嫩草。胡忧现在就是把自己变成草,吊在敌人的眼前。

不紧不慢的保持着距离,让异族人想追又追不上,不追又已经追了那么久,就这么放弃,又太不甘心了。

哲别看着异族人那痛苦的样子,乐得咯咯直笑道:“少帅,你真是太坏了,这样的点子,你都想得出来”

胡忧脸上的笑意,越来越深,按哲别的话说,都有些高深莫测了。

“这就算坏了,你也太小看我了。兄弟们,两百米的距离,正好在连弩的杀伤范围,被追了那么久,你们难道就不没有点火气?”

胡忧的话,一下提醒了内卫团的士兵。对呀,这刚好是身杀范围嘛,干什么跑得那么老实,射他祖母的

有骑射功夫好的士兵,当即把拿出了连弩,背转过身来,点射身后的异族人。

这一来,可真是要了亲命了。跑了大半天,人人都累得跟狗似的,这下还成了靶子,让人射成玩。

“少帅,异族人不追了。”哲别有些不爽道:“我还刚想去给他们几箭呢。”

胡忧回道:“放心,有得你射的时候。”胡忧说着,环视了一眼周边士兵的状态,下令道:“命令全军转向,他们不玩,该我们玩了”

轰隆隆的马蹄声,让异族人全都瞪大了眼睛,这些狡猾的人族,你追他们的时候,他们跑,不追他们又回来了。

我的老天,不好,快跑。

很多事情,往往都会发生戏剧化的变化。现在发生的事,就很戏剧。十多分钟前,还是异族人追人族,现在反过来,是人族追杀异族人了。

两百米距离,坐下骑着战马,在平原之上,一字排开,手中拿着闪着寒光的五连弩,缓缓推进,那是怎么样一种场面,而当你面对这种情况的时候,又会是什么样的感觉。

已经跑得腰都直不起来的异族人,感觉到了绝望。冲在最前面的士兵,突然猛的发现,自己很傻很天真。

光脚去追骑着马的人,而且还追得那么近,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行为?

这是找死的行为。

“追杀老子,你们是没有死过。”胡忧狠狠的一口唾沫,吐在地方,喝道:“第一排听令,给我射,狠狠的射”

“哒哒哒……”

机簧的弹射,发出的是夺命的声音。漫天的弩箭,如暴风雨一般,洒向异族人。数不清的异族人,不甘心的倒下。他们有些弄不明白,之前他们还是优势的一方,怎么一转眼,一切全都反过来了。

“杀,杀,给我杀”胡忧的脸上,露出了狞笑,他本就是一个无理也要争三分,有理更是不让人的人,被异族人追了大半天了,现在有这么好的机会,他岂能就这么错过。

对方的弩箭,一波一波而海浪一般袭来。已经跑得筋疲力尽的异族人,再也没有力气,出躲避那些可怕的武器。

良田突然发现自己很愚蠢,这是他活了二十二年来,第一次发现的。在这之前,他一直都觉得,自己很聪明。

异族是一个强者为尊的世界,这里的一切,都是用武力说话,良田在过去的二十二年之中,从来没有败过。但是今天,他有预感,他会败得很惨,非常非常惨的那一种。

身边的士兵,一个个的倒下,就犹如割麦子一般。是他的愚蠢,浪费掉了士兵强大的战力。跑步去追马,良田很怀疑,自己怎么能够下达得出这么愚蠢的命令。

错误,总是要付出代价的。他现在,就正在付出代价。每一次机簧声响,就会有一个士兵倒下。良田原来有十万士兵,而对方只不过有三万人。

异族士兵的单兵能力,本就比人族要强大,再加上**多的比例优势,几乎是必胜的局面。但是现在,面临着惨败的,却是良田。**的兵力优势,现在看来,不过对方手里的弩箭,多发出两次声响而已。

内卫团的士兵很开心,开心得就像是过年一样。在不久之前,他们还很郁闷,恨自己被敌人追得跟条狗似的。现在,他们的心情,就要爽多了。

只要扣动心里的扳机,就有异族人不断的倒下。内卫团的士兵,人人都可以称得上是百战老兵,但是打过那么多次仗,他们都没有遇上过,今天这样的场面。

十万个喘着粗气的大靶子,任由他们射杀而无力还手,人世间怎么能有这么快乐的事。如果每一场仗,都能如此的轻松如意,要称霸天下,也不是那么难的事吧。

“少帅,有两千异族士兵躲进了山凹里”士兵向胡忧报告道。你只要看这士兵一眼,就知道他有多么的兴趣。从大逃亡到大胜利,整个过程,不过是一个多小时的时间而已。一个多小时,他们轻松的只靠手里的五连弩,就屠杀掉异族九万多人。人生的大起大落,是如此的快,真是让人兴奋得不知道怎么形容。

还有二千,只要把这最后的两千人杀死,内卫团的士兵,就将创造一个历史。以三万人,用不到一天的时间,以伤亡不到二千人的代价,屠尽十万异族大军。

是那个叫做胡忧的人,让他们取得了这样辉煌的胜利。他果然是神,他是不死鸟军团的军神

“躲?”胡忧冷笑一声,嘴角露出了一丝残忍:“躲就可以了吗。哼,把火龙王给我推上来,我到要看看,他们怎么躲”

火蛇狂喷而出,山凹顿时变成了巨大的火炉。异族最后剩下的二千人,包括南荣的侄子良田在内,都在高温之中,化成了火炭。他在南荣那里,接下先锋军任务的时候,肯定没有想过,自己的结局,会是这样吧

胜利了,我们是不是胜利了?

当视线之中,再也找不到一个活着的异族人时,很多内卫团的士兵,还都不太敢相信,十万异族士兵,就这样烟消云散了。

巨大的欢呼,直冲云霄,胜利,属于他们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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