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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战火弥天 487章 千年宿命
一条条的幕纱被十个少女纷纷拉开,胡忧东张西望的和红叶走进了纱帐后的世界。
走进这里,仿佛到了冰天雪天的世界,入眼的一切,全都是纯白色的,空气之中,飘满了浓浓的异香。
胡忧只吸了一口这种香味,他的脸色就变得古怪起来。
红叶的反应微微慢一些,但是她的震惊,要比胡忧更多。因为这种香味她太熟悉了,这与胡忧身上散出来的气味,几乎是一模一样的。要不是知道,胡忧这是第一次来这里,红叶几乎要以为,胡忧身上的香气,是来自于这里。
看红叶想要开口,胡忧微微摇了摇头,示意她什么也不要说。
红叶明白胡忧的意思,没有再开口。继续往里走,推开一扇犹如水晶般的房门,胡忧和红叶都不由一震。
这一次,胡忧的震惊要比红叶多一点,原因无它,因为引起这个震动的,是一个美人。
出现在胡忧面前的,是一个半依在软榻上的女子。此女子柳眉弯弯,一双眼睛灵动如水,姿色不在西门玉凤又或红叶之下。
如果只是这样,胡忧到也不会如此的震惊,毕竟来到天风大陆之后,他已经见过太多的美人,此美虽然美,还不足让他失去定性。
胡忧震惊的原因是此女的肌肤,此女的肌肤几近透明般的滑嫩,皮下一根根血管,都可以清晰的看到。要不是她的身上穿着衣服,胡忧还真有兴趣看看,透过她的胸,是不是可以直接看到她那跳动的心脏。
什么叫美得让人心碎,眼前的女人,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胡忧可以肯定,这个女人,要是在太阳下面晒上三分钟,就得香消玉损。
她的肌肤美是美矣,可那是一种病态呀
在胡忧观察这个女人的时候,女人也同样 在观察胡忧。她的眼睛似乎会发光,毫无顾忌的就那么直视着胡忧。
“你就是少帅胡忧?果然是少年风流”女子开了口,声音犹如空谷中的夜莺,悦耳而动听。如果她愿意,相信往茶楼酒馆一坐,也不需要讲故事,只要随意的开口说说话,就可以得到大把的钱。都说唱的比说的好听,在这里得改一改了,这个女人,说话比胡忧以前听过的所谓歌星唱歌还要好听。
“姑娘过讲了,不知道姑娘怎么称呼?”胡忧把自己的震惊收了起来,震一震也就行了,老一脸吃惊的样子,人家还拿他当白痴了呢。
“我姓东方,少帅可以叫我晗羿。”女人微笑的说道,露出一口雪白的玉齿。
“晗羿?嗯,挺不错的名字,和我的名字一样有品味。”胡忧半调笑的说道。
“多谢少帅夸奖。”晗羿掩嘴一笑,转头看向红叶问道:“这位姐姐肯定是红叶将军了,果然是国色天香。”
“千万别说倾国倾城,不吉利。”胡忧在一边插嘴道。
晗羿微微一愣,吃吃的笑了起来。那花枝乱颤的样子,就是让人忍不住想要拥入怀里,好好的疼爱一翻。
胡忧咽了咽口水。表示对她的美色很认同。
晗羿止住了笑,道:“请恕小女子身体有恙,不能起身相迎,少帅,红叶姐姐,请坐。”
“你的身体没有什么事吧。”胡忧在绵凳上舒服的坐下,关心道。
晗羿脸上的笑,瞬间带出了一点凄苦的意味,柔柔的叹了口气道:“多谢少帅关心,晗羿还好。”
胡忧点点头道:“那就好。”趁晗羿不注意,他突然说道:“天生的吧”
没有指名什么天生的,晗羿和红叶都明白胡忧说的是晗羿的肌肤。红叶忍不住又一次打量了晗羿外露的手臂。这么柔的肌肤,怕是轻轻一碰,都得伤着。
晗羿佩服道:“早就听说少帅身怀高明的医术,今天一见,果然不假。不错,晗羿这个样子,确实是天生的。”
胡忧似乎没有打算就这么放过她,又继续道:“如果我没有猜错,你的这个情况,不但是天生的,而且还是遗传的。”
说到这,胡忧顿了顿,换了个语气道:“现在我终于明白万事堂是为什么了”
晗羿的眼中射来了不敢相信的目光。她怎么也没有想到,胡忧居然在短短的几分钟,就能猜到万事堂真正的作用。
不错,万事堂是知道天下很多事,但是它并不是一个情报组织。千年来,无数的人,都在猜着它的作用,实事上,万事堂的作用,并没有外人想的那么神秘。
说到这万事堂的作用,还得从晗羿的肌肤说起。
胡忧猜得没有错,晗羿的肌肤,是不可以见光的。只要稍微的碰到阳光,她的全身就是像被火烧一样痛,要是晒久一些,她的肌肤就会干裂,甚至是死亡。
她这种肌肤的特性,是一种病,而且是百分之百遗传的,只要是直系的血亲,就肯定会有。
有这样的病,不能出去看外面的世界,那是怎么的心情,可想而知了。
如果是生在穷人家,那也就算了。呆在家里,能活下去,就算是不错了,哪还有那么多的想头。
可是晗羿的家族,是一个富可敌国的家族,真可以说是要什么有什么,想什么得什么。什么都能拥有,却不可以出门,连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都不知道,那样的生活,让他们怎么过。
正是基于这个因素,家族才成立了万事堂。万事堂成立的初衷,事实上就是把天风大陆上好玩的,有趣的,最新近发生的事,收集起来,经过整理,给这些天生不能出门的族人,了解天下发生的事。
而这些家族的直系族人,也就依靠这些准确的情报,来判断当今天下的形势,以决定家族的走向。至于那些什么传说,都是外面那些无知的人,以讹传讹,越传越邪。晗羿的家族,做为一个隐世大家族,又不便公开露面,告诉大家真像,就干脆这样听之任之了。
说来也奇怪,晗羿家族这种特殊的管理模式,反到是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因为消息灵通的关系,千年来,无论是天灭还是**,他们都从来只有赚钱,没有吃亏的。如今他们的生意,已经做遍了天风大陆每一个角落,只是他们低调得无人知道而已。
“红叶,看来我们得告辞了。这里并不是我们想像中的地方”
叹了口气,胡忧站了起来。这里既然与他之前听到的说法完全不一样,那留下来,也就没有什么意思了,更别提什么收服人家为己用,跟本就不是那么回事嘛。
红叶虽然没有胡忧那么聪明,只从晗羿的肌肤,就能想到那么多的事,不过还是依胡忧的话,离开了坐位,准备和胡忧一起,离开这里。反正她不明白的东西,回去之后,胡忧也会告诉她的。
“少帅请慢走。”晗羿一激动,居然挣扎着站了起来。边上的那些小姑娘,赶紧跑过去扶她。
光和水,是人类生长的跟本。长期不见阳光的人,那身子弱到一个什么样的程度,看晗羿的动作,就可以知道了。她的全身,几乎是软如无骨,自己站着都很困难。
胡忧站在等晗羿被扶到自己的身前,这才问道:“晗羿姑娘,不知道你还有什么事。”
晗羿深深的看了胡忧一眼,咬咬牙道:“我知道少帅今天来此的目的。”
胡忧到不觉得晗羿这是在说大话,以她们的情报能力,要知道他的目的,并不是非常困难的事。
“那又怎么样”胡忧随意的说道。
晗羿道:“如果我说,我可以答应你的要求呢。我知道你是看重了万事堂的情报收集能力,我可以承诺,与你情报共享。”
胡忧耸耸肩膀道:“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我也从不相信,以我的运气能出门捡到金币。说吧,你要什么交换条件。”
晗羿眼中又现出了一丝凄苦之色,柔声道:“交换的条件,千年来都只有一个,从来没有改变过”
胡忧接话道:“治好你和族人身上的病?”
“不错”晗羿毫不犹豫的点头道:“只要你能治好东方一族身上的遗传了千年的病痛,我们承诺,不但把万事堂的情报与你共享,还可以给你超出想像,甚至是想都不敢想的财富”
晗羿的话,异常的认真。
认真到几乎神圣。
一种病,几年不好,就已经让人很痛苦了,可是东方一族千年来,一代接一代的,都天生这样的病,那是一种怎么样的苦痛,真是让人无法想像。他们能坚强的活到今天,绝对是需要勇气的。
胡忧深深的看了晗羿一眼道:“你觉得我可以让你们摆脱这种宿命?”
胡忧没有用‘病痛’,而是种‘宿命’一词,明确的表达了他对这种病痛的理解。
晗羿摇摇头道:“我不能确定,但是你至少是一个希望。不瞒你说,我曾经见过药王录当代的传人华老,他表示对我东方一族的病情爱莫能助。不过他跟我提起了你,他说过,你知道很多他所不掌握的医术。
我这一次来浪天,实事上就是专程来找你的。之所以没有到府上拜访,一来是我这几天的身体情况不是很好,二来……”
晗羿说着这里,顿了顿,直视胡忧,大胆的说道:“二来是我通过情报分析,判断你应该会主动找我。”
胡忧嘿嘿笑道:“所以你就在这里守株待兔了。”
“守株待兔?”晗羿愣了一下,赞道:“这个形容到是很贴切。少帅,你是我东方一族的希望,请你无论如何,为我们想想办法”
胡忧摸摸鼻子道:“你们对我的期望还挺高。不过我这个人,一向是比较擅长破坏人家的希望,到不是很习惯,让人家期望。”
看晗羿一脸痛苦的样子,胡忧话风一转,继续道:“不过嘛,有道是医者父母心,我虽然算不上是大夫,但是怎么着也有点医术,我就帮你看看吧。”
“真的?真是太感谢你了,你是我东方一族的恩人。”晗羿激动得都快哭了。正如她之前所说的,华老对胡忧的医术,是大加赞赏。当时在听华老说胡忧给大凤治伤时,用的那手走线穿肠的绝活,晗羿真是如痴如醉。就算是出一趟门千难万难,她也千里迢迢的硬是不顾自己的身体,咬牙来到了浪天。
不错,也许胡忧不一定能治好她身上的病,但是胡忧治少给她带来了希望。要知道像她们这种,从生下来就受着病痛之苦的人,能拥有一个希望,是多么不容易的事。
胡忧摆摆手道:“恩人一说,就暂且不要用了吧,我也不一定能帮得了你。不过呢,这里面还有一个事,我能得先解决了。”
晗羿忙道:“你说,只要我能做得的,我一定做到”
红叶看晗羿那个样子,在心里暗暗的叹了口气。这个丫头,真是治病想疯了。她只看胡忧那嘴角上的笑就知道,胡忧又在打鬼主意了,这个晗羿还一点都没有看出来。不过她可不会揭穿胡忧,因为他们是一伙的。
胡忧开门见山道:“我就直说了吧,我帮你治病,先别管他能不能治好,总归是花了时间和精力的。治病没有包好这么一说,但是这报酬,你得给我。钱嘛,我就先不收你的了,不过你那个万事堂,在治病期间,得给我调用你看你要是同意,我们就试试,你要是不同意,我们就一拍两散。”
胡忧这么个做法,到真有些落井下石的意思。不过他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不死鸟军团是他的第一事业,他不能为了一个什么东方家族的病,把自己的正事给耽误了。说句不好听的,这东方死不死,关他屁事呀。不死鸟军团要是有个什么‘发烧感冒’的,他的头就应疼了。
晗羿稍微考虑了一下,就很肯定的点头道:“好,我答应你。在治病期间,万事堂交由你调用”
胡忧哈哈一笑道:“跟聪明人说话,就是方便。你既然大老远的来了,那么再多走几步,相信问题也应该不是很大,收拾收拾东西,搬到我那里去,我好就近帮你看看你的情况。”
这什么无花宫虽然离着城主府并不是很远,但是要胡忧很每来这里报到,他也是不愿意的。让晗羿搬到城主府去,我的地盘我做主,不是 更爽吗。
晗羿的脸上露出了为难的表情道:“马上 搬怕是不行的,我这个病,有很多的禁忌,每到一个地方,必须得提前布置。”
“那随你吧,过几天再来也成。反正房间我是给你空出来了,住不住都得交房钱。”
晗羿可爱的吐吐舌头道:“还得交房钱的呀,你刚才不是说,不要钱的吗?”
胡忧纠正的:“我刚才说的是奖金暂时先不要,房钱饭钱,你可是得给的。反正你东方一族财大气粗,也不会再意的。得,就这么说定了,我还有事,就不多聊了。对了,你那个万事堂谁负责,一会叫他去找我”
三下五除二,噼里啪啦的,胡忧没容晗羿多开口,就把这事给定了下来。等晗羿反应过来,胡忧都已经拉着红叶离开了。
回来马车里,红叶才开口问道:“你有把握治好晗羿姑娘一族的病吗?”
胡忧摇头道:“我只能说试试,遗传病是最最难治的病,谁敢说有把握,那都是骗人的。”
红叶认同道:“那到是,如果好治,那么以他们的财力,早就治好了,也不用千年来,一直受着这样的痛苦。”
“苦不苦,想想人家萨达姆吧。尽人事,听天命,别说这些了,一回东方家的人来了,你让他们马上查秦明,给我把他的底全给挖出来。”
胡忧心理还有一句话,没有说。那叫做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有机会做时,就得抓紧时候。晗羿那个女人,别看被忽悠得晕呼呼的,她可是聪明得很,谁知道她什么时候,就变挂了呢。要知道她之所以那么相信胡忧,是因为华老的话。要是让她知道胡忧到目前为止,还对她的病一无所知,哈……
日子过了三天,晗羿派来的人,已经把房间给布置好了。今天是她搬过来的日子,胡忧亲自去门口接她。
载晗羿来的,是一辆玄黑色的马车,胡忧仔细的观察了一会,吃惊的发现,那马上居然是铁打的。
晗羿没有办法在城主府门前下车,马车一直开接胡忧给她准备的房间里,把门窗全都关好了,这病美人才露出了真容。
全程跟在马车旁边的胡忧,不由在心里暗骂自己笨,早应该想到,晗羿不可能在城主府门口露面的,害得白白跑了一趟。
不过骂完之后,胡忧就不骂了,脸上反而露出了喜色,跑到晗羿的那辆马车前,仔细的观察了起来。边看还边用手敲敲这里,摸摸那里,一副乡巴佬进城的样子,嘴里不时念念有词的说着些什么。
如果有谁会读唇语,就能知道,他不断重复的语句是:猪头呀,为什么要用牛皮的呢,人家这种夹心铁皮,不是更好吗?r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