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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忧的身体结构是绝对特殊的,他的〖体〗内有太多连他自己都不知道的异宝,吃了点红薯,又睡了一觉之后,他基本上也就没有什么事了。
第二天一早,胡忧就从床上爬了起来,睡了那么多天,骨头都有些僵硬了,他打算找点事做,就当是〖运〗动了。
推开门,今天的天气和那高个爷爷说一样,果然下雨了。人活久了,知道的东西就是多,随便一眼就能把今天气判断得个**成。这其实算不上是什么技巧,生活经验而已。日子每天都要过,谁还不总结出一套属于自己的生活经验呢。
那话是怎么说的,生活需要总结嘛。
看着窗外的细雨,胡忧也在总结着自己的得失。朱大能为什么要杀他,这是胡忧最想不通的地方。
十年的战友情,不是说断就能断的。朱大能也不同于拉雷,需要拉雷也曾经是胡忧的第一批部下,但是他的性质是朱大能是绝对不一样的。朱大能那是背靠背,可以把命交到对右手上的人。
越想,胡忧就越想得多。隐隐的,他觉得朱大能并不是真的要他的命。写不说,朱大能从头到尾都没有出手,就算是他出手,这样半路直接跳出来砍人,也不是朱大能的性格。他可以选的方法太多了。
比如他可以当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回到他的独立团,调他的亲信,给胡忧致命的一击,那不是更好吗?
虽然胡忧在不死鸟联军之中,有着非常高的声望,但是朱大能在独立团经营了十年,终于他的亲信还是有的,他要做到这一点,并不会有很有的困难。
再北如……
阴谋想越越阴险,胡忧痛苦的揉了揉脑袋,看来自己真是比朱大能坏多了。居然随便一想,变能想到那么多坏招。
“喂”一大早的你在这要干什么呢?”强仔搓着眼睛来到胡忧的身边。
“你强仔吧。”胡忧记得昨天他爷爷就是那么叫他的。
“关你什么事,没有人告诉过你吗。在问别人名字的时候,得先告诉别人你叫什么。”强仔翻翻白眼道。
胡忧笑了笑,这个强仔还真是有点意思。不,准确来说,他们祖别俩都很有意思。虽然才认识不久,却让人感觉很亲切。
“傻笑什么,饿了吧”这个给你。”强仔瞪了胡忧一眼,塞给胡忧一个红薯。
“又吃这个?”胡忧看着手里的红薯有些脸苦。躺了几天”他想吃点带肉的东西。红薯这种玩艺,吃一次两次还行,天天这么吃,他的肠胃怕是受不了。
“有得吃就不错了,再过两天,连红薯都没有了!”强仔老气横秋的说道。
胡忧想了想问道:“这山里应该有野味的,你们干什么不打一些来吃?”
强仔像看怪物一样看了胡忧好一会,道:“你以为我不想呀,可是拿什么打?这里的野物都聪明重很,就我,还有我那色鬼爷爷,去了也白给。”
“呵呵,这话到是真的。”胡忧笑道:“走,咱们去试试运气怎么样。”
强仔吃惊道:“你要去打猎?”
“嗯,去看看。”
强仔舔舔嘴唇,还是摇遥头道:“还是算了吧”你才刚刚好点,别为了几块肉丢了小命。
胡忧心里生出了一丝好感,暗道:这孩子说话虽然不讲究,心地到是挺善良的。
“放心吧,打几支兔子还要不了我的小命”走吧。”
也不管强仔的反应,胡忧说着就推门出去了。雨还在下,淅淅沥沥的”如牛毛一样细,打着脸上,不觉得凉,到是挺舒服的。
强仔想了想,跟在了胡忧的身后。他长于山中,山路虽然不好走,他却走得很稳。
“你就这么空着手去,那能打到独特吗?”强仔一脸疑惑的问道。
“谁说我空着手,这满山的石头还不够用吗?对了,怎么不见你爷爷?”
“他去踩药了,说是下雨天可以采到好东西。”
通过与强仔的交谈,胡忧这才知道,他们祖孙都姓张,那高个爷爷叫张公新,强仔叫张强。至于张强的父母,强仔也不知道,只说从来没有见过,张公新也从来不说起他们。
强仔的身世,让胡忧想起了自己,有些感触的说道:“看来我们还真是同病相连呢。”
强仔听不懂胡忧的成语,顿时就不高兴了,撇着嘴道:“我身体好得很,你才有病呢。”
胡忧笑笑,也不解释。又走了良久,胡忧问道:“强仔,你想念书吗?”
“念书是什么?”
“就是跟夫子学写字”胡忧解释道。
强仔眼睛一亮,随即摇摇头道:“他们不要我的,闲我没钱。快看,兔子!”
一只灰色的兔子正好从草丛窜出,红红的眼睛,肥嘟嘟的身子,
至少有五六斤。
“好,看我的。”胡忧的手里早就已经扣了石子,看准了那只兔子,一拉一扣,借着布带的张力,把石子给打出来。
以胡忧好身手,本不需要借布带之力的。不过一来他的伤还没有完全好, 怕拉了伤口,二来他也想教强仔一此基本的手法。这种小技巧,用好了可是能改变生活质量的。
“哇,打中了。”强仔人小速度可不慢,一个窜身就扑了出去,把那还想跑的兔子给死死的按缇“你看,好肥哟。”强仔乐呵呵的笑道。
“嗯,是不错,不过我们得把他放了。”胡忧看了一眼那兔子的肚子,摇摇头。
“为什么?”强仔一脸不解的看着胡忧,暗想着说他有病真是没有错,他肯定是摔坏了脑袋,不然哪有人把到嘴的肥肉放去了的。
胡忧指指那兔子的肚子道:“因为这兔子带了小宝宝,杀了它就连宝宝写杀了。人可以为了生存做任何的事,但是做人一定要有自己的底线。”
强仔似懂非懂的想了一会,问道:“这是不是和色鬼爷牟说的取药不取根是一样的?”
“差不多吧。”胡忧笑笑,问道:“你为什么管爷爷叫色鬼?”
强仔撇撇嘴道:“他呀,见了美女就连自己姓什么都忘记了,那不是色鬼是什么。”强仔把到手的兔子给放了,却在胡忧的指点之下,成功的打到了一只獐子。虽然为此弄了一身的泥,他却高兴得都快疯了。毕竟自己亲手打到的东西,跟吃人家打的是不一样的。
两人回到茅屋,张公新还没有回来。强仔把獐子去毛升火,都是做得相当熟练的。胡忧已经习惯了有人伺候,很自觉的坐在一边,什么也不做。
“强仔”你们是哪里的人呀?”胡忧闲着无聊,又询问起强仔祖别”
的事来。
“梦州良城的。”强仔用努力的把树枝桶进獐子的体肉”准备把它给架到火上去。
“曼陀罗人?”胡忧心中一动,梦州良城正是朱氏一族做经商的地方。胡忧本打算再休息个一两天,就前往良城去看看。在胡忧看来,朱大能的突然转变,应该是他家族里有关,却没有想到,这对祖别”
也来自良城。
“嗯,曼陀罗人。”强仔回这话的时候,莫明的叹息了一声,现在的曼陀罗可不是什么好地方。各**队的进入”还有当地的强盗,暴民,有些地方,简直就是水深火热呀。
看到强仔小大人似乎的叹息,胡忧的心情有些沉重。虽然他对自己撤出曼陀罗的军事行动对错并不怀疑,但是曼陀罗帝国变成现在这样”
他是有责任的。
张公新回来的时候,獐子刚刚烤好。他为人到是挺粗犷的,跟本连獐子怎么来的都不问,自顾的割下一条脚就大咬了起来。看到他动手,强仔也动了手”胡忧坐在那里,到是没有人理会了。
胡忧苦笑了两声,也只能自己动手割肉吃,不然看这情况,这对祖孙怕是要吃饱了”才会想起他来。
这么又在山里住了三天,胡忧跟着这对祖孙一下上路。经过旁敲侧击,他知道这对祖孙采完了药,就会回良城。跟他们一起走,到是能作个扮。再说这一路之上,也并不是那么太平,经过几天的相处,胡忧对他们挺有好感的,护送他们回去,也算是一抱救命之恩吧。
张公新对胡忧要求一路到没有什么意见,但是他有一个要求,这一路的伙食得由胡忧负责。看来他也看出来了,胡忧是一个有钱的主。
此去良城,路途不近,胡忧本想用暗号报一个平安的,但是想到朱大能的事,他就没有那么做。他决定先查清楚整个事的因由再说,甚至红叶她们那边,只能先让她们担心着了。
这一路之上,胡忧对张公新这个色鬼爷爷真是有了直观的了解。
这那头哪里是见了美女就不认识路,他简直是随便见个女人都能把自己是谁都忘了。还好,他只是会盯着人家看而已,眼看手不动,不然这一路之上,不知道要弄出多少的事呢。
“哈,终于到家了。”张公新打开门上的铁将军锁,推开了他那破烂的房门。进门是一个小院,再进去是三间瓦房。看得出,这家曾经小富贵过一把,不过现在已经没落了。屋子挺大,却是破旧得不行。
“张老,强仔,我还有事,就不进去了。
咱们就此别过,他日山水有相逢,有缘再见!”已经把人送到了家,胡忧也就不打算再进去了。他的身份特殊,万一暴露,怕是会连累到他们。
“好,那就这样吧,有时候过来坐坐。”张公新摆摆手,也没有相留的意思。
强仔对胡忧有些不舍,得也没有多说什么。
胡忧最后挥挥手,离开了张家。他刚才趁放包袱的时候,在强仔的包袱里放了几百个金币,这些钱应该可以让他们改善一些生活。虽然胡忧可以再多给他们一点,但是他不想因此而害了他们。乱世藏金,那是匹夫无罪,惹人眼红就有罪了。
良城,胡忧也是第一次来,胡忧先找了一个小店吃了些东西,然后就向人打听朱家的店面。在胡忧看来”朱大能的家族在良城算得上是旺族,打听起来应该不是太困难的事。
但是胡斯艮快就意识到自己错了”一连问了好几个人,得到的 结果不是摇头,就是用很奇怪的眼神看胡忧一眼,然后充充走掉。
“为什么会这样?”胡忧在心里暗自琢磨了一会,更感觉这里面有辜。
善民不敢说,那就找恶人问。这人世间恶人的比例虽然比良民低,但是分布却是很广的,基本上只要用心哪里都可以看得到。
很快,胡忧就发现了目标看到一个混子在偷人家的包,他一个箭步就冲了上去,直接把那家伙给压进胡同里。
“大爷,大爷,饶了我吧,我以后再也不敢了!”混子吓得脸都白了。
“少给我废话,我问你点事,回答得好,我就放了你,要是给我磨机那就别怪我不认识你!”胡忧几句恐吓的话一抖,那混子就什么都倒出来了。本那些没事的情报给剔除出去,剩下的就是有用的。
“一夜之间,满门几百口神秘失踪?”
是夜,胡忧坐在窗前,指头一下一下的敲打着桌面。他对失踪的定意与一般人不一样的,从朱大能的反应来看,失踪等于死亡呀!
一夜之间几百口满门被屠!
这个〖答〗案,让胡忧的心口猛的跳了几下。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从朱大能的反应来看他至于认为这事与自己有关系了。
飞鸟尽,良弓藏,这样的事自己也许有一天会做,但绝对不是现在呀!
胡忧有些痛苦的闭上了眼睛高高再上的人,只时候并不幸福。、
第二天,胡忧跟据手上的线索,开始暗查朱大能家族的事。一连几天的明查暗访,胡忧马上就获得了大量的消息,虽然这事很明显的有人做了掩饰,但是只要发生过的,就不可能有谁都全部洗掉。
朱家的人虽然找不到了,但是朱家在良城家大业大,曾经帮他家做过事的人,总是还可以找到的。
五天之后,胡忧基本上就把整个事都了解清楚了。
朱家坟山,朱大能又回到了这里,烈酒一口口的往肚子里灌,脑袋却依然清醒着。
一个身影出现在了朱大能的视线之里,他的身子微微一震,却并没有动。也许他早就知道这个人会来,而他一直在这里等的,也许就是他吧。
来人正是胡忧,他今天穿了一身的黑色,这是对死者的尊重。
“喝酒也不叫上我。”胡忧上了一柱香,在朱大能的对面坐下。
石头上有泥有灰,不过他并不在意这些。
朱大能看了胡忧一睛,没有开口,又猛灌了几口酒,把酒瓶放在了两人之间。
胡忧想也不想,拿过酒瓶就往嘴里倒。以前他们曾经俩人喝一瓶酒。
“为什么不告诉我?”胡忧放下酒瓶问道:“你是不是觉得这事是我派人干的?”
朱大能静静的看着胡忧,良久才道:“也许不是你,但这事一定跟你有关系!”
“所以你带人来杀我?”胡忧笑道。似乎被人刺杀,只不过是一件很平常的事而已。
“那些人不是我的,我只是去看看。”朱大能摇了摇头,似乎不想对这事做更多的解释。
“好,那我们不说这个,你为什么觉得这事和我有关。”胡忧问道。
朱大能眼中痛苦之色六闪而过,把一直紧紧握着的手摊开,露出那颗金色的不死鸟星。沉着声音,把它的来历说了一遍。
胡忧默默的听着,没有插嘴,一直到朱大能最后说道:“我查过了,除了你之外,没有人可以随意的拥有多余的不死鸟星,就连红叶和西门玉凤都没有。所以这事,哪怕不是你做的,也必然与你有关系。”
胡忧这才说道“所以你来杀我,一是为了出口气,二是为了让我知道这事?”
朱大能沉默着没有接话,其实他杀胡忧只是一个样子,真正要做的,是给一个说服自己的理由。他要用这种极端的方法,让他与胡忧的关系,从亲密的战友变成敌人。
痛失全族亲人的巨痛,让朱大能的理智暂时性的减弱,有时候连他自己都没有办法控制自己。他不回不死鸟军团,就是怕有一天他控制不住,会做出更可怕的事。他不想利用自己为之奋斗了十年的部队,来进行一些可怕的阴谋,刺杀胡忧的行动,可以让他绝了这方面的想法。
胡忧长长的叹了口气,道:“朱大能呀朱大能,你这事做得不对呀。咱们十几年的战友,你有事怎么就不先跟我说呢。你手里己经有了一个证据,有了这个,马上就可以知道整个事情是谁干的,你又何必做那么多事!”朱大能怒道:“这金色不死鸟星虽然少,但是在军中至少有一千人有,你以为你是神吗,可以查到是谁!”胡忧摇摇头道:“你以为不死鸟星只是一个标致而已吗?”
“难的……”朱大能的心狂跳起来。
胡忧道:“不错,不死鸟星表面是一样的,但它却是唯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