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二全面战争 853章 血战孤城(1 / 1)

煮酒点江山 江南一梦 3653 字 1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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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胜力凝视着西岗镇,那里有一个对他来说属于神一样的人物,

而今天,他要将他打败。

黄胜力来自色百帝国一个将门之后,老黄家曾经风光过,也曾经被一踩到底。他本以为自己今生都不可能再领兵,却没有想到,老天还是给了他这个机会。帝国新皇帝看中了他,把他从社会底层又拉了回来。

对于那个小皇帝,黄胜力说不出的感激。要不是他,黄胜力今生怕就这么废了吧。

半年前的一天晚上,1小皇帝连夜招见,给了黄胜力三十万兵马,让他突入曼陀罗帝国,借曼陀罗乱世,拿下帝都龙城。

曼陀罗帝国,不死鸟军团,胡忧!

黄胜力在接到命令的时候,脑子里不断的闪出那一个个跳动的名字,最后定格在了胡忧的身上。

胡忧,一个从小兵做起,只用短短十多年的时间,就把七大强国之一的曼陀罗给收入了囊中强人。他虽然没有称王,但任谁都知道,胡忧就是曼陀罗现如今的王。

差不多的年纪,胡忧已经空手打下了一座江山,而黄胜力却还什么都不是。打曼陀多的帝都,必定就要遇上胡忧,自己真的可以吗?

可以的,黄胜力在心里对自己说。从小苦读兵书,就算是家到中落,领军机会渺茫,自己依然每天在工作之余,读书到深夜,为的不正是有一天能重新证明自己吗?

自己一直苦等的机会,就摆在眼前,难道自己还让他溜走?

不,决不,这是属于自己的机会,哪怕是失去生命,也不能错过这个机会。人生难得几回搏,这一把无论如何,都要赌哪怕要押上自己的回部。

点兵三十万,打马起程。突入曼陀罗的过程相当的顺利。打着帮曼陀罗对抗秦国的旗号,黄胜力几乎是没有受到什么阻碍的进入到曼陀罗帝国境内。

可当他挥军直向帝都扑去的时候,事情就不再那么顺利了。不死鸟军团果然不愧其名,在发现黄胜力来者不善之后,马上就开始了围追堵截。

黄胜力一路不知道与不死鸟军团交战多少次,才突入到帝都。

在那里,他胡忧遇上胡忧等着他的是候三和他的特种团。

胡忧手下三大点将,朱大能候三,哈里森,黄胜力都曾经听说过。有一段时间,他甚至非常羡慕他们可以遇上胡忧,而不是像他这像被埋没掉。

没有能与候三正面对决,让黄胜力有些遗憾,不过能与候三一战,也是黄胜力梦寐以求的。他知道,只要战胜候三,胡忧就一定会出来。而战胜胡忧那他黄胜力的名字,就将名动天下。

偶像是用来崇拜的,但是能亲手打败偶像,却更能让人激动。

黄胜力自信自己能战胜候三,可惜他失输了。三十万部队,到现在只剩下一万多人而已摇摇头黄胜力把思绪拉了回来。对候三的交战虽然是输了,但是他还有翻盘的机会。老天对他还是很不错的,他虽然败在了候三的手里,却把胡忧送到了他的手上。只要能打败胡忧,一切都还有翻盘的机会。

五千新兵一千治安队,黄胜力在心里再次默念着自己得到的情报。虽然他有些弄不明白,堂堂不死鸟军团之主为什么会跑到西岗镇这种小地方训练新兵,但是那一切都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他有与胡忧一战的机会,而且又双方局势来看,他的兵力还要更强于胡忧。

大家都是领兵之后,五千新兵都有多大的作战能力,谁的心里又没有数呢。在黄胜力看来,真正的敌人不过是那一千从不死鸟军团转调治安部的那群士兵而已。

一千人!

哼,他的手里可有一万多人。虽然刚刚经历了一场战败,但是是这一万多人能在大战中活下来,又岂是易与之辈?更何况这一万人之人,还有五千人是他亲自挑选出来,至今都没有真正上过战场的精锐部队!

“胡忧,你等着我,我马上就来了。”………,………,………,………

战鼓震天。

正午的阳光照在西岗镇的城头,显得格外的刺眼。色百军的人数大约在一万二上下,这些人要是放在大型的战场上,也就是一个无关紧重的师团级配制而已,但是放在西岗镇面前,确已经是庞然大物一般,主可以摧毁一切。

黄胜力没有任何的犹豫,一头西岗镇马上就发起了进攻。他心理很清楚,这里是不死鸟军团的腹地,如果不能短时间战胜胡忧,拿下西岗镇,他今生都再无战胜胡忧的机会了。

西岗镇并不是很大,常住人口也就一万户而已,总人口十万左右。

虽说有城墙,但这里的城墙高不过五米而,厚也就一米多,防御力量是非常薄弱的。

色百军的攻势相当猛,第一波攻击就差点把东城门给撞开。还好二百多治安队员反应极急,硬堵住那个缺口,才没有让西岗镇再第一轮的进攻就破城。

色百军第一击虽没有得手,士气却大大的提升。毕竟是新败之军,马上又打攻城战,他们的心里也没有底,这双方一交手,色百人就试出了对方全都是没有经验的新兵,心里压力顿时就少了很多。说起来,这些色百军也真够倒霉的。除了刚进入晏陀罗那会挺顺利之外,之后他们是一处不顺,处处都不顺。走到哪都被人阻击不说,遇上的还尽是不死鸟军团的一线部队,被人家欺负惨了。

要知道色百帝国曾经让异族人全境占领,色百军损失之大,几乎已经战至最后一兵一卒。之后异族人被赶走,色百军才得以重新组建。

由于军队已经断代,新组建的部队,无论从作战经验还是战略战术,都与不死鸟军团这种从曼安之战就已经开打到现在的士兵相差太远,在同等兵力的情况之下,被人家欺负是正常的事。要不是黄胜力真有几分真本事,这三十万部队怕是早就让人吃光拉尽,别说胡忧,连候三都见不着。

多年的媳妇熬成婆,这一万多色百军人,在战争之中成长,现在也算是老兵了。他们的心里正憋着气呢,这会遇上真正的新兵蛋子,正好可以欺负。

色百军跟打了鸡血似的,从四面八方向西岗镇发动一次又一次的进攻。那喊杀之声,真是隔着十里之外都可以听见。

西岗镇这种小地方,是没有护城河的。色百军架上梯子就可以直接上城头,对防守一方冲击力非常的大。

胡忧、秦上阳、郑楚三人此时都在城头,他们的皱眉是一个紧过一个。色百人的进攻越来越猛,他们这只以新兵为主的部队,守得非常艰难。

“这样下去不是办法,被动挨打,早晚这城都要破掉。”胡忧皱眉道。局势虽然处于被动,可他的脸上却并没有焦急之色。

“少帅,你可是有好计策?”郑楚精神…震。在他看来,胡忧总能有好办法,这一点是已经经过无数次验证的。

不死鸟军团一路走来,并没有外人看起来那么的风光,这其中曾经出现过无数的问题,是胡忧一次又一次的化解,才有了今天的不死鸟军团。像郑楚这样的老兵,对胡忧几乎已经到了迷信般的信服。在他们的眼里,胡忧就是神,无所不能。

胡忧此时已经没有了那些风光的记忆,被郑楚那炙热的眼神看得有些不自然。他一向只爱美女不爱男风,不好这口的。

胡忧略侧过身体,避开郑楚的目光道:“我们得想一个办法,把色百人的气焰给打下去,让他们不敢在如此的肆无忌惮!”

“少帅的意思是主动出击?”郑楚问道。

这几个月以来,他都是管胡忧叫将军,此时情急之下,他顾不得那么多了,又改称胡忧为少帅。毕竟“少帅,这个称呼已经叫了十几年,都已经铭刻在他心里了。

胡忧皱眉道:“主动出击到是一个好办法,可是我们没有骑兵,这到是个大问题。”

在很多人眼里,有马就是骑兵,没有马的就是步兵。这其实是一个很大的误区。骑兵并不是有马就可以的,真正的骑兵还要经过各种的训练,比如马上作战,阵形,相互之间的配合。没有经过系统训练的士兵骑马作战的能力,还不如在地上打来得有战力。

胡忧这五千士兵,才刚刚学会怎么用刀枪,马对于他们来说很遥远,就算胡忧下令把西岗镇老百姓的马全都征用,他们也成不了骑兵。

“不一定要骑兵的。”一直没有开口的秦上阳突然插话道。

“秦上阳,你有什么好办法。”胡忧愣了一下,马上追问道。虽然还没有查清秦上阳的来历,胡忧还是早就已经认定秦上阳出生不凡。

秦上阳回道:“办法到是没有,不过色百军是一支败军,只要让他们重新想起自己是败军之事,他们的战力必定要大打折扣。”

秦上阳是失忆,并不是疯颠。在西岗镇呆了三个月,他已经重新学会了不少东西。此时说话有条有理的,并不混乱。

胡忧和秦上阳自己都没有发现,自从色百军杀到之后,他们的状态明显和之前不一样了。郑楚到是发现了这一点,但在他看来,这本就是理所应当的事,没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说来好笑,秦上阳这会到成了唯一一个对胡忧和秦上阳身份来历都很清楚的人了。

“嗯,说得不错。”胡忧一手托着下巴,沉思起来。

突然,胡忧眼睛一亮,转头问郑楚道:“郑楚局长,你手下那一千治安员,都是从战场上退下来的老兵,是吗?”

“是的少帅,只不过,他们只有一千人而已,敌方有一万多,

这……………”胡忧大手一伸道:“一万多人又怎么样,在战场上,每一个人都是孤独的,不管周围有多少人,每一个人都始终是一个个体。只要我们能在这些个体害怕,那目的也就达到了。”“少帅说得是,可我们自己让他们害怕呢?”郑楚问道。

胡忧把目光转向战场,远远的看着色百人的阵营道:“古语有云,杀一儆百,我们只要以迅雷不急掩耳之势,绞杀掉对方一部队战力,他们自然就会害怕了!”胡忧这话说得霸气十足,这么谁要说他不是将军,怕是跟本没有人信。

………,………,……………

西岗镇城头,好忧矗立于此。在他的记忆之中,他是第一次面对这种几万人生死相搏的场面。可是他不但没有觉得害怕,反而隐隐从内心里升起一股〖兴〗奋。全身的血液都加速流动,仿佛他本就是为战争而生的一般。

秦上阳和郑楚分别在忙碌着郑楚正在按胡忧命令,最大限度的把部队抽调出来。而秦上阳正在把这些部队重新编制准备给色百人一个迎面痛击。

这是胡忧想出来的办法。他要以局布压倒之势,给色百军一个警告。色百军有大约一万二千人,在人数上他们是胡忧这边的两陪。

但是他们的处于进攻方,兵力是分散的,胡忧只要把兵力集中一处,就可以拿到局布优势。

胡忧只是把自己的想法,以商量的语气对郑楚说出来,却没有想到郑楚连想都不想,就马上按胡忧的吩咐去做。胡忧可是不死鸟军团之主呀,在郑楚的眼里胡忧的话就是命令,跟本就没有什么好犹豫的。

到是秦上阳这个家伙,主动挑起进攻的重担,让郑楚很是不解。

直到现在,他都没有弄明白秦上阳是怎么和胡忧搅合在一起的。如果说秦上阳是女人,那到是好理解了因为胡忧对女人有致命的吸引力,把秦上阳勾到身边,完全不废吹灰之力。可秦上阳是男人呀!

郑楚看向胡忧的眼神闪过一丝怪异,猛的一惊,抽了自己一个大嘴巴。怎么可以有那样的想法少帅可不是那种人呀。

胡忧的目光紧紧的盯着城外,色百人又一次发起进攻。他们似乎发现了城防突然娄弱的情况,准备一鼓作气把西岗镇给拿下来。

“弓箭手准备。”胡忧沉声喝道。西岗镇并没有布置投石机,车弩等重型防御性武器唯一的远程打击手段,就只有弓箭而已。连不死鸟军团常规的五连弩都没有。

胡忧这五千新兵并不分兵种,无论是刀枪箭棍,每一个人都学过。

经过三个月的训练,五千新兵全都已经掌握了射箭的技巧,可惜这里并没有那么多的弓箭让他们试手。郑楚已经把武器库全都打开了,筹集到的弓箭也不过八百把而已。也就是说,胡忧只有八百弓箭手。此时,胡忧已经把地八百弓箭手中的五百人,全都调到了东门,而配合他的杀一儆百行动。

“来吧,近点,再近点。”胡忧看着那些步步进逼的色百人喃喃自语。

“放!”

随着胡忧的大手挥出,五百弓箭手统一拉弓放箭,顿时满天的箭雨,飞向色百人,打得他们身上的铜盾铁甲叮当作响,带来阵阵惨叫。

这五百弓箭手,全都是第一次上战场,平时训练时身的都是假人,而此时面对的却是真人,很多新兵都不自觉的放小了力气,射出的弓软软的。

“怎么,心软了?”胡忧满脸怒心的转身,对着弓箭手骂道:“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这里是战场,是你死我活的地方,你不杀人,人就杀你。你们自己看看,有哪一个敌人手中的刀,没有沾着战友的血。有哪一个敌人面对你们的时候,会心慈手软?不想死的,就给我用尽全力!对面那些是入侵者,是敌人,只有杀死敌人,才能让自己活下来!”

“弓箭手准备,射!”

被胡忧骂了一通,弓箭手全都醒了过来。一个个咬牙切齿,连吃奶的劲都使出来,射出的射比之前更有力,也更准。

色百人的进攻被弓箭手暂时压制住,一时之间无法寸进。可是他们并不会甘心,在稳足阵脚之后,又开始艰难的向前推进。

黄胜力死死的瞪视着城头,从这里他已经可以看清楚那城头上的人。那个人就是传说中的胡忧吗?就是他了,只要把他打败,自己就可以名动天下。无数的荣誉,将随之而来。西岗镇的防御力正在减弱胜利就在眼前!

黄胜力的眼中暴出了无边的战意。二十九万部队的损失算不了什么,只要拿下西岗镇战胜胡忧,那一切都不是问题。现在他需要的是进攻,再进攻。

胜利往往会冲昏头脑,眼看着部队已突入到东城门,城上的守军明显已经无法抵抗,胜利马上就要到手,黄胜力再按耐不住,下达了全力进攻命令。

“来了吗很好,那就来吧。”胡忧的嘴角露出一丝冷笑。敌人的动向全都在计算之中,计划可以开始了。

胡忧的大手挥下,打出了约定的暗号。

“轰!”一声巨响,东城门突然大开。秦上阳领着三千战士大步冲出,见人便砍,勇不能敌。

三千战士,已经是胡忧能拿得出的极限了。老兵新兵以一比二的配比,组成了胡忧这一次的突击队。是成是败,就看这一次的了。

色百人好不容易避过箭雨突进东城门前,连气都没有来得急回一下就遇上了秦上阳的当头棒喝卉艮多人都还没有明白过来是什么事,就把命永远的丢在了异国他乡。

“怎么会这样!”黄胜力脸色大变。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胡忧居然敢在这个时候大开城门。更不可能想到胡忧居然会以新兵发动反冲锋。要是骑兵也就算了,他用的还是步兵。

这不是瞧不起人吗!

黄胜力心中矢怒。虽然在名气上,他和胡忧相差十万八千里拍马都赶不上。但是在黄胜力看来,他的能力并不输于胡忧。胡忧这里对他,真是太看不起他了。

“冲,给我杀上去,杀!”黄胜力疯一样的命令后队杀上去。前边的攻城军已经有一千五百人,只要后队这三千人赶到,胡忧这次就死定了黄胜力这一轮的进攻战术是四个城门,每个派兵一千五,三千中军压阵,一千士兵游走战场,伺机扩大战果。

那一千游走的部队,此时还在北门,而中军要杀到,大约需要十分钟的时间。在命令部队出城之前,胡忧就已经计算过色百军反扑的时间。他心里非常清楚,自己只有十分钟的时间而已,是胜是败,都在这十分钟之内。

十分钟能干什么事,吃一顿饭,抽一只烟,或是喝一杯茶,十分钟也就没有了。但是在战场上,十分钟足以改变很多人的命运。有人能在这十分钟里一鸣惊人,成就不世伟业。

也有人在这十分钟里一赌全输,把一切本应该到手的东西,全都拱手让人。

秦上阳手拿双刀,状似疯狂。凡与他面对的人,非死即伤,没有一个能完整的。

秦上阳身后的士兵也大部分是新兵,这还是他们第一次地么零距离的置身于战场之中。刚才在城头上都还不觉得,此时与敌人面对面的护砍,头脸上洒满了敌人的血,他们才发现,战场是如果的可怕。

身边虽然有队友,却没能感觉到半丝的依靠。每一个人都觉得自己很孤单,只有手里的刀剑,才是最好的朋友。

杀杀杀,不少新兵是边被血腥味熏得呕吐,边把钢刀插进敌人的胸口,带出更多的鲜血。

胡忧站在城头之上,心如明镜,把敌我之势全都看在眼里。

色百一千五百人,在猝不及防之下,被三千城中杀出之兵一下冲散。这三千人,有三分之二的人是第一次上战场的新兵,本应该怯场才是,但是在战场气氛的刺激之下,他们的眼睛也红了。管他是什么,先砍了再说。

正所谓是双拳难敌四手,色百人平均每一个人都在独立面对两个对手的狂砍,一时之间优势尽去,只能全力保命。

随着时间的推移,色百三千中军越来越近,而那一千五百先头部队却越来越少。一开始,他们只是平均一个对两个敌人,可发展到后面,随着战友更多的倒下,他们需要独自面对的敌人也越来越来,有倒霉的甚至要同时面对七八个敌人,这边的刀还没有躲开呢,那边的枪已经洞穿了他的身体。

“加油,还有三分钟。”胡忧紧紧的握着拳头,最多还有四分钟,色百三千中军就要赶到。秦上阳只剩下三分钟的时间来杀敌,还有一分钟是回城所需要的。

“快快快呀!”黄胜力此时也看出了胡忧的意图,可惜现在才发现,已经有些晚了。他手里的牌已经打完,除了在这里干着急等结果之外,他再没有任何的法子。

前方部队一个个倒下,黄胜力的心在滴血呀。部队新败,好不容易才提起了土气,如果让胡忧得手,那这一战就不用打了。黄胜力此时就是恨不得背生双翅,飞上去把胡忧的部队一个个全给砍了。

正在着急之时,猛的黄胜力的眼睛亮了起来,那是希望的亮光,他看到希望了!

原来,之前已经游走到北门的那一千游离部队,不知道怎么的突然出现在东城门,而且就离着秦上阳不远。

别看只有一千人,他们的来到,可是能扭转整个战局的呀。黄胜力此时真想冲上去,抱着那队人的指挥官大亲一顿,哪怕那是一个长得很丑的男人,他也认了。

一家欢喜就一家愁,黄胜力的高兴了,胡忧这边都快哭了。眼看着那一千五百色人就要被全歼,居然又跳出一千人来。

“马拉戈壁的,快鸣金收兵,关城门,快快!”

胡忧这会真是气得直跳脚,只三分钟,再有三分钟,他的计划就成功的。真是可恶呀,那一千人没事不在北门呆着,跑这边干什么来呀。

战场就是这样,任何的意外都有可能发生。转瞬之间,胜败转变无数次,想要获取胜利,不担需要实力,有时候更需要一些运气。

这一次,运气并没有站在胡忧这一边,他的攻心计划没有成功。

让黄胜力又缓过一口气来。

恨也没有用,战争还要继续。胡忧收拾心情,又恢复了冷静。一次不行就再等下次好了,机会总会有的,它只会给有准备的人。

粱玉意默默的注视着胡忧,对胡忧能那么快恢复冷静,她非常的惊讶。她知道,换了任何一个人,都无法做到胡忧这样。这也许就是胡忧成功的理由吧。胡忧呀胡忧,你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黄胜力侥幸逃过一节,背上全是冷汗,再也不敢像之前那么大意,每一步都变得非常的小心。

战斗从中午一直打到天黑,黄胜力没有能取得预想的成果,也没有遇上预想中的麻烦。经过情报整理,他突然发现,西岗镇似乎变成了一座孤城。打了半天的时间,居然都没有见着有援军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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