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五胜者为王 1285章 抢滩登陆(1 / 1)

煮酒点江山 江南一梦 2649 字 1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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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将军,已经派探子入营查看,那是一座空营,胡忧并不在里面。”士兵向拉雷报告着自己的发现。

告诉士兵这一次敌对的是胡忧,那是为了激起士兵的战意。拉雷却不知道,他在激起士兵战意的同时,也让士兵在心里产生了不安的情绪。胡忧纵横天风大陆那么多年,可从来没有听说他被谁地打败过的,自己能行吗?

别怪士兵心里会产生怀疑,他们都只是新兵,战场对他们来说还太过陌生。战争究竟是什么,他们并没有亲身的体会。这就像是一个初入江湖的人,总是喜欢去问人家江湖在什么地方,而那些老江湖则会告诉他,江湖就以你的向边,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的道理是一样的。

“他们去了哪里?”索菲雅没等拉雷开口,就问士兵道:“他们难道就那么消失了不成?”

索菲雅在这个时候开口是最错误的,一来现在指挥的是拉雷,她就算是有话,也不应该在这个时候说,二来她的地位也属于领导,领导在这个时候不应该问士兵敌人在哪里,而是应该告诉他的士兵他们应该怎么做。

士兵心里本就挺紧张的,听索菲雅那么一问,那就更紧张了。

“轰,轰!”

突然而来的爆炸声,本这里将将要形成的沉默瞬间打破。

“发生了什么事?”拉雷也问出了现在最不应该问的话。他现在应该做的。是让士兵去查发生了什么事。而不是直接问。

训练是真正的实战是不一样的,拉雷和索菲雅表面上似乎只是说错了话而已,他们却不知道,不些不经意之间的表现,会给手下士兵带来多大的影响。细节决定成败,说的就是这些方面的问题。

爆炸声来自胡忧的军营,探子无意之中引爆了胡忧下令埋的那些炸弹。拉雷一方的损失并不是很大,全是这几声爆炸,却在他们的心中留下了更多的心伤。

他们本是偷袭的部队,可是现在的情况是敌人不但遇上知道他们的行动。还给他们准备了陷阱。每想到这一次敌对的是胡忧,这些新兵的心里就一个个的直发毛。

不错,他们的人数是比胡忧的多,但是他们心里质素。比胡忧手下的精兵那真是差得太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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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冷的河水,泡在身上的感觉绝对不会好,但是百多名战士没有任何的犹豫,他们在接到胡忧的命令之后就马上下水。水是冷的,可他们的心是热的。与拉雷那边士兵的心态大大不同的是胡忧这百多个士兵这会全都已经做好了作战的准备。

有一个事,就连胡忧都不知道。那就是每一次被他带出来的士兵,都希望能发生战事。因为一但战事发生,他们就可以和胡忧并肩作战,那是不死鸟军团最高的荣誉。

是的,士兵视与胡忧一块对敌为荣誉。他们甚至全都希望作战越难越好。战争越是困难,他们跟胡忧也就越是亲密,他们很享受那种与主帅同生共死的气氛。

严格说来,这个战士的心态都不正常。他们想的东西真是太疯狂了。不了解他们这种心态的人,请理解他们吧。别以为这样的事发生很不正常,其实在很多人的身上,都不时发生过这样的类似事件,只是人们自己不太注意而已。比如有人些为了看自己喜欢的明星一眼,可以在寒风中傻等十几个小时,又如那些热恋的情人。可以毫不犹豫的为对方做任何的事,甚至是付出生命……

炸弹爆炸的时候,胡忧他们刚刚渡到河中间,只需要再有十多分钟,他们就能神不知。鬼不觉的渡过河,给敌军来一次神兵天降的打击。

爆炸一响。胡忧就知道坏事了。他们之所以能藏着,那是因为整个天空都一片黑暗。而爆炸时瞬间带出的火光,却可以让天空瞬间明亮,明亮也就意味着暴露。

“大家全力加速,速度快的抢上河岸,建立临时阵地!”

胡忧毫不犹豫的下达命令,时间对他来说非常的重要,每一分钟都是决定胜负的关键。晚一秒,说不定就失去了全部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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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将军,我们发现胡忧所部了。”士兵几乎是冲的出了军帐。这意外的礼物,对他来说真是太好了。

“在哪里?”拉雷也激动起来。他已经做好了和胡忧一战的准备,谁知道胡忧却藏起来,这次看他还能藏到什么地方去。

士兵面色古怪的回道:“他们在河里。”

拉雷一愣:“河里,什么河里?”

“就是河里呀,他们正在往对岸游。”

“该死的混蛋!”以拉雷的修养,这会都忍不住骂娘。胡忧这个家伙真是太狡猾了,居然在这个时候丢下了营地游到对岸去。

“对一下,我们在对岸也有兵呀,马上传我的命令,让对岸的士兵阻击胡忧!”

挂着灯的旗子打出旗语,这也是拉雷在不死鸟军团里学到的。不死鸟军团中有一整套旗语,白天晚上都可以用。白天用旗,晚上用灯,很远的地方都能看到命令的下达。

对面河的拉雷所部,在接到命令的时候第一时间都有些傻眼,他们不过只有五百多人而已,他们的任务不是制造假像骗人的吗,怎么一转眼的功夫,他们变成主攻了?

拉雷打出的旗语本就出自不死鸟军团。胡忧这一边全都把命令看得清楚明白。他们知道自己已经暴露,更是加快的速度。

胡忧的水性最好,之前他还在中间,有意无意的保护着一些水性不太好的,或是对他来说比较重要的人,比如是丫丫。毕竟河水太冷了,很难说不会出什么意外情况。

但是现在,他没有精力去照顾其他人了,两害取其轻,如果让敌人先一步出现在岸边。那他们就算是有飞天的本事,也得饮恨在这河水之中。

胡忧把手里的木板交到丫丫的手上,让她多一层保护,深吸一口气。就钻到了水里,等他再浮上水面的时候,已经离河岸不足十米了。

又吸一口气,胡忧再往前去,再次出水的时候,离河岸还有两米多,可是他并不高兴,因为敌人已经出现在河岸边。

“水里有人,在这里,这里。”拉雷的人本就是岸边。他们的速度要比胡忧更快,这会已经先一步冲到了河边,唯一有些不足的是他们来得太急,还没有布置起防线。

胡忧知道这是他唯一机会,再慢一线,全军都得完蛋。水已经很浅了,用游的是无法再快速的前进,胡忧也管不了敌人会不会射箭,深吸一气猛的上窜,如大鸟一样扑向敌人。

这是真正是一秒天堂一秒地狱。如果胡忧能快一秒,那么这一战就有胜利的可能。如果是敌人快一秒反应过来,那他在空气就会变成刺猬。他可不是刀枪不入的,让人打一拳也疼,被箭射中。也得把命给丢掉。

说是一秒,其实从胡忧发现敌人。扑向敌人的那一瞬间,跟本就没有一秒钟。拉雷的兵全都是新兵,他们跟本就没有料想到胡忧居然会这样做,有反应快的马上想到了射箭,可是他们也只是想而已,跟本就没有来得急。

胡忧在空中就已经抽出了霸王枪,这是他的保命伙伴,十几年来,他们共同在战场上写下了自己的传奇故事。

“啊!”随着士兵的一声惨叫,一场血战开始了。

胡忧手里的霸王枪毫不犹豫的插进了一个敌人的身体里,再瞬间收回,下一秒它已经穿进了另一具身体。

无论对方年纪大小或是长像如何,现在他们在胡忧的眼里全都是敌人,对敌人那是绝对不可以手软的,让敌人的日子好过,那就应该到自己的日子不好过了。

拉雷的士兵第一次真正的看到血,一时之间全都有些不知所措。还好,他们也是受过训练的人,他们在惊了一会之后,终于也反应过来。队长命令士兵同样砍杀胡忧和阻击还在水中的敌人。

胡忧在敌人这中游走着,现在离岸边最近的战友也还差着十多米,他得为自己的战友部下抢到这十几米的时间。其实用不了多少时间,有一分钟就足够了。

只是一分钟在平时算不了什么,在这里却并不容易。岸上这会有一百多的敌人,还有更多的敌人正在赶来,胡忧要在保护自己的情况下,尽可能不让敌人伤害战友,那不是说说就可以做到的事。

胡忧的功夫是不错,但是以一敌百还得保护其他人,对他来说同时是巨大的难题。能不能完成,胡忧已经没有时间去想了,因为再怎么样他都必须要那么做,哪怕那看来很难。

一双手杀不了百个人,胡忧专找那些手里有箭的。朱大能他们还在水中,只有箭才能伤到他们。

才杀到第五个士兵,胡忧身上的衣服就已经全都染红了。你别说,拉雷训练的人也不全都是废物,这其中也有武力不错的。胡忧在享受了一开始的轻松之后,行动变得艰难起来。他已经无法阻止全部的弓箭手,箭矢正在飞向河中。

朱大能这会有些恨自己,因为他的水性差胡忧太多。在岸中,他也是一个猛将,可是到了水里,他就成了大虾了。一开始大家是隐蔽前进,朱大能还跟得上,现在人人都在抢滩,他的速度就明显的跟不上同伴。

丢脸呀。

朱大能用力的划着水,他可不希望自己是最后一个对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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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快找船。”拉雷气急败坏的大叫道。

看胡忧的人游水过河。他也想像胡忧那样做。可是他突然发现,自己的士兵什么都有训练过,就是没有训练游泳。

安融地处北方,天气要比南方冷得多,水也冷得多。北方人不像南方很多人从出生开始,就在水里找吃的。他们更多的是在山里找吃。说起打猎那是很多人都不学自会,说起游泳,他们真是不灵。

“拉雷,你冷静一些,现在一时半会。我们也找不到船。急没有用的,我们得再想办法。”索菲雅难得的没有生气。也许是不现年轻的关系,她的脾气居然得到了控制,往日的她可是一点就暴的。

拉雷也是皇族出生。皇族出生的人有一个先天性的好处,那就是从小见过的大场面多。见得多的人,心里多少比较有底,他们比一般的人更容易冷静下来。

“皇后说的是,是我太急了。”拉雷压下了自己的火。对面有五百多士兵呢,胡忧才一百多人,就算是要全杀光他们,那也需要一些时间。而这些时间足够他们想到办法了。

索菲雅笑道:“生在你的位子,压力大那是不可避免的。对了,你虽然没有训过游水这方面的东西。但是相信军中应该有士兵原就会水的,不如让他们先过去顶着。那边不是有竹子吗,我们弄些竹排,虽然是慢了一步,却也一样可以过河的。”

拉雷眼睛一眼,道:“皇后果然是冰雪聪明,我马上按你说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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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胡忧听到拉雷的夸索菲雅的话会不会吐,都已经多大年轻了,老太婆一个还什么冰雪聪明呢。

听胡忧是听不到了,就算是想吐。他现在怕也没有那个时间。一分钟已经过去,他这会不再是一个人战斗。二十几个水性最好的这会已经上了岸。

会游泳的人都知道,在水中消耗的体力,那是远远要超过岸上的,特别是加速全力的时候。

胡忧从上岸到现在。一口气都没有休息过,体力消耗真是非常的大。但是他不能停下来,因为他心里清楚,自己刚刚上岸的同伴,也在面临着同样的问题。

第一次上战场就遇上血战,这是很多士兵辈子都没有想到的事。拉雷这五百人,本不是参战部队,这会却一下变成了主力,那种心理的落差对他们来说,就已经很大。可是那还不算什么,毕竟他们还有优势,他们在岸上阻击水里的人,这本就是他们的优势。

可是眼看着上岸的人越来越多,而自己身边倒下的战友却越来越快,不少的士兵都怕了。自己的努力似乎没有回报呀。

心里一但有了这样的想法,士气就会开始涣散。拉雷这五百人,全都有些后退的心思。只是现在没有人带头,他们都不敢那样做而已。

不论心里是怎么想的,战斗还在继续着。在战场上,很多时候都由不得你自己去想。不是你说不打就不打了,你不打,敌人在打,你的战友在打,刀在闪,箭在飞,你就算是趟着,都很可能得中枪。

朱大能终于上了岸,还算是欣慰,他不是最后一个,因为朱小能比他的水性还差,她落到了最后。

丫丫也在最后,不过那不是因为丫丫水性不如朱大能,她是去帮朱小能的。

朱大能手里的大砍刀有三十多斤得,那舞起来怕得有二百多斤的力道。其实朱大能的水性也没有那么差,这所以慢,那是因为这刀太重了,老把他往水里扯。

一切的付出总是有回报的,这大刀在水里给朱大能带来了不少的麻烦,在岸上那可就是神器了。

朱大能挥舞着手里的大刀,扑去敌军的阵营之中。他虽然身材有些像猪,却是一条真正的老虎,与他硬碰的士兵不是死就是伤,五合之内,没有一个好过的。

随着朱大能的登陆,胡忧手上的人马全上岸了,除了有五个士兵在水中中箭的,其他人全都安全上岸,胡忧的战力从他自己一个,增加到一百多人,直到这会,胡忧才真正有机会松一口气。

一人对五百人和一百人都五百人,那是大大不一样的。一个人打那是乱打,没有任何的战法可言,五百人就不一样了。不死鸟军团有特殊的合击阵。一元,两仪,三才四像,胡忧在这地方下了不少的功夫,让他们士兵可以多方面的组合,一起合力对敌。

最简单而有用的办法,就是刀枪两仪地阵。一个刀兵和一个枪兵组在一起,枪兵攻远而刀兵防近,你退我进,长短结合,无论是杀敌还是自保,都非常的有用。

要是在这样的组合里再加上一个弓箭兵,或是一个有盾的短刀兵,好攻守方面也就更加的均衡。

拉雷的部队看到敌人用阵,突然想起自己也有学过的,马上也想着用阵法。

可惜他们的想法是不错,却没有计算自己一方的实力,他们他都是新兵呀,这会拼命那是没有办法,为了生存他们必须那样做。

以这样的心态去组阵,别管是多少人组一起,那都有一个问题,谁做攻呀?

攻可比防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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