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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水仙已经退出战场,胡忧也就可以放开手脚了。其实欧阳水仙并没有胡忧想像中的那么弱,这一点胡忧也知道,只是他本能的不想欧阳水仙冒险,更不希望她受到伤害。这是男人对女人天性的保护。
特种兵都经过专业的山地训练,丛林训练更是重中之重,在这方面,胡忧这个战场老鸟并没有多大的优势,他得十分的小心才行,救生仓的功能虽然很强大,他却不希望自己再一次躺在那里边。
在草丛中像一只兔子一样的快速前进,胡忧像狼一个寻找着属于自己的机会。现在暂时还不知道其他人的战线怎么样,胡忧只知道自己干掉了五个敌人,理论上说,至少还有九十五个敌人在等待着取他们的命。
丛林里的小动物似乎还没有感觉到危险,不时有鸟儿高声的歌唱,有人很羡慕鸟的自由,但是真让他去做一只鸟,他怕是不会愿意的。因为人类有着比鸟儿更多的精神。
又一个目标出现在胡忧的视线之中,一个接近两米,黑黑的大汉。在胡忧来天风大陆之前,这样的大汉一个打胡忧三个都不会费劲,但是现在,胡忧要干掉他。
看准了时机,胡忧一个窜身扑向大汉,那黑大汉的能力也不差,反应相当的快,居然在胡忧窜身的瞬间做出了反应,枪口向这边一比,一排火热的子弹头就飞了过来。
胡忧此时整个人都还在空中,眼看子弹冲自己而来,马上一个拧腰,硬生生的向下压了一米多。
说是看,事实上是感觉,胡忧几乎能感觉子弹划着自己的身边而过。
枪声响起,藏身也就暴露了,胡忧没有任何的犹豫,手里的霸王枪脱手而出,正插在敌人的心口上。
也不知道是不是来天风大陆太久的关系。他现在居然对枪不是那么适应,更喜欢用自己随身的武器。
这应该说是一种习惯吧。胡忧曾经听师父说过一个故事,说有一个人。坐了四十年的牢,好不容易放出来了,他却在出来的第三天自杀了。
一开始胡忧怎么想也想不通为什么会这样,现在想来那也是一种习惯。四十年的牢中生活。已经让他习惯了那样的生活,面对新的生活,他真是已经无法再去适应。
扪心自问,如果让胡忧再回现实世界,回到和无良师父一起走江湖的日子。胡忧也一定会不习惯的。当年他可以为偷人一只鸡而高兴,而现在同样的事,不会再给他带来任何的快乐。
黑大汉死了,他瞪大着眼睛,应该是很不服气,但现实就是现实,无论再怎么不服,那也是现实。人生是不可以从来的。无论是对或是错。都不可以改变,这就是人生的魅力所在。
身后响起了脚步声,胡忧又再一次扑进了丛林中,等待另一个出手的机会……树洞里,昨晚的一幕还不时在欧阳水仙的脑子里浮现。她并没有胡忧想像中的那么弱,但是她还是按胡忧希望的那样。先一步回到这里,等待胡忧的回归。
“这算是我们的家吧。”欧阳水仙喃喃自语着。昨天晚上。就在这里,她差点就成为了胡忧的女人。可惜只差一点点而且。最后还是没有能成功。
欧阳水仙现在就像一个等待着丈夫回家的小妻子,她很想给胡忧做一顿饭,让胡忧回来的时候,可以吃上可口的饭菜。不过这里的条件显然不许她那样做,她唯一可以做的就只有等待,等待胡忧回来。
昨夜一夜没睡,欧阳水仙这会感觉有些累,可惜胡忧已经把行军床给收了起来,不然她应该可以睡一个好觉。
当然这也只是想想而已,就算是那床还在,欧阳水仙也不可能睡觉。现在的环境绝对不是做那些事的时候,一但睡过去,那就很有可能永远都不会醒。
欧阳水仙正准备给自己找些什么事做,来打发时间,突然听到了洞外有脚步声。
“是胡忧哥哥回来了?”
欧阳水仙心中一喜,不过她并没有马上迎出去。她不是那种什么都不懂的小女孩,知道什么是冷静。
尽可能的不发出任何声音,欧阳水仙探头向外观察。她得先知道外边的人是谁,才可以做出下一步的反应。
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欧阳水仙的视线之中,那不是胡忧,而是一个欧阳水仙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的人——丫丫。
“这丫头怎么会跑来?”欧阳水仙在心里暗问自己。
丫丫显然没有发现这里有一个树洞,她小心的向前摸索着。丫丫是和候宝伍、唐浑一起来的池河的,她放心不下胡忧的伤,急急赶往池河。
他们选择了一条和欧阳水仙来池河之时并不一样的路,再加上欧阳水仙他们起程的时间早了几天,这一路丫丫几个都没有能遇上胡忧他们,之后更是失去了他们的消息。直到赵光特为了给胡忧的麻烦,暴出胡忧的行踪,丫丫几个才再一次获得消息,之后一路找到这里。
丫丫正在往前摸索,突然感觉到有人在窥视自己,本能的转头去看,就看到了欧阳水仙。
“柔儿姐姐?”丫丫一下跑向欧阳水仙。因为上一次碎花街的经历,她和欧阳水仙的感情深了不少,已经在心里拿欧阳水仙当一个长辈。
“丫丫,你怎么跑来了,快跟我来。”欧阳水仙拉起丫丫的小手,把她带回树洞。因为和胡忧的关系又更进了一步,在她的心里,已经拿丫丫当自己的女儿,虽然她只不过比丫丫大十多岁,但是在天风大陆,十多岁的母亲并不少见,也不会显得很突然。
“柔儿姐姐,爹爹他怎么样了?”丫丫最关心的还是胡忧的情况,自从知道胡忧是因为救她而受伤,她一直很难过。
“放心吧。他已经没事了……丫丫、候宝伍、唐浑三人进树林之后就分开了,这树林太大,三个人走在一起。很难有什么发现,分开就等于有三个寻找点,更有机会发现情况。
唐浑一开始是不愿意分开的,可丫丫和候宝伍都同意分开。他也没有办法,只能约定了汇合的地点,分三路进入山林中。
唐浑在武学上真是没有天赋,认识秦明到现在已经两年多了,秦明教给他的那些东西。他也全都背下,可这身体就是不给力,到现在也没有能掌握秦明说的那些东西,几乎可以说是学了等于没学。
唐浑从小在浪天城长大,可以算是城里的孩子,丛林环境对他来说,是一个很陌生的地方,这也是他不愿意和丫丫、候宝伍分开的原因之一。但现在已经分开。那万事就只能靠自己。
丛林很密。十米之外的情况,因为树林山石的地关系,都已经看不太清楚,唐浑只能凭自己的感觉往前走。现在你要问他是来找胡忧的,还是来迷失自己的,他已经不能确定。这会别说是找人,连自己在哪他都不知道了。
突然听到远处传来的枪声。唐浑本能的爬在地上。枪这种东西,唐浑曾经有机会见过。也亲自开过枪。他发现自己学武不行,但是对用枪却有一些天赋,可惜这个天赋胡忧并没有发现,也没有给他配枪。
犹豫了一下,唐浑觉得向枪声发出的方向走,在这丛林之中,他完全没有自保的能力,他想着如果自己能有一支枪,那就会好很多,至少他有一战之力。
枪声响过几次就没有再响,听声音唐浑知道自己离那里还有距离,他并没有着急,而是更加的小心,无论那边是不是有他希望的东西,他都不会大意的。
丛树中湿气很大,没一会的功夫,唐浑身上的衣服就已经湿得大半,黏黏的贴在身上很不舒服,还好付出都是有收获的,他终于来发现了枪响的地方,他看见到了草地上躺着的人。
那是一个死人,除非脑袋掉了还可以活,不然那人真是已经死得不能再死。
唐浑没有马上过去,而是小心的观察着周围的情况。那个死人脑袋虽然被砍,但是他的手还在,而他手里紧紧抱着的枪,正是唐浑希望拿在手里的东西。
四周很安静,除了偶尔的鸟叫之外,这里应该再没有其他的活人。唐浑用从军中学到的技巧,贴在地往那死人爬,随着距离的拉近,他也看到了更多的东西。
虽然不知道这里当然发生的事,但是唐浑可以猜到,这个人被杀的时候,应该是还有同伴的,也正是这样,他手里的枪并没有被人抢走,唐浑算是捡着便宜了。
摸到冰冷冷的枪,唐浑感觉到了一丝安全。快速查看枪中的弹药情况,一丝笑意浮现在他的脸上,很完美,不是吗……候宝伍也不常在山林中行走,也许是遗传了候三的基因,他到不觉得有什么不适的地方。相比起唐浑的谨慎,候宝伍要大胆多了,他就这么着大步在丛林里走。
小心的人不一定就安全,大胆的人也不一定就有危险,候宝伍在丛林里走了半天,不但是没有见着人,连鸟都没有见到一只,这真是让他郁闷不已。
“人都死哪去了?”候宝伍喃喃自语着,面对这样的空静,他都想大叫几声,以发泄心中的不爽。
还好他还没有傻到那个地步,不然他的小命怕保不了之久。候宝伍自己并不知道,这一路走进来,至少有十次机会撞在敌人的枪口上,可他的运气就那么好,居然都没有和敌人对上,很巧的让他给避了过去,如果他大叫,那真是早就死多次了。
“呃。”
候宝伍正走着,突然看到一个黑洞洞的枪口枪着他。这下好了。刚才是怎么都不见人,这会直接把自己送到人家的枪口上。
“别开枪,我们是朋友。不是敌人。我们是一边的……”
候宝伍总算是临危不乱,居然能反应过来说些水话争取时间地。
那人显然也没有想到会遇上候宝伍,他是枪口先指向候宝伍,才发现在的候宝伍。这会候宝伍的话。让他楞了一下。
在战场上,是绝对不可以发愣的,这一愣,就丢了他的小命。候宝伍在被枪口指着的时候,整个人的战力直线上升。每一个人在面对生死关头的时候。都会有与平时不一样的反应。有些人会全身发软,而有些人则会暴发出更加强大的求生意志,候宝伍显然就是后者。
在说话的同时,候宝伍就在寻找着机会。那人的一愣,给了他瞬间的机会。他是本能的扑出去,才反应过来那是一个机会的。当刀子深深的插入敌人的胸口,他整个人也软了下来。
“不是你死,就是我死。你可别怪我。”候宝伍扒出了自己的刀。随手把枪也背在身后。与唐浑不一样,候宝伍对枪的兴趣不大,他更相信自己手里的武器,因为它曾经和候三一起战斗过,现在传到了他的手里。
“也不知道丫丫和唐浑怎么样了。”候宝伍继续向前走,整个树林似乎只剩下他一个活人。这一次。候宝伍不敢那么大意了,刚才能逃生那算是运气。再来一次他不见得还有那样的运气。
正走着,候宝伍听到了枪响。那不是单一的枪响。而是不断的枪响,像是双方在交战……捡到枪是唐浑的幸运,但是被敌人包围就是他的不幸了。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的,居然走到了敌人的圈子中,等他发现的时候,四面都是敌人,只单单能看得见的就有二十个以上。
唐浑真是苦笑不已经,这事闹的,弄不好今个小命就得丢在这里。之前唐浑是很希望能好好的使使枪,这会他算是可以玩个够本了。
单人独枪,唐浑一个人力敌二十几个敌人。一开始没有人把唐浑放在眼里,在特种兵的心里,天风大陆的人全都是土包子,他们只会玩玩刀而已,枪到他们的手里,能打响就不错,几乎就没什么可能打中。
唐浑用两条人命为天风大陆的人证了名。一枪一个,唐浑干掉了两个敌人。刚才他弄得枪的时候,同时弄到了一百多发子弹,如果按这样的形势发展下去,哪么他可以全干掉丛林里的特种兵。
理想是很美好的,但事情不是这么算的。在被唐浑干掉两个队友之后,特种兵一方也不敢大意,他们轻易不露头,唐浑之后的几枪,都没有能有所建树,反而差点被人的中。
候宝伍听到的枪声真是唐浑和敌人交战时发出的。他不知道是谁被困在了里边,但是他可以肯定,那人一定是他们这一边的,因为外围那些全都是敌人。
敌人的敌人,自然是自己的朋友。候宝伍决定帮忙。他仔细观察着,发现东南角那一边的几个特种兵注意力全都在前边,谁都没有留意身后的动静,他决定从那里下手。
拔出匕首咬在嘴里,候宝伍在枪声的掩护之下往前摸。
“再见了,你的。”候宝伍从身后干掉了一个特种兵,那心里真是得意得不行。不是都说他们很厉害的吗,也不觉得他们有多强大嘛,这么容易就干掉一个。
按葫芦画瓢,候宝伍又一次往前摸,当他准备对第二个目标下手的时候,那目标突然就转过头来。候宝伍在心里暗叫不好,就地打滚,远远滚出去。而他刚才趴着的地方,这会已经全都是坑坑洞洞。一秒钟天堂,一钞钟地狱,再慢上一步,他的小命就丢了。
“果然厉害,小爷和你拼了!”候宝伍蛮劲上来,咬着牙就要扑过去,猛的一股巨大的力道把他往后扯。
“不要命了!”
一个熟悉的声音传入候宝伍的耳朵里,候宝伍一愣才反应过来,那是胡忧的声音。
“陛下。”
“叫个屁,还不快走!”胡忧又拉了候宝伍一把,这会至少有五支枪指着他们,再不走就别想走。
唐浑也现了这边的不对,把枪口转过这边就是通扫。他的地势比较看,可以看见候宝伍和胡忧,而不像被任命他们什么也看不到。
也正是因为地势的关系,唐浑才能以一支枪顶住二十几人的进攻。他虽然没有学过枪战,但是身体的本能却为他选择了一块好地。他现在还不知道,在枪声的吸引之下,散落在各处的人,都在向这边靠……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