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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忧哥哥,以前的你是什么样的?”欧阳水仙终于忍不住问道。事实上这个问题她自己也有想过,但是她总结不出来。
“以前的我?”胡忧喝了口茶,回忆着以前的自己。良久,他长长的叹了口气,记忆中对这方面的事已经非常的模糊,他真的说不清楚,以前的自己是什么样。
“没关系,我们会找回来的。”欧阳水仙看胡忧的表情也知道他怕是没有答案。既然已经答应了帮胡忧找回以前的他,那这方面的问题就得由她自己去想办法。
“嗯。”胡忧又喝了口茶,深沉的应了一声。
欧阳水仙突然伸手抢过胡忧手里的茶杯,放到他拿不到的桌角去。
“你在干什么?”胡忧疑惑的问道。这茶喝得好好的,怎么就不让喝了。
欧阳水仙道:“我记得初初认识你的时候,你并没有喝茶的习惯,我想以前的你也不太喝茶吧。”
胡忧回忆道:“小时候我不太喜欢喝茶,师父到是茶不离手。记得有一些,我很好奇就偷偷喝了一口,很苦很涩,然后就没有喝了。你不说我都没有留意,我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喝茶的。”
欧阳水仙道:“无论你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喝茶的,现在都不要再喝了。我曾经听过一个故事,说喝茶就像人生,初入口时又苦又涩,之后有点点的甜,最后转为平淡。”
顿了一下。看胡忧很认真的在听。欧阳水仙继续道:“现在的你,就像茶一样,已经慢慢变得平淡,我们要找回意气风发的你,就不能再像茶这样平淡,不再喝茶是我们要做的第一步。”
胡忧道:“虽然你说的似乎没有什么道理,不过我们到是可以试试的。好吧,我就不喝茶了,改喝水。”
欧阳水仙摇头道:“我们现在什么都不喝了。我们离开这里。”
也不管胡忧是不是愿意,欧阳水仙拉着胡忧离开了茶楼。上大街一路往北而行,路过街市,面店,居民区都没有停下来。
现在的龙城很不热闹。虽然天气不错,但是街上的行人很少,由于局势不好,老百姓非必要都不出门,以防给自己招事。
“我们这是上哪去?”胡忧不解的问道。
“出城。”欧阳水仙并没有因为回答胡忧的问题而放慢脚步。
“然后呢?”胡忧暂时不知道欧阳水仙想干什么。
“然后的事,等出了城我再告诉你。”欧阳水仙眼中闪过一丝神秘的味道。她的心里正在计划着一个方案,如果能行,也许应该是有用的。
很多的不确定因素是因为欧阳水仙也并不是很有把握。要想按她的方案来,首先得需要胡忧的配合。至于其他的,她现在也还不是很有一个全面的统计。总之困难很多就是了……换上吧。”
欧阳水仙离开胡忧大约二十分钟,回来的时候带回一个包袱。
“是什么?”胡忧接过欧阳水仙手里的包袱,一个小时之前,他已经答应欧阳水仙,在未来了三天里,都听欧阳水仙的。她说怎么做就怎么做。
“普通的布衣。”欧阳水仙回道。她本来是想让胡忧换上原暴风雪军团的军服,可那玩艺一时之间她还真是找不到。再说现在的胡忧真不适合再穿那一身衣服了。
“哦。”胡忧应了一声,既然已经答应了听欧阳水仙的,那她说换衣服那就换呗。
正所谓是人靠衣装,换掉身上不十分华丽但做工精良的衣服。穿上欧阳水仙拿回来的普通布衣,胡忧整个看上去马上就从一个贵公子变成了普通草根老百姓。之前他和欧阳水仙走在一起,看上去是平等地位的,而现在再看,胡忧怎么看都像是欧阳水仙家的下人。
“好久没有穿这样的衣服了。感觉有点奇怪。”胡忧东扯扯,西拉拉的。总感觉什么地方不太对的样子。
“就这么招吧,你不去想它,也就不会感觉奇怪了。”欧阳水仙阻止掉胡忧的动作,不让他再在那里弄来弄去的。
“好,听你的,现在衣服已经换上了,接下来我们干什么?”胡忧感觉欧阳水仙是对的,不再去想身上的衣服,整个人感觉好了不少。
“接下来,跟我来。”欧阳水仙转身给胡忧带路,在刚才去弄衣服的时候,她已经准备好了之后的步骤。
“这是?”胡忧看着眼前的独轮车有些傻眼。独轮车是天风大陆民用的一种运货工具,它只有一个轮子,依靠人力推行地。推行这种车子可是得有技巧的,如果无法掌握平衡,那车就会翻掉。胡忧来天风大陆也有日子了,这种独轮车也见过不少,但他从来都没有推过。
“我记得你对我说过,你第一次来龙城是因为要运送雪灵猴献到宫里。雪灵猴我一时是找不到,那种大铁车暂时也没有,你就拿这个独轮车代替吧。现在它不是独轮车,而是你当时运送雪灵猴的工具,而你现在也不是什么汉唐的皇帝,你只是一个小兵。”
“这样呀。”胡忧想了想,问道:“那你是我的队友?”
欧阳水仙摇头道:“不,我是你的记忆。从现在起,我虽然在你的身边,但是你是看不到我的,在你的眼里,我是不存在的幻觉。”
胡忧苦笑道:“这好像有点难度。”
欧阳水仙道:“不会很难的,我相信你可以做得到。现在我们开始吧。时间回到十多年前。你现在的任务是和队友一起运雪灵猴到龙城。一路上,你们会遇上不少的困难,除了你们自己,没有人可以帮忙,必须自己去解决。”
这就是欧阳水仙想出的办法了。她要利用环境和一些想像,把胡忧带回到十几年前去,让他去体会当年的心境……胡忧在一开始就遇上了困难。独轮车这东西他是见过并没有玩过。如果只是空车,以他的功夫还可以硬扛着,就算是不能完美运行,也不会让它翻车。可欧阳水仙显然不打算让胡忧那么轻松。她给独轮车加了重,车上的货物足有二百斤之多,这已经是独轮车最大的载重量,如果不能熟练的掌握独轮车技巧。那跟本一步都无法走。
胡忧一开始就翻了好几次车,最可恶的是欧阳水仙居然在一边看着他的狼狈,完全没有帮忙的意思。
在经过多次的努力,胡忧终于初步掌握独轮车的运用,虽然还有些不太稳定,但总算是没有再翻车。
推着独轮车并不轻松的往前走,往日的回忆一点点的出现在胡忧的脑海之中。那一次他和候三、朱大能一行百多人,押着雪灵猴从青州几千里到龙城,一路上的辛苦真是不足为外人道,可那时候。他们却都满是兴奋,因为每向前多走一步,他们就距离龙城近了一步,那时候的龙城可是帝都呢。听说连街上的路面对镶金的。
好久没有做这样的事了,走了五、六里,胡忧就已经满身大汉。他记得那时候运雪灵猴,他们拉着大铁车,一天少少也得走三、四十里,有时候天好甚至走五、六十里,每天晚上安营的时候。人人都累得像狗一样,却不愿意那么早休息,三五成群的从在一起,聊那些有的没的,直到实在顶不住。才回自己的帐篷休息。
那时候的精力真是好,似乎也不需要去担心什么烦心事。每天都有新的话题。每天都是很开心的样子。
“朱大能,帝都有什么好玩的地方?”耳边似乎又想起了候三的话。那时候的候三刚刚从山里出来,什么都不懂,又什么都好奇。朱大能这个大家族出来的伙伴,是候三的百科全书,但凡是有什么事,候三都会问朱大能,而朱大能则总是可以给出满意的答案。
“帝都好玩的东西多了。有酒楼、茶馆,说书的,唱戏的……”
“有青楼吗?”
“当然有,帝都有帝都最大最多的青楼,那里边的神女,一个个……”
胡忧的脸上露出了笑意,回忆真的一个好东西。它可以让生活变得精彩,如果一个人没有记忆,那真是比死都更痛苦的事,因为连他自己都无法证明他曾经活过。
欧阳水仙一路上最留意观察的就是胡忧的表情,看到胡忧露出了笑意,她也暗松了一口气,到目前为止,她的预想都是难成功的。
“看到帝都了,好大,好美。”胡忧喃喃自语着。他不记得当年第一次到帝都的时候,他有什么反应,说过了什么,他只是感觉这一次看到龙城的感觉,和之前不一样,很不一样。
“看到水中那个岛了吗,那不是岛,那是曼陀罗的皇宫,水上皇宫。关于它,可是有故事的,具说当年里杰卡尔德为了皇宫的风水可保曼陀罗万代流传,杀了三千童男童女,所以民间又称之为血上皇宫……”
胡忧喃喃自语着,像是在告诉欧阳水仙,又像是在对自己说……好了,运送雪灵猴的任务已经完成了,辛苦了那么久,是不是可以去放松一下。”
欧阳水仙又开始引导胡忧,现在他们所在的位子,正是胡忧他们当年运雪灵猴入帝都地之时的交收点。虽然已经十几年过去,这里还隐隐可以看到当年的影子。
“那是自然。我们说好了要去青楼的。”胡忧已经完全进入了角色。一群楞头青在一起谈论得最多的就是女人。而青楼则是找女人最快捷的途径。
欧阳水仙在心里暗骂了一声,却并没有阻止胡忧的行动。
胡忧回忆着他们当年第一次去的那家青楼所在。那么多年过去了,他还以为自己不会再想得起,却没有想到,念头一起,青楼的方位就马上出现在胡忧的脑子里,他甚至还能记得青楼门外的那对大石狮子。
“哟,小妮子长得不错嘛,陪大爷喝杯酒怎么样?”
一段流里流气的话打断了胡忧的行动,他已经看到了当年和朱大能他们一同去过的那间青楼。正想过去,就听到身后传来不怎么和谐的声音。
“混开!”欧阳水仙怒视那狗胆包天的小混混,居然敢来调戏她,真是不想活了。
“哈。还是一小辣椒,有意思,少爷我最喜欢吃辣了,快来让少爷抱一个。”小混混色上心头,哪知道什么死活。
欧阳水仙的脸色变得很难看,被一个混混调戏还不算什么,她最怕的是打乱了整个既定计划。胡忧眼看才刚刚进入角色,这要是变打乱了,地再想来一次,怕就没有那么容易了。
欧阳水仙正想下狠手。以最快的速度解决得这个小混混,眼角看到胡忧的反应,又让她停了下来。
“你要干什么,别乱来。”欧阳水仙临时改变了计划,装出被吓到的样子。她要让胡忧来解决这事。
“别怕,哥哥一定让你爽到的。”小混混看欧阳水仙露出慌乱之色更是得意到不行。
“住手!”胡忧一下拦在了小混混的面前,挡住了小混混伸向欧阳水仙的手。
小混混看有人架梁子,心里一惊,等看清楚胡忧的衣着,他就不怕了。这年头穿得好的不一定混得好。穿得不好的那就一定混得不好。
“哟,是谁一个不小心放出你这么个东西,想英雄救美?你也不看看你那熊样!大爷今天心情好,不和你计较,识相的赶紧给我滚!”
胡忧看着小混混不开口。记得那一次他们上青楼玩的时候,也遇上了一些麻烦。历史果然是很相似的。
小混混吓不住胡忧想动手。可胡忧的块头大他一号,他又是不很敢,再三犹豫,丢下句狠话跑了……欧阳水仙不知道胡忧站在青楼门前又不进去又不离开是想干什么,不过她并没有打扰胡忧,而是在一边静静的等待着,大约五、六分钟之后,欧阳水仙知道了胡忧为什么要在这里站着,原来他在等那个小混混回头。
小混混离开之前,丢下狠话让胡忧等着。他这话到不是空话,他是真找帮手去了。欧阳水仙的美丽让他舍不得就这么让到手的肥肉跑掉,就算是需要和更多的人分享,他也要吃上一口。
“就是那小子,兄弟们,给我抄家伙!”
小混混就是小混混,他们不需要什么战术,也不需要什么商量,赶到到头冲着胡忧就扑了过来。
胡忧的嘴角露出了一丝笑意,他当然没有转身逃命,而是迎头扑向一群小混混。以他的观察力,在小混混丢下狠话离开的时候,他就知道小混混是真才帮手去了,他不动也没有离开,就是在这里等着他回头。
欧阳水仙没把这十几个小混混放在眼里,别说是胡忧,就连她都可以轻松搞定这些人。他们并不是一个等级的,人多并不能让小混混的胜算增加,反而也许更惨。
可当胡忧扑向小混混,与十几个小混混打在一起的时候,欧阳水仙的心猛的提了起来。不是因为那些小混混的实力超出她的预料,而是胡忧居然没有用功夫。
胡忧像一个普通的农夫一样和十几个小混混打在一起。在给人一拳的时候,自己的身上至少得吃上五、六拳。这完全就是一场混战,与最长见的街头打架没什么不同。
欧阳水仙的手抓紧又松开,放开又抓紧,她在犹豫着要不要上去帮胡忧的忙,看到胡忧顶着小混混们的拳头力拼,她心疼呀。
小混混的拳头,拳拳到肉,胡忧不但没有感觉到痛,反而感觉全身上下都松开了。不仅仅是身体,更多的还是神经。
浪天灾难以来,胡忧的神经就像是被扯紧的线,硬硬的,随时都可能断掉。他每天逼着自己去考虑太多的事,跟本无法让自己放松下来。
而此时,他像一个普通老百姓那样和小混混打架,他丢掉了所谓的身份,回归到当年被到天风大陆时的意气风发。
欧阳水仙说得对,之前的胡忧就像一杯泡久的茶,平淡而无味,没有灵性,也缺少了冲劲,重中要的一点是他不敢拼了。
胡忧之所以有今天的成绩,全都是拼回去的。他用一往无前的勇气,去力拼一切敌人。人生难得几回搏,失败了又怎么样,大不了从头再来,反正本就一无所有,也不在乎再一次一无所有。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