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第三六五章 车丢了(二)(1 / 1)

最无限 大上造 2277 字 9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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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第三六五章车丢了(二)

敏捷超过二十点的张虎臣,矮壮的身体,几乎是一闪,就到了这暗疮男的身边,超越了普通人的速度,绝对属于妖孽的级别。

普通人有十几点的敏捷,就已经是身体的极限,张虎臣在场景世界里,属性大为提升,尤其是体质与力量上的加成,更能平衡整体素质。

没有足够的属性支撑,属性拔高带来的后果,就是肌肉拉伤,韧带撕裂,就比如某些运动远,在训练时候带来的损伤。

人眼能够分辨的速度是二十四分之一秒,在这个区间里,看到的是连续画面,否则,就会出现断条,当然,图象在视网膜上残留的影象,还能保持一段时间,这个理论,就是某些漫画里,影分身的由来。

说远了,重新回到张虎臣这里,与这暗疮男的距离,不超过十米,在张虎臣强大的肌肉力量作用下,身体只需要一次腾越,就能跨越这个距离,所以,才有了如此迅捷和夸张的效果。

这个满脸暗疮的家伙,虽然身体肥胖了,不比当初在街面上混的时候灵活,但是,反应还在。

眼见这矮壮的汉子冲了过来,立刻将背在身后的手,举了起来。

枪!手枪!

张虎臣的瞳孔,瞬间缩成了针尖大小,心脏几乎停摆。当初,自己就是因为别人手里有枪械,因为恐惧而失去了反抗的心思。

淹死在浴缸里的痛苦,已经成了张虎臣无法磨灭的伤痛。

原本以为这种屈辱,因为干掉了那个疤脸男人,而消退掉了,却没想到,这已经成为了一种信号,让张虎臣瞬间爆燃的信号。

手枪,看起来挺破,烤蓝都褪色了,也不知道,是哪个年代出产的货色。

类似电影电视剧里面的道具,黑星样的外形,体积不小,看起来挺有分量。

尽管是拿枪在手,但是这也得分对付的是谁。

往日,只要这杀神拿在手里,亮在场面,起码能镇得住,但是今天,暗疮男的算计失败了。

张虎臣的属性,比他高出四到六倍的数值,有怎么可能,给这点东西就给唬住了,而且,张虎臣对枪械,有阴影,心头的火气,腾起老高,眼神也阴狠了许多,只是因为眼睛小,别人看不到而已。

偏头抬臂,动作加速,低头沉肩,就闯进了内堂,闪开了射击线路,起肘撞歪了持枪手臂,展腕捞住了其手腕,将其手臂拉直,另外右手按在了他的肘关节位置,发力前压。

喀嚓,肘关节开裂,骨头茬子,将皮肤都扎穿;接着将四指按在了他的肩膀上方,斜方肌与三角肌的连接位置,拇指就按在了他的锁骨上,发力按下。

冷漠的眼神,仿佛看的是个死人。

锁骨在压力下,逐渐平直,因为超过了骨头的受力范围,终于裂开,回弹的裂缝,支开的骨茬,穿破了肌肉和皮肤,露出来一点硬白的颜色,呼吸着新鲜空气的骨骼,给暗疮男带来无比的痛苦,半边身体都要垮掉。

这只是一个开始!

经过费平教导过的张虎臣,脑子里面按照身体的本能,将动作连贯下去。哪怕是对付一个小混子,也是毫不放松。

上肢动作完成,下边抬脚就踹在了这暗疮男的小腿迎面骨上,让他下肢感觉因为剧痛而麻木,不自觉的就朝地上跪。

手里的枪械,甩在了一边,丝毫没起作用。

暗疮男原本以为,自己拿了这样的武器,简直就是大财小用,却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惹到的,是一个人形暴龙。

暗疮男子,也是个硬骨头,身体都已经这样了,还要挺着身体爬起来,脑子里没有别的想法,只想将这个与自己打斗的矮壮男人干倒,这里是自己的地盘,绝对不能丢了面子。

呼吸粗重得仿佛风箱,地面上的污渍,蹭在脸面上的痛苦都顾不上,努力的伸出来另外一只手臂,将身体撑起。

就是凭了这股劲头,让他在许多次险恶的环境里,坚持下来,才搏出来一个名号,成为这个车厂的管理者。

他相信,这一次,自己也能绝地反击,只要有枪在手,就能扭转恶劣的局势,成功翻盘。

他完全都忽视了,自己刚才持枪在手,也一样给人放翻,所以,注定了他的努力,是徒劳的,因为,这一次,面对的敌人,不可用常理推断。

张虎臣嘴角翘了一下,笑容那么阴狠,边上的操作台上,抓过来上边放着的钢管,横着抽到这暗疮男的另外一只大腿外侧,连续抽打两次,剧烈的痛苦,让这暗疮男的身体都不受控制,一下就跪在地上,腿都麻木了,再来一下,抽在他的肋骨上,细微的声音表示,这家伙的肋骨,起码裂开了缝隙,只用几下的功夫,就将这家伙,打倒在地,却好死不死的,摔在轮胎上,一只小腿,正担在上边。

张虎臣拿手指了一下想要再次攻击的工人们:“别给自己找罪受,我不想伤你们,都特么滚蛋。”

工人们是有义气,也靠着这个暗疮男吃饭,但是,有勇气舍了性命,跟面前的人搏一把的,毕竟是少数。

大家都是为了混口饭吃,没必要为了千把块钱,就将自己弄成残废,就仿佛那个趴在地上的瘦弱年轻人,甚至,还有一向撑得住场面的成哥。

谁都不傻,都能看出来,这矮壮的汉子,绝对不是普通货色,所以,工人们都有默契的,朝后边退了两步。

“你特么不想活了,知道我是谁么!”暗疮男努力的将气息吐出来,蜷缩的身体张开,因为过于用力,身体都有些抽搐,几处骨折的地方,更是让他的身体不听使唤,身体的姿势僵硬着,脸朝地面,油污蹭得满脸都是。

他知道,得尽快的恢复行动力,否则,今天就真要折在这里了。

努力的抽气,要恢复呼吸的顺畅,将痛苦忍下来,将眼球上下翻转,这暗疮男人,发现了丢在地上的枪支,哪怕是在灯光下,也能看到那褪色的烤蓝。

距离自己不远,只要一次窜动,就能拣到。如果这时候,有人能分散这矮壮汉子的注意力,自己去拣了武器,就好翻盘。

其实,武器丢在地上,那不过是个诱饵,诱惑这个暗疮男,去努力的将这武器拿在手里,而不是利用手边的扳手,钢管,对张虎臣造成伤害。

当初,在剑侠场景里,就连徐九这样的江湖好手,都给张虎臣玩死了,何况是这个暗疮男。

“回答错误。”张虎臣一把将刚才用来打人的钢管拧弯,随手扭了几下,丢在地上,抬脚对着暗疮男撑着地面上的手臂,就踢了过去。

支撑着身体的重量,加上张虎臣施加力量的地方还是肘部,力量的冲击,让努力支撑,保持强硬的暗疮男,肩膀处受力过大,造成了关节脱臼。

张虎臣原本,是想让这暗疮男子肘部断裂,这样的货色,残废了是应该的下场。

从头到尾,张虎臣哪怕是心头火焰缭绕,也没下死手,始终将力量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除了刚才,看到枪械的时候。

普通人承受不住凶猛的力量加成,用武器怕弄死了,那样的话,没机会多玩几下,对嘴硬的汉子,张虎臣一向是很有爱的。

暗疮男的肩膀脱臼,另外一边肩膀处,锁骨裂开,就算是把枪械放在他手边,他也无法使用了。暗疮男用怨毒的目光,盯了张虎臣看,如果目光能杀人,他早就将面前这个矮壮的汉子,给砍翻无数遍,剁成肉馅。

“谁让你偷我车的?”张虎臣的声音也很机械。

“你特么有种就弄死我!”暗疮男也是个浑不吝的主,嘴硬得厉害,但是,他没想到,自己今天惹到的人,是个他没法抗衡的猛兽。

“我就喜欢你这样的,知道么,摆弄起来特别带劲。”张虎臣嘴角掀起,露出来灰黄色的牙齿:“今天就练练手,看看能不能从你嘴里掏出消息来。”

自然界里最难听的声音,就要数夜枭啼哭,老鸦唱戏,而张虎臣的笑声,比这还要难听,在这温热的夜晚里,仿佛冷水泼到身上,让人激灵灵的打颤。

找了个平口螺丝刀,一巴掌抽在这暗疮男的脸上,打得他眼冒金星,耳朵里嗡嗡作响。

“谁让你偷我车的?”张虎臣抬脚踩在了暗疮男的小腿,将螺丝刀,顶在了这男子的脚根筋腱上,脸上的微笑,仿佛两人正在拉家常。

“爷爷着一百多斤,都交代给你了,来吧,随便你摆弄。”暗疮男两条手臂,歪曲的形状,就仿佛葡萄藤条,就这个模样了,依然是个死犟嘴的货色,死不低头。

张虎臣咧嘴笑了,仿佛是狼见到了肉,流氓见了女人,小臂上的肌肉一紧,就要朝根腱上插去。

这地方,只要断掉,就算是接上了,以后也吃不得劲,腿就费掉了。

“停手啊!停手啊!大爷,您是我亲大爷,成哥,别跟人硬顶,咱抗不住人家,服个软吧,求您了!”围在不远处的工人里,抢出来一个人,扑嗵一声,跪在地上,一劲的磕头。

张虎臣这一下,没捅下去,他是没想到,这些看起来胆小的汉子里,竟然能有人为这暗疮男出头。

抬眼看去,跪在地上的这个汉子,有一张尖下巴,本来应该帅气的脸,却给超长的脸给破坏了。配上他的脖子,整个人看起格外古怪,身材还有些驼背,更增加了他的娱乐性。

“滚,马春,你特么别坏了爷们儿的义气,别让人看笑话,你特么给我站起来。”倒在地上的暗疮男,红着眼睛吼道。

这年轻人听到暗疮男的喊声,却没有听话,只是将身体直起来,泪眼婆娑的喊着。

“不,成哥,这位大爷不是咱们能抗住的硬把子,咱们所有兄弟上去都没用,你看看,看看那钢管啊!家里还有老太太要吃饭,你可不能倒了。服个软吧,服个软啊!”这个叫马春的年轻人,也是驴脾气,知道硬碰硬不是对手,先服个软,过了这道坎再说。

暗疮男刚才血顶上头,眼睛都红了,一门心思的要将这大敌干倒,哪有机会去看什么钢管,如今,听马春一说,他扭头朝一边看去,顿时一颗心,从胸口掉到了屁眼。

这可是钢管,不是塑料的,不是纸的,而是钢铁,这看起来有些块头的矮壮汉子,两手较劲,就将之弄成了这个样子?

感觉到勇气正在消退,暗疮男咬紧了牙,猛的将头撞在轮胎钢圈上,将额头看了个口子,让血糊了眼睛。

“兄弟们,我洪大成,对得起老板的这份信任,别让咱们兄弟,以后没脸相见,谢谢各位兄弟了。”这家伙竟然是一门心思的找死,也不知道,是谁给他这么大的勇气。

痛苦也许无法达到目的,但是,刑罚的内容,可不单单是制造痛苦,还有其他达到目的的手段。

张虎臣也欣赏这样的汉子,但是,如果是敌对方的,那就不好玩了。

外边,突然响起了发动机的声音,有开关车门的声音。烟尘弥漫里,一伙人匆忙的走了进来。

当先的是几个剽悍的壮男,手里拎的都是砍刀,灯光下,能看到这些砍刀,用了绳子缠在手上,特么这些人竟然是敢死之士,这是宁可断手不弃刀的狠人。

好家伙,原来,自己的城市里,还隐藏了这么多的精彩。

张虎臣舔了舔嘴唇,场景世界里面的暴虐,逐渐沸腾,冲得张虎臣的脖子,青筋直蹦。

当先的汉子,衬衫卷到上臂,撑得紧紧的。灰色工装多袋裤,中腰短靴,脖子上还系了一条红色的丝巾。

嘿嘿,好家伙,还是个百人斩的强手。

这边混子的规矩,打翻过十人的,称呼为十人斩,可以在上臂系一条红巾,而百人斩则可以在脖子上系一条,这是一种地位和荣耀。

穿过了工人让开的道路,笔直的朝张虎臣走来,拿了刀子,指了张虎臣说:“放人,留一只胳膊,饶你不死!”

飘荡的红巾,就是他的底气,在他心里认为,一个人能翻起多大的波浪,根本就没将张虎臣放在眼里。

“呵呵,你还真是大方,冲你这份好心,我不杀你!”原本的好心情,给这连续的变故,给人破坏了。尤其是张虎臣通过骑在墙上的乌鸦,还看到了,院子门口停了一辆保姆车,外围站了四个大汉,护着车里面坐的那个人。

多像啊,当初,自己给堵在铁皮房子里,那些人拿了兄弟的性命,来要挟自己。

当初的谢老板,也是坐在车里,那时候,车里还有个女人吧!

眼泪流了下来,当初,如果自己有现在这么强,就不会看着兄弟死去。

这些人,勾起了自己的回忆,那么,就为自己的愤怒,付出些代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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