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序章 性格(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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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序章性格

“在问一名女士的名字前,你不该先自我介绍吗?”女学生看着林夕。

林夕的脸上出现似笑非笑的神情,他咯咯一笑,接着一本正经的看着她,伸手指着山坡下的路面:“就在刚才,路上死了三个人,子弹距离你只有几公分?而你也差点被他们强爆,我想问一下,绅士该不该出现在这个时代?嗯?”

接着他冷哼一声,“不说就算了,你用不着告诉我,我怕麻烦。不过看在你是学生的份上,我可以带你去找另一波人,至于他们会不会帮你,就看你的表现了。”

简单几句话就让林夕对这名让他有些心动的女子的好感荡然无存——这就是为什么前一个世界,林夕明明称的上年少多金,却没能找到女朋友的原因,他的脾气让希望和他接触的人不敢靠近。

“你——”女子确实没想到世界上居然有这样的人,自己只说了句很平常的话就立即横眉冷对,她甚至觉得这个家伙心智不全。

林夕走了几步,发现女子没跟上来,站住脚步道:“嘿。跟上吧。如果你想救你的同学的话,最好去见见我说的家伙。”

女学生有些气恼的站起来,狠狠瞪了他一眼才跟上去。

林夕看到她脸上的气恼,没有在意,他当然知道那样说会让人生气,前世这样的情况发生过很多次,只是从没想过改正,而且现代社会的女人可没这么容易被一句话打发,三两句后又能恢复如常。

所以当两人走了二十多分钟后,林夕发现女子还横竖看自己不顺眼时也有些发懵了,不过她本身就是个麻烦,杀土匪很简单。问题是怎么找到土匪,黄三和张青带自己走的地方只有半个横安,有些修建了大量碉楼的平原地带,三人没有去成。

而游击队的信息网很弱小,熟话说蛇有蛇道鼠有鼠道,游击队的消息来源竟连朱明这伙儿从外地来的土匪都不如。林夕将女学生带去朱明那里没别的意思,不管自己是否答应对方要求,人都是要带去的。

天慢慢暗下来,女学生“诶哟”一声倒在了地上,林夕转身看着她,“怎么了?”不过看到她脚上的伤口时立即蹲下去。

他把手放在女子的脚上,这是双黑色的布鞋,但因为磨损严重,已经开了口子,女子的脚就被石头从这个口子刺破,流了好些血。

“你——”看到林夕捧起自己的脚,虽然知道对方看的是自己脚上的伤,可心里还是充满羞涩,想要开口拒绝。

林夕把她的鞋子脱掉,将白嫩的脚丫捧在手中,没等她开口拒绝就指着山道边一块石头:“你坐到那上面去。”一副不容拒绝的口吻,女学生被林夕几乎命令的话说的一僵,想好的拒绝话语说不出了,最后在林夕直视下慢慢坐到石头上。等面前的女子坐好,林夕才拿出手袋,用清水洗去伤口附近的赃物,露出被石头划破的口子,接着他拿出从鬼子那里缴获的医疗包,用里面的棉球、纱布仔细清理伤口。

几分钟后,林夕把纱布包好,又将鞋子给她穿上。因为脚上缠了纱布,鞋变的小了,只能把鞋子拿在手里,蹲在她前面用背对着她。

林夕处理伤口时,女子也在打量林夕,看对方不过和自己一般年纪,而且皮肤白皙一点不像山里人,有些好奇他的来历。忽然瞧见对方站起来后又突然蹲下来并用背对着自己,奇怪的问道:“干什么?”

林夕转头看着她说道:“你的伤口是在脚面和脚背之间,还能继续走路吗?上来吧!”

“可……可是……”

林夕看到她脸上的羞涩,心里苦笑:刚才还这么牛气哄哄,怎么一下子变成“小家碧玉”了,见识过现代女性的林夕不知道该用什么心态和她交谈。于是也不废话,直接把背靠上去,将女子背到后背。温软的躯体与背部肌肉接触,林夕像是被什么东西惊醒了一样,心里感叹定力不够,又伸出手把步枪挂在脖子上。

“就当扛了二十把枪吧!”负担不轻,不过香柔入肩,倒别有一番滋味,也许能抵辛劳之苦。

这样走去,速度变慢,天黑的更快,可距离朱明等人的驻地还有两座山头。

“算啦,今晚我们就在这过夜吧!”林夕把女子放下,敲了敲肩膀,把步枪医疗包以及水袋放到一边后,他跑去收集柴火。

其实这个时候去收集柴火很危险,早在傍晚就该准备,只是林夕估算错了时间,从现代社会带过来的东西,如何也消除不了,没有进行野外生存训练的他在森林中的生存经验几乎为零。

但因为元素重组的原因,火很快生出来,林夕拿出一只褪了毛清洗干净的野鸡,把它放到火架上——如果是他孤身一人,林夕会直接把烤熟的可以吃的鸡肉拿出来。

路上女子没有说话,林夕也没找话题,不过女人脸上的红晕到现在都没褪去让林夕心底纳闷:不是说你的同学被土匪劫走了吗?不是说要着急找人救你的同学吗?怎么这会儿能如此安静沉稳!

林夕不知道这个时代女性的思维,就像他觉得现代女性都是豪放型的一样,与他无关时,林夕不会露出一点好奇心去探究。这也是他为什么脾气这么差却还能混的一般的原因,若不是房地产行业他做的太过分,也许他的企业能成为华夏房地产行业的一个巨人。

愣头青加上带着“梦想”性格的人,有人喜欢,有些不屑,但绝大多数都乐意和这样的人打交道,只要掌握了他的脾气,把林夕有时头脑一热的气话清除,和他打交道其实很简单,用某些年长的前辈的话,就是“他还是个孩子”。

无论什么人,当他一步步走向成功时,路上的荆棘和坎坷会一点一滴的增加他的阅历,让他变得成熟,变得沉稳,愈加的遇事不惊。可林夕没经过这样的历程,有异能的帮助,他的每个行动都带着“理想”色彩,虽然看过许多的黑暗,但同样看到很多奉献一切的人,林夕觉得自己和他们比,算不上“傻”,比自己“傻”的人还有很多。

两个人静静地待在火堆旁,过了会儿,一股焦味传入鼻孔,林夕把翻滚的鸡从架子上拿下来,洒了点调味料,在火光的映衬下,脸上红丹丹的。

“你——你是不是不会做烤肉?”过了会儿,女子试探性的问道。

林夕嘴角一抽,停下手里的动作,故作无事的看向她:“你会?”

女子点头,然后脸上展露笑容:“给我吧。没见过你这么死要面子的,我可不想今天晚上拉肚子。”

“咳咳,”林夕把串在树枝上的鸡交给她,接着递过盐、酱油以及小鬼子的罐头,这些就是调味料,“我到周围找些搭棚子的东西,给,这是日军的手枪,名字我忘了,大家都叫它王八盒子,你先用着。”

女子惊喜的接过手枪,把鸡肉放到一边借着火光看着手里的枪,她忽然抬头盯着林夕:“这是给我了。”

“给你了。”林夕说道,这枪是从刚才拉扯女子的一名汉奸身上拿到的,他身上还有两把,有了驳壳枪,王八盒子他再也看不上了。虽然林夕有能力用元素重组借用王八盒子的原料组合一把驳壳枪,可是,他不觉得自己有必要把毛瑟手枪交给这名女子。

再者,毛瑟手枪的后坐力比王八盒子大多了,交给她使用不合适。

“谢了。”女子对林夕离去的背影说道,“你记住,我叫荣萱,繁荣的荣,萱草的萱。”

幽暗中传来林夕的话:“林夕,双木林,夕阳的夕。”

“林夕。”荣萱重复了句,低头看着手里的手枪,俏脸露出满意之色,然后把枪往怀里一放,专心烤起肉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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