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序章 飞雁(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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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序章飞雁

林峰把手上的猎物交给山寨士兵,吩咐他们把猎物处理好。然后他就和学生去了山寨侧面的一处建筑。

那里有不少闲置的房屋,是曾今腥风寨众人家眷待的地方,后来腥风寨面积变大,又在平地上建立起了集镇,山上的人从这里搬走,以至于多数都空闲下来。

路上,李鹏有些不甘地说:“那家伙也太狂妄了,还独行侠,我看他就是个跑跑腿的……”

他碎碎说着话,却没有人回应。他的同学知道这人脾气,林峰经过一天相处,也看出他和其他学生的关系,因此也没理会,不过心里还是将他算在不去打交道的那类人中。

“我就送到这儿,过会儿会有人把吃的送过来,我先走了。”林峰说。

同学们纷纷和他说再见,林峰作为山寨少当家,有很多事情,都表示理解。而大家玩了一天的枪,初时还不觉得,现在觉得全身都痛,想着快些洗漱,准备上床睡觉,也有些觉得不用吃晚饭了。

林峰离开后没多久,身后传来脚步声,林峰转身一看,原来是陈飞雁。林峰对陈飞雁很欣赏,这个女人不论容貌还是心性亦或者气度,都出类拔萃,林峰在之前的十几年中,跟父亲在焦洋、乐安还横安三县走动,漂亮的女人见过,但陈飞雁是最让他有惊艳感的一位,她的气质与以前看到的女人完全不同。

“出了什么事?”

陈飞雁跑过来说:“刚才李鹏和那人有口角,我不方便继续问下去,现在,我想过去和他见一面。”

“为了你的小姐妹。”李峰说。

陈飞雁说:“是啊。她可是很漂亮的,又有点小脾气,我担心她一个人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被人欺负。”

林峰见过“命天子”的朱明,相信他不是个好色如命的人,可谁也不能保证手下安分守己,比如腥风寨,就有些人垂涎陈飞雁白月冰梅艳萍三人的姿色,只是被他和他父亲压了下去。“嗯,过去把人接过来也好,他们是支被鬼子打散的人马,当家的几人我相信不会做混事,可手底下的人……”

手底下的人在怎样不用说了,陈飞雁来腥风寨时就遇到过,更别说劫他们的王凯子一众了。

在陈飞雁眼中,林峰他们的寨子是最人道的,其他土匪窝是一群好色如命、草菅人命的狼巢。

林峰在这上面不方便说什么,只能用沉默表示。

林夕没有走远,也不知周遭的人是不是得了林成宇的话,故意不带他去休息地,因此,林夕只能在这里徘徊。

“嘿,林夕,你还在这里啊。”

熟悉的女子声音,林夕转身,借着不远处几处火把的光看清了来人。

“陈——飞雁,林峰。你们怎么又过来了。”林夕道。

林峰指着陈飞雁说道:“是陈小姐有事要和你谈,我还有事,先走了。”

说完后,他转身去了聚义堂。

一时间,这里只剩下林夕和陈飞雁。

林夕看着面前的美女,问道:“你有什么事?”

“就是刚才说的,能不能把荣萱带过来。”

林夕苦笑地说:“这你不该和我说,我说过的,我只是个独行侠,里面聚会的才说的上话,你找我真是找错了。”

陈飞雁还是怀疑:“你跟他们不是一起的吗?”

林夕闭起眼睛用手揉着眉心,他很奇怪为什么自己说了实话这些人却不相信,于是好奇的问:“你们到底怎么回事?”

在林夕做出不想继续交谈的表情时,陈飞雁脸上闪过不虞:“什么?”

林夕放下手,看着她道:“我说的都是实话,可你们却一点不相信。这是怎么回事?或者说,你们认为只要自己提出的要求,别人就一定要帮你们,是么?”

“我……”陈飞雁被林夕的话呛住了嘴,一时除了满心的不忿,找不到可说的话。两人对视几秒,陈飞雁看着他说:“抱歉了!”

“你要把荣萱带过来,这本就不是大要求,朱明严格算起来还是你们学长,很好说话。就算你不好意思说,也可以到里面把事情与林大当家表示一下,我想他们是不会不同意的。只是你人过去时得有人护着,那叫林峰的人不错,应该有真本事。这一路得有人护着,否则会有危险。”林夕慢慢说道,“具体怎么操作无需向我汇报,这些话我已经说了不止一遍,现在我再说一次:我只是个独行侠,和那里的人干系不大。”

陈飞雁沉默了会儿,对他点点头,可没一会儿又抬头看着他:“不是我不相信,而是你说,你在三个月前还是学生,我无法想象,这三个月时间你能一个人在附近走动。”

原来是这样,林夕心里说道,看来是我把牛皮吹破了。他的脸上闪现尴尬,然后才解释道:“最开始确实是一个人,我和你们一样,准备过江回家。为了避开路上不时出现的土匪和鬼子,我走的都是山道,虽然速度慢,可保证安全。可是路过横安的时候,我看到了一个小队的日军,把山里面一个村子的人都杀个精光,近千号人,都死了,连孩子都没放过。我很震惊,也很气愤,所以决定不回去。我偷袭了伪军士兵,拿了他的枪,然后发现自己很有射击天赋,就拿起枪不断找鬼子麻烦。不过后来,因为我帮了一支对付鬼子的队伍,便拿他们那里当休息的场地。可因为这支队伍刚刚被鬼子围剿,损失惨重,并不赞成在实力恢复前出山,我等不起,不想一直无所事事的待在那里,所以就一个人跑出来。接着就是——在里面喝酒的人,他们找上了我,并答应给我不菲的报酬,所以我就和他们合作。毕竟有个地方能安心睡觉,对我们这类人是莫大的恩赐。”

陈飞雁蓦然不语,她想象的出,一个回家路上的学生,看到日本人的暴行并毅然拿起枪投身战斗的勇气。

“可你一直是一个人,生活一定很苦!”陈飞雁问。

林夕想到自己的异能,笑了起来:“还行吧。我也想自己拉出一支队伍,可我的战斗方式和普通人不一样,想拉出属于我的队伍,首先要解决的就是钱。”

“钱?”陈飞雁表情变得很奇怪,任何抵抗日本的人,说出的都是满嘴道义,能直接开口谈钱的人很少,其实这也是这个国家的人的主流观点。

林夕很认真:“当然了,要是没钱怎么买枪,日本人的枪和咱们的武器比好了不只一倍,但是,还不够,一般人很难驾驭这种性能的武器。”

不是不能驾驭,而是根本不可能达到,狙杀六百米外的目标,不是给一把枪就能做到的。

林夕预定目标是今年之内离开国家到太平洋对岸,带一群属于自己的人去,方便很多事。但是,人手不是自己想要就能有的,他不喜欢土匪的习性,所以,只能从普通老百姓里面寻找。林夕计划过把南庄外的营地攻克,救出里面的老百姓,再从他们中拉出一票人来,分发给他们粮食和银元——等于买断他的命,然后再大摇大摆的拿着充足的资金离开。

钱是大问题,不管是为了拉出队伍,还是将来到美国,它将于林夕所做的事所达到高度的时间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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