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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九章序章孤枪压千军
除了火炮支援还有飞机,不过日军并非数字化士兵,即便有飞机,以林义的能力,也能在它赶来之前躲起来。但这样做毕竟麻烦,也有照顾不到的时候,林夕打定主意,要是在战斗正酣的时候过来打搅,哪怕会惹出天大的乱子也要把它干下来。
队伍中的机枪有十几把,他还就不相信了,一瞬间近百发子弹呈扇面射击还能对付不了它们。
“砰。”
枪声响起,突然出现的声音将林中的飞鸟惊动,同时,山坡上正在和同伴嘀嘀咕咕抱怨的那名土匪,胸口“呼”的爆出一个血孔,身体仰天倒下,坐在山坡上朝下滑了两三米。
直到此时,枪声才从远远的地方传来,震慑所有爬山的土匪。
“有敌人……”
刚喊出话的人左侧心脏位置发出“噗”的一声,血柱溅射,他的面孔也在瞬间凝滞,无力支撑的身体朝前倒去,步入身侧同伴的后尘。
“噗……哗啦啦”,男子倒下后,带动的山石滑动声尤为声动,所有人都开始寻找藏身地点。
枪声具体位置不能确定,却知道大体方向。
“看到敌人在哪里没?”
“看到了没,狗日的,睁大你们的狗眼好好看着——”
“奶奶的,望远镜,望远镜啊,快点把他找出来。”
有人躲到草丛后,发现不能为自己遮掩身体,便从草丛后跑出来,向其他人蹲着的藏身地跑去。
可这类人往往倒在路程中,或者脑袋,或者脖子,子弹击中身体的瞬间,可以看到动脉血管血流迸射的场面。
“砰”、“砰”、“啪”、“啪”,一连死了十几人,竟然没发现敌人在哪里,忍受不了的人开始开枪,但更多的人从空旷的位置跑向林子,躲在树后或者山坡后更能保证自己安全。
林夕身侧的人就看着他连续不断的开枪,直到将二十发子弹的弹匣打光,接着才从林义手里拿过新的弹匣,继续射击。只是这时的土匪都把身体藏的好好的,想要抓住机会不易,但是,哪怕只露出一颗眼珠子,林夕都有办法把子弹送入眼眶。
这样的攻击震慑力是巨大的,不少看到同伴因为探出一侧脑儿,随后“噗”的一声脑袋开花的人只能把身体紧紧贴在隐蔽物体上,一动都不敢动。
纷乱的枪声慢慢停下,有些人死了,有些人是子弹打光了,也有些人看到探出身体开枪的人死的太多,就跟着躲起来不敢再动。
“混蛋,有没有发现?”这千号土匪是好几支土匪武装联合起来的兵力,说话的是腥风寨袁成刚。这个名字没什么奇特,可他是袁力儿子的身份却让周围的人不敢小觑,袁力如今成了腥风寨的大当家,虽然腥风寨经此一闹实力大减,可在横安、昌图、焦洋三县还是势力最大的。
如今一起为小鬼子卖命,对方出的人最多,加上少当家的身份,自然得到土匪联军的一部分指挥权。
袁成刚年纪和林峰相仿,大不了多少岁。和普通土匪不同,这个烧包的家伙总喜欢穿一身白衣白裤,恐怕这就是林峰能在那么远的距离上观察到他,并脸色大变的真正缘由。
三十几枪下去,竟然没有好的目标了,林夕讷讷地看着下方,“这帮龟孙子,居然藏的这么好。金牛、林峰,”其他人听到林夕的话,立即打起精神,“你们下去,跟着林义带上机枪,把他们引出来,不过别靠近,三四百米外就成了,你们几个,留一个下来给我装子弹。”
最后,只有白月冰留下来,替林夕的zh-29二十发弹匣填装子弹,其他人,多数拿着鬼子的三八式和歪把子,跟着林义朝山下走去。
随着时间推移,后面的土匪慢慢赶了上来,几个不信邪的人探出脑袋,然后眼眶或者天灵盖被7.92毫米口径子弹射穿,那场面对他们身边的人极具震撼效果。看着身侧同伴刚把脑袋伸出,顿时眼眶爆出一团碎肉,脑后“啪”一声,青红白都从里面倒出来,足以撼动人心。
如雨花的碎肉喷到人的脸上,人的神经在肉块溅到皮肤上时停止运作,而后,许多人会把刹那的惊慌刻在心底。当然,也会有人受到它的刺激变得疯狂,但这类家伙不合时宜的站起来时,迎接他的往往是颗蓄势待发的子弹。
也有因为耍小动作的人太多,林夕一时顾及不到的,这种人是幸运儿,听到其他人口中,和自己一样偷偷伸出脑袋的家伙的结局,往往生出逃出升天的庆幸。
“子弹!”又二十发子弹打完,一颗子弹一条人命,效率没有以前的高,可这得看距离,九百米,除了狙击步枪,只有重机枪才会在这个距离上开火。
白月冰赶忙上前,帮林夕把zh-29上的弹匣卸掉,将新的弹匣按上,手续说不上繁杂,但在交战中,许多士兵可能紧张的连续数次都不一定能把弹匣契上,白月冰的效率建立在此时与敌人的距离上,九百米的距离,哪怕千余敌人一起开火,子弹能落在林夕和白月冰二人身周三十米就算了不得的大幸。
正是如此优渥的环境,才让白月冰这位女子如此冷静的应对面战况。
当鬼子的小队靠近前面的土匪和伪军,了解有位枪法非常准的敌人在前面打他们伏击,小队队长登时变的兴奋,也是直到这时林夕才发现这队鬼子居然带着电台,看那位小队长叽叽呱呱的对电台说一阵后,林夕有些感觉不妙。
即便在观察日军的小队长,林夕还是不断对冒出头来的人射击,人是一种盲从性很大的动物,林夕面对的敌人太多了,加上距离有九百多米,从瞄准到射击,需要的时间成倍与以前,这样一来,自然令许多侥幸从枪口下逃生的人出现,这些人的存在,引动更多的人冒险探头张望。
敌人距离自己很远,可到底有多远,远到什么程度,他们都不知道,只有身边死人的家伙清楚,枪声是在子弹射穿同伴头颅后的两三秒时间里传到耳中。
这对于以前遇到的战斗,枪声响起同伴随即倒地不一样,它证实了一件事,子弹这种东西,真的避不开,听到声音时它已经钻到身体里,倒下的尸体,确切无误的证明它的准确。
终于,几个山头的土匪串联后,组成了一支五十人的敢死队,他们的任务是在最短时间里朝前冲,引诱敌人开枪,只要发现了敌人的位置,这边一千多号人,难道会打不死他。
这是个绝佳的主意,一声号令,当第一个人从潜伏的地方冲出来时,枪声没有出现,五十号人都冲出去后才有枪声响起,但冲出潜藏地的五十号人没有一个倒下,反倒是后方拿着望远镜的一个头目脑袋开了花。
“嗯?”看着死掉的头目,他身旁的小头领似乎没反应过来。
“噗噗噗”,枪声很急,可以听出,对方只有一个人,可是,每声枪响都代表一条人命。拿着望远镜的人在短短十几秒内倒下,直到后来,望远镜似乎成了诅咒,再也没人敢去触碰。
而此时,冲出去的五十人已经前进一百多米,能在山林里跑出这么远可不容易,可随即,他们听到了密密麻麻的枪响,枪声十分熟悉,是歪把子的声音。
“哒哒哒哒哒哒……”
枪声的密集程度让人骨头发酸,这动静,没有十挺也有九挺,再加上那支精准的步枪,所有人确定,那五十号人是没的救了。
二十秒后,枪声平复,没有人敢抬头,但在安静了十几秒后大家确信,冲出去的人真的不会回来了。
“可恶,居然有帮手,不是一个人。”
“奶奶个熊,到底是哪个混蛋,要是让老子知道了,非得剥了他的皮。”
“别落到老子手里,迟早把这帮躲在暗处的龟孙子挫骨扬灰。”
“知道那家伙在哪里吗?你们有没有看到?”
“没有,枪声传过来四面都有,分不清到底是从哪儿过来的。那家伙选了个好地方,枪响后,四周回声一片。不过机枪位置距离我们比较近,但要冲过去,必须得先过了那把枪的关。”
抱怨声、咒骂声、咆哮声、询问声,所有人都在述说,在叫骂,憋屈的战斗让他们连冲出去的勇气都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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