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1 / 1)

千金罗刹女 篆文 1970 字 9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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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

所谓顺天王府,不过是从前潼关城守将的宅邸。规制只是个三进的院落,看上去一点不起眼。

一路上,蒋钊大致和她交代了:刚打下潼关的时候,天王还没有打算直接入城,仍是住在凤凰山的老寨子里。后来架不住兄弟们劝进,老百姓翘首企盼,这才决定移师,带着队伍下山进驻城防。

曾近一度,潼关的富户觉着天王现下住的地方不够体面,纷纷要让出自家宅子献给天王,结果都被他老人家一一谢绝了。只为他说过,自己进潼关不是来扰民的。天下如今还不安定,够不上人人吃饱穿暖的境地。既然愿景还没实现,就轮不到他高凤翔去享受。

或许,也是因为这小小的潼关城,只是他暂时落脚的地方罢。

沈寰见到高凤翔本人时,觉得他确实能算知行合一。他是典型的关中汉子,身高八尺,面色红润,声如洪钟,可说是仪表堂堂。看穿着甚为朴素,只着了家常的青布夹袄,既没有匪气,也没有霸气,端的是平易近人。

历来说起敢夺天下的人,身上都该有些常人没有的龙章凤质。沈寰是不信这话的,所以认真瞧了瞧。高凤翔虽奇伟,可也没什么与众不同的地方。非要说特别,也就是额头上有块略微凸起的骨头——大约可以和龙角一类的特征沾个边。

沈寰只抱拳行了一礼,高凤翔不以为意,起手请她坐了。一开口也有些乡音难改,“昨天夜里,少侠一鸣惊人,啸声直冲云霄。我听见,心里也很是激动,想着潼关城又有高人驾临。今日一见,原来是位少年英雄。”看了一眼下首坐着的蒋钊,继续说,“我听说少侠是北直隶人?”

沈寰摇首,“我是北京人。从北京出发,一路马不停蹄,直奔潼关而来。”

这和她早前说的话不一样,蒋钊不免侧目。

高凤翔微微一怔,跟着不在意的笑笑,“难得少侠瞧得起我这里,竟是专程到此。少侠是独自一人,还是携带了贵宝眷一道?”

他想问她的出处来历,沈寰直言不讳,“除了路上偶遇一个可怜人,并无其他亲眷,沈某是孑然一身。父母故去,家也散了,说起来只嫌话长,其实不过一句,沈某和当今朝廷有仇。”

堂上的人深深看了她一眼,她笑笑,从怀中取出一封信来,交给高凤翔身边侍卫。

那是杨轲亲笔手书,也算是一封荐表。果不其然,高凤翔看过面露喜色,“原来少侠是杨先生的爱徒,系出名门,无怪小小年纪就能有这样的成就,真是雏凤更清于老凤音了。”

捧得太高可未必是好事,沈寰客气的摆摆手,“师傅的功力,我至今还没学到三成,岂敢和他相较。”

“你师傅他,眼下在何处?”高凤翔显然对故人更感兴趣,“我上一回见着他,还是在河西一代。算起来也有五六年了,不知道他近来可好?”

沈寰说还好,“不过他走了,我们自京畿附近分手。他说,他还有别的事要做,就让我给天王带个好。”

高凤翔皱眉,“他还是那样四处飘萍着?难道这么多年,他还是没找到他要找的人?”

杨轲要找什么人,从来没对沈寰明说过。她不免也好奇,“天王和我师父有旧,为何当日不留住他?他要找的人,能教他这么上心,想必该是极重要的了。”

默然片刻,高凤翔问道,“你不知道他的事?”

沈寰摇头,“说来惭愧,我师傅一向神龙见首不见尾,能遇上他,也还是我一意求来的。说到了解,天王只怕比我知道更多他的旧事。”

点点头,高凤翔缓缓讲述起,一个心酸的故事:

杨轲本名叫什么,早已无从可考。他的家乡是甘州府下辖的一个小村落,名叫杨家村。父母早亡,他守着一个幼妹,靠着点薄田勉强过活。妹妹长到十二,出落的鲜花一样水灵。村里富户的少爷瞧上了她,硬是抢了回家要纳为第四房小妾。那会儿他身无武艺,被少爷的家丁按在地下,根本动弹不得,只能眼睁睁看着豪奴把哭喊不休的妹子掳走。等他养好伤,潜进富户家救人,才发现妹妹早已被人糟蹋,失了身子。

他一怒之下,用一柄长刀捅进了少爷的胸膛,可杀了人还没来得及救出妹妹,官府的人就到了。他只好先跑,去外头躲了几个月,心里到底放心不下,又悄悄回到家乡。不想还是迟了一步,富户家为了报复,把妹妹卖给外地来的人牙子,说是不拘哪里,只不叫有好去处。最好是卖到娼寮妓馆,才算给死难的少爷报了仇。

冤有头债有主,杨轲只杀了发卖他妹子的人,然后连夜逃出了家乡。他一心想找到妹妹,可是人海茫茫,连一点头绪都没有。好在天不亡人,追寻的路上偶有奇遇,最终让他碰上了灵动子上一代的传人,学成了一身武艺。

可一个人功夫再高,心魔难除,就还是安定不下来。所以他只能到处漂泊,一边还要完成师傅交代过的使命,一面仍是四下找寻妹妹。

这也是高凤翔当年对他一见如故,却终是留不住他的原因。现在好了,灵动子后继有人,他心头的一桩事放下,想必是要安心去找他妹妹。哪怕踏遍万里河山,用他的话说,是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他对不住妹妹,即便是死,也要听到一个下落,求一个说法。

高凤翔说完,不胜唏嘘。蒋钊在一旁听着,也难免有些黯然。

沈寰一叹,杨轲在她面前一向是从容自信,能风雷不惊的掌控一切,却原来也有着这样凄凉、无能为力的过往。

人人都有难处,人人都活得不易。这个故事听完,沈寰觉着,她可以放下心中成见了。若说从前多少对杨轲逼迫自己,甚至阻挠她和顾承在一起,怀有怨愤。那么至此,她对这个人,已了无恨意。

一个精妙的刺客是要在关键时刻派上用场,换句话说,她是一把利器,平日里应该藏好,轻易不必显露锋芒。

高凤翔深谙这一点,对沈寰待以上宾之礼,很像是古人养士一样,只将她的一应起居生活交给蒋钊打点,显然也很信赖蒋钊这个人。

多少有点羊入虎口的感觉,蒋钊犹是以公谋私,将她的宅子安在了自家隔壁,说是这样才能更方便照看。

两进的院落,颇有当日顾宅的味道。院子里栽了一棵石榴树,到了夏天该是榴花红似火。关中的石榴有名,不必去街面上买,回头一伸手就能摘下新鲜的来尝。

当然,这得取决于她能在这里安稳的待多久。

白音这会儿比她还兴奋,觉得今后的日子可算有了着落。站在廊下,一个劲地指挥着蒋钊带来的人,擦拭这厢,打扫那屋,颇有那么点当家人的派头。

“这小丫头挺能干,不像是没见过世面的。”蒋钊站在院子里和她闲看,“你打哪儿收来的,是个人才。”

白音没换装,依旧是小厮扮相,一张脸黑里透着黄。沈寰笑问,“你怎么知道人家是姑娘?还是你看谁都觉着像是女的?”

他上下打量她,“你我瞧不出来也就罢了,她明摆着是个女孩。小细嗓子,配着一双小脚。别以为套着个男人的鞋就能混得过去,男人走路,不是那个样子。”

她点头,“观察得真仔细,是个精细人。得了,我也正想说,以后也不叫她扮男人了,怪累的,人家原本是个顶漂亮的人儿。”

蒋钊瞟了她一眼,似笑非笑的,“是么,有你漂亮么?”

她不答,像是故意激他,“男人和女人没得比!怎么着,不是夸口说早晚会知道我是男是女。到了这会儿,我也见过天王了,你还没猜度出来?”

天王又没明说!其实沈寰最知道,杨轲的那封信里压根就没提她是女的。这种小事,对一个刺客和一个心怀天下的男人而言,根本都是不值一提的。

但蒋钊很在意,而且一心想搞清楚,因为这是关乎日后,自己如何跟她相处的大事。

“你这人不实在。”他眯着眼睛,带出一股子风流幽怨,“说是沧州人,见了天王又说是北京来的,我都不知道该信你哪句话。今后是要做兄弟的人,可不能这么满嘴跑舌头。”

她抬眼睨他,“那会儿你不信我,我干嘛要和你说实话。现在不一样了,你既然拿我当兄弟,我自然也不会再骗你。”

他咧嘴一笑,像是满意她的话。犹豫了一瞬,终于还是抬起手臂,一下子搭上了她的肩。

身体本能的反应是抗拒,沈寰一瞬间想要直接来个过肩摔。可侧头看了一眼,她按下了这个冲动。

蒋钊身量和顾承差不离,她站在他身侧,微微抬头才能看见他的脸。这样亲密的动作,让她蓦地想起从前顾承哄她时,当街搂住她的情形。

就为这一点点的相似,她没忍心推开蒋钊。虽然她知道,他并没有顾承的坦荡温柔。

他眼里藏着试探的戏谑,好像在说,你非不承认自己是女人,那两个男人之间勾肩搭背表示一下亲密,就是再平常不过的举动,除非你有本事把我推开。

她心里浮躁,几番犹豫,幸而有人看不过眼。白音一回首,瞧见这么一出,小眉毛登时竖了起来,“哎哎,干什么呢?你这人怎么那么没规矩!我们……我们家大爷是你能随便搂的么,赶紧把你那手爪子放下。”

蒋钊仰着下颌一笑,“跟我厉害没用,你家大爷被我搂得正自在呢。他投了天王,打今儿起我们正式做了兄弟。兄弟间连命都可以换,还怕被搂一下?”话锋忽然一转,调笑得更甚,“当然了,你一个小丫头子,这种事跟你说不着,你也不会懂。”

“呸,少来这套。”白音就是看他不顺眼,怎么瞧都觉得他轻浮狂傲,不招待见,“兄弟才做了一天,犯得上这么热乎?谁知道你心里怎么想!告诉你,我们爷没有那些个断袖的癖好。你要有那毛病,我可奉劝一句,趁早死心,歇了罢。”

蒋钊听得脸都绿了,横眉立目的和白音对视。俩人眼风之间火星子乱冒。本来一触即发的,却被忽然闻讯赶来的蒋铎彻底搅乱,他一来气氛立时全变——最起码蒋钊收起了怒意,显得尤为端稳持重。

蒋铎心里高兴,他当日看上的侠士,如今已被天王收拢,可见自己也是有些眼光的。他称兄道弟作风不改,还畅言晚上要为沈兄弟接风洗尘,大家借机好生痛饮一回。

“小钊,你去把酒窖里的三十年汾酒拿来。咱们今晚上就喝它了。”蒋铎看着一脸乖顺的弟弟,兴致勃勃的叮嘱。

才高兴了一刻,却又垂下嘴角,“陈将军回来了,商山一战打得顺,统共剿了朝廷三万人马。”顿住话头,轻声一叹,“不过这一役,那位算无遗策,指哪儿打哪儿的刘仙君,照旧功不可没。”

蒋钊一脸鄙薄,极轻的骂了一声,“妖道。”

片刻之后,他看着沈寰,淡淡一笑,“那也是个人物儿,只怕你早晚要会会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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