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04章 踏鬼市(1 / 1)

撒旦日记 黄粱梦醒 1346 字 9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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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镜男子刚入鬼市,路口飘来一阵臭香气,并有吆喝声传来:“臭豆腐呃,热乎乎的臭豆腐呃!”

墨镜男子看向吆喝处,路灯下摆了一个臭豆腐摊,一个中年妇女正在做臭豆腐。

中年妇女满脸堆笑,一副憨厚老实的模样,脑袋上包了个灰毛巾,身上裹着打满补丁的花棉袄,十足的农妇。

“大嫂,来一串臭豆腐。”墨镜男子沉吟了三息,走到臭豆腐摊前。

“好嘞!兄弟,你要原味的,还是金味的?”

“有讲究吗?”

“当然有。原味的10块一串,拿在手里边走边吃;金味豆腐100块一碟,这儿有位,可以上座,边吃,边听嫂子念叨淘宝经。”

“那就原味。”墨镜男子摸出10块钱。

“兄弟,第一次进鬼市吧?”中年妇女拉下头上的灰毛巾,抹了抹花棉袄,没接钱。

“您怎么这么肯定?”

“呵呵,来鬼市的人不先吃一碟阿杜嫂的金豆腐,百分百是刚入市的生人;如果不是生人,百分百晚上要栽坑。兄弟呀,花一百块,你买不了吃亏,你买不了流血,却你能得到最详实的信息和最佳的淘宝对象。”

墨镜男子轻笑两声,重新摸出一张大红钞票,轻轻搁在摊桌上:“我不需要您的任何信息,您只要跟吃臭豆腐的人说,我这儿有宝,就OK了。明白吗?”

“明白了兄弟,嫂子祝您生意兴隆!”阿杜嫂憨笑连连,麻利地收好了钞票。等她拿起一串臭豆腐,发现墨镜男子只剩下一个冷质的背影。

墨镜男子沿着直街走到尽头,在靠近鬼市的公共厕所前坐下来,解下脖子上的灰布袋,哗啦一下,从里面倒出一大堆物品。

数十块巴掌大的碎石头,几块沾满泥土的板砖,两把匕首,一块小铜镜,一本包着黑皮的厚书。

墨镜男子稍微整理了一下物品,便拿起黑皮书,就着昏暗的灯光,心无旁骛地看起来。

墨镜男子正是走下帝王大厦的唐明。

他需要在天亮前踏平鬼市,弄到100块低阶魔晶。

那本黑皮书,就是《撒旦全书》。

《撒旦全书》分成三部分:下位魔篇、中位魔篇、上位魔篇。现在他能够看见的,是下位魔篇的第一二三阶内容,计300页,详细地介绍了魔界的基本情况。

比方说,魔界的由来,魔鬼的级别,魔域的基本概况,下位魔器的基本功能,还有魔血,魔法术,魔币、魔晶等等的大致介绍。

魔,分下位、中位、上位三个大级别,每级又分成三阶。

下位一阶,即小魔兵,手握10条以上的人命,进入魔界后,很快能长出半对黑翼,只能在夜晚出没,唐明现在的长矛护卫,就是小魔兵。二阶为大魔兵,手握50条以上的人命,长一对黑翼,可以全天候出没;到了上位九阶,即大魔王,拥有九翼。

要成为真正的魔,必须长出黑翼,而要长出黑翼,又必须由代言人引入魔界修炼。黑翼,是魔力的象征,有和没有,存在天差地别,每长出一对黑翼,综合实力递增5倍~10倍以上。黑翼的品级也各有不同,因人而异。比方说,撒旦魔王的黑翼便是极品魔王翼,每一片羽毛都是稀世瑰宝,魔力极大。

魔界,是撒旦魔王开辟的异域,有一处空间传送口可以出入,唐明手腕上的《撒旦经》,正是这个传送通道。撒旦魔王已经从六翼晋级到了十二翼,成为圣魔王,与上帝比肩,魔界的实力也壮大了许多倍,和天堂的势力相差无几,双方力量都在紧锣密布的准备末日之战。

两大势力所需的资源,如魔晶、灵石,乃至魔兵和天使,均出自人间。而这些资源的取得,只能由他们的代言人筹集,代言人只能同时存在一个。其他恶魔或者天使即使在人间获得了资源,也只能在人间使用,无法通过时空之门进入魔界或天堂。

撒旦魔王就曾亲自出手,在人间筹集了数十亿的魔晶,招募了数十万的魔族,结果在通过时空之门时,所有的魔晶和魔族消失得无影无踪,自己还无缘无故折戟了一对最强的魔王翼,实力大损,使原本计划在1999进行的末日之战不得不无限期延期。

双方代言人的地位非常重要。不过,代言人必须来自人间,其成长必须由自己一步步完成,任何人不能催成,否则,时空之门就会将之甄别掉。也因此,代言人活命的时间都不长,只要被对方窥破身份,很快就被猎杀成渣。能活过一年半载的,就算天才。

唐明之所以变成撒旦临时代言人,也因为第998号代言人身份败露,被天使干掉。

正看得入神,一个肥大的黑影挡住了昏黄的灯光。

“兄弟,卖宝呢?”随即,问声钻进唐明的耳朵。

摊前站了一位大胖墩,三十多岁,圆脸薄嘴皮,脸上挂着坏坏的微笑,手里有把杀猪刀,随着手腕的抖动,杀猪刀被他挽出了大片雪花,在灯光下煞是渗人。他就是狄宝军,鬼市的地主。手下雇了五个伙计,主要倒卖石头,什么石头都有,最多的还是茅坑石。

唐明瞥了一眼来人,淡然点头:“不错,最近手头紧,收了一批货,来鬼市换点零钱花花。”

“是吗?我看看。”

狄宝军挑挑眉,用杀猪刀拨了拨那堆烂石头,又摩挲了几下红板砖,最后将目光落在那块小铜镜上,盯看了三个呼吸,伸手拿起。

铜镜两寸方圆,小巧玲珑,镜面清晰规整,没有特别的图饰,背面精铜铸造,有一圈缠枝莲花图案,正中间有个淡灰色的3字,除了镜面幽深一点,跟普通镜子没什么区别。

“这面镜子还行,谢了!”狄宝军摩挲了一下铜镜,直接揣进军大衣口袋里。接着,转身即走。

“等等!你还没付钱呢!”唐明说道。

“哦?”狄宝军转过身,眼睛眯成了细线,肥脸上浮起一抹坏笑,“兄弟,你打听打听,来鬼市直街做生意,不到我地主摊上缴费,会是什么结果。”

“不知道,我也不需要知道,这儿是马路,还在茅坑前,距离划线的地方远着呢。如果“地主”大哥看上了我的铜镜,可以掏钱买,价钱好商量。”

“哈哈哈~!掏钱买?”狄宝军大笑三声,突然蹲在唐明跟前,一把拧住他的脖子,用杀猪刀拍着他的脑袋,“小子,别给脸不要脸。既然不知道,我“地主”现在就告诉你,只要是直街,不交摊位费,砍手掌,挑脚筋!”

“呵呵,华夏大地,朗朗乾坤,还有众多摄像头,我不相信你敢公然砍人。”唐明笑道,指了指路灯上的监控器。

狄宝军愣愣神,拿刀拍拍自己的脑门,露出恍然之色:“对对对!你不提醒,老子还忘了,马路上的确不适合砍人。嘿嘿嘿,不过,茅坑里没监控探头呀。”

说完,猛地拧起唐明,大步流星地拖向身后的公共厕所。

这儿是直街的最末段,后边就是货运铁路,偏僻幽寂,加之茅坑疏于清扫,臭气熏天,一般不是大号,极少有人愿意跑过来。

当然,狄宝军过来时,三十米外的几个摊主还是打了招呼的,见“地主”发了飙,还拖人进了公共厕所,一个个怪笑起来。

“唉,又一个不知死活的家伙。”

“就当交点学费吧,希望还能自己爬出来。”

“我看悬,地主这人心狠手辣,蹲过三次监狱,砍人如杀猪,那家伙估计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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