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亡母忌日(1 / 1)

神医千金 竹子花千子 2441 字 9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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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海岸的时候,听到的最多的就是海鸥的鸣叫声,就连腥湿的海风味道也淡了些,夹杂着土的味道。

在船舷上已经可以看到延伸的海岸线,还有隆起的山丘,郁郁苍苍的绿色,那山林之中,定然是乔木灌木与厥草相互错落生在一处,走在其中,带着闷热和潮湿,只有少数的时候,才会感觉到风的凉爽。

只是这是琼州岛的大多数的时候,而现在并不会如此炎热,只因为已经到了腊月十五。

琼州岛的腊月,没有冬之严寒,只是海风更加烈一些,少了烈日灼热到几乎烫人的温度,李薇竹身上披着的是绯红色的仙鹤奔云披风,披风被海风卷的扬起,烈烈的红,与她的白皙的肌肤,成了鲜明的对比。

她是船舷上,是沈逸风的心中最动人的景致。

“等会就靠岸了,再忍忍就好。”李薇竹说道。

从海安到琼州岛,这一路的海程实在是有些远了,沈逸风身上就有些不适,虽然李薇竹备下了晕船的药,沈逸风吃过之后,仍是有些难受。

“没事。”沈逸风说道,“我还受得住。”

“那就好。”

再过了半个时辰之后,船只的速度明显的放缓了下来,准备上岸了。

李薇竹和沈逸风两人是跟着王兆银和段氏的身后,等到王兆银引荐的时候,已经有人认出了沈逸风是京都之中的世子爷,热络而又殷勤地同沈逸风招呼。

在京都之中,是惯常有各式的人同他奉承,沈逸风见多了这般的人,唇边是淡淡而又疏离的浅笑,也同在场的人说话。

因为那一次的斗舞,被人猜出了沈逸风的身份,在海安的时候,也有官员殷勤地绕着沈逸风,同时也对他身边的姑娘,也就是李薇竹,殷勤万分。无论多少次,李薇竹听到那些奉承的话,都有些不好意思,抿唇腼腆浅笑,并不言语。

“李姑娘真是个舒雅文静的性子,要是我家丫头已经坐不住了,果然是世家出身,这气度看上去就不一般。”

她哪里是什么世家出生?李薇竹浅笑不语,奉承的话太多,心中已经有些不耐。

沈逸风虽然和众人寒暄,也一直留意李薇竹这里,知道她自小生活环境单纯,不大适应这样的氛围,尤其是遇到了这般说话的人多了,有时候会手足无措,不知道说什么是好。

“虽然是风平浪静,只是船只在海上行驶,还是有些颠簸的。”沈逸风说道,“我脚上有旧疾……”

“世子爷的脚上有疾?”一个留着长须的瘦小汉子抚须问道,“咱们琼州岛最出名的上官大夫,外出游医,这会儿估计不在岛上。”

“是啊,上官大夫外出了,慕容家的不是和他交好吗?不如让慕容家的给他写封信,让他快点回来,好给世子爷治腿。”

“你是不是傻了,上官大夫外出游医,如果今天是在江阴,说不明明天就去了淮南,谁知道他去了哪里?”

“总不能让世子爷这样干等着,让慕容家的去写信,不管是在哪里,总是可以找到的。”

众人七嘴八舌说着,这会儿就比刚刚还要热闹了。沈逸风有些哭笑不得,他想着的是早点安歇,而不是众人在这里议论他的腿疾。

李薇竹见着沈逸风的模样,倒是抿唇一笑,杏眸里映着的是星星点点的笑意。

“诸位。”沈逸风清了清嗓子,“我不是来求医的。”

“是陪着我。”王兆银笑着说道,他知道,在场的人也都明白了沈逸风想要安歇的意思,只是总想要多在他的面前现殷勤,要是在沈逸风面前得了青眼,好似就在圣上那里挂了号,他便有话直说了,“好了,世子身有腿疾,内人又有身孕,李姑娘恐怕也很是疲惫,从内陆过来,没有做过海船,不如先安歇下。”

“是了。”一位穿着七品翠绿官服的人开口说道:“不如晚上的时候把酒言欢,不醉不归,让世子爷还有王大人早点安置吧。”

于是,浩浩荡荡的一群人,就领着王兆银还有沈逸风一行人去了邸府。

这府邸与在海安的府邸相比,又大了一些,虽也有修剪的齐整的花木,只因为少了人的存在,少了生气,等到王家的家仆搬着东西入内,有了人气,这宅子就渐渐有了人气。

睡了一下午,李薇竹是精神奕奕,睡过了之后,和段氏在一块儿,而沈逸风和王兆银则是去了宴席,晚间的时候,王兆银是喝醉了,沈逸风的双目奕奕。

段氏迎在门口,想要上前扶住丈夫,王兆银摆摆手,“仔细酒气让你不舒服。让丫鬟扶着我就是了。”

丫鬟连忙扶住了王兆银,李薇竹则是迎向了沈逸风,鼻翼嗡动,“你喝了酒?”

在夜色之下,她的目光如水,沈逸风抬手摸了摸鼻子,“喝了一点,实在是推辞不过,我记得你同我说过,现在是能喝一点的。”沈逸风的食指和中指环出一个缺口,示意他喝得并不多。

“只是之前才给你用了药。”李薇竹叹气说道,“虽然是不多,只怕你也有些醉了。”

沈逸风之前的酒量不错,而今日用了一两清酒,他就有了微醺之意,酒的作用,让他的白玉一般的面容染上了好颜色,深邃的瞳眸里仿佛也有潮水在涌动,他低低笑了,“未曾喝醉。你同我来。”说完之后,伸手就抓住了李薇竹的手腕。

李薇竹一惊,喝过了酒,他的手心灼热得有些发烫,烧得李薇竹的面色也有些发红。

“小姐。”如果是之前,白芨会睁只眼闭只眼,假装没有看到沈逸风对小姐的亲近,只是现在她也觉得沈逸风有些醉了,担心醉了的他,孟浪了小姐。

“白芨。”沈逸风抬眼看着白芨,“你也知道我对你家小姐的心意。”

他果然是喝醉了,若不然也不会在丫鬟面前就这般说,李薇竹的面上有些火辣辣的,不知道说什么是好,耳根有些发烫,“你喝醉了。”

“我没有。”沈逸风的眼睛越发亮了,他低头,他火热的唇瓣擦过她细腻的面颊,“黛山,我想和你去看花灯。”

他的唇瓣柔软而又发烫,李薇竹惊得往后一退,沈逸风伸手就拉住了李薇竹的手臂,让她整个人上前,跌入在自己的怀中。

“你看。”沈逸风抬眼看着白芨,双手双手环住李薇竹的腰身,“我没醉,可以护住黛山。黛山,和我一块儿走走可好?”

李薇竹又羞又恼,低声说道:“别闹了。到屋里头去吧,我去给你解酒。”

沈逸风笑了笑,眼底有了落寞之意,“今个儿是我娘的忌日。”他并没有松开李薇竹,他凑到李薇竹的耳边,温热的气息喷在她的耳廓上,“陪我走走,我们说说话。”

李薇竹应了下来,同时也对两个丫鬟吩咐不必跟上。

白芨和茜草相视一眼,白芨不确定地问道:“不会有事吧。”

“小姐有自保的能力。”茜草简明扼要说道,一路上见识的多了,李薇竹的袖笼处总是放着药粉,内里还别着的是银针。

“他们还没有成亲呢。”白芨小声说道,总觉得若是这般小姐与沈逸风有了实质意义上的往来,岂不是要去做妾室?

“世子不是那般的人,小姐也不会同意的。”茜草淡淡说道。

此时已经是腊月十五,琼州岛每月的十五,若是没有下雨,总是有花灯的,只是因为这是在海上的小岛,天空不作美的时候是大半的,一年算下来,竟是只有两三日的花灯节。

天空的一轮满月,有着朦朦胧胧的月晕,像是被极细的绢纱笼住了圆月,海风涌动,鼓吹的广袖飘荡,女子的衣裙迤逦风光。

这般的天气,也就是现在天气还好,若是等会风再急一些,恐怕就要下雨了。

李薇竹和沈逸风漫步,他已经松开了她的手,他身上的酒气淡淡几不可闻,如果不是耳垂还有些发红,根本看不出今日里是喝过了酒的。

沈逸风只是那一瞬的落寞与失落,此时浅笑着走在李薇竹的身侧,与她论起对联,字谜,还有花灯的样式。仿佛他刚刚在府邸里什么都没有说出。只是李薇竹知道,那一瞬沈逸风的落寞与失落是那么的真实。

既然他不愿意提,她便也不提,与沈逸风说起一盏仙鹤灯的有趣。

“你且等一等。”

她既然想要那盏灯,他便替她取了。摊铺的主人是个风雅的性子,出的是字谜,若是连续答出十个字谜,花灯自取。因为字谜古怪刁钻,轮到了最后一个字谜,沈逸风皱眉想了一炷香的功夫,才给出了答案。

“这位公子的才学好。我这摊铺的花灯,公子自取!”摊铺的主人笑着说道。

沈逸风选了那仙鹤造型的灯,仙鹤用细细的竹篾编着,展翅欲飞,口中衔得是一个花篮,花篮用琉璃围簇着,里头装着的是蜡烛,烛火摇曳,晶莹的琉璃折射出灯火动人。这仙鹤灯被选定的时候,摊铺主人是有些不舍的。

“送你。”沈逸风把仙鹤灯塞入到李薇竹的手心之中。

周遭发出了善意的哄笑声,李薇竹接过了灯,眼底里的光比摇曳的灯火还要动人,忽然想到了在襄阳城的时候,她也曾逛过花灯节,那时候猜药材得了一盏花灯。

彼时有彼时的怡然自得,此时有此时的暖意绕身。

“我们走吧。”李薇竹说道。

提着这花灯,总是有人好奇地看过来,南地风气开放,沈逸风还被丢过两次的花枝,花枝勾住了他的玉冠,还是李薇竹让他低头,才取下了花枝没有弄乱他的头发。

最后得了的七八根花枝,都插在了仙鹤灯的花篮旁,很是好看。

人流涌动,两人不知不觉,就到了一家首饰摊位上。

这铺子的声音兴隆,沈逸风一眼就看中了,放在正中的,一套珍珠小簪,插在黑色的绒布上,共有十八只的珍珠小簪,正中的一只则是流苏簪,用的是红色宝石,周遭则是无色的锆石。

“虽然没有店铺,但是我保证,我这里的首饰是琼州岛独一份的,不用出店铺的租子费用,首饰实惠又好看。”

“这位公子爷的眼光真好,这小簪适合极了您身旁的这位小姐,小姐的头发生的好啊,乌黑如云,挽上斜髻,用这海珍珠簪上,好看的很。”

“这可是正宗的南海珍珠,你看看一粒粒是颗粒饱满,光滑也是好,这样式也不多见,琼州岛特有的,公子和小姐不是本地人吧,买上一套,带出去,风光的很。”

沈逸风是做过雕刻的,拿起了发簪,就如同摊铺主人说的,铸造的精致,“多少钱?”海珍珠在琼州岛是最不稀罕的,就算是正中的那枚簪子,也不过是小块的红宝石,值不了多少的钱,一套首饰也不过是是五十两的银子。

沈逸风忽然开口,“我娘的库房里,也有这样一套头面,原来是从琼州岛买的。”

这是今晚上第二日的时候,沈逸风提到他的娘亲。他的娘亲秦氏并不是高门嫡女,而是当年父王征战时候右将之女,因为父亲的死亡,沈炜绍就娶了沈逸风的娘亲秦氏,一年之后秦氏难产而亡故,沈炜绍娶了现在王妃,戚氏。

秦氏与戚氏可以说是两个完全相反的人,秦氏不通文墨,而戚氏则是京都之中有名的才女,秦氏荣色艳艳,戚氏其貌不扬,秦氏有些懦弱,上不了台面,因为父亲替沈炜绍挡住一箭,才有了秦氏和沈炜绍的亲事,而戚氏则是,先前圣上就有意让戚氏嫁给沈炜绍。

秦氏亡故之后,戚氏也是妙龄十七,而后就做了神威王府的继王妃,很快就有了儿子。

沈炜绍虽然是行伍之人,却称得上是儒将,荣色艳艳却不通文墨的秦氏,一开始他是喜欢的,之后便觉得有些厌烦,他与这位王妃着实是没什么话好说,于是在秦氏怀孕的时候,他抬了两个解语花一般的丫鬟,做了同房丫鬟,也是人之常情。

有了秦氏在前,而后的戚氏虽然容貌不扬,他却喜欢她温柔贤淑的性情,喜欢她的才情,两人的感情在京都之中也是被人称赞的。甚至沈炜绍后来都没有再娶其他的庶妃,只有这戚氏。

如此沈逸风的地位就有些尴尬了,他虽然是嫡长子,却并无可以撑腰的外家,戚氏又有一儿一女,幼时的沈逸风被送入到最好的书院之中,他并没有什么天赋,在这些天分极高的同窗面前,总是有些自卑,先生念一句诗词,旁人已经露出了会心的微笑,而他却是茫然,不明所以。

如此,自然他的越发在书院里的日子难过了。

他的父王恨铁不成钢,想要让他从书院回来。

沈逸风还记得戚氏当年的话,他可以嗅得到她身上淡淡的香气,她的声音温温柔柔的,“在那样的书院之中,就算是能够学一学那群学子的风骨也是好的。学得好不好,没有关系的。”

“也是我的运气好。”沈逸风说道,“遇到了一个好师傅,后来就好了。”虽然说是轻描淡写,当年被人奚落和取笑,他都还记得。只是那时候,他并没有察觉到继王妃的恶意,只觉得是自己的天分不好,弟弟识字比他要快得多,他内心满是自卑。

他的学问好了之后,继王妃就替他请了最好的师傅,就算是休沐日回家,也不会放下学习。

沈逸风并不是有天赋之人,废了许多的烛火,有一阵子,因为过于用功伤了气血,伤了眼,就在京郊的别院住过一年的时光,暂且放下了学问,沈逸风忽的就喜欢上了丹青,戚氏替他选了一位画师,他跟着学画。

“你并没有伤眼。”李薇竹开口,沈逸风如果曾经有暗疾,她也可以把得出来。

沈逸风笑了笑,摇着头,“这也并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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