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乐队初见(1 / 1)

我掌华娱 老驴东来 1208 字 9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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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曝光后,胡一飞的大学生涯多了许多变化。

首先中传bbs上,已经传遍了他的消息。那些神通广大的斑竹,恨不能把他穿什么颜色内裤都报出来。由中传开始,京城其余几所大学的校园bbs上,一条条新闻也随之产生。

“《诛仙》作者胡一飞落户中传媒……”“刚开学就录了三首歌,已被太合麦田签约……”

这年头如果有“网红”这个概念,那胡一飞就是最红的网红。现在也只不过是从大众网上传入校园bbs范围罢了。有这些消息在报道,哪怕胡一飞班里再怎么低调,也都是最显眼的那个。

每每还有其他班级的学生,慕名而来找他签名。

他的三首歌,也成了校园广播电台的常播歌曲。

中传这么多年只培养出了著名主持人、播音员,如今突然冒出个畅销书少年天才作家、网络知名歌手,自然是非常新鲜的事。据柳美眉说,现在连校长都知道他的大名。

相比这些名气,不少人对媒体报道的他大收几百万码洋的新闻更感兴趣。连心高气傲的班长陈若岚,也有意无意跟他走的近了,每每有什么活动,这位定然第一时间找上他。

按理说,还没毕业就有几百万的身家,胡一飞应该是放纵、享受才对。可事实恰好相反,他比以前更刻苦了。每天早上5点多起床,到体育场慢跑几圈,碰到打篮球的就加入进去,打一会儿激烈的对抗赛,或者练习投篮。

专业课上,他的学习劲头更加踊跃。因为已经与柳美眉熟稔的关系,他也更加方便的去找她,询问各种专业问题。像一块海绵,疯狂的吸收着各种知识。

还自己买了一台最新款索尼数码摄影机。

这是索尼、佳能、夏普和jvc四巨头联合制定高清摄像标准hdv,新发布的第一台hdv1080i高清晰摄像机hdr-fx1e。hdv的记录分辨率达到了1440x1080,水平扫描线比dvd增加了一倍,清晰度得到革命性提升。

胡一飞上辈子也摆弄过数码摄影机,许多东西半懂不懂。如今理论结合实践,操纵起来很快就得心应手。

这疯狂学习的劲头,让他身边的人,都为之汗颜。但如果把他当做一个埋头苦学的好学生,就大错特错了。他并没有太多时间放在学校。相反,最近却屡屡请假,经常一整天见不到人。

……

这是一个寻常而又不寻常的上午,时间已经是10月中旬,秋深了,天凉了,一行行的大雁自天空掠过,时而排成人字,时而排成大字,玩得洒脱而自然。

长江文艺出版社总部里,主编刚完成手头上的工作,看到秘书递上来的报表,《诛仙2》发行至今,半个月的时间而已,全国各地的征订数量已经暴涨到四十五万册。

每次看到这个数字,他都会心潮澎湃一阵。

出版社不是没有出现过这么辉煌的销售数量,只是距离上一次有这种销量的时候,还要数余秋雨。

胡一飞,完全是意外捡到的聚宝盆,怎么能一样。

越是这样,他就越不愿放手,想起上次胡一飞说过的新书事情还没有着落,他再次拿起电话打给何秋德,“老何,胡一飞的新书问题你跟进的如何了?”

“总编,我可跟着呢。毕竟才刚下笔,这事催不得啊。”何秋德道:“不过你也得有个心理准备,这本书是短篇,最多三十来万字,而且是都市言情小说。”

“什么,不是玄幻!”主编宛如被打了一榔头,“胡一飞到底搞什么,突然玩转型。我们捧他也不容易,要是失败了怎么办?”

“所以才说要你有心理准备,你看我还需要继续跟进吗?”

主编一阵烦躁,“先跟着吧。看看内容再说。”

“啊——”而他们显然还知道,他们谈论的主人公,现在正在一处练习室内痛苦的惨叫着。

一米九一的大个子,被一个瘦小的人,使劲往下压着胳膊做劈叉伸展筋骨。胡一飞脸上肌肉完全拧成一团,那种说不出的痛苦,差点让这个大男人哭出来。

“坚持住,在坚持十秒。十、九、八……”

舞蹈老师慢悠悠的数完十个数,胡一飞感觉自己过了一个世纪。最后一个数还没出口,就歪倒在地板上。撕裂般的疼痛,还让他无法立即合拢双腿。

“行了,别嗷了。”舞蹈老师漫不经心帮他按摩,舒展筋骨,“按说你十*岁的年龄,根骨就算僵硬也有限,不至于疼成这样。但练习舞蹈终究是有些晚的。好在你平时也是个运动达人,一些复杂小巧的舞蹈动作做不了,完全可以发挥你长臂长腿的优势嘛,做一些舒展性的、大气的舞蹈动作还是很赏心悦目的。但想要达到高水平,没有捷径走,只能平时多吃苦了。”

胡一飞不忿的吼叫,“站着说话不腰疼。你一米七,当然不懂一米九做这些动作的痛苦。我后悔了,当初为什么要学这狗屁舞蹈。”

andy笑嘻嘻道:“随你怎么说吧,反正你现在想后悔也晚了。有脸自己跟宋总说去,你学不学我都照领工资。”

胡一飞很不雅的竖起中指,鄙视他。除此之外,他还真拿这个叫andy的舞蹈老师没什么办法。只是听彼此熟悉的对话,显然胡一飞持续如此训练已经有一段时间了。

“休息一下,待会还要再做一遍舞蹈动作练习。”

“噢——”胡一飞痛苦的一声狼嚎,彻底瘫痪在地板上。

敲门声响,幸好宋可解救了他。

身后还跟着四个年轻人,“阿飞,还练着呢。”看胡一飞汗衫上已经被汗水打湿,的确是在下苦工,他满意的点点头,“休息一下吧,我给你介绍几位音乐人。这四位就是我精心挑选的乐队人选,鼓手阿丹、贝斯手华轩,键盘手夏瑜,还有吉他手乔木。乔木擅长rap,其余几位的伴唱也都没问题,完全是按照你的要求找来的人。”

胡一飞蹦起来,andy递过来一条毛巾,他接过胡乱擦了把汗水,走过去打招呼,“你们好,我叫胡一飞。大家直接叫我胡一飞或者阿飞就行了。”

四人中除了贝斯手华轩年龄大约三十多岁外,其余都很年轻。此前众人都在京城的一些地下乐队厮混,要么混迹各种酒吧、夜总会场所。抱着遥不可及的梦想,看不到前途,又不想这么狼狈的回家。这就是最可悲的北漂。

好几个以前也有些名气,还组过像模像样的乐队,但都禁不住时间的考验,如今散的散走的走,能留到现在的,都是勉强坚持,也谈不上什么傲气。宋可是本地地头蛇,要找到这些人,也挺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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