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2章 、活死人之地(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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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心是越玩越疯,越玩越野的。就像那宅男,只要宅下来,便自然给人一种文质彬彬的感觉。反而是这聂小倩心野了,收不回来了,就是为许仙揭破,也没有离开的打算,而是死耗。只要许仙不给银子,自己就不走。—副怕你丢下我们,赖住你的样子。

许仙无奈,只好取出自己书篓的银袋,直接丢给她,说:“回屋的时候,把门带上。”

掂了掂手中的银袋,聂小倩这才满意的带上丫环小圆回屋。

丫环小圆说:“这公子真是个大好人。银子说给就给了。”

聂小倩说:“君子有通财之谊。再说他若是不给,我耗死他,不让他睡觉。”

她如果真与许仙耗,输的一定是她。凡人与修士比不睡觉,这和直接认输有什么区别。

许仙叹了口气,不再听她们谈话,只觉得麻烦死了。希望她们明天起的来吧!

这时丫环小圆又问:“可是小姐,咱们打扮的这么恐惧,他为什么也不害怕?”

“这就是走南闯北的好处了。见识多了,自然也就不怕了。”聂小倩眼中全是行走江湖的光芒。有一个走南闯北的爹,对走江湖,她是有着无比的热情的。每次父亲回来,她都会缠着讲路上的见闻,然后把自己代入进去,艺术加工后,在父亲不在的日子里,讲与丫环小圆听。

丫环小圆说:“小姐,难道不是读书人有正气……”

“呸!读书人有正气。你小姐我也不会沦落江湖了。”聂小倩恨恨说,“等本小姐闯出了名号。率领千军万马,非要那个负心人好看!”

丫环小圆虽然不明白自家小姐沦落江湖与人家有什么关系,但是她从《水浒》……不对,是《水许》中得出这么—个认知,即:跑江湖=名气=有人投奔=千军万马。她是怎么得的这逻辑,只能问聂小倩这说书人了。

不过她现在是与自家小姐同仇敌忾的。“不错。带上千军万马,他就是状元又怎么样?吓也吓死了。”

“啊!睡吧!明天还要赶路。”

一夜无话,第二天便一起上路了。而有了银子的聂小倩直接就买了马。更是用那银子付账打赏,是一点儿也不客气。

看得客栈中的男人们,眼睛都绿了。用后世话说:这个小白脸,倒是攀上了个富婆。

“喂!—路上,你老喃喃自语什么的。是不是花你银子心疼了?”

—路上,许仙都没有理她们,宁愿对着空气也不理她们。除了赶路就是赶路的。枯燥乏味的很。

许仙停下马,指着前面的石碑说:“前面很危险,你们最好不要进去。”

“有什么危险?咦?小倩。奇怪?这不是我的名字吗?”聂小倩说,“这个地名从没听过,竟有这样的巧合,和我的名字一样?”

丫环小圆听了。差点儿吓哭了。“小姐,你可不要吓唬我?这上面分明写的是‘小圆’。”

“小圆,你开什么玩笑。你看,这不是小倩二字吗?”她下了马,扬着马鞭说。

丫环小圆说:“小姐。真的是小圆。”

聂小倩恼了,说:“你这丫头。让你好好读书识字,好好读书识字,你就是不听,现在连自己名字都不认识了。”见丫环小圆还想辩解,聂小倩直接找人证明。“读书人,你说,这是‘圆’字,还是‘倩’字。”

“活死人。”许仙看了那石碑念道。

“什么?都是不识字的!气死我了!”聂小倩气呼呼上了马,直接向前。丫环小圆随后跟上。

许仙则是对着石碑拱了拱手,因为那儿分明有着无数的阴差。

聂小倩与丫环小圆上了土路,那是一条没有尽头的道路,路两旁是广阔的稻田。带着兴奋的冒险心情,聂小倩没有丝毫犹豫就往路的尽头驰去。

大概是一刻钟,或是更长,出现了一座桥,仿若是连接两块不同的土地,这座桥既长且大,桥下流着湍急的溪水,桥旁有个大石碑立着,上面写着:欢迎光临小倩镇。她看了石碑一眼,饶富兴味地念着:“小倩镇……真是有趣。你看看,这儿也写着小倩。”

她没有离开,而是等着许仙,非要证明自己才是对的。

只是随后跟来的许仙看到的却是“许仙”二字,再仔细看时,却是什么也没有了。许仙不由皱眉,心想:难道这是一个可以看到自己名字的阵法?

之所以怀疑是阵法,是因为许仙从头到尾都没有感应到有妖魔鬼怪。虽然许仙不是这时代修炼最强的,但是想躲过他的神识,无疑是最难的,特别是鬼。

炎热的下午,这座桥上一行人都没有。“驾!”于是聂小倩将马鞭甩起,迫不及待地想越过这座桥看看和她同名的镇是什么样子。当马匹飞快地开过桥的中间时,她瞥见分隔线旁好像有个肉色的东西。她好奇地扭头向后看去,拉远的距离只让她看到一团肉色。以那小小的形体来说,应该是狗的尸体吧。也许是哪个好心人把他的尸体移开,免得被后面来的马踩烂。

富家的小姐并没有吃过狗肉,也不知道狗肉是可以吃的。反倒是许仙看清了那是什么,抿了下嘴。

聂小倩的马很快又遇上了,前方又有个肉色的东西。这次她放慢速度,想要看清到底是什么东西。

许仙说:“不要看!”

可是她不听,非要看。待她近了一看,不禁惊叫一声。“天啊!那是什么?”出乎她意料之外,那肉色的东西不是狗也不是猫,而是一个人!一个**的人趴伏在分隔线旁边。若桐连忙将车子停在桥边。趋前观看。那是一个男人,尚有一丝气息。但他对聂小倩的叫唤一点反应都没有。

“公子!公子!你醒醒啊!怎么倒在这里呢?”她摇着他,惊讶地发现他身上通红一片,看来他倒在这里一段时间了,炙热的太阳晒得他皮肤如火般灼热。

“怎么会这样……”这男人好像病得不轻。甚至就快要毙命的样子。那瘦弱的躯体、斑驳脱落的皮肤,怎耐得住这样的太阳?

聂小倩连连对着许仙挥手,叫喊着:“救人,快救人啊!”

但是她这呼喊声下,不是许仙先到的。先到的反倒是一批军士,他们队伍整齐,一身的肃杀之气,显然是杀过人的,而且还不少。

聂小倩见了人来,立即说道:“快救人!有个男人倒在路旁,他……他就快死了!”

赶来的军士没有伸手援手。反而说:“你们是头—次来本镇吧?”

“什么?”聂小倩不明所以。

带队的军士说:“这事吧!你就不要管了。全当没看到。”

“什么!”聂小倩愤怒了,大声质训他们,“你们怎么能这样?你们这是草菅人命!我要去大人那去告你们。”

军士们的脸色变了,手不仅紧紧握住了枪杆,脸上也现了肃杀之气,仿佛随身都准备刺杀于她。

只有那个带队的伍长多说了—句:“书生?麻烦了点!”

说是麻烦点。但是看他的样子却是一点儿也没有麻烦的样子。唯—的不同,也不过是声音小了许多,只有他身边的人,以及许仙听到了。

许仙不怕与军队冲突,一个小伍根本不会是他的对手。但是刚才便与军队起了冲突,这可不是好事。所以许仙上前一步说:“听过西藏‘天葬’的习俗吧!藏人过世后先由天葬师以工具肢解尸首。头骨等部位则打碎磨粉,和糌巴混和成丸状。将肢解过的尸首放置于天葬台上,不一会儿功夫,尸首便被鹰类啃食殆尽。”

军队显然也不想杀人,特别还是两个士子,—个书僮。谁又知道他们会不会有什么厉害的同年老师什么的。要知道这可是明初,缺士子官、员的明初。

许仙都这样说了,躲在军队身后的文官终于走了出来。文官没有太大的作用,不事生产,不能打战,但是文官有—个作用,这个作用就是对付人。愚民也好,判案也好,管理也好……他们的对手只有—个,人。

这个唯—的作用,便让他们成了国家不可或缺的存在。只要想统治,想高高在上,便少不了他们。

只听他说:“这位公子真是见多识广,连藏人风俗都知道。这里虽不这天藏,但是同样是不埋尸体、也不火化尸体的!你看到的那个男人应该是**躺在路上吧!我劝你别管他,让他好好地走吧!”

这个人一早来了,就是不露面。就在刚才,军队有心杀人的时候,他也没有出声的打算。直到许仙表现出了见多识广的一面,才出现。

聂小倩还是不解地问:“什么意思?但是他还没死啊!求求你们快来救他。”

“这位公子,你是真不懂还是假不懂?算了算了,每次为了解释这里的习俗就要解释半天,总之,你不要管路边的尸体,因为不会只有这一具!”那个八品小官显得不耐烦,自言自语说,“如果人人都像这位公子见多识广多好。”

他的声音不大,却是正常人可以听见的音量,显然是有意说给许仙听的。

“怎么回事……”聂小倩望着男人,他胸前连微弱的起伏都没有。她趋前探探他的鼻息,已经没呼吸了。她连忙往后退了一步,颤抖的声音喊着:“天哪!他死了!”

听到那男人死了,文官与军队躲的飞快,并对许仙说:“你们快躲开!”

“为什么要躲开!”聂小倩很生气,她见过死尸,见过很多。以前父亲每次行商回来,总是会有尸体出现,所以聂小倩对他们的见死不救分外气愤。

那文官躲的远远的,大声叫嚷:“你这书生,怎么听了藏人的天葬。还这么是非不分!我们这里的尸体不火化也不掩埋,就这样放在路边让鸟啃食尸体。直到尸体化为白骨才会集体火化。”

聂小倩不出声,似乎开始信了,却觉得很残忍。

那文官突然惊呼—声:“鸟!鸟来了!”手指向远方。一片黑压压的鸟群飞来,盘旋在尸体上方,却不下来。

那文官急了,大声说:“你们还不离开,你们不离开,那鸟是不会下来的。它们不下来。便不能祛……总之,你们赶快离开!”

许仙带聂小倩他们骑马离开,刚刚跨过桥,那鸟便扑天盖地的落下,停伫在尸体上方,争夺啃食尸体。这鸟类是他们都没见过的。有着红色的长喙、红色的翅膀,身体则是乌黑色。它们用爪子撕开尸体。锐利的喙啃咬着尸肉,一股腥臭伴随着尖锐吵杂的鸟叫声。

聂小倩只回首看了一眼,头便开始晕眩,差点儿从马上掉下来。

“你没事吧!”许仙—把抓住她。

她没有出声,面色苍白赛纸,无力地偎依在许仙的手上。

“我看你是无法骑马了。这样好了。咱们共乘一骑好了。”许仙单手用力,轻飘飘地便把聂小倩弄到了自己马上。仿佛聂小倩不是人,而只是轻飘飘的二两棉花。

军士互相看了一眼,眼中露出了后怕。许仙这一手,让他们庆幸自己没有出手。否则谁杀谁可还不—定呢?

那文官更是贺道:“公子好俊的功夫!绝对有才之士。下官与本县县令很熟,当为公子推荐—二。”

这是试探自己的出身了。是不是有官身。许仙想了想,还是不暴露了身份,说:“在下是来寻人的,就不麻烦地方父母了。”

“寻人?”文官一呆,许仙已经打马过去。

聂小倩偎依在许仙怀中,一点儿力气都使不出来,她是被吓得都有点恍神了。尤其是那一大群鸟争先恐后地推挤争食,更让她感到无比恐惧。没想到在中原地带,还有这么残忍的习俗。

“天葬”,这个从来没有听过的名词,她竟然可以亲眼见到。只是为何要让一个尚未断气的人放在马路边呢?天葬不都是针对尸体的吗?这样对待一个还没死的人似乎太过残忍。她将疑问对许仙提出,因为—开始说起天葬的就是许仙。

许仙没有出声,这世间的风俗实在是太多,在后世就是听说那吃死人的风俗,也很正常。但是许仙可以跟聂小倩说吗?显然是不能。这只会吓坏了她。

不过许仙是—点儿也不喜欢这个地方,空气中浓郁着更多的尸气,就是在这巡视的军士身上也是掩不住的尸臭味。怪不得自己进来前,阴差们会说这里是“活死人镇”。

可不是吗?腐坏的尸体有害,后世,人尽皆知。但是就是这样,也制止不了吃尸体的风俗。所以许仙只想赶快找到铁飞花,把事情解决了。

这里,给了许仙一点儿都不好的感觉。

与此同时,那八品小官对军士说:“你们盯好他,我去回复大人。”

“是,大人。”

那小官骑上马,匆匆去了。县衙不在镇上……应当说新县衙不在镇上。

一般来说,为官—方的大人们是不会修县衙的,以表示自己的清正廉洁。

但是世事无绝对。就像这么个小镇。通常第一次来这镇上的人,即使听过这里的习俗,也会被吓倒的。毕竟谁看过尸体就那么大剌剌地放在路边让鸟啃食。

而文官的胆子—般都不大。为了不吓死自己,把自己的县衙搬迁出去,是—点儿也不奇怪。

只是他的这个县衙搬迁的有点儿远,几乎可以说已经是出了他这县的治所,就在两县的界碑上。

那小官丢下马,自有差人带去喂食,他—个人急急奔了后堂。

县令不在前面办公,是因为病了。这县衙不仅插满了桃枝桃符,更是贴挂满了不少道士的符录,以及佛门的法器。

进了后堂便是扑鼻的草药汤味。

“大人,大人!”

“又发生了什么事?”一个矮胖的县官躺在床上,边上服侍他用药的丫环。

见他这样,那小官说:“大人,您都上任六个月了,怎么还是—病不起!”语气中多有不满。

那七品县令不仅不恼,反而轻声细语说:“这地方真是吓死本大人了!病重如山倒,病去如抽丝……咳咳……”他咳嗽起来,—副即将重病死去的样子。

大人开不了口,他的师爷,长的像山羊,还留有山羊胡的钱师爷说:“这鬼地方,吓人一次,别说六个月,就是六十,六百个月,大人都好不了。”

“胡说!你是让本县在这儿干的老死吗?”胡知县当场恼了。如果不是不想表现自己恢复了健康,他都能跳起来,踹死这师爷。

钱师爷见老爷恼了,立即说:“是是是。大人说的是。大人已经请来了天下有名的僧道,肯定是—准儿便解决这儿的问题。到时候朝廷嘉奖,陛下召见,简在帝心,必然是官运亨通。相爷有期。”

胡知县乐了。“真的?”笑容爬到脸上,容光焕发,比初生的婴儿还要细腻,圆圆胖胖的,健康的不得了。

“当然是真的。以大人的才学、能力,哪个比得了!”钱师爷拍起马屁来,是相当的无耻。“如果大人参加了科考。那新科状元非羞愧得投了河不可。”

“噫-过了,过了。这新科状元写白话俗讲,还是有几分文采的。”胡知县也是个奇芭,这样的话出口,—点儿也不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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