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0章 混战(二)(1 / 1)

猪星高照 蛮民 2685 字 1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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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位进到场中,刚进门一股灼人的热浪从四面八方袭来,还没抬腿只是往下一望差点没把银笑风给吓死。

辣块妈妈的!身前没多远就是个大火山口,大股大股的热浪,熏人呛鼻的琉黄味从下边冲上,滚滚岩浆像气泡似在下方的不断变大,最后又砰的一下爆开。

银笑风赶紧退后两步,警惕的左右张望,还好这附近没人埋伏,否则刚进来的那一个从旁边把自己硬挤下去,这该死得有多冤啊。

没敢在火山口多呆,银笑风赶紧撅着屁股跑人,中途回头看了一眼,或许大家的想法都和自己一样,不敢在火山口边多呆,所以那里才会这么安全。

从山火口下去约一公里便是一片森林,以火山口为中心围成一圈,但所有的树全到这里嘎然而止,就像被人故意修剪而成。而且这里的树木很有特别,明明是树的形状,上边却冒着雄雄的火焰。这样子纯粹就是玄幻小说中的火焰地狱。

和曲文、钟魁一样,银笑风不敢大叫以免暴露位置,在燃烧着的火焰中穿梭又害怕被树上的大火烧到,不得以将真气当成保护膜,一路小心翼翼向前行进。

大约“走”了五六公里路,突然听到前方传来激烈的打斗声,银笑风将真气收回,慢慢向打斗声音传来的方向潜行过去。

等快到旁边相隔不到四五百米的距离,豁然发现原来是罗斯尔德家族的人在和杜邦家族的人对打。

这可是国际两大家族的最直接拼斗,如果能做成实况转播。收视率肯定会爆表。

而罗斯尔德家族的两人这会明显处于下风。被杜邦家族的两人加上一个身形非常瘦小的人压制着。

远远看着那人。银笑风神色大惊,在国际黑道混了这么久如果认不出对方是谁,那自己就白混了。

伯爵!

国际杀手组织的第三号杀手,听说他有个怪僻,不喜欢活人只喜欢死人,就算是同性,只要长得够俊美,等把人杀死一定会放到床上玩好几天。

这种心理够变态了的吧。全世界找不出比他还变态的人。

所以看着伯爵总有菊花一紧的感觉。

双方交战几乎呈一面倒的态势,本身杜邦家族的两人实力就不弱,再加上个伯爵更没法打,罗斯尔德家族的人一路被压制,边打边退劲气也跟着飞速消耗。

“艾德里安你先走,想办法和斯宾塞他们汇合,再不然找到冥王的人也行,绝不能全灭在这里!”亚伯拉罕大叫,只一会体内劲气就消耗一大半,趁着这会还有点劲气。能支撑多久就支撑多久,否则只能两人都死在这里。

“不行。要走一起走,我怎么可能把你扔下!”艾德里安和亚伯拉罕认识多年,多次一同出生入死,互相感情极深,在这种时候他怎么可能扔下亚伯拉罕一个人离开。

伯爵这次代表的是骷髅党,和杜邦家族都是美国方面的势力,所以才会暂时跟俩人联手。听到艾德里安俩人的话,哈哈一声狂笑。

“想走没那么容易,既然到了这里就全都给我留下。”说着右手一挥,手中突然多出把弯刀,随着他挥出的右手,强横的刀气向对面俩人刮去。

与此同时杜邦家族两人从左右攻出,将艾德里安俩人左右去路封死。

眼看着就要被伯爵发出的刀气劈中,就在这时一个人影突然出现在五人中间,猛的大喝一声仅靠劲气就把伯爵的刀气给震散。紧接着向左右两旁边射出两道真气,再次杜邦家族的两人逼退。

“你好啊,伯爵,真没想到像你这样的人也会靠以多打少取胜,这事要传出去只怕对你的声誉不太好吧。”银笑风突然出现在场中,从体内激发出的真气通红似火,就像四周大树上的火焰一样。

和银笑风了解伯爵一样,伯爵也非常了解银笑风,曾经还被指派杀死他,只是后来将军突然取消了任务。没想到现在会在这和他遇上,俩人之间有种宿命安排的感觉。

“火神银笑风!”伯爵觉声道,光看他刚才露出的这一手,就知道实力修为不在自己之下。

“没想到我这么有名,现在正好三个对三个,大家可以重新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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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和曲文是堂兄弟关系,运气却没有曲文那么好,抽到个号码是一百六十八号,在华夏习俗中是个很吉利的数字,可是在这则截然相反。一百六十八号代表已经有一百六十七人先进到场中,等他进去基本上所有人都已经埋伏好。

进到门内是一片阳光很充足的世界,甚至可以说充足得有些过份,强烈的阳光照得人差点睁不开眼睛,但空气又不是很热,四周光凸凸一片,好像除了光还是光。

“哥、钟魁、笑风哥你们在那,我进来了!”梁山傻兮兮的扯开嗓子大喊,运足了真气可以传到数里之外,像生怕别人不知道似的。

虽然这个空间没有什么遮蔽物,但光线太强反让人的目视距离不是很远,修为再高视力再好最多也只能看到两三百米左右。突然从其中一个方向传来高声大喊,进入这一界的人都把注意力转了过去。

谁啊这么傻,这样大叫不怕暴露位置吗?要么这很有可能是一个陷阱。没听见他同时叫几个人的名字,若万一自己傻兮兮的跑过,被对方围攻岂不是亏大了。

呵呵,你精我也没有那么蠢!

几乎所有人都是同一种法,梁山放开嗓子在入口处叫了半天最后竟然都没有一个人理他。

“奇怪了,哥他们跑那去了。不会都自己先下去了吧。真是的。也不带上我一块!”梁山大骂,猛的一下运足真气朝身前一个方向随意乱轰过去。

只见真气像炮弹般发出很快就消失在强烈士的阳光下,但没过多久正前方就传出剧烈打斗声。

原来是一个修为较弱的家伙被曲文突然轰出的真气打中,然后大叫一声暴露了自己的位置,四周所有埋伏着的人都冲了过去,紧接着一个人、两个人、三个人、四个人……

没多大一会功夫这一界的选手差不多都扑了过去,乱成一团。

而梁山发完真气点足一动转向身后方向暴射离开,等众人打成一团的时候。他则百般无聊的找着进入第三层的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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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曲文的加入洪兵的危机解除,俩人很快就把两个澳洲土著给打倒,分析了会认为是入口有问题,很可能大家被传到了不同的地方,所以没能聚集在一起。

“要不先到四处找找,如果不见人再进第三层如何?”曲文说道,反正也还没找到第三层入口,到不如边找入口边寻人。

“好啊。”洪兵点头应道,要不是曲文他早就死了,而且在这片密林里。谁知道还隐藏了多少高手,俩人一块同行。安全性会高很多。

花了不少时间在密林中巡了一圈,没发现钟魁等人,倒在密林北面的位置发现不少尸体,横七竖八的躺着。

曲文观察了下这些尸体,基本上都是一刀毙命,在极短的一瞬就死去。

“高手!”曲文心头大骇,是什么人有这么强的实力,一下子就解决了这么多对手。

“很可能是用刀的高手,既然找不到不如我们先下第三层吧,说不定钟魁他们已经先下去了。”洪兵说道。

“只能这样了。”

曲文说完转身领头遁空离开,就在他们找人的时候发现在密林的深处有一个地下入口,如果猜得没错,那就是进入第三层的通道。

从入口进去是一层层阶梯,就算在普通高楼内走楼梯那么简单,没花多久的时间就来到第三层。曲文率先推开门进去,不由的又愣了好一会,第三层竟然是个由红砖起成的特殊空间,感觉很像小时候玩的迷宫。

“这,这不会是迷宫吧!”曲文猛拍脑门,他最不擅长的就是走迷宫,每次玩迷宫游戏总要花上大半天时间。

“好像是,怎么你不喜欢走迷宫游戏吗?”洪兵问道。

“不是不喜欢,是厌恶、憎恨!你说人没事做为什么总要给自己创造这么多难题,能一条道走完的,何必七拐八弯!”

“呵呵,呵呵……”洪兵无言以对,他可是非常喜欢玩迷宫游戏,家里不知道有多少关于迷宫游戏的书。

“怎么你好像挺擅长玩这种变态游戏,要不然由你来带路?”从洪兵的笑声中听出些什么,曲文对他说道。

“还好吧,说不上擅长就是喜欢而已。玩迷宫游戏除了逻辑能力、推理能力、还要有强大的记忆能力和一定的运气,只要你掌握了这些步骤,要解开一个迷宫并不是很难。”

逻辑能力、推理能力曲文自认还行,对记忆力则比较欠缺。不是因为他的大脑不好用,而是他对自己不感兴趣的事情实在提不起劲,自然难得去记。以至于他学习的时候严重偏科,理科超强,文科一片烂菜地。

虽然是这样说,洪兵也是第一次进入这种大型迷宫内,而且随时可能会在里边遇到其他势力的高手,所以不敢有丝毫大意,一点点小心翼翼的带头往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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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盖外号黄金手并不是他喜欢拿着黄金,而是他出手从来没有失误过,身价在杀手界内极高,要付出很大的代价才能请得动他,所以被称为黄金手。

其实皮盖的真正杀招是速度,如同鬼魅电影一般的速度,在目标还没发现的时候。就已经成功将目标击杀。

可以说在速度之上。除了死神还从来没人能赢过他。所以他一直以此为傲,并不断提高自己的速度。

但上一次遇到钟魁,也是在外边唯一一次遇到钟魁,他却没占到任何好处。

自己的速度在钟魁强大的攻势下取不到半分优势,两人足足打了一天,最后被外人干扰无奈收手。

相隔几年再次遇到,在黑龙大会的会场遇到,可以说是劲敌相遇分外眼红。他想战胜钟魁。打破自己无法完成任务的污点。

两人交手数招,就是历史回放,一个快一个强,都暂时无法压制对方。

就在这时皮盖再次爆冲而出,临近钟魁的时候,手长的短刀突然变成了短枪。

枪是被美国人视为枪中传奇m1911,由美国人约翰?勃朗宁设计的45acp口径半自动手枪,推出后立即成为美军的统一制式手枪并维持了74年之久。m1911作为枪中传奇经历过一战、二战、朝战、越战、波斯湾战争,至到1985年才正式退役。

皮盖手中拿着的这把m1911是最早的一款,枪的出产年号是1913年。若是拿到国际古董拍卖会一定能拍出个好价钱。

可他万万没想到当他拿出m1911的时候,钟魁的手上也多出了一把毛瑟m1896。

可以这么说。m1911是美国人心中枪的传奇,那么毛瑟m1896就是华夏英雄的象征,虽然后来枪界迷中沙漠之鹰是威力的终极体现,可它永远都无法取代这两把枪。

按理说黑龙大会是修真者和超能力者的大会,在这个地方出现枪这种现代兵器会让人感觉非常不和谐,可大会没声明不许使用枪支,所以这并不算犯规。

砰砰——,两声在风雪中传出,子弹中加有真气之力,射得比狙击步枪还远。

一发子弹从皮盖脸颊擦过,一发从钟魁发稍擦过,交换了个位置,两人又停了下来。

“好卑鄙竟然学别人用枪。”皮盖骂道。

“卑鄙吗,下次我该带火箭筒来。”钟魁难得的冷笑话让皮盖觉得一点不好笑,而在钟魁看到只要能杀人,管你用什么方法。他和皮盖一样学的都是最直截了当杀人的方法,完全不在乎使用什么武器手段。

“看来这样很难分出胜负,而且也有失美感,不如我们都换回原始的打法?”皮盖首先把枪一扔,又换上了短刀。

皮盖把m1911扔了,钟魁也跟着把毛瑟m1896扔到一旁边,不过两人都没扔得太远,都在自己随时能捡得到的距离之内。

俩人都换上近战兵器,难免要进入近身战。

只见两团刀影在空中上下缠绕,打了半天都无法分出胜负。

其实皮盖一直在努力防守寻找钟魁的破绽,在前边交手之后就知道对方的实力要强过自己,而自己只有速度这点优势。既然不能一击必杀对,只能耐心等待着。

他知道,这一战只有抓住机会自己才有机会获胜。

可钟魁始终没有露出破绽,趁着皮盖速度放慢一点,很简单很直接的一刀劈了过去。

一刀劈来,刀风透出刺骨的寒气。

感受到肩头的寒意,皮盖知道他受伤了。

这一刀过后他能清晰的感受到衣裳和皮肉被切开的感觉,虽然很浅确真正的伤到自己。

心骇的向后飞退,拉开足够距离,在雪地上抓起一把雪用力压在肩头。

“你受伤了!”钟魁淡淡道。

“是的,我受伤了。”皮盖回答。

“那还用打下去吗,你知道你不是我的对手,而我的目标不是你。”钟魁又说道。

“可我的目标是你,这就足够了!”

皮盖说着把手中的刀飞出,趁钟魁闪射呼的一下滚到m1911旁边,一拾起就立即扣动扳机。

科技高度进步,超能力者和修真者在初期的优势一点点减弱,有了各种大型武器,普通修真者也会一枪毙命,更何况加上了超能力。m1911打出的子弹,威力就变成了炮弹,一连六发。

这时钟魁举起短刀凝神屏气,毫不畏惧射来的子弹,安静得就像山中的大石,身上却散发出股强大的气势。等子弹射到身前,低声轻喝,刀随手动,稳稳的把子弹从中间切开。

一发、两发、三发、四发、五发、六发……

每切开一颗子弹向前前进一步,六发打破人已欺近皮盖身边,身上散发着独特而强大的气势,就像古代的豪侠,无人能敌。

刀最后一次落下,不偏不倚切入皮盖脑门,从眉心先印出一条血红,然后是整张脸,脸个人都嘶啦的一分为二,被分开的内脏散落一地。

“你死了!”钟魁最后对皮盖说了声,因为皮盖右肩受伤让他再也没有能力阻挡如此强烈一击,所以他死了,死得直截了当。

钟魁对皮盖的尸体说完最后一句把,把m1911和毛瑟m1896都拾起收回怀中,踏足一动遁入远处雪山之中。在那个方向有一道浓郁的真气流动,如果猜得没错,那里不是一个高手,就很可能是第三层的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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