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十三节 都是这个社会的错啊(1 / 1)

重生事务所 子伽 1560 字 1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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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白玉及本人也不想来这样寒酸的地方。

简而言之一句话,都是这个社会的错啊。

之前,他去了一趟本地的一家书院,想去应聘个老师什么的,人家问了问他的情况,又随口考了他两句,综合了各种情况后,果断拒绝了他。

白玉及的自尊心受到了严重的挫伤,央求着说做学生也行,他可以为书院干杂活的,一边干杂活一边听课,算是勤工俭学。

书院的领导是个善良的老学究,觉得他挺可怜,又看他一副虔诚的上进模样,就把他留了下来,试用一个星期,就连笔墨都是由书院提供的。

然而,被养刁了的白玉及,现在最擅长的就是吃和睡,杂活没干上两个时辰就叫唤着腰酸背痛,上课呢,也是一副懒懒散散的样子,睡得比鸡晚,起得比猪更晚。

几番拉锯战下来,善良的院领导才恍然意识到,有了养白玉及的这笔钱,我养头猪到了年底还能杀了吃呢,养白玉及有什么用?这回报率太低了。

况且,院领导经过观察后,得出了一个结论: 所以,留下他来,就等同于给院里养个大爷。

最终,院领导找到白玉及,用极其委婉的用辞,表达了“您麻溜儿滚吧”这个主题。

此时的白玉及还是满心愤懑,觉得这个学院有眼不识金镶玉,不懂得欣赏自己这一身横溢的才华,也罢,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等着老子金榜题名披红挂彩地游街时,你们就等着羡慕嫉妒恨吧!

白玉及一边愤怒地念叨着,一边半分不手软地把学院为他购置的笔墨纸砚收拾收拾。全部打包带走。

可他接下来跑了好几个书院,那里的领导们。不是没有一双能识遗珠的慧眼,就是小气鬼,居然没一个看上他通身的才气的,他所提出的勤工俭学方针,也无一不被对方无情否决,更有甚者,连门都没叫他进,他想进去说理。却被大扫帚给劈头盖脸轰了出来。

由于吃惯了麦家的酒肉,现在叫他吃回馒头配水,他根本是难以下咽,时不常地还想吃个烧鸡啃个猪蹄什么的,没办法,生计所迫,他只好放下了他千金的尊严,低下了他高贵的头颅,去捡了张被人丢弃不用的桌子和椅子,在路边摆摊。想要做些代写家信的工作。 废话,一般的路人路过他的摊位时,发现就只有一张桌子一张凳子一桌笔墨和一个满脸怨念不言不语的书生,八成都以为这货有病,还病得不轻,谁不是加快步伐赶快离开?

三天内,白玉及也只写了两封家信。都是别人看着他古怪,上前询问后。有点儿可怜他,才让他帮自己写上两行字。算是资助一下这个苦逼的书生。

但这样一来,白玉及的日子就不好过了。

他从第一间书院出来的时候,还是带了些能够换钱的东西的,比如说学院配发的衣服啊,两方他看中的好砚台啊,再有就是人家给他发的工资,几块散碎的银子。

拿着这些东西,白玉及先是去了趟当铺,去当了一块砚台和衣服,然后,便骚包地入住了客栈。

没错,就是客栈,虽然不是什么五星级的客栈,但里头住着的也不是三教九流,他手头的这些钱,足够他住上七天有余。

他坚定地认为,凭他的才能,这七天,他还怕挣不着钱?

但是,问题就来了。

他坐在那儿,挖空心思地琢磨,为什么老子还赚不到钱呢?这是什么世道?你看隔壁的面摊,天天有那么多客人迎来送往,哼,不就是个下九流,比得了我高贵吗?我可是十几岁就考中了秀才,再努把力就是举人了。

接下来就是他*的脑补:

要是我考中了举人,麦大正还会赶我出来?

要是我考中了举人,乌攸那个女人还会对自己翻脸不认人?

要是我考中了举人,哪里会在这里摆摊?

时间就在他怨念的时候一分一秒地流逝掉了,等到他回过神来,客栈的伙计已经客客气气地站在了他的面前,摊手道:

“客官,您需要续费了。您已经欠了我们三天的房钱。”

其实,更需要续费的是他的脑子,不是吗?

眼看着代写家信没有搞头,白玉及便委婉地朝店伙计提出,我为店里干活,抵住宿的钱,好伐?

店伙计的脸当即就绿了,看他摩拳擦掌,一副想要把自己从窗户丢下去喂狗的样子,白玉及一边感叹人心不古,现在的社会都怎么了,一边急急忙忙地说:

“我可以晚上在客栈里干活,白天去斜对面的面摊帮手,您不要怕我逃跑,我是个正直的君子,我绝不会做出欠账不还的事情来的……”

没等白玉及渲染完毕自己有多么高洁,店伙计就果断采取了更加具有建设性的举动:

“空口无凭。拿你的值钱的物件来抵押。”

白玉及摸遍全身,暗恨自己的爹娘居然没有给他留下什么给力的传家之宝来抵押,只好磨磨蹭蹭地掏出了他被从麦家丢出来时身上唯一的东西,被他揣在怀里的身份文牒。

没了这东西,白玉及就算去参加考试,也会被人家轰出来的。这东西的功用,就相当于现代的身份证件,没有的话,就算是无籍游民。

这下,命根子被人捏到了手里,白玉及也算彻底老实了,白天去面摊打工,晚上回到客栈睡觉,顺便做工做到子时,才准睡觉。

白玉及起先的心理预期是,面摊的活儿好做,就是端端面呗,晚上回来客栈,大概也是做做账房先生一类的工作,soeasy。

但是现实,永远都是介么残酷。

首先,他在客栈里的房间,从中等的房间挪到了马厩旁边的一间杂货间。

而店伙计只用了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就堵住了颇有微词的白玉及的嘴:

“不好意思,房费太贵,你住不起。”

身无分文的白玉及只好暗骂着商贾无情,委委屈屈地入住了一天到晚都洋溢着马粪味道的杂货间,正式开始了自己的打工生涯。

可是,等他开始干活,他才真正体会到劳动人民有多不容易。

在面摊打工,你不能慢,不能态度不好,不能给客人甩脸子,不然分分钟就是被投诉被责骂的节奏。

在客栈工作?当会计坐书桌?得了吧,来,劈柴的柴刀拿好,给我把那一垛柴劈好,否则不准睡觉哦。劈完柴再去喂喂马,溜溜腿,还能顺道锻炼身体,多好。

人家可不管你有什么才华,你把活儿干好就行了,这要求很高吗?

反正白玉及觉得挺高的。

但迫于生计,他总算是收起了自己的少爷心,每个月在客栈干的活是白干,抵了住宿费,而在面摊的活计是管两餐的,每个月挣的那仨瓜俩枣,都被白玉及换成了酒。

……所以说,少爷的身子跑堂命,说的就是白玉及。

……

看到白玉及抹去自己一头的清汤挂面,乌攸的心里有点儿说不上来的滋味,她清楚,那绝对不是同情,他落到这样的地步,就是自己作的。

大概只是为了上一世的自己而感到惋惜吧。

喝了几杯水后,林回今还是没有回来,乌攸也不打算等了,站起身来,对冬青说:

“走吧,咱们去胭脂铺,挑两样胭脂,就早些回去。”

……

回到麦家去,乌攸却得知,麦大正出门去了。

哎?他不是去跟踪楼璞凡去了么?

乌攸很纳罕,只好在房间里坐等林回今回来。

在午休的时候,她把自己的灵体脱了出来,坐在桌边,轻轻地抚摸着自己还没有隆起的小腹。

说实话,这孩子目前挺乖巧,除了那次吐了白玉及一身外,她基本没有出现什么妊娠反应,这也叫乌攸在周约面前从来没有失态过。

如果周约之前还有些怀疑乌攸是在隐瞒自己的身孕,近些日子来,她的警惕心可下降了不少。

乌攸拉开自己的衣服,看着自己光洁如玉的腹部,一时间有些失神。

就这么怀上了……

自从她穿来这个世界后,就是一派兵荒马乱,她先是意识到自己居然好死不死地穿回了一千年前的自己身上,接着就是和周约周织的明争暗斗,料理了周约的情夫后,又先后勾上了楼璞凡和白玉及这两个渣男,吃干抹尽他们之后,乌攸自己却在阴沟里翻了船,被林回今那啥了之后,还搞出了人命。

不过不得不说,之后周织跟和田都挺凄惨的,包括刚刚看到的白玉及……

算起来,现在他们的麻烦,也只有楼璞凡和周约了吧?

乌攸正梳理着他们的工作进程,就见林回今带着麦大正的躯壳,得意洋洋地推门进来。

他的第一句话就是:

“你以后就不用担心会看到楼璞凡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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