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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清晨,昭阳睁开眼,就见末紫衣不知何时钻进了自己的房间,此时正背对着端坐在梳妆台前打扮。
“阿紫,你跑我房里来做什么?”经过昨晚还算得上友好的交流,不管末紫衣怎么想的,反正昭阳是把当姐妹了,虽然有点脱线、别扭,总的来说还是很对胃口。
“高兴来就来了,要你管!”末紫衣毫不友善地回头斜了她一眼,手中拿着小剃刀,没化妆的脸上还有半边淡青的胡渣没有完全剃干净,阿紫……这名字好像很不错耶,第一次有人对他用这么亲昵的称呼,感觉还蛮好的。
“虽然跟你不是很熟,也没有特别的好感,可看在你送我那么多礼物的份上,我允许你以后都可以叫我阿紫。”
傲娇地扬起下巴,一本正经地说:“你可千万别误会我喜欢你哦,我最讨厌女人了,只是看在玄凛的面子上,对你的讨厌才少了那么一点点,真的只是一丁点哦。不过,如果你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忙,可以说来听听,我心情好就考虑一下……”
昭阳觉得他这样子滑稽中又透着可爱,于是便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毫不避讳地起身披了件衣服,踱到他身后站定。
镜中的末紫衣虽是素颜却依旧美艳,只是比上妆之后的容颜多了一份男性的棱角。
“阿紫真的很漂亮呢,无论衣着品味还是容貌气质都不是一般女子能比。”昭阳真心地赞叹道。
“承蒙夸奖,我本来就很漂亮。”末紫衣掐起兰花指理了理鬓角,对她的赞美非常受用。
想了一夜后,昭阳觉得和他这种思想诡异的人做交易,也不能用正常人的方法,于是以闲话家常的语气笑道:
“阿紫,我还真有件事要你帮忙,你应该听说过,我儿子刚出生……就没了。南宫萩狄种在我体内的蛊毒虽已清除,但我的身体可能再也不能怀上宝宝了,就算勉强怀上,孩子生下来也未必能养活。我相公很喜欢孩子,赫连一族就剩下他一人,如果我不能给他一个继承人,我会愧疚终生。小熙那孩子先天不足,你弟弟默璃整天不是忙着暗杀就是处理七星宫的事务,也没多少时间照顾她,小熙跟着他多可怜啊。”
昭阳拿过他手里的梳子,动作轻柔地为他梳理那一头如瀑青丝:“你看这样好不好,如果你能把小熙要来给我养,我就拿出赫连家的秘宝,全天下唯有一颗,可以起死回生的‘血菩提’给小熙服用,让她做个健康的孩子。再将宫中嫔妃用来保养肌肤的秘方和补品送给你,我的胭脂水粉你喜欢多少就尽量来拿好了,首饰环佩等也可以随你喜欢,随取随用……你看这个交易如何?”
末紫衣有些意外地瞧着她,血菩提?为了那小女娃,这丫头还真是舍得,把赫连绝压箱底的宝贝都拿出来了。
玥玥还真是笨,先给他们养,等小熙服下血菩提长成一个健康的孩子,再抢回来不就行了。
这么好的法子,那笨蛋怎么就想不到呢?算了算了,还是做哥哥的帮帮他吧。
可玥玥对那孩子可不是一般的喜爱,嘴上虽不说,可哪天不是心肝宝贝一样地抱在怀里,生怕一不注意就被人偷走了。
想从他手里要人,还真不是平常手段能奏效的。
凝思半响,末紫衣从镜子里倨傲地冷睨了昭阳片刻,哼道:“我说过我是不会接受贿赂的。不过,看在你这么诚心,又低三下四求我的份上,我就勉强答应好了。我要南宫秋荻用的那种保养品哦~”
“好!”这妖孽还真是意外容易满足呢,昭阳心下一喜,“一言为定!以后我有什么好东西,只要阿紫看得上,我都送给你!”
末紫衣不客气地点了点头,心里却在忙不迭地给玥默璃道歉:玥玥,原谅哥哥,我也是想你的孩子做个健康宝宝啊。若是你真的那么喜欢小熙,以后哥哥给你抢回来就是了。
怕他反悔,昭阳赶紧换了一个话题:“阿紫,我很奇怪你为什么会那么喜欢我皇兄呢?你们这两个人,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连丝毫的共同点都是没有的啊。”
此时末紫衣心情很是不错,难得露出笑容,认真地调和着眉黛汁的颜色,随口说道:“因为玄凛啊,是第一个打败我的人哦。那时候他入门不到三个月,我七岁,他五岁,有一天师兄让我们过招,我看玄凛生得可爱,就捏了捏他的脸,没料把他惹毛了,三两下就把我给打趴下。不过事后,他送了好多漂亮的衣服给我,我喜欢小黑,他也借我玩。我不愿意辟谷,师兄罚我跪三清殿那几个月,玄凛总是偷偷给我送吃的,对我可好了!”
“皇兄五岁就比你厉害?那现在呢?”
“现在……我也不知道。”对镜画了个上挑的蝴蝶眉,左右对比看了看,漫不经心地道:“那次战败之后,我再也不跟玄凛打了,他发火真是太恐怖了,那么小,入门还不到三个月就打折我几根骨头,啧啧,还是尽量不去惹毛他,顺着他点比较好……”说到最后,他意味不明的低低自语着。
画好了眉,他侧身瞥了瞥昭阳,沉吟良久,似笑非笑地道:“除了那个小肉团,我看玄凛最紧张的就是璟羲和你了。所以说啊,你最好也不要随便惹我,若是不小心没有忍住欺负了你,说不定玄凛会杀了我。”
一听这话,昭阳乐了:“我是他妹妹,紧张我是应该的。”
见她眼睛眯成了月牙状,笑得合不拢嘴,末紫衣羡慕嫉妒恨地白她一眼:“玄凛现在最宝贝的是那小肉团,你个丑丫头只能排第三,有什么好得意的!”
习惯了他的毒舌,昭阳无所谓地耸了耸肩,而末紫衣此时正幽怨地想着:前三的位置已经满了,那我就向第四、第五努力吧,无论如何也要在他心里占领一席之地。
爱一个人可以没有尊严,太爱一个不爱自己的人就是犯贱的道理他明白,聪明的人在被多次拒绝之后,应当晓得在适当的一刻离场。
但那是多么费力的事,何况他根本不知道何时是适当的一刻——他不够聪明。
那人对他无爱,是呀,看都不肯都多看他一眼,但他不愿意承认,也舍不得承认。
心灵空虚的他就有这般可怕,全神贯注于那人身上,相思如扣,辗转成忧。
既如此,犯贱他也认了,犯贱总比独自躲在无人瞧见的角落,默默舔抵满身的伤口要好得多。
若是得不到一丝一毫的爱,得到恨也是好的。
毕竟,恨也需要动用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