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8章 女主的极品妈(五)(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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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洋大剧院,二楼的包厢里。

何甜甜拿着一把小巧的折扇,坐在舒适的椅子上,手搭在二楼的栏杆上,饶有兴致的看着舞台上的表演。

说实话,何甜甜不是个戏迷,对于戏曲,一向都是“敬”大于“爱”。

没办法啊,作为一个在娱乐至死、文娱高度发达的现代长大的孩子,戏曲什么的,只是一个传统艺术的符号,根本走不到她的生活当中。

她和许多年轻人一样,看到那些戏曲演员的扮相、绝活会啧啧称奇,可要让她耐着性子听完一整场表演,却有些做不到。

穿越这么多的书中世界,何甜甜也去过架空的民国,这还是她第一次走进戏院。

不过,当何甜甜坐在大剧院里,忽然发现,听戏跟看电影有着相似的地方。

即,都需要一个氛围、一个环境。

如果是一个人在家里欣赏,哪怕是电影,也未必有那种感觉。

还是需要走到专业的剧场,跟无数观众一起观看。

听到周围人的喝彩声,或是看到他们沉浸般的享受,何甜甜慢慢的也被感染了。

“好!”

舞台上的杨贵妃咬着酒杯,那妖娆的身段,那哀怨凄婉的表情,半点没有男人的痕迹,反而比女人还要女人。

何甜甜忍不住跟着剧场里的观众,一起喊了声“好”。

接着,便有戏迷开始往舞台上丢东西,银元、铜板,还有一些小礼物。

受到气氛的感染,当然何甜甜也是要演戏,她赶忙将皮包里的银元都掏出来,一股脑的砸向了舞台。

“程老板,唱的正好啊!”

“那身段,那唱腔,那眼神,绝了!”

何甜甜仿佛一个小迷妹,戏都散场了,还意犹未尽。

坐着黄包车,回到家,进门就看到了等候已久的赵管家。

何甜甜兴奋的对他说,“九叔,吉庆班不愧是京城来的大戏班,戏真好!”

“还有程老板,哎呀,他的贵妃醉酒简直太棒了!”

“九叔,我给你说呀,他那身段儿——”

何甜甜一边说着,还一边忍不住模仿起来。

翘起兰花指,拿出舞台范儿,一个转身,一个弯腰,还别说,何甜甜学得有模有样。

看到这般欢快的“赵文绣”,赵管家竟有瞬间的恍惚。

他似乎看到了十几年前的大小姐,刚刚看了霍明庭的戏回来之后,也是这般的兴奋。

像个小戏迷般叽叽喳喳,眼睛里满都是小女儿的娇态与崇敬。

“九叔,你别愣神儿啊,你说我唱的好不好?像不像程老板?”

何甜甜唱了几句,见赵管家一副出神的模样,便像过去那般,拉着人家的袖子撒娇。

“像!太像了!大小姐唱得真好!”

赵管家哪里见过什么程老板?

更没有去看过程老板的贵妃醉酒。

但,作为一个忠心的老管家,对于自己看着长大的大小姐,他只有宠溺的份儿。

笑得一脸褶子,赵管家明明只比赵文绣大七八岁,却硬是慈爱的像个长辈。

他近乎无脑般的吹捧着,“我们家大小姐最聪明了,学什么像什么?”

“您现在还没有扮上妆、穿上行头,就已经非常像了,等明儿装扮齐全了,肯定比那些角儿还要好看!”

何甜甜像个单纯的孩子,被大人哄了几句,就信以为真。

她故作谦逊的说了句,“也没有啦!我还是不如人家程老板!”

“不过,明天我再去大剧院,好好跟程老板说说,兴许还能请他来咱家教我唱戏呢!”

何甜甜继续表演着。

赵管家却又是一阵恍惚。

当年大小姐迷上霍明庭的时候,也是先听戏,然后跑去后台,再然后,就把人请到家里唱堂会。

最后,大小姐更是以跟着学唱戏为由,让霍明庭成了赵家的座上客。

朝夕相处,一个教,一个学,大小姐学会了几段唱腔,也成功被霍明庭勾去了魂儿。

……接下来的事儿,就有些不堪回首了。

至少对于赵管家来说,真心不是什么美好的回忆。

作为被赵老爷子养大的孩子,赵管家绝对是最崇拜、最信任赵老爷子的人。

赵老爷子不喜欢霍明庭,赵管家也不待见他。

但赵老爷子都拗不过赵文绣,赵管家更不可能违逆他的大小姐。

所以,他们主仆两个只能眼睁睁看着赵文绣跳了火坑。

过去十几年,霍明庭还算安分。

赵管家与赵老爷子的想法一样,只要他们守住了赵家,霍明庭不过是给大小姐养的一个玩意儿。

只是,他们都没有想到,赵老爷子走得会这么早。

还没有熬到小主人(也就是赵传玉啦)长大,赵老爷子就忽然离世。

赵管家伤心的同时,也加倍戒备起来。

赵老爷子死了都一年了,霍明庭还没有真正接管赵家,赵管家绝对居功甚伟。

然而,赵管家到底是个下人,如果任由赵文绣继续纵容下去,赵家早晚会改姓霍。

这段时间,亲眼看到霍明庭又是把私生子接回来,又是逼着小小姐“认祖归宗”,赵管家又怒又急。

偏偏他又无计可施,唉,投鼠忌器啊。

大小姐只听霍明庭的话,他这个老仆也只能忍着。

现在,忽然看到自家大小姐又露出了当年的神情——

赵管家不知道什么恋爱脑,也没有察觉赵文绣已经换了个人。

他就是本能的觉得,自家大小姐如果能够“移情别恋”,也挺好的!

霍明庭有什么?

一没家世,二没才学,只是个下九流。

当初若不是自家大小姐年少无知,他又有一张俏脸和一张巧嘴,他根本就高攀不上赵家。

如今霍明庭也都三十多岁的人了,不能说人老珠黄吧,但也确实不如年轻时粉嫩、新鲜,甚至有点儿中年发福。

而小白脸什么的,这个世上最不缺了。

他们家大小姐有钱,能包养霍明庭一个,就能再换一个!

霍明庭本来就是个赘婿,是赵家花钱弄来的一个玩意儿。

现如今,这玩意儿竟然还想反客为主,呵呵,要不是顾忌大小姐,赵管家早就出手了!

他们赵家,可是靠着……咳咳,不可说!不可说呀!

“好!明天再去!”

“只要大小姐喜欢,咱就把程老板请到家里来唱堂会!”

“对了,不只是程老板!大小姐,我可听说了,最近出了好多新角儿,十几岁的孩子,模样好,嗓子更好……”

所以,霍明庭这种油腻的白眼狼,还是丢一边吧。

赵管家像极了纵容熊孩子的熊家长,竟积极挑唆自家大小姐“红杏出墙”。

呸!

什么红杏出墙!

姓霍的也配?

他们家大小姐可是老爷子唯一的女儿,若是搁在过去,早就——

呃,算了,不提过去的事儿。

就是搁在现在,赵管家也不认为自家大小姐该为霍明庭一个赘婿守身如玉。

赘婿,哼,就是拿来给赵家生孩子的玩意儿。

如今已经有了小小姐,而大小姐又不愿意再生,赘婿什么的,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这可不是赵管家“过河拆桥”。

而是在过去,赘婿就是这样。

为什么好人家的儿子不愿意给人倒插门,除了受人歧视外,也是很有可能会被女方赶出家门。

也就是赵文绣喜欢,认准了霍明庭。

否则,在赵老爷子离世的时候,赵管家就动手了。

“……嗯,我明天再去!”

何甜甜一副春心萌动的模样,已经不算年轻的脸上,却露出了小女儿的娇态。

赵管家看了,愈发高兴。

“明天我给您留着汽车,再让账房给您准备好打赏的钱……”

赵管家仿佛有了底气,对于霍明庭这个姑爷,真是半点敬畏都没有。

还想坐汽车?

凭你也配!

赵家的一根针、一棵草,都是大小姐和小小姐的。

汽车什么的,哪怕大小姐是去寻乐子,也要紧着大小姐用。

“对!还是九叔想得周到!”

何甜甜似乎被外头的野花勾去了心神,对于家里的“糟糠夫”,反倒没有那么看重了。

而没有了这种偏爱,何甜甜就恢复了骄纵任性的大小姐本性——除了她自己,绝不会为了任何人受委屈。

出门看戏坐汽车,出去做生意的人走着或是坐黄包车,这种在正常人看来太过蛮横的举动,对“赵文绣”而言,简直不要太寻常。

想想也是,原主要不是太骄纵,又岂会违背父亲的意愿,找个戏子当赘婿?

这年头,好人家的儿子确实不乐意当赘婿。

但也要看给谁家倒插门。

赵家,堂堂一省的首富啊。

而且,当初赵老爷子为了能够给女儿找个好人家,也公开表示——

谁若是愿意给赵家当赘婿,可以从自己的孩子里选一个随父姓。

赵家没有那么霸道,要让一个大男人没了传承。

好吧,即便赵家就这么霸道了,但人为财死。

有赵家那么大一份家业放在这里,还是有很多人家心动。

不说寻头百姓了,就是一些落魄世家的少爷,或是豪门的小儿子、庶子等,也都想入赘赵家。

这也算门当户对了,偏偏赵文绣被个戏子迷得晕头转向。

而宠溺她的父亲,竟然也同意了。

除了赵老爷子疼爱女儿外,也有原主太过任性、太过骄纵的缘故。

所以,当她恢复本性的时候,她比任何人都目中无人、都自私狂妄。

“只要小姐高兴就好!”

赵管家见自家小姐开心,他也跟着笑开了花。

他甚至开始琢磨,是不是该悄悄收拾一下霍明庭。

这段时间,这个赘婿太能搞事情了。

逼着小小姐改了姓,从小小姐手里抢走了赵家的产业,还试图收揽或是排挤那些老掌柜……

呵,真当老爷子走了,赵家就任由他放肆?!

赵管家眯了眯眼睛,掩住了眼底的寒光。

赵传玉不知道她的管家爷爷,竟跟她有了一样的盘算。

她现在只想尽快的让亲妈移情别恋,如此,她才能劝着亲妈休了渣爹,然后重新把产业夺回来。

打着出门做衣服的借口,赵传玉在亲妈出去看戏后,也出了门。

对于她,胡筱婷就不是太过忌惮了。

一个十三岁的孩子,还是个女儿,过个两年,随便找个人家嫁出去也就是了。

胡筱婷和霍明庭想得清楚,只要捏住了赵文绣,他们就不用惧怕任何人。

再说了,这段时间的赵传玉也确实很乖。

不像赵老爷子刚去世那会儿扎手,就是逼她改姓,她也只是吵闹了一番。

随后,便再也没有了动作。

“有赵文绣这个亲妈压着,就算她是个孙悟空,也翻不出什么大浪!”

胡筱婷只是扫了赵传玉一眼,就继续唱她的白蛇传。

赵传玉出了家门,便找到了自己的同学兼小跟班。

“余二,你是个纨绔,应该知道府城哪个戏班的角儿最当红吧!”

在一家西餐厅见了面,赵传玉没有含糊,直奔主题。

“噗!”

被叫做余二的男孩子,看起来十四五岁的年纪。

他学着大人的模样,煞有其事的端起咖啡,轻啜一口,正在他极力忍耐这种苦涩的味道时,就听到了赵传玉的话。

他一个没忍住,直接把嘴里的咖啡喷了出来。

“赵传玉!什么叫我是个纨绔?”

虽然是事实,但事实就该说出来吗?

大家还是不是好朋友了?

怎么能张嘴就骂人?!

赵传玉翻了个白眼,不太走心的道了个歉,“好,是我说错话了!”

“你经常在街面上混,精通那些吃喝玩乐的事儿——”

不等赵传玉说完,余二又赶忙举起手,“停!停停!我的大小姐,您还是直接说我是个纨绔少爷吧。”

纨绔再难听,好歹也是少爷,是有钱人。

而“在街面上混”什么的,听着就是个混混啊。

还精通吃喝玩乐,咋不直接说吃喝嫖赌抽呢。

他再纨绔,也只是个十四岁的少年啊,哪里就五毒俱全了?BiquPai.CoM

他顶多就是爱玩,喜欢听个戏,赌个马,顺便学着哥哥的模样,去参加一些宴会。

“……”赵传玉直直的看着余二,没再说话。

余二被她的眼神惊了一下,仔细回想刚才赵传玉的话,这才发现,自己只顾着斗嘴,都忘了回答小姑奶奶的问题。

“哦,你问我府城的那些戏班啊,你这可问对人了!”

“我给你说,三合班的顾筱菊,柳家班的柳春华,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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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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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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