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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少将军心中已经有了决断,对于自己这个傻乎乎的弟弟,也就多了几分耐心。
看到余二居然还在担心赵家那个丫头,余少将军就轻声说道,“那丫头,估计已经到了港城!”
什么被不靠谱的亲妈逼迫,连赵家的产业都变卖了?!
余少将军好歹跟赵传玉打过几次交道,对这个年就不大的小丫头也算有了了解。
有个不靠谱的亲妈是真,但会被逼得无路可退,却有着极大的水分。
余少将军怀疑,坊间的那些流言,极有可能是赵传玉故意散布出来的,为的就是能够顺利脱离府城。
事实证明,人家赵传玉确实成功了。
不但将大半的产业成功脱手,还将一家老小都带出了府城。
现在,人家估计早就去了港城,手里有钱,可以重新置办产业,依然富贵。
哦,对了,听说她那个作精亲妈,还给那个歪果小情人买了个什么爵位,虽然只是虚名,却足以保护他们在港城不受欺辱!
跟人家比起来,余家才更像是丧家之犬。
三万兵马只剩下了几百人,父亲更是被鬼砸吓得没了斗志,只想躲到租界当什么寓公。
是,余家不会过得太落魄,但跟曾经的执掌一方比起来,还是有着天壤之别。
余少将军就有些接受不了。
自古乱世出英豪,他余某好歹是从小在军中长大,在国外读过军校的人。
他断不会就此沉寂。
当然,在去雾都之前,余少将军想把家里安排好。
弟弟虽然年纪不大,可也是十五六岁的人了,也能承担起照料父母的责任。
所以,这一路上,余少将军没少提点、教导弟弟。
赵家的事儿,余少将军顺口就说了,并以赵传玉为例子,让余二好好学习。
“……不是吧,老大会这么厉害?”
这、这想得也太周到了吧。
关键是太沉得住气。
还有,赵家伯母会这般配合?
难道过去她都是在伪装?
“当然不是!赵文绣,咳咳,确实有点儿特立独行!”
余少将军比较含蓄,没说赵文绣就是个大奇葩。
不过,特立独行也不是什么夸人的好词儿。
余二:……
所以,赵家伯母确实很作妖,但人家赵传玉懂得因势利导、顺势而为?!
“厉害!不愧是我老大!”
余二由衷的佩服。
看到自家蠢弟弟天真的模样,余少将军忽然觉得,就这么一个长不大的孩子,让他来照料父母,妥当吗?
“不!哥,我要去参军!”
余少将军担心弟弟太蠢,不足以承担重担。
余二还不乐意留在家里呢。
“实在不行,我就去读军校!”
余二永远都忘不了,离开府城那天,那些鬼砸嚣张、残酷的嘴脸,以及城中百姓的无助与慌乱。
那一刻,他真的感到了无比的羞耻。
“你才多大?你还是乖乖留在魔都读书吧。”
余少将军当然不同意,弟弟才十五岁,在他看来还是个孩子呢。
“哥,你当年去德国的时候,也才十六岁!”
余二却难得在兄长面前执拗了一回,梗着脖子,大有“你不让我去,我就偷偷去”的架势。
“……好吧,如果你坚持,那就跟我一起去雾都吧。”
他们一家抵达魔都的时候,一家到了新年元旦。
金陵那边也陷落了,军校什么的,也都搬到了蜀地。
正巧余少将军想去雾都投奔老同学,可以顺利把弟弟也带去。
由他带着,总好过让弟弟像个没头苍蝇一般的乱撞吧。
至于父母,余少将军也想把他们带去雾都,至少那里不是敌占区。
但,父亲嫌西南不如魔都繁华,根本不愿意去。
且他在租界也有几个故交好友,听说能够给他某个差事。
余少将军:……
亲爹的底线还真是出乎意料的低。
不过,余少将军也能理解,对于那些老派的军阀来说,换山头都是非常寻常的事儿。
他们真的没有什么家国天下的概念。
随他吧!
余少将军对于亲爹,也着实没有什么办法。
就像余将军不能控制儿子一般,他们父子两个,谁都不服谁!
母亲呢,这是个以夫为天的传统女人。
且她性子软弱,不会违逆丈夫。
夫妻俩有二十多年的情分,余将军雄踞一方的时候,都不曾辜负妻子。
如今落魄了,更不会亏待了她。
仔细做了一番安排,余少将军便带着余二一起出发了。
一路上,满目疮痍,敌寇横行,余二更坚定了要当兵卫国的想法。
抵达雾都后,余少将军在老同学的帮助下,成功成了某位将军的军事参谋。
而余二,则被余少将军安排着进入到军校读书。
兄弟俩都有了各自的归属,算是暂时安定下来。
闲暇之余,余二也会想起府城的种种,以及他的老大赵传玉。
“咦?那个女人,怎么看着有些眼熟?”
假日去外面闲逛,余二在一家书店,无意间瞥到了一个穿着旗袍的女人。
只是,他看到的是对方的背影,且人家一闪而过。
他脑海里隐约觉得熟悉,可就是想不到对方是谁。
还是回到的学校,熄了灯,躺在床铺上,再次不由自主的回想过往,脑中忽然闪现了一个人影——
“艹!居然是她!”
“她、她怎么会来西南?”
余二猛地坐起来,黑暗之中,一双眼睛灼灼反光,心底更是有种莫名的感觉。
他乡遇故知,对于别人来说,是喜事!
但对于他来说,那个人,似乎并不是朋友,而是潜在的威胁。
第二天,余二找了个理由请假,一个人跑去了那家书店。
里里外外、左左右右的盘旋了好久,却再也没有看到那抹身影。
“难道是我眼花了?看错了?”
“还是,她并不住在这里,只是偶然路过?”
余二满脑子问题,却找不到答案,只能暂时将这件事放在心底。
港城。
被余少将军认定会过得很好的赵传玉,此刻却险些被气得一佛升天。
“妈,您说什么?你把所有的钱都投到那个破药厂了?”
刚刚抵达港城,还不等母女俩诉说别后的离情,赵传玉就听到了这么一个噩耗。
当初觉得亲妈虽然自私,却并不傻,所以,她放心的把变卖产业的钱都交给了亲妈。
结果呢,牛迁到BJ还是牛。不靠谱的人,就算不傻,也踏马的不靠谱!
亲妈拿着那些钱,买了房子,买了地皮,还给小情人买了一个绅士的爵位。
剩下的钱,按照赵传玉的计划,要用来开办纺织厂、面粉厂、机械厂等等厂子。
就跟当初在府城一样,赵传玉连相关的机器都搬了来。
结果呢,亲妈只买了地皮,却没有建厂,而是被那个叫克劳德的洋人小白脸撺掇着投资了医院,还建了一个药厂!
这、这……
如果办完其他的厂子还有盈余,赵传玉不介意再开个医院救世济人。
但,但药厂什么的,赵家根本就没做过啊。
这种厂子,不管是中医还是西医,都需要有“秘方”。
赵家啥啥都没有,贸然开药厂,只有赔钱的份儿!
在府城的时候,赵传玉故意拿着亲妈在港城开医院的事儿做幌子,不过是想让赵家能够顺利从府城脱身。
她根本不信亲妈会这么不靠谱!
事实却是,她一语成谶了。
从赵管家口中听闻了亲妈的“壮举”,赵传玉真是不知该怪自己乌鸦嘴,还是该怪亲妈太胡闹。
似乎,她更应该怪自己。
因为亲妈爱作妖不是一天两天了,自己居然还以为她能靠谱一回!
用力闭了闭眼睛,赵传玉满腔的怒火忽然被浇灭了。
她木然的伸出手,“药厂的地契给我!”
钱,要不回来了,那就只能好好经营药厂。
幸好亲妈在办药厂之前,还是乖乖按照她的要求,买了一些地皮和铺面。
否则,他们赵家可就真的败了。
可笑吧,赵家没有毁于战乱,反倒因为一个不靠谱的赵文绣——
算了算了,不说这些了,没得越说越生气。
现在赵传玉只想把损失降到最低。
“传玉,你生气了?”
何甜甜却一脸无辜、茫然的模样。
仿佛,她并不知道自己哪里招惹了女儿。
赵传玉:……
不气!不气!
这是我亲妈,亲妈,亲妈!
“大小姐,开药厂的事儿,确实仓促了!”
赵管家都有些不忍心,唉,也怪他,以为大小姐只是小打小闹,没想到,她竟把剩下的钱全都祸祸了。
那什么,他还没告诉小小姐呢。
大小姐不但在港城开了个药厂,还派人在米国弄了个实验室。
听说是研制什么新药,那钱呀,哗哗的往外花。
其实,一个药厂,根本不会让赵家伤筋动骨。
真正的大头在国外。
大小姐跟紧急回国的米国一个使臣夫人一起合作,除了实验室,还搞了个面粉厂。
面粉厂倒是比药厂和实验室靠谱些,这也是赵管家没有坚决反对的主要原因之一。
乱世啊,还是战乱年代,粮食最金贵了。
那个使臣夫人,叫什么梅兰妮的,娘家就是农场主,听说光地就有上千亩。
地里的粮食啊,根本就吃不完。
前几年,好多都烂在地里。
大小姐有了梅兰妮这么一个大地主,将来肯定能够弄到许多粮食。
实验室什么的,在赵管家看来,就是大小姐跟梅兰妮合作的“投名状”。
是在花钱铺路呢。
正是考虑到这些,管家才会对大小姐的败家行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小小姐此刻正在气头上,还当着大小姐的面儿,赵管家不好明说。
他想着,待会儿找个时间,他好好把这些情况都说给小小姐。
依着小小姐的聪慧以及大局观,她应该能够理解。
唉,真不能怪小小姐生气。
大小姐的手也太松了,一个实验室,花了那么多钱,就是赵管家也心疼呀。
“怎么就仓促了?开药厂可是大生意!”
何甜甜没有在意赵管家的打圆场,而是梗着脖子,任性的说道。
“克劳德都说了,现在到处都在打仗,而打仗就有伤亡,需要大量的药品!”
“尤其是特效的消炎药,简直就是战备必需品。”
“那个实验室的负责人,最近一直都在研究一种叫磺胺,还是黄啥的消炎药,只要成功了,就能赚大钱!”
“也就是我跟克劳德关系莫逆,否则,这样的好生意,根本就轮不到咱们赵家!”
“传玉,你放心,咱们这一个实验室,能够抵得上十几个纺织厂、面粉厂……”
何甜甜得意的炫耀着。
赵传玉却只觉得眼前发黑,“实验室?怎么还有实验室?”
亲妈到底都败了什么?
一个药厂还不够?!
“当然有实验室,我特意找了梅兰妮,让她出面帮忙买下了这间实验室!”
“哦,对了,过些日子,咱们还要去一趟米国,正式签署各种文件!”
“嘿嘿,梅兰妮寄给我的信里都说了,米国可比港城繁华多了,到处都是小汽车,还有许多像克劳德一样金发碧眼的小帅哥!”
何甜甜说道“小帅哥”的时候,那叫一个垂涎,就差直接流口水了。
赵传玉麻木脸。
所以,什么实验室,什么赚大钱?
亲妈想去米国找更多的小白脸才是真正的目的。
赵传玉以为自己已经习惯了亲妈的恋爱脑,但她还是没想到,亲妈居然还能这么作!
为了男人,更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坑害亲闺女,败坏赵家的产业。
赵传玉觉得,她不只是上辈子挖了亲妈的祖坟,而是上上辈子、上上上辈子都做了对不起她的事儿。
老天爷这才罚她这辈子给亲妈当闺女!
“妈,你、你——”
赵传玉胸口被堵得厉害,连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
“传玉,你也被惊喜到了?你也想去米国见世面?”
“放心放心,妈会带着你一起去的。”
“还有啊,你也不小了,可以试着交个男朋友。”
“唔,要不你也找个米国小帅哥?”
何甜甜还在刺激着赵传玉可怜的神经。
赵传玉:妈,求你了,您就闭嘴吧。
自己当个天天恋爱的小女孩儿也就算了,居然还想拉着女儿一起下水。
何甜甜偷偷看了一眼一脸生无可恋的赵传玉,暗自好笑:好闺女,别担心,你妈我会你给惊喜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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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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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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