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5章 洗白文的反派(二)(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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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渔是长子,按照华国人的传统观念,是要继承家业,给父母养老的人。

所以,从小郑木匠就教他做木活儿,手把手的将祖传手艺都传给了他。

郑渔或许不够聪明,但老实、勤奋,踏踏实实的跟着老爹,成了新一任的“郑木匠”。

十七岁的时候,按照父母的意愿,娶了隔壁村的姑娘做媳妇。

夫妻俩都是老实人,孝顺父母,照顾弟弟、以及未来的侄子侄女。

二儿子郑樵性子比较活泼,且因为是老二,跟三弟只相差一岁。

从小就被父母忽视。

他没有长成木讷的样子,反而格外争强好胜。

家里不重视,他就跟着村子里的老猎户天天往山里跑,身体精壮,还学会了打猎和一些粗浅的拳脚功夫。

十六岁那年,镇上征兵,他跑去报名,竟真的被选上了。

走了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娶了部队医院的护士,有了自己的小家。

人不回来,却每个月都给家里寄钱、寄东西。

顶多就是有妻有女之后,寄的钱和东西减去三分之二。

老三郑耕当了好几年的“小儿子”,虽比不得大哥受父母重视,却比小透明一样的二哥受宠些。

他的性子就有些骄纵。

不过,还不等他“享受”几年,弟弟就出生了。

郑耕在郑家的待遇不能说一落千丈吧,却也不再是爹妈最宠爱的孩子。

大起大落之下,郑耕的心性便有些改变。

他比两个哥哥都自私,却还没有达到极品的程度。

知道家里有个更受宠的小弟,郑耕更懂得为自己盘算。

他哭着闹着读了两年私塾,家乡解放后,他又读了两年小学。

认了字、见了些许世面,十三岁那年,郑耕自己想办法跑去镇上当了个学徒工。

他认了一个只生了一个女儿的老技工做师傅,几乎把对方当成亲爹般伺候。

几年后,老三成功娶到了老技工家的独女。

又是徒弟、又是女婿,郑耕直接住在了老丈人家。

不是倒插门,却也差不许多。

郑耕更是偷偷跟老丈人许诺:第二个儿子跟着老丈人姓。

老丈人愈发把这个女婿兼徒弟当成了自家人,毫不保留的将技术都教给了他。

还把自己多年积攒的人脉,也都交给郑耕一部分。

郑耕一个农村娃,一穷二白,啥啥都没有,却很快在镇上站稳了脚跟。

在镇上安了家,郑耕除了逢年过节,几乎不回来。

郑家不缺儿子,更有孝顺的长子和嘴甜的幼子,老二老三回不回来,郑家老两口还真不怎么在意。

郑家的前三个儿子,虽然每个人都不完美,却也都是正常人。

且因为不住在一起,根本没有什么婆媳、妯娌之间的矛盾,更不会兄弟阋墙。

偏偏郑家还有个老四郑读。

郑木匠老两口生郑读的时候,都过了四十岁。

在结婚早、平均寿命低的年代,四十岁已经是爷爷辈的人,黄土都埋了脚脖子。

郑读绝对算是郑家老两口的老来子。

且他出生的时候,正好赶上旱灾,王氏吃不饱,连奶水都没有。

郑读是喝米汤,勉强才活了下来。

活是活了,身子骨却不好。

郑木匠和王氏又是心疼、又是愧疚,觉得是自己没本事,这才没能给孩子一个健康的身体。

所以,两夫妻就格外疼爱小儿子郑读。

不让他干活,不让他吃粗粮,家里有点儿荤腥,全都让给郑读。

郑读确实先天不足,身子落了亏空。

但,郑家精心养了十多年,渐渐将他养好了。

然而,郑读却习惯了这种被宠爱、被特殊照顾的享受。

即便身体好了,他也整天故意做出虚弱、病痛的模样。

不愿意下地干活,他就说头疼、腰疼、腿疼各种疼。

不想吃粗粮,就故意吃了吐,还一副半死不活、奄奄一息。

十七八岁的大小伙子了,连自己的袜子都没有洗过,吃饭都让嫂子或是侄女给送到手边。

常年不干活,郑读被养得白白胖胖,半点都不像农村的孩子,反倒比村里的知青还要娇贵。

如果只是懒惰也就算了,郑读还特别自私。

除了他自己,他谁都不管。

嘴甜的哄骗亲妈,亲情绑架哥哥、嫂子们。

就连几个侄女,他都满心算计。

郑渔始终记着自己是大哥,尤其是父亲过世后,他觉得“长兄如父”。

老二、老三都有了出息,不用郑渔照顾,他就把所有的“兄长爱”倾注到了郑读身上。

郑读不干活,不挣工分,那就随他。

郑渔自己又是干活,又是闲时给人做木匠活的赚钱,大部分的钱,都用来供养老娘和弟弟。

妻子、儿女们跟着他下地干活、吃糠咽菜,一家五口都是家里的老黄牛。

郑渔的妻子宋春红是个没啥见识的农村姑娘,受老一辈的影响,只知道嫁夫从夫的道理。

丈夫要做顶门户的长子,要做如父的好大哥,宋春红虽然暗自委屈,却也不敢拦阻。

但,这种事儿吧,真的不能做得太过,把老实人逼急了,他们爆发起来会更可怕!

这不,郑读作天作地的终于触碰到了宋春红的逆鳞——孩子!

“孩子他爹,咱们大丫才十五啊,老四连她都算计!”

“王家村的王屠户是什么人?死了两个老婆的老鳏夫,年龄只比咱们小五岁!”

“老四撺掇着咱娘要把大丫嫁给王屠户,他到底要干什么?”

“是,王屠户给的彩礼高,足足一百块钱。可、可……”

“我去王家村打听过了,王屠户前头两个老婆,一个是被他打死的,一个实在受不了拿裤腰带把自己勒死了!”

宋春红越说越激动,她确实有点儿重男轻女,平时没少让大丫干活。

可再怎么说,大丫都是她的亲闺女,是从她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

女儿总归要嫁人,宋春红也会要彩礼,但,她从没想过用一百块钱就卖掉女儿一条命啊。

还有一句宋春红不敢当着郑渔的面儿说的话:“就算王屠户给的彩礼高,那钱也落不到咱们手里!”

郑家没有分家,王老太当家做主,卖了,哦不,是嫁了郑大丫,彩礼钱也会被王老太捏着。

而依着王老太对小儿子的偏宠,那些钱,基本上都会便宜了郑读。

事实上,郑读会“热心”的帮侄女儿说媒,就是为了钱。

郑读看上了知青点的女知青肖建英。

肖建英漂亮,还是高中生,有文化,性子也好。

郑读总是跑去纠缠。新

肖建英却看不上郑读。

这人皮相倒是不错,但太懒、太不上进。

肖建英非常通透,知道现在的郑读看着不错,有老娘、哥哥养着。

但,等郑读结了婚,有了孩子,郑家肯定会分家。

一旦分了家,没了大哥、侄子照顾,郑读连饭都吃不上。

肖建英就算认了命,想在农村找个人家,也不会找郑读这样的废柴。

大队长家的儿子、大队部会计的侄子,不香吗?!

肖建英很聪明,瞧不上郑读,却不会直接拒绝。

她为难的跟郑读说道:“我还有个弟弟,今年也要下乡,我妈想给他找个工作,需要二百块钱!”

话不用说太透,精明的郑读就听懂了。

想娶肖建英,少说也要拿出二百块钱的彩礼。

郑读没钱,但他老娘王老太有呀。

郑渔一家的工分,以及做木匠活的外快;

郑樵每个月寄回来的津贴;

郑耕比哥哥们自私些,但逢年过节回老家,还是会给王老太塞上几块钱。

若不是几年前盖了新房,郑木匠又大病了一场,郑家的积蓄早就超过三位数了。

即便如此,王老太手里还有三百多块钱。

二百块钱的彩礼,王老太拿得出来。

但,结婚什么的,不是只有彩礼。

王老太觉得,肖建英开口就是二百,等开始正式谈婚论嫁的时候,肯定还有其他的要求。

不说三转一响了,好歹要给人家新娘子买身衣服,或是买点儿值钱的见面礼吧。

还有新房、酒席等等……

王老太偷偷算了一笔账,小儿子结这个婚,少说也要三五百块钱。

就算再节省,三百块钱也是有的。

王老太没了老伴儿,对钱就抓得格外紧。

她不可能把老底儿都花光。

郑读见王老太一脸的为难,张嘴闭嘴就是“没钱、没钱”。

他脑子转得快,很快就把歪主意达打到了大哥家的侄女儿上。

“妈,大丫大了,该给她说个人家了!”

在农村,把闺女嫁了,得了彩礼才给儿子娶媳妇的例子比比皆是。

但,郑读不是大哥家的儿子,只是个弟弟。

一个做叔叔的,跑去算计侄女的彩礼,着实有点儿不像话。

王老太偏心惯了,却不会觉得有哪里不对。

整个家都是她的,儿子、孙子孙女更是她的所有物。

她现在不过是嫁个孙女,给自家儿子娶媳妇,说到底,还是为了老郑家的香火。

就算说破大天去,她也占着理儿。

宋春红却不这么想。

她也有儿子啊,她的二儿子今年也十三了。

再过两三年,也要说亲。

大女儿的彩礼钱,是来给二儿子娶媳妇的。

怎么能便宜了小叔子?!

当然,最关键的还是小叔子不做人,为了能够拿到更高的彩礼,居然把大丫说给了恶名在外的王屠户!

“孩子他爹!你倒是说句话啊!”

“……咱们大丫可不能嫁给那样的混账。”

宋春红哭得嗓子都干了,一张脸又是眼泪、又是鼻涕,看起来很是狼狈。

何甜甜:……

刚穿来就是这样的场景,还真是够“刺激”。

按照何甜甜的性格,她肯定不会让亲生女儿嫁给一个人渣。

但,原主的人设就是妈宝男、扶弟魔。

不能崩人设啊,亲!

何甜甜忍着恶心,故意唉声叹气,“可、可娘说了,王屠户在镇上屠宰场工作,一个月二十多钱的工资,还能天天吃上油水!”

“大丫嫁给他,肯定短不了肉吃!”

“娘还说了,王屠户已经改了,他不会再打媳妇了。接连娶了两个媳妇,花了好几百块钱,他、他也心疼!”

“大丫他娘,咱娘说得对,闺女早晚会嫁人,嫁汉嫁汉,穿衣吃饭,王家的条件真的很不错!”

“娘还说,如果不是因为前头死了两个老婆,人家王屠户还不愿要农村姑娘呢。”

王屠户可是城镇户口呢。

这年头,一个城镇户口多值钱?

除非是极少数的例子,其他城里男人娶了农村姑娘,不是因为家庭原因,就是因为个人条件太差。

王屠户好歹是身体健全的人,不像有些跑到农村娶媳妇的男人,要么残疾、要么痴傻,或是有什么难言的大病。

何甜甜一口一个“我娘、我娘”,只把本就怒火中烧的宋春红气得脸色铁青。

幸亏宋春红不是穿越来的,否则,她一定会给“郑渔”扣上一个极品妈宝男的帽子。

哦,对了,郑渔不只是妈宝男,他还是扶弟魔。

何甜甜说完一连串的“我娘说了”,话锋一转,又把郑读拎了出来——

“还有小弟,他虚岁都十八了,好不容易有个喜欢的对象,人家肖知青还是城里人,也喜欢小弟,就是彩礼高些,咱们是做大哥大嫂的,怎么也要成全他们啊!”

“大丫他娘,咱爹死的早,我是大哥,长兄如父。我如果没能把老四照看好,我、我死了咋还有脸见我爹?”

宋春红听到丈夫的这些话,一颗心直往下坠!

她就知道,她就知道自己劝不住男人。

可,让她眼睁睁看着老四算计自家亲闺女,还会害得她儿子娶不上媳妇,宋春红刚刚退去的怒火,就又忍不住翻腾起来。

嘭的一声,宋春红站了起来,咬牙对何甜甜下最后通牒——

“郑老大,我告诉你,你如果答应你娘把大丫给卖了,我、我就带着孩子回娘家!”

“这日子,咱不过了!”

“你、你和你娘,和你小弟,你们一家三口过去吧!”

宋春红当了十几年的孝顺儿媳妇,小半辈子的“贤妻良母”,今天她终于爆发了。

撂下一句狠话,不管“郑渔”的目瞪口呆,她就拉着四个孩子回了娘家。

王老太一直躲在后院偷听,见宋春红要走,她赶忙追到前院。

冲着娘儿几个的背影,王老太跳脚喊道:“走!你走了就别回来!哼,搅家精,不孝的玩意儿……”

郑读躲在自己的房间里,听到外面的吵闹,眼底眸光闪烁——

看来,他要使绝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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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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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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