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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时分,郭牧正与白家一起共进晚餐,这是一个让他感到无比温馨的时刻,郭牧的准丈人叫白胜,年纪近五十岁,是个标准的商人,精明能干且长于算计,他出身贫寒,做了三十年的货郎,走街串巷,养大了三个孩子,如今年纪渐老,再也跑不动了,便准备入乡归田、领官府授的二十亩田养老,可他又舍不得放弃自己做了一辈子的商业。
就在这时他看到了官府的宣传,移民去碎叶可得两顷土地,并且还有新房,白胜立刻便意识到这是个机会,自己和老妻可以开店,土地给长子去耕种,岂不是一举两得,就这样,白胜一家报名迁往碎叶。
白胜有三个孩子,长子今年二十五岁,已经娶亲并有一个两岁的儿子,他负责照顾家里的两顷土地,为此还专门雇佣了两个突厥人帮忙耕种;老二便是女儿白芳,今年十七岁,长得楚楚动人,即将成为郭夫人;老三是儿子,今年只有十四岁,上过几年学堂,来碎叶后便留在店里帮工,结果被碎叶学官勒令送去学堂读书。
郭牧也一样出身贫寒,又都是汾州人,若算起来他的曾外祖父和白家还带点转弯抹角的亲戚,就这样郭牧和白家相处得十分融洽,此刻,他舒服的靠在未婚妻专门给他准备的软垫上,一边和准岳父喝酒,他的未婚妻正忙碌着端菜添饭。
白胜咳嗽了一声,他端起一杯酒对自己的准女婿笑道:“既然文星已经回来了,我看这婚事就不要再拖了,我请人算过,九月二十就是良辰吉日,我们请一些邻居朋友,就把婚事办了吧!”
郭牧将酒一口喝掉,他算了一下,九月二十就是三天之后,自己的宅子还要简单布置一下,还要请几个同僚,时间上有些紧了,便道:“不如再晚两天,我把宅子再简单弄一下。”
“那好吧!九月二十五日也是个好日子。”白胜笑呵呵地一摆手,“其实你们的新房我就早准备好了,不过结婚是大事,不能马虎,咱们就定在九月二十五日。”
郭牧大喜,连忙站起来躬身施礼,“多谢岳父大人!”
“他爹,有人来找文星,好像是公事。”这时,前面店堂里忽然传来了老妻的声音。
郭牧一怔,谁这个时候来找自己?他快步走出店门,只见一名衙役站在店外,见他出来,衙役立刻上前施礼道:“郭参军,大将军有请!”
“大将军找我什么事?”
“属下不知,但大将军很急,让郭参军立刻就去。”
郭牧虽然挂记佳人,但公事上却不敢怠慢,他回屋说了一声,便匆匆向碎叶都督衙门赶去,一进门,却只见屋子里坐了十几个人,都是碎叶的军政首脑,曹汉臣坐在上首,正低头想着什么?
一人见他进来,便对曹汉臣道:“大将军,郭参军已经到了。”
曹汉臣见他进来,立刻挺直腰道:“既然都已经来了,那会议就开始了。”
他停了一下,待郭牧坐下便继续道:“今天下午收到了朝廷的红色快信,朝廷得到确切消息,原附庸回纥的一部葛逻禄人已经南下,和我们北面的葛逻禄本宗汇合,朝廷要求我们警惕新葛逻禄人可能侵占大清池流域,也包括我们的碎叶,尤其要保护碎叶银矿不得有半点闪失,为此,皇上特命我再镇守碎叶两年,完善碎叶的防御。”
他扫了一眼众人,表情异常严肃道:“各位,我们碎叶只有一万唐军,而葛逻禄人有数十万人,虽然他们曾在北庭被唐军痛击,但这些年他们又逐渐恢复元气,而且他们又有大食人在背后支持,朝廷真正担心的是大食人可能会假手葛逻禄人来拔掉碎叶这颗钉子,所以从今天起,碎叶将进入战时状态,各位可有什么要补充的?”
“我来说一件事情。”斥候都尉王尔汉站起身向曹汉臣行一礼,随即对众人道:“我们的斥候刚刚从夷播海回来,今年北方的气候异常,九月初夷播海以北便下了大雪,据说许多黠戛斯牧人来不及撤回,都被冻死,这次气候异常必然会影响到葛逻禄人,我建议要立即加快大清池以北各城堡的修建。”
“这就是皇上让我完善碎叶防御的意思。”
曹汉臣摆了摆手道:“我们不能消极地守卫碎叶城,必须将葛逻禄人可能的入侵拒在数百里之外,所以我决定缩小银矿开采规模,集中精力在冬季来临前将玄武、朱雀、白虎、苍龙四座城堡筑好。。。。。”
说完,曹汉臣一一部署了各人的职责,众人一起领命,会议便就此结束了,就在郭牧要离开时,曹汉臣叫住了他,“郭参军,你等一下。”
郭牧留了下来,待众人都走尽,曹汉臣才取出一封公文歉然道:“本来不应让你再出门,但录事参军王使君病重,只能你替他去了。”
郭牧心中一动,他听出了都督的言外之意,竟有点让自己接任录事参军的意思,碎叶是军政一体的都督州,在官职设定上和内地的刺史州有所不同,录事参军就相当于内地州的长史,全面主管政务,就是郭牧所任户曹参军事的顶头上司,现任录事参军王鸣年事已高,时常生病,不久前已经提出辞呈,虽然郭牧来碎叶时间不长,但精明能干,又是进士出身,曹汉臣确实有提升他的意思。
曹汉臣见他已经猜到自己用意,便微微一笑道:“朝廷户部侍郎刘大人即将到达疏勒视察新建成白银铸币坊,大帅命我们相关的官员也要去疏勒述职,本来应是录事参军王使君去,但他已递交了辞呈,而且病重不能长途跋涉,所以只能委托你再辛苦一趟。”
虽然郭牧即将成婚,但此事关系到他的前途,不容他拒绝,好在只是去疏勒,快一点半个月便可返回,郭牧想了一下便问道:“那我什么时候出发?”
曹汉臣想了想便道:“刘大人可能是月底到疏勒,你可以先忙一些私事,五天后出发,另外还有两件事也要你一同顺路办理。”
“请大将军吩咐。”
“疏勒建好白银铸币坊,却没有粗银存货,大帅吩咐我们运一些粗银去,所以这次你顺路押运二十万斤粗银去疏勒。”
这件事只是顺路,但曹汉臣考虑的却是第二件事,他沉思半响便徐徐道:“我们这里有两名少年贵客,你要负责把他们安全送到疏勒。”
“贵客?”郭牧有些惊讶。
“是!两位少年贵客。”
。。。。。。。。。。。。
九月二十二日,郭牧告别了新婚妻子,和一千名骑兵一同押运着二十万斤粗银向疏勒而去,二十万斤的银子装三百辆马车之上,运银的马车也是特制,四个轮子和连轴都是用铁铸成,坚固而灵巧,木制的车身上包着厚厚的铁皮,每辆马车由四匹挽马拉拽,在平坦的金龙道上每天可行八十里,到疏勒需要十天左右。
巧的是,这次与郭牧同行的军队将领还是韩越的一千骑兵队,不过,他们不仅是护银,他们还护送两位少年贵客返回疏勒。
两位少年贵客一个是崔圆的长孙崔曜,今年十五岁,另一个则是当今皇上的义子施洋,今年十四岁,崔曜是国子监生员,这次到碎叶是为了完成他的策论:碎叶银矿对大唐税制的影响,而施洋则是崔曜护卫兼同伴。
如果仅从外表看,是看不出他俩真实年纪,崔曜的身材继承了崔家的高大,他从小便是以少年老成著称,在祖父崔圆的精心教育下,他在三年前的制科考试中更是一举考中二百四十四名,险些考中进士,随即被国子监破格录取,成为国子监的正式生员,现在他虽然十五岁,但老持稳重、心智远远超过了二十五岁的成年人。
施洋是大唐皇帝李焕在陈留收的义子,年仅十四岁,却只比义父矮半个头,而且身材矫健、弓马娴熟,虽然贵为皇子,但他却是天骑营的一名正式骑兵,三年来积功升为伍长,可以说是大唐最年轻的伍长,而且他没有任何爵位,他的妹妹施百灵被封为百灵郡主,而他仅仅只是一名士兵,他身着铠甲,后背钢弩、斜挎横刀,腰始终挺得笔直,目光中有一种与他年龄不相符的坚韧和成熟。
在他们二人中,崔曜的性格很开朗,他和白居易及柳宗元的关系都很好,有了这层关系,他和郭牧很快便熟了,他十分好问,一路上,总听见他的各种问题,突厥人的风俗、碎叶银矿的发现、金龙道的修筑、各国商人的异同等等,而且丝毫没有架子,对每一个回答他问题的人,就算是士兵和脚夫他都是恭谦有礼。
相对崔曜的开朗好问,施洋却截然相反,或许是半年内跋涉万里,在旅途更多是面对茫茫的戈壁和无边无际的沙漠、草原,在荒无人烟的孤寂中,他变得更加沉默了,在郭牧的记忆中,似乎还从没有见过他说一句话,他也从不介绍自己,除了崔曜和郭牧外,没有人知道他的真实身份,尽管如此,士兵们还是更喜欢他,或许在他身上有着军人最优秀的气质,尤其是他那把斜挂在后背上的钢弩,就意味着他是来自大唐最精锐的骑兵队。
两个截然不同的少年存在,给这一路旅途增添了许多话题。
三百辆马车延绵数里,行驶在一往无际的草原上,这一天晚上,车队抵达了真珠河畔,深秋的真珠河畔一片苍凉,黑色的河水轻轻拍打着岸边,半轮明月在薄云中穿行,草原上时而银光铺地,时而一片沉沉的黑暗。
虽然深秋的夜景苍凉,但真珠河畔却异常热闹,银车队遇到了两支商队,一支来自波斯,另一支则来自康国,七百余匹骆驼挤满了宿营地,真珠河的大桥还在二十里之外,此时夜已经深了,朔风劲刮、远方山岗上隐隐传来狼的嗥叫。
这时,两骑斥候从黑暗中疾驰而来,他们低声向韩越禀报了几句,韩越脸色大变,催马追上了郭牧,急道:“郭参军,有情况发生!”
“什么事?”郭牧见他脸色十分难看,心中也敲起了小鼓。
“三十里外发现了一支葛逻禄人的骑兵,约有三千人,正向这边疾冲而来。”
“什么!”郭牧脸色刷地变得惨白,‘三千骑兵’,可他们只有一千骑兵,以一敌三,这怎么抵挡得住?
“这、这怎么会,从来就没有发生过这种事,而且我们一路上也没有发现。“
韩越摇了摇头,“葛逻禄人迟早会来,不过我估计他们并不知道我们也在。”
一路行来,他们十分谨慎,多派斥候沿途探察,并没有发现有人跟踪他们,而现在却突然杀出三千葛逻禄人骑兵,唯一的解释就是葛逻禄人冲着这两支商旅而来。
郭牧却没有注意这些细节,他心乱如麻,他不仅仅是担负二十万斤官银安全,更重要是两个客人,临行时大将军再三叮嘱这二人身份特殊,要让他好生照顾,可现在葛逻禄人居然杀来了,这是从来未有过的事,怎么偏偏他就遇上了?
郭牧看了看不远处兀自热闹的商旅,心中忽然起了一个念头,他急对韩越道:“如果我们急走,或许能避开葛逻禄人。”
韩越微微点头,“我也有这种打算。”
忽然,一个声音旁边传来,“郭参军、韩将军,不知我能否插一句话。”
两人吓了一跳,只见身后不知何时出现了崔、施二人,他们其实一直就在不远处,崔曜发现了斥候的惊惶和韩越的紧张,便要上前询问,却正好听见了他们的对话。
施洋仍然保持着沉默,崔曜却拱手上前笑道:“葛逻禄人袭击了商队,必然也会知道我们,我们一样跑不掉,与其被他们追杀,不如临机处变。”
“你是大唐军人,你的刀是装饰品吗?”从来没有说话的施洋突然开口了,他这句话是直接送给韩越。
韩越感到一阵羞愧,他是大唐军人,而且是身经百战的大唐军人,却被一个少年夜色遮住了他火辣辣的脸庞,他挺直了腰,沉声应道:“我并非想逃,只是想派人护送你们先走。”
“我是天骑营的伍长,临战脱逃要受军法处置。”施洋取下了背上的钢弩,异常迅捷而熟练地上了一支弩箭,果断地说道:“若战!我愿接受韩都尉的指挥。”
韩越惊讶地看了一眼,他忽然感受到了眼前这个少年军人的果断刚毅,他肃然地点了点头,“好!我愿与你并肩一战。”
“我也有留下的理由。”旁边的崔曜接口笑道:“假如护送我走,会分散唐军本来就有限的兵力,再者,若葛逻禄人包抄,那我反而会更加危险,所以我还是留下好,我也练过弓马,自信能够自保,说不定还能做个谋士。”
“好吧!你也留下,咱们好好教训一下这帮豺狼。”韩越被二人的从容和自信感染了,对方只来了三千人,自己未必不能抵挡,他忽然想起了什么,扭头向郭牧望去,他才是最后的决定者。
三人默默地注视着郭牧,等待着他的决定,这时,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勇气忽然涌进了郭牧的内心,他的胸中燃起了为国家报效的渴望,这一刻,他的新婚娇妻也被抛在在脑后,他郑重地点了点头,一字一句道:“这一战我们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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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商队的头领脸色惨白地听完了郭牧的通报,葛逻禄人要来袭击他们,那是比野狼还要凶残百倍的民族,他们所过之处,一切都荡然无存。
“我们向大唐帝国缴了税,你们会保护我们的,是吧!”康国商队首领首先反应过来,站在自己面前的可是大唐的骑兵队,他用结结巴巴的汉语表述了自己的愿望。
波斯商人也能听懂一些汉语,可是他不会说,他双掌合什,用祈求地目光望着这位年轻的大唐官员。
“我们既然遇到一起,就应该同舟共济、共度难关。”郭牧诚恳地向他们讲述了唐军的策略,最后道:“虽然你们将有些财物上的损失,但我们会帮你们补回来,怎么样!愿不愿意一齐干?”
两个商人首领面面相视,他们不想干,可是,他们似乎已经没有了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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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的半轮明月已经被一块巨大的乌云吞没了,大地上一片漆黑,远方可以隐隐看见轮廓的乌兹曼山也消失在黑雾之中。
一支黑色的军队如水银泄地从高岗上席卷而下,直向三里地外的金龙道狂驰而去,这是一个葛逻禄三姓中谋剌族的一个部落,严冬的提前到来扼断了他们牛羊过冬的草料,他们只能南下谋生,但葛逻禄人天性的贪婪使他们不仅看到了肥美的草原,更看到了一队队满载货物和金钱的骆驼商旅,早在吐蕃人占领安西时,丝绸之路被迫北移,那时的葛逻禄人便是丝绸之路上的一群恶狼,屡遭粟特商人的憎恨。
但多年前北庭的一场恶战,使葛逻禄人陷入低潮,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葛逻禄人的少年开始长大了,葛逻禄人的爪子又再次锋利起来。
率领这支军队的首领是便是他们的酋长,名叫达布尔,他们军民一体,闲时为民、战时为军,家家户户都有盔甲和战刀,他们所有的家财,粮食、金银、奴隶、瓷器、绸缎都是靠抢来,这就是形成了葛逻禄人贪婪的本性。
达布尔阴冷的目光已经看到了一里外的营帐,听见了商人们焦急的呼唤声,驼铃声在风中远远送来。
“杀!”他一声嗥叫,锋利的战刀在黑暗中划过,数千葛逻禄骑兵疯狂起来,他们没有时间打扫战场,更不会把战利品拿出分享,自己所抢就是自己的财富,骑兵阵型散了,三千人仿佛滚滚而来的洪流,瞬间便扑到了扎营处,商旅已经骑骆驼逃离,满地都是丢弃的货物和箱子,葛逻禄人疯狂地劈开箱子哄抢,一匹匹厚实的棉布、精巧的萨珊银器、来自西方的玻璃器皿、还有一袋袋大食的金币,丢弃在无数的砖石之中,葛逻禄人沸腾了。
忽然,有人惊叫起来,地上的许多长条型的东西不是砖石,竟然是一块块银锭,每一块少说也有二十斤重,分布在二、三里长的河滩上,天降横财,葛逻禄人贪婪的本性被彻底地激发了,他们忘记一切,跳下战马在河岸边寻找,将一块块沉重的银锭塞进怀里、塞进皮囊中,队伍越拉越长,两三里的河边布满了探宝的葛逻禄人。
酋长达布尔抢得了两袋大食金币和五把萨珊银灯,随着银锭被发现,他也投入了疯狂地收罗之中,他已经抢到五锭银块,重达百斤,他的马几乎都驮不动了,这时,他开始有些回味过来,这些商人带这么多银锭来做什么?而且都是尚未精炼过的粗银,这些粗银应该是,他似乎想到了什么,急忙将一块银锭翻过来看,上面果然铸有一行字,借着火把,他看见了一个唐字。
“不好!”达布尔大吼一声,“快上马!快上马!有唐军。”
但是已经晚了,黑暗中一支唐军无声无息地杀来,箭如雨发,密集地射向河边的葛逻禄人,中箭的哀叫声顿时响成一片,唐军的骑兵雷霆万钧般冲过来了,俨如一条奔腾的洪流,他们一队队在河岸边疾驰,手中的战刀在葛逻禄人劈砍,河岸上的战马四散惊逃,他们的主人在后面拼命追赶,但随着一队唐军骑兵的冲过,人头滚滚落地。
骑上马的葛逻禄人开始撤退,但他们心已胆寒,多年前唐军在北庭已经把他们杀破了胆,很快,撤退变成了溃退,他们四处逃窜,扔掉沉重的银块、扔掉碍事的棉布,恐惧地号叫,发疯似的狂奔乱跑,很快便被唐军斩落在马下,倒地死去。
月亮出来了,清冷的月光下,沿河一带已经宛如人间地狱,尸横遍野,残肢断臂随处可见,到处都是葛逻禄人的人头。
此刻的战场已经成了一边倒的屠杀,唐军训练有素、阵型整齐,一千人分成十队,摧枯拉朽一般将葛逻禄人杀得七零八落,尤其是一个极年轻的唐军,他手执钢弩,骑射极为熟练,每一箭射出,必然有一个葛逻禄人惨叫着倒下,片刻时间,便射死了四五十人。
“厉害!”都尉韩越见施洋如此神勇,惊得吐出了舌头。
施洋已经射光了两壶六十支弩箭,他将钢弩背起,横枪马上,冷冷地寻找着大的猎物,忽然,他看到了,十几名葛逻禄骑兵簇拥一个首领模样的男子向东北方向逃窜,他一纵马追了上去,韩越怕他有失,连忙率领一队唐军紧紧跟随。
施洋的马是一匹阿拉伯马,速度极快,仿佛腾云驾雾一般,片刻便赶上了敌酋,他所追击的人正是酋长达布尔,达布尔仓惶而逃,他听见后面有马蹄声追来,忍不住偷偷向后瞟了一眼,见只有一名唐军士兵,他立刻停住战马,对周围人喝道:“杀了他!”
十几名葛逻禄人一拥而上,施洋毫不畏惧,他利用马速极快的优势,枪挑刀砍,顷刻间五名葛逻禄骑兵翻身落马,这时,韩越已经率人追了上来,另外几名葛逻禄骑兵见势不妙,皆大喊一声,转身便逃。
这时,达布尔已经逃出五十步外,人影已经模糊,施洋一摆手,止住了要追击的唐军,他接过一把弓,从地上挑起一壶箭,抽箭搭弓,弓弦渐渐拉成了满月,他手一松,一支箭脱弦而出,如闪电般划过夜空,竟一箭射穿了达布尔的脖子,达布尔手抓住透脖而出的箭杆,慢慢从马上栽落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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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渐渐地亮了,唐军骑兵护卫着银车队已经走出了十里之外,两支商旅紧紧地在后面跟着他们,远方,葛逻禄人被焚烧的尸堆仍然在冒着滚滚黑烟,一夜的无情杀戮,三千葛逻禄人只有一百多人逃回北方,没有一个战俘,全部被唐军杀死,在功劳簿上,施洋更是以杀敌六十七人的辉煌战绩荣登榜首。
此刻,这位年轻的骑兵正低着头一言不发,仿佛在思考着什么大事,又走了数里路,前方的真珠河大桥已经清晰可见。
“我决定留在碎叶!”施洋终于说出了他最后的决定,他抬起头注视着崔曜,用他从未有过的坚定语气道:“请转告皇上,我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天地。”
崔曜忽然理解了他的决定,他默默地点了点头,拍了拍他的肩膀微微一笑,“保重!”
施洋也笑了,这一丝笑容是如此灿烂,就仿佛初升的朝阳,他调转马头,猛抽一鞭,向碎叶城方向疾驰而去。
渐渐地,他背影消失在一轮刚刚冒出地平线的红日之中,所有的人都呆呆地望着他英姿勃发的背影,情不自禁地向他举手道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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